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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警察故事 续集-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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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乎乎的热汤面果然是好东西,那辣乎乎的胡椒面刺激得头发根儿都湿了,量一量体温,烧已经退了。王爱国感觉舒服了很多,嗓子不疼了,头也轻松了许多,推开碗要说话,却看见燕飞正盯着窗外的大雪出神。  
大雪飘,扑人面,朔风阵阵透骨寒……  
每当下大雪的时候,燕飞就喜欢哼这段‘夜奔’,很苍凉悲切的调子,让人听着想落泪。王其实很不愿意燕飞唱这一段,他总是说燕子咱们不唱这个好不好?燕子咱们换个别的唱好不好?燕子不如咱们唱北风那个吹雪花那个飘好不好?燕子燕子燕子……好不好?  
燕飞就笑一笑,说,好。  
每当这个时候,王爱国就觉得,爸爸和燕叔叔的故事,远没有那么简单;爸爸和燕叔叔的感情,也没有那么简单——虽然王其实说得很简单,我乐意!可是,很多时候,很多事情,不是一句‘乐意’就能解决的;更多的时候,我们都只是在一相情愿。  
一相情愿……一相情愿……一相情愿……原来一切都只是,一相情愿。  
 
 
当脑子里只剩下这么一个词语反反复复,整个人都傻了。  
燕叔叔说,傻孩子,别哭。  
王爱国用袖子擦擦脸,我没哭,是风,风迷了眼睛。  
就是那样一个下着大雪的下午,终于明白,所谓幸福,其实应该是‘两’相情愿的事情;可是很多事情,都只是一相情愿。  
燕叔叔笑着拍拍他的肩膀,你还太年轻,路还长着呢。幸福远没有这么简单,也许有一天你会发现,一切其实都还在你手里,清晰得就像掌纹一样,只是你没注意罢了。  
真的?  
真的。燕叔叔笑着点头,不过你现在最好把这些东西都抛到脑子外面去,穿上大衣,咱们去医院!  
那样一个下午果然很快就被远远地抛在了记忆之外,就好象曾经过去的无数个下午一样。王爱国偶尔想起来,还会为那碗热汤面流哈喇子,还记得燕叔叔带自己上医院,甚至连那个年轻漂亮的女大夫脸上的美人痣都记得清清楚楚——可是,其他的,却什么也想不起来了。  
而王文杰对那个下午的印象却是惊人地深刻——因为,林烨,就是在这一天,失踪了。  
说‘失踪’其实严重了点,林烨只是不见了,王文杰找了很多地方,怎么也找不到他。一夜之间,那间‘流金岁月’换了店主,装潢没变,可已经物是人非。那盏红灯还高高地挂在门外,却已经没人去点亮它。那把被王文杰撬开的手铐还在他兜里,拿钥匙的那个人却不知道哪儿去了。  
王文杰甚至想到了报案,可是不行,他算是林烨什么人呢?报案,怎么也轮不到他。  
好不容易通过王志文联系到了林烨的家人,人家说,林烨出门旅游了,怎么,还得向你汇报么?  
王文杰尴尬得脸通红。  
王副局长倒是显得很高兴——儿子啊,现在你总该去分局了吧?那个小小的派出所,还有什么值得留恋的?  
没有,的确没有了。  
儿子说,好吧,您看我什么时候去报到?  


说点题外话,关于‘老蒯’的,因为有读者在问这个字:  
熟悉烟狗的文的朋友晓得的,俺‘相当’不会取名字55555555可是,俺‘相当’知道,对一部耽美小说来说,主角的名字是‘相当’重要——所以,俺‘相当’苦恼5555555555555  
和朋友聊起这个话题,被笑话了一场。朋友说给主角取名字是最容易的,尤其是耽美小说,最直接的办法就是取个复姓,司马司徒司空司寇、东方西门南宫北宫、东邪西毒南帝北丐……停!说走嘴了5555555555  
俺说这容易,当年读书的时候没事干,专门搜集复姓玩,搜罗了足有100多,随便揪几个就玩得转了。然后俺就打算把老王家照独孤求败那路子改一改,包仁杰改成‘轩辕拯’……  
改了一会儿俺发现不行,这不是警察故事,整个一武林世家——这么发展下去,王爱国肯定是继承他亲爹的本事,飞檐走壁妙手空空,然后老王家就成了六扇门,大义灭亲把儿子逐出山门,各大门派再跳出来主持正义……这份乱喏!  
朋友于是接着教俺,说没关系,你可以这样——给主角取个特有学问的名字,最好是10个人有8个都不敢认的,生怕不小心读错了让人笑话的,这样就显得你特有学问,谁敢说你取得不好谁就跌份!对对对,就得让读者读你的文的时候,手里捧着本大字典,《新华字典》都嫌不够用,至少得是《辞海》《辞源》,最好是《康熙字典》!跟编辑建议下,出一本耽美搭配一本字典,保证赚钱……我们的口号是:不取最好的,就取最难的!  
俺想了一下,于是就小心翼翼写了个‘蒯’字给他,“您老看看,这个字,中不?”  
“中!嗯,咋念?不是念‘荆’的吧?”  
“当然不是,这个字念kuai,三声。来,跟我念:科呜矮——蒯!”  
“好!就用这个!”  
本来到这里也就皆大欢喜了,偏偏俺得意忘形,接着冒犯了几句:“其实这个字很简单啦,俺小时候住在北京的胡同,邻居二大妈一提起她老伴儿就说‘我们家那老蒯’如何如何,其实就是说‘我们家那老东西’啦。老蒯,就是老头老太太称呼家里人啦,一点都不雅……喂,你脸怎么绿了?”  
朋友给了俺一个‘古色古香’的评价:朽木不可雕也!  
好了,现在你知道这个字怎么念了?来,跟我念:科呜矮——蒯……  
 
 
23 
要说官当久了确实不一样,老谋深算的王副局长当然不可能把儿子安排到自己的手底下来——这当中的弯弯绕绕,如你我等俗人是轻易参不透的。 
王文杰到西城分局报到的那天,正好是上级领导下来视察工作,高档车排满了停车场——场面壮观,气势如洪。分局大门口挂着长长的大红条幅:热烈欢迎省厅市局各位领导前来视察工作!金光灿烂的大字晃得人睁不开眼睛。 
西城分局的张局长说起来也不是外人,当初在警局大院里,没少被小哥儿俩折腾——至今仍然咬牙切齿,对同僚王志文‘好好锻炼锻炼’的请求答应得很干脆:“放心!你儿子到了我手里,就是块生铁我也能给他熬熟喽!” 
几乎是一字一句,每一个字都是一团火。 
所以,王文杰的心情,不是不忐忑的。 
在人事科报了到,手续还没办完呢那边已经过来催了:“你!对,叫你呢新来的那个,赶紧的跟着跑一趟,刑警队缺人手,快!车在门口等着呢!” 
一趟车拉出去,呼啸颠簸着,西城分局刑警支队新任警员王文杰的刑警生涯,就此展开。 
其实王文杰这会儿的身份还不明确,上面也没定下来他的具体工作。一切都是机缘巧合,正好出了个大案子,刑警队人手不够过来拉壮丁,偏偏大家都去迎接上级领导了,王文杰就这么被拉过来了。 
虽然从小在警察堆里长大,大大小小的案子听也听得耳朵生了茧子,可是,这么亲自参与大案子的侦破,还真是第一次。 
所以,虽然一路上颠颠簸簸警笛凄厉,虽然烂泥潭一样的羊肠路把好好的警车变成了海盗船,虽然人人脑袋都被车子顶棚撞出了一个个青疙瘩,虽然虽然虽然……王文杰的心情,仍然不可逆转地,由忐忑不安变成了豪情万丈—— 
“命运就算颠沛流离!命运就算曲折离奇!命运就算恐吓着你做人没趣味!别流泪心酸更不应舍弃!我愿能一生永远陪伴你!!!” 
开车的刘队长黑着脸扔过来两个字:“闭嘴。” 
刘队长显然不是李克勤的歌迷,显然不熟悉《红日》,显然不知道这么一首积极向上充满斗志的歌曲其实很能起到鼓舞士气的作用,更显然——他一点也看不上这个靠着老爸的关系混进来的毛头小伙子。 
其实说起来刘队长也不是外人,二十多年前他刚从警校出来的时候,就是在时任市局刑警大队长的王志文手底下实习的——王志文给他的实习鉴定打了五个优加一个叹号,并且预言该刘同学有朝一日必将是一颗璀璨耀眼的警界新星……可惜的是这个预言是如此的错误,刘同学在二十年里兢兢业业却官运平平——也就难怪他对王文杰是如此如此地不感冒了。 
当然了这只是王文杰单方面的想法,他单纯地以为刘队长对他只是‘迁怒’——想当年王志文当刑警大队长的时候,上上下下的人物几乎都得罪光了,他手下的几个得力干将无一例外全都被打入冷宫,其中最冤枉的就属这颗倒了血霉的‘警界新星’,仅仅因为一份实习鉴定就被认定为铁杆‘王家军’,从此一蹶不振二十年不得翻身。所以刘队长才会对他不假辞色的吧?王文杰这么想。 
一路上胡思乱想,终于到达了目的地——七星水库。 
七星水库是个半荒废的水库,位于城乡结合部,虽然离市区不远,可是因为交通极其不方便,所以十分地偏僻,也所以,经常被一些不法分子当做天然的犯罪乐园。 
水库周围已经围了不少人,附近派出所的警员以及当地的老百姓。刘队长下了车,冲后面一挥手:“带上来!” 
后面的车上下来了几个人,中间夹了个戴手铐的小个子,面如死灰,被两边的警察架着,瘫成一堆烂泥。 
“哼!这会儿知道害怕了,当初杀人的时候你胆子怎么就那么大呢?起来,说!抛尸地点在哪儿?”刘队长狠狠踢了小个子一脚。 
小个子连眼睛都不敢睁,耷拉着双手胡乱指了指水边的大柳树:“就……就、就是从那棵树的边上扔下去的。” 
“行,通知水库放水了没有?叫他们再快点!”刘队长指挥派出所的人维持现场秩序,然后开始点名,“你,你,还有你,新来的说你呢别东张西望的有什么可看的!你们几个赶紧做准备,下水捞人!” 
王文杰觉得头有点疼,什么下水捞人?明明是下水捞‘尸’……唉,当初在东门派出所可没干过这差使,整个辖区最大的一次案子也不过是两口子吵架跳楼的,王文杰忽然强烈地怀念起林烨来。 
水很快就放得差不多了,刘队长穿上了胶皮衣小心地探了下去,不耐烦地招呼着后面:“快点!别磨磨蹭蹭的!” 
王文杰硬着头皮跟了下去。 
死者是个风尘女,因为嫖资的问题被嫖客——那个小个子——杀人,并且碎尸。尸体被碎得很彻底,一块一块的,被丢进了水库。刑警们在大柳树下发现了一些烟头,据说是凶手蹲在树下一边抽烟一边‘干活’留下来的。 
水库的水没有完全放干,水底很浑浊,烂河泥的味道直冲脑门,臭到要死。大家小心地在水下摸索,没人说话,只管低头干活,偶尔摸出点东西,便小心地送上岸,然后再回去接着摸。 
王文杰跟在刘队长后面,埋着脑袋一声不吭地干着,他很想摸出点什么东西来,给这个姓刘的家伙看看。可是脑袋里却忍不住胡思乱想,想当初,包仁杰初到市局刑警大队,王大队长是不是也是那副嘴脸? 
其实这是没有可比性的,当年王大队是一心指望老包队长能后继有人,所以对包仁杰的态度其实还是很和蔼的;而如今这个刘队长根本就是瞧不上他,毕竟西城分局的干部子弟比耗子都多,而且其中很大一部分都是金玉其外那什么其中的……啊! 
摸……到……了,王文杰目瞪口呆地盯着手里的东西,除了一个‘啊!’字已经什么都说不出来了。 
“叫唤什么?有什么可叫的!”刘队长回头看了一眼,转身冲岸上喊,“把家伙拿过来,找到头了!” 
女尸的头,纠结的乱发,肮脏冰冷,眼睛已经没了,是两个黑洞。王文杰屏住呼吸,小心地把东西送上了岸。 
然后回来,继续摸。 
来来回回不知多少趟,终于摸得差不多了,刘队长终于宣布收队,王文杰这才感觉腰已经酸得直不起来了。 
回去的路上大家都累得够戗,懒得说话,刘队长的心情似乎好了一点,打开了CD机放起了音乐——“好花不常开,好景不常在,今宵离别后,何日君再来……” 
典型的靡靡之音。王文杰觉得刘队长有点心理变态。 
回到了分局下了车,刘队长终于说了话:“喂,到刑警队来吧,我们人手不够。” 
“如果人手够了你是不是说啥也不会要我?其实你要不要我都无所谓,上面安排我去哪里我就去哪里,坚决服从组织安排。”王文杰打着官腔哼了一声,扬长而去。 
刘队长的脸更黑了。  
 

24 
王文杰就这么成为了一名刑警,虽然距离某人所要求的——“出色的、卓越的、无与伦比的、舍我其谁的,好刑警”——还很遥远,可是毕竟,这就算万里长征走出了第一步。 
王志文这会儿就算是‘死也瞑目’了。 
王文杰倒没觉得怎么样,他对这个行当实在提不起兴趣来,毕竟是在警察大院里长大的,从小到大,看得太多太多了。刑警这个行当,在电影电视小说报告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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