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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玩转野蛮部落-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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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简直要钻到地底下去了:我有这么好么,说得跟阳光女神一样。

不过米达却点头道:“是啊,我再没有见过比米达更温和体贴的女生了。”

我这脆弱的小心肝,简直要被自己的光辉形象压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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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你还没有意识的时候,你曾经帮助过某个人,也许你自己也不会知道,可是,她却一直记着你的好,对你忠贞不二,即使是自己相恋四年的男友,也可以拱手让给你。这就是米达,一个骄傲的,任性的混世大魔王,她可以对任何人颐指气使,唯独对你爱护有加,并且尊敬,矢志不渝。

这样的情义足以令我折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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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达却很不以为然,吃完了晚饭,对吴妈妈说:“我们去睡觉了,妈妈晚安。”说罢就拉着我去了她的卧房。吴妈妈收拾一下皮包,对管家婆婆说了声:“麻烦你收拾了。”就开着车子回公司了。宋彬也很快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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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米达睡在卧室的地板上,将毯子铺在地板中央。电视机放着热闹的韩剧,女主角哭得稀里哗啦,死去活来。我们早已过了看韩剧的时期,只是觉得热闹,一边看一众俊男靓女演绎凄艳决绝的三角恋情,一边有一句每一句说着悄悄话。

“真可笑。”米达看了一会儿,关上电视:“你还想看吗?”

我摇摇头:“我也不想看了。”

“我们睡觉吧。”

“好。”我笑着收拾被褥。

我们将大灯关了,只留一个小台灯。两姐妹肩并肩睡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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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你没睡着。”

米达突然翻过身,脸对着我。

我也翻过身,脸对着她:“你也没睡着。”

我们不约而同地笑起来。

“嗳,你不想知道更多我哥的事情吗?”

王彪?

我一时有些反应不过来。

离彪哥最后一次出走已经两年了。

我想起那一个疯狂的夜晚,彪哥突然闯进我的房间,我们在宾馆的大床上做爱。

——能得到你,我此生足矣。

——你是我生命中第一个女人,也是我唯一深爱的女人。

我几乎将他淡忘。

并非真的忘记,只是不愿想起。

因为我有松明,松明一直在陪着我。

——松明才是你的依靠。

——狼大真的很爱你。

我在黑暗中沉默起来。

“朱朱,你,还记挂着我哥哥,对吗?”

米达在毯子里抓着我的手。

怎么可能不想,怎么可能不想呢?

我对阿彪的爱从来没有停止过,只是埋到心灵深处去罢了。

我不愿想起。

可是今天,思念突然决了堤。

我想起阿彪的一颦一笑,他的异常乖戾邪乎的外表,还有冷酷中隐隐透露的温柔。

我中了彪哥的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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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在我之前出生,他的妈妈怀上他之后,就被爸爸抛弃了。他的妈妈很漂亮,非常非常漂亮,可是她蠢极了。她一直在等他爸爸回来。但是,他爸爸却一去不复返了。他抛弃了她,抛弃了他们母子两个。

哥哥的童年充满了自卑,也充满了仇恨。因为自卑,所以异常暴戾狂妄。他甚至恨他的母亲。如果不是她,就不会有他。她生他出来,却无法养活他,也没能力教育他。

她的妈妈开始做女工,因为她学过裁缝。她被家里人嫌弃,赶出去了。因为她和爸爸在一起的时候,年纪还非常小。不过十几岁吧。她独自带着阿彪生活。

阿彪和我直到十几岁的时候才见面,互相了解对方的身份。我妈妈去武汉找爸爸,他也去了。

他并不知道我妈妈的身份,也不知道有我这样一个妹妹。我妈妈甩了他一巴掌。

他知道他爸爸的事情之后,更加叛逆了。

我妈妈是个好强的人,她是我爸爸的秘书,比哥哥的妈妈大很多岁。她知道爸爸已经有家庭,可是,她还是陷进去了。

我爸爸没有像离开哥哥的妈妈那样离开我妈妈。因为我妈妈没有王妈妈那样蠢。

而且我爸爸对我妈妈也存着爱。

我妈妈主动离开我爸爸,独自去了深圳。他用我爸爸给他的钱,办了一家工厂。现在,她已经是中国十大商界女强人之一了。当然,创业之初,没有少接受我爸爸的帮助。

不过现在,她再也不用去找我爸爸了。她有自己的世界,可以在商场上与我爸爸一争高下。她也没有婚姻,她和商界里的大亨们厮混,这我都知道。我只是假装不知道罢了。”

米达说到这里,语气很平静,我也不知道这代表一种怎样的心情。

“我从小就被我妈妈当作珍宝,她给我买很高级的玩具,美国原装的芭比娃娃,声势浩大的玩具列车,所有这些我都感觉腻烦,并不新鲜。我没有朋友,因为我的家庭条件太优越,没有小朋友愿意跟我玩。偶尔有妈妈同事的公子小姐被送到我家,我也觉得烦,对他们又抓又咬。

大家都是娇生惯养的小公主,小皇帝,我们为了让对方服从自己的意志而互相厮打。我妈妈再也不让他们来我家玩了。我一个人伴着娃娃和火车,度过了枯燥的童年。保姆也很受不了我,经常在背后说我坏话,我将她们都赶走了。

我读初中的时候已经长得很漂亮了。我也知道自己有多么漂亮。我每天都收到大把的情书,看都不看就将它们扔掉。

那些谄媚的男孩子,我看不上眼。他们自以为是,自高自大,以为有点钱就了不起,以为出手大方就可以俘获我的芳心。

我是年级有名的冷美人和冰公主。没有一个男孩可以与我交往超过三天。

我一直读贵族学校,只在周末的时候回家。我妈妈一点都不知道我的生活,她以为她的心肝宝贝过得很好。可是,事情完全不是她想的那样。

后来,哥哥过来找我了。我才知道我有这么一个哥哥。

他和爸爸长得很像,真的很像,身材高大,气宇轩昂,虽然他是个痞子,混混,但是,眉目间全是我爸的影子。

我知道他一定不是个正派人。我也不是。

我们像情侣一样厮混,又不像是寻常的情侣,因为,我们是同父异母的亲兄妹。他没有少帮我,替我打发无耻难缠的男生。我们兄妹之间的感情好极了。

毕竟血浓于水,哥哥再坏,对我还是不错的。他比任何一个人都了解我,关心我,甚至我妈妈,也没有他这样细致。我妈妈压根不知道我和哥哥在交往。如果她知道,她会疯掉。

我哥哥是一个很体贴的男生,尽管他外表看起来不是这样。可是,如果是喜欢的人,他真的会对她非常好。”

米达看着我:“哥哥真的很喜欢你,不管他的爱有几分,他爱你是真心的。”

我哽咽起来,又吞下去:“我知道,我一直都知道。”

米达翻过去,背贴着地板:“可惜哥哥不在,他可能再也不会回来了。”

我们两个就这样平躺着,各怀心事,在台灯的微光下渐渐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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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医院的疯子 第七回 夕月公主
(更新时间:2007…8…3 12:38:00  本章字数:2817)

我又做梦了。
在梦中,我穿着鹿角装饰的宫服,沐云站在我身后,头上顶着鹿族的王冠。

鹿族已经空前强大了。

狼族被我们赶出森林,一直逃向遥远的北方。

夕月公主站在我们不远的草地上,玩一只毛色纯黑的小狼狗。

“汪,汪汪!”小狼狗叫着,往我这边跑来。

小畜生围着我的衣裙打转。

“嗨,小东西。”我蹲下去,用衣服上的彩带逗这只小狼狗。

“汪,汪汪!”

小狼狗兴奋地叫着,跟着彩带打滚。

“呵呵,呵呵!”我笑起来,鹿王沐云站在我旁边微笑。

夕月公主噘着嘴巴跑过来:“小畜生,沐云偏爱米拉,你也这样,哼!”她说着用脚踢它。

沐云“呵呵呵”地笑起来,像一个大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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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月公主是我的小姑子,沐云的亲妹妹。虽然年纪比我大,看去却像一个小姑娘。她容貌美丽,气质高雅,像所有尊贵的公主一样,除了沐云,几乎不与其他人交往。但是她很喜欢我,对我宠爱得不得了。刚进王宫的时候有女官欺负我,都是她帮助我撑腰。我被狼族人掳掠,当作战利品献给鹿族。不管他们是诚心献礼还是麻痹敌众,我就这样来到了鹿族中间,成为夕月公主的一个女侍,女侍加女宠。

因为我与众不同,我是从狐族的小村庄里被狼族马兵抓走的,和我一起被抓的还有狐族的族长,以及他的妻儿。狐族长很快被狼族的巫太后当作祭品,掏空了心脏,一直绑在祭台上流干了血。狼族的人崇尚血腥,认为这样可以带给他们繁荣。狐族长的妻子我却不知道怎么样了,因为在巫太后走向我面前的时候,我晕了过去。

那个小脏孩儿和我一起,被当作礼物送给了鹿族。

我们在鹿族的王宫里为公主作伴,并不作多少事情,只是吹拉弹唱,给她讲故事。小脏孩儿非常聪明,他的族人擅长纺织,他习惯用稻草和常青藤编织礼帽和毯子,还会编织一些稀奇古怪的玩具。夕月公主给他取了一个名字,叫乌拉,我也得到一个和乌拉相应的名字,叫米拉。起初我完全听不懂鹿族的语言,但是小脏孩儿懂。他仅仅用了半个月,就精通了。而我从他那里学会鹿族的语言,用了大半年。

这还是很乐观的情况。我从来就没有什么语言天赋,在学校的时候英语学得一塌糊涂。可是,如果你知道,你非得学会那门语言,才能在夕月公主的眼皮底下求得一席生存之地,你就知道你该干什么了。

幸好有乌拉,否则,我不会得到那么多的恩宠。

因为,我莫名其妙地知道很多奇怪的故事。那些故事就像自来水一样,毫无征兆地灌入我的大脑。我整日地给夕月公主讲那些没有源头的故事,用我刚从小脏孩儿那儿学会的方言。

夕月公主对我的故事充满兴致。从远古的女巫,到加比勒的海盗,从黑森林的巫仙,到夜空里的精灵,这些都让夕月公主充满好奇与神往。诚然,我得到了夕月公主最大的恩宠,从众女侍中脱颖而出。我几乎与夕月公主平起平坐,形影不离了。

她将她的王兄沐云叫来听我讲故事。我跟他讲了另外一些完全不同的东西。我讲蚩尤怎样与黄帝斗争,讲大禹怎样带领民众治水,讲愚公怎样搬走太行和王屋二山,讲孙膑怎样带兵打仗,甚至讲到诸葛亮怎样用蜡烛和灯笼制造孔明灯。

鹿王沐云被我的故事深深地打动了。他认定我是上天派来帮助他的智慧女神。

我被其它各族争来夺去,在古老的大森林中颠沛流离。沐云始终跟随着我,带领族人南征北战,将我从一个个如狼似虎的野蛮部族中解救出来。在征战的过程中,鹿族也从一个富饶安逸的大族,变成了一个骁勇善战的军事强国。

沐云的野心像深海中的空气一样不可抑止地膨胀了。

他的野心越来越大,依山傍水的河滨再也不能满足他的需求,他要的是整个丛林,他要赶走所有盘踞在丛林中的异族,成为森林之王。

我已经是沐云的王妃。我理所当然地站在沐云身边,帮助他,陪伴他,看他征服一个又一个强族。我教授他们炼钢之法,给他们带来铁器。鹿族如崛起的大山,以锐不可挡的破竹之势,迅速打败了凶残狡诈的狼族,占领大河下游的河滨。

夕月公主被当作王族战争的棋子,早早地就嫁去狼族联姻了。那只小狼狗便是狼王巫明送给公主的彩礼,跟它一起送来的还有狐族的丝织品,和凤鸟族的驼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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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书下来的时候,夕月公主哭得像一朵露水打湿的百合花。

狼族远去千里,条件艰苦恶劣,民风也十分原始粗野。

她的王兄没有理会公主的眼泪,送了大批的贺礼,亲自送她到大河下游,一直送出鹿族的边界。夕月公主在婚车上哭得昏天暗地,鹿王沐云却一语不发,临行,终于开口,只说了七个字:“到那边,好好生活。”

狼族的巫太后带领大批亲兵,在大河下游与鹿王会和,将夕月公主接去遥远的北方。

这一切都是沐云的暗计,连我都不能劝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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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醒了,再也睡不着,看着身边沉睡的米达,眼前浮现出夕月公主梨花带雨的凄艳模样。

我爬起身,打开电脑,在屏幕上绘出公主的形象。

她穿着金绣的盛装,头上装饰着鹿角,披风上绣一只威武的狼头,怀中抱着那只毛色纯黑的小狼狗。夕月公主没有哭,她的眼泪流了一路,已经干涸。她也没有再怨恨他的王兄,都是战争惹的祸,有抱负的男儿,当有如此决心。她的王兄并非不疼她,只是,他有更高的追求,更远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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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达突然醒了,爬到我身后,攀着我的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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