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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剑如虹-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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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晕的要命,我一个踉跄栽下去,幸好一双有力的手及时托住,我浑身无力,不自觉的靠过去,那结实而温暖的胸膛让我安心的垂下眼皮,渐渐的模糊了意识。

当我的意识飘飘荡荡终于游回我的大脑,已是天光大亮,窗外的阳光刺眼,我头痛欲裂,难受的眨眨眼睛,强撑着睁开眼皮,一阵模糊之后视觉回归,然而眼前那张放大的包子脸差点让我惊叫出声。
这到底是什么状况,我堂堂七尺男儿,竟然被另一个大男人抱在怀里!
而那个人,兀自睡得香甜,似乎根本没有察觉他的狼爪正紧紧的扒在别人的腰上。
看看我们身上,衣服虽然皱的像老树皮,但至少整整齐齐,幸好幸好!
小时候听《白蛇传》,有句话叫做,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
可是,我和他,居然见第一面就同车坐,第二面就共床眠了!
这、这……许仙、白娘子,你们惭愧去吧!
我揉揉发胀的脑袋,发誓以后再也不乱喝酒了!

(五)
我对着那张包子脸,义愤填膺的想着该怎么跟他算这笔非礼帅哥的帐,眼睛不经意的瞟到墙上的钟,九点半了!!!
紧接着,我想起另一件极为严重的事,我昨天,半篇稿子都没写!
做记者一年,我从来没有迟到过,更没有做过拖稿这种根本有违职业精神的事!
一想起总编教训起下属来那张苦大仇深的脸,我就觉得天空一下子灰暗了,再想起我的奖金怕是要泡汤了,整个世界都灰暗起来。 
戚少商!你真是我的煞星!我的半世英名算是毁在你手里了!
我眼睛冒火,可是这煞星依然睡得不省人事,看不到我的满腔愤怒,我伸出唯一活动灵便的右手,照着他的圆圆脸狠狠的捏了上去。
他哀叫着睁开眼,挡开我的手,迷迷糊糊的叫道,“你又发什么疯!”
他的爪子终于从我身上挪开了,我蹭的坐起来,居高临下,怒目而视。
他讪讪的爬起来,揉揉脸上被我捏过的地方,龇牙咧嘴,“哎哟~~刚才我正做梦呢,梦见怀里抱了一只毛绒绒的小狗,我正高兴,它就一口咬上来……”
“你——”竟然把我比成小狗!?我气得说不出话,整张脸都阴了,从前只有别人被我噎得说不出话的份,现在,我真是遇到克星了。
他看着我涨得通红的脸,居然还在笑,“你昨天醉的太厉害,我只有留你在我家睡了。”
“你家这么大这么多房间,你干吗要跟我——”我本来是想大声质问的,谁知说到后面竟没声了,脸有点发烧。
“你以为我想啊!”他扬扬眉毛,一副得了便宜还卖乖的神情,“还不是你,喝得迷迷糊糊的躺在床上都不老实,我过来看你的时候,你都快翻到地板上去了,我去扶你,你就拉着我不放,还不停的叫我不要走,我只好委屈一下和你挤一床了。”
什么?!!我竟然做过这么丢人的事!!不可能!坚决不承认!!
我蹭蹭爬下床,没时间和这个煞星胡搅蛮缠,还是赶紧回报馆想想怎么向总编解释比较实际。 
“喂,你要去哪?”他居然还拦我。
我回头瞪他一眼,“废话!当然是去报馆啦!”都是你,害得我稿子都忘了写!
“稿子我昨天帮你写了,十二点截稿之前送到了《申报》,你不用担心啦!” 他居然又知道我在想什么!
“你帮我写了?”我惊问,“你写的是什么?”
“九现神龙戚少商的专访咯!”他说的理所当然。
自己给自己写专访?!这人的脸皮什么做的? 
接着,好像验证我的想法似的,他厚颜的蹭上来,笑道,“你不必感激我,我也是记者,当然知道拖稿的后果有多严重!”
“谁感激你!”我冷冷的瞪他,拖稿的事可以不提,那害我迟到的事该怎么算!
他又好似感应到我的想法一样,抬头看看表,“你可以跟总编说,早上有突发事件,你赶去采访了,所以没有去报馆。”
我不屑的冷哼一声,“突发事件?你说的容易!拿不出稿子还不是照样穿帮!”
“你可以说,是报料人给了假线索或者说去了现场才发现那条新闻不值得做……”他皱着眉头想借口,我不由的叹道,不愧是老记,为迟到旷工找借口的经验都这么丰富!
但不管怎么说,他总算指给我一条能够保住奖金的康庄之路,所以我决定暂时不跟他算那笔非礼帅哥的帐,先奔回报馆挽救自己的国计民生。
好在总编一向信任我,那个煞星教我的谎话真把总编给唬住了,只是总编盯着我那身皱得像树皮似的衣服、还有身上那未散的酒气,那神情,我真想找个地缝钻进去。
我回到自己的办公桌,拿起今天的《申报》,对着那篇署名“顾惜朝”的戚少商专访哭笑不得。
我这么敬业的记者,居然有一天也会让别人捉刀代笔,那个人居然还是我的死对头!
诡异的人生啊,我该怎么解释?
正当我长吁短叹感慨着世事无常的时候,总编又幽灵似的悄没声息的出现在我面前,敲敲我的桌子,“小顾,去趟红会医院,听说那边发现了传染病病人,你去看一下是怎么回事。”
“好!”我利落的应道,红会医院?这倒真是份美差,好久没见晚晴了。我美滋滋的低头收拾东西,忽然,我又想起一件极为严重的事实,我抬起头来看着总编,极力的扮出真诚和无辜,“我的相机……那个……昨天摔坏了……”
“啊?”总编的脸立刻变成苦瓜,“那——有没有拿去修?”
“修?”我想了想,那相机,当时遇到枪击只顾着逃命了,哪还顾得上把它捡回来!我也很无奈呀!我继续做无辜状,“不知道丢在哪了……”
总编的脸不出意外的抽了,“小顾啊,你从前不是这么迷糊的!你最近是怎么了?就拿昨天的事说吧,你那么晚都没来交稿,我差点以为报纸要开天窗了!后来竟然是你的采访对象自己把稿子交过来!早上你又迟到!说是去采访一条新闻都没带回来!你在搞什么呀!”
我冤哪!我看着窗外,阳光灿烂,如果能立刻风云突变来场八月飞雪,那一定很配合我此时的心境。
我从前的确一点都不迷糊,我认认真真兢兢业业从不让自己出差错,可是,自从遇上那姓戚的煞星,我的人生就变得又迷又糊,糊得昏天黑地,一发不可收拾。
幸好他要走了,但愿他走得越远越好,再也别让我看见他!
总编唠叨了一番,最后一声叹息,“现在报馆里没有多的相机给你用,摄影记者都派出去了,你先去,拿篇文字稿回来就行了。”
还好,他没说要我赔偿,否则这笔帐一定要算在那个煞星的头上。
说起算账,我才想起,那本什么什么宣言的书钱我还没还给他呢。
我跟他,算是扯不清了。

我先飞速跑回宿舍换了身衣服,然后马不停蹄的赶到红会医院,利落的结束了在传染病科的采访。看了看天色还早,我转去外科找晚晴。
小护士看着我,一脸花痴笑容,“刚刚有人来找晚晴,他们现在应该在花园。”
有人找?晚晴在上海朋友不多,谁会来找她呢?
我狐疑的走到医院大楼后的花园,仔细搜寻晚晴的影子,然后,我看到了我这辈子最不想见到的两个人。
然而,他们却是晚晴的父亲和表哥。
他们,终于找过来了!
我站在距离他们十米远的地方,犹豫着究竟要不要走过去。
正踌躇时,黄金麟那双无比聚光的小眼睛便扫到我身上,我一阵恶寒。 
“真是说曹操曹操就到啊!”他拔高声音以便让远处的我也听得到,“顾惜朝,既然都来了,干吗不过来?”那副鼻孔朝天的模样真令我作呕。
我冷着脸走过去,你们有什么了不起!别以为摆出一副趾高气扬的嘴脸就能让我退缩!
傅宗书依然是那副百年不变的笑里藏刀的神情,黄金麟也还是那样对我从来丝毫不加掩饰的鄙夷。
“顾惜朝,一年没见,你怎么还是这副穷酸相?”黄金麟精光四射的小眼睛在我身上溜来溜去,阴阳怪气,“看来上海滩的名记者也不过如此。”
“表哥!”晚晴叫了一声,对他是责怪,对我却是明显的维护。
“哼!”我冷笑,“我这个卖文为生的穷书生自然是比不上你们这些高官厚禄的达官贵人!我真是不明白你们为什么要来上海,北平正打仗打得厉害,多好的捞油水的机会!你们竟然放过?哈,难道是因为我?当初把我从北平逼走还不够,又想把我赶出上海?劳你们这么费神,还放弃发财的大好时机,我真是受宠若惊!”
别以为冷嘲热讽就能打击到我,你们当我还是几年前那个青涩的大学生吗?被你们讽刺几句就痛不欲生?你们太小看我了! 
我得意的看着大小两只黄鼠狼吃鳖的表情,真想放声大笑,挖苦人,我才是祖师爷好不好!
“惜朝,我爸爸和表哥是奉命调职到上海的。”晚晴看着我们剑拔弩张,努力的打着圆场。
我知道晚晴夹在中间很难做,但是我实在没有办法压抑自己的情绪,“调职?”我脸上露出的鄙夷绝对不输他们,“怎么?害怕北平保不住?害怕子弹不长眼丢了性命?哈,那你们可来错地方了!上海很快就要开战了!我建议你们最好去武汉、去广州,或者干脆去香港、去国外,那些地方可比上海安全多了!”
“顾惜朝!”黄金麟气急败坏的冲上来揪住我的衣领,“你这个臭书生有什么好得意的!我们都没说你什么,你倒是舌头带刺不依不饶!要不是看在晚晴的面子上,你以为我们真的不敢把你赶出上海?”
“好啊!”我大声回应,“你要赶走我?随便你!你尽管去跟上海所有人说,说我顾惜朝是个表子生的下贱货,说我攀上高官的女儿吃软饭!可是你不要忘了,这里是上海不是北平,上海滩看中的是实力,不是出身!你尽管诋毁我好了,看看那些流言蜚语能不能把我逼走!”
“你——”黄金麟的脸憋的像一只烤熟的螃蟹,无言以对。
“你错了!”老黄鼠狼终于开口了,他走到我面前,笑得老奸巨滑,“上海滩看中的不只是实力,还有权力!你一个小小的记者一介平民,想在这里出人头地,总要找棵大树乘凉才好。况且,做记者出的只是名,无权又无利……惜朝啊,你是个人才,和晚晴的感情又那么好,不如,考虑过来帮帮我,也许以后我也可以帮你谋个高官厚禄,不比一辈子做个穷酸书生的要强百倍?”
什么?这老家伙居然拉拢我?也对,他初来乍到,要为自己的声名造势,拉拢一个新闻界人士是最好不过的选择了。
哼!真是好笑,当初从来不正眼看我恨不得把我踩在脚底下,如今又来拉拢我?人,都是习惯这样见风使舵吗?
“您的好意我心领了!”我挑挑眉毛,斜睨着眼睛,趾高气扬的样子不是只有你们会!“可惜,惜朝只是一介书生,身无长物,只会写几笔文章糊口,那种点头哈腰做叭儿狗的事情我做不来!”
老头的脸立刻挂不住了,“哼哼,顾惜朝,做了记者果然更加伶牙俐齿了,可还是跟从前一样的不识时务!”
我勾起唇角,淡淡的笑,“顾某只识公理,不识时务!”
(容偶借用一下75里展大人的这句话~~~~)
然而,姜还是老的辣,老家伙重又露出算计的笑容,“难道你不想和晚晴结婚吗?”
我不得不承认,这句话比一千一万句嘲讽都让我倍受打击,我的身体僵了一下,然后不由的看向晚晴,她一身白衣天使的模样,让我心里一阵阵的痛,我当然想和晚晴结婚,只是目前我的状况,的确还没有能力撑起一个家。
其实记者想发财太容易了,我的同行里,在舞厅、在赌场、在豪华西餐厅挥金如土的大有人在,可是我不想为了钱出卖自己最看重的东西。
我看到晚晴脸上淡然的微笑,眼神里却是浓浓的期盼,我心里一暖,坚定的说,“我会凭自己的能力给晚晴一个家!”
傅宗书和黄金麟的眼中瞬间闪过的仍是鄙视和嘲讽,老家伙又笑了笑,“好,你记住你说的话,晚晴是我女儿,我不会让她受委屈,如果你做不到,我会带她走,让你以后再也见不到她!”说完,他们拂袖而去。
我的心里刮进一阵冷风,寒意透心彻骨。
晚晴脸色苍白,满眼哀愁,我知道,夹在我们中间左右为难,最可怜的人是晚晴。
当初我被迫离开北平,我本以为这辈子再也见不到晚晴,没想到一个月后,晚晴竟然奇迹般的出现在我面前。
原来晚晴是跟着国际红十字会来到上海的,接着又去了红会医院工作,对此,她的家人是知道的,因为北平时局混乱,而晚晴一向很独立,傅宗书便没有反对她来环境相对稳定的上海。
想必当时她的家人并不知道我也在上海,而我的工作性质偏偏又是名声招摇,《申报》在全国都很有名,在外埠也有发行,很快我们重逢的事情便掩藏不住。
我以为,他们得知这个消息,一定会马不停蹄的赶来拆散我们,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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