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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穿越了就是猪脚-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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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先下去吧。我有客人。”秦亦水看了一眼门口。
  
  “你不会真的去选花魁吧?”我大大方方的走了进去。
  秦亦水挑了一下眉毛,“难道你觉得我不够资格?”
  “就是因为太有资格了,所以才关心你一下嘛。以后江湖上你就多了个称号哎,不但是无影楼楼主还是京城头牌哎!我好羡慕的说。”
  “知道无影楼是做什么的吗?”
  “卖消息和杀人。”小孩都知道。
  “消息不是送上门来的。胭脂醉之所以能有这么多有价值的消息,是因为在京城里的名号。其他地方也一样。”秦亦水解释道,一边开始脱衣服,“而且我要拿下花魁,那不是轻而易举的事情嘛。”
  “你干嘛脱衣服给我看?”你解释就解释嘛,知道你帅,那也不用证明给我看吧。
  “你不是来给我疗伤的?”
  “是哦~。哈哈…哈…”我真的忘记了。。。。
  
  “吃下去,这样就不会很痛了。”拿了点麻醉草给他吃,当然了这名字是我自己取的,这种草吃了之后,身体会短暂麻痹,能减轻痛楚。
  用火消毒了匕首,开始割下伤口周围的腐肉,一边皱眉一边割,告诉自己千万不要手抖啊。好恶心,看来今天明天都不用吃东西了。直到露出红色的嫩肉,才停手。
  重重呼出了一口气,解开了秦亦水的穴道,血就开始往伤口外冒。
  稍微放掉了一点颜色不匀的血,再点了穴道让他暂时止血,撒上了药粉。拿出了针线,这种伤口这么长,又这么多天没愈合,还是给他缝起来比较好。用高温煮过消毒的线把伤口缝了起来。前世的老妈是外科医生,这种事情虽然不专业,但是还是得硬着头皮上。
  秦亦水看了这些东西很奇怪,但也没多问。
  缝起来之后,才解了穴道,血液还是让他顺畅的。
  结束了,居然发现,自己全身都湿透了。手指冰冷。没办法啊,第一次对个活人割肉放血还缝针。我发现自己胆子还是很大的。
  “如果我没有出现,你就等死?”擦了擦脖子上的汗,脸皮因为出了大量汗,有些挂不住了。看到秦亦水还瘫痪似地趴在床上,就把面皮扯了下来。吹吹干。
  “不然还能怎么样?”秦亦水有些口齿不清的说。麻药的药效还挺持久的。“好了?”
  “恩,你就慢慢等着麻药的药效过了,再起来吧。”对着铜镜,把脸皮又重新戴上。“过几天,我会帮你来换药。我们两清咯。”
  “谢谢。”
  “谢我?不用啦,这毒是我搞出来的,现在我来收拾是应该的。以后江湖上白雪就不是无解的了。”其实解药到处都可以买到。很普通。
  




第二十章

  “花魁大赛还有一个时辰,这药效多久?”秦亦水现在只能艰难的动动手指头,浑身都不能动,没知觉。
  “一个时辰?好像不行哎。花魁大赛嘛~”我眼珠子溜溜的转了一圈,这不是又一个经典桥段嘛,主角上场,艳压群芳,勇夺花魁。“我帮你拿下花魁!”
  秦亦水倒吸一口气,“你不要捣乱就可以了,还花魁!”
  “不相信我?我会易容哎~反正你也只能直挺挺的躺在这。好了,交给我吧,不拿下花魁之名。我就把京城里所有青楼买下来,全送给你!”
  
  还有一个时辰啊,把所有秦亦水的衣服翻遍了,不是暴露的就是全黑的。秦亦水你个人妖果然不是普通人。只能冲到语嫣房里,翻啊翻,最后翻出了一件白色的素裙。花魁大赛都是这样,所有人都恨不得把所有好看的都穿身上,当然是最美最单纯的才能赢了。就是我!嘿嘿。
  我是男人,穿女装会不会太女气了一点。穿身上左右看看,将左下摆剪开一道口子直到膝盖上方五公分,走起来会时不时的露出一条腿,我的腿还是蛮有看头的吧。直接□皮肤有点太□了,里面再穿上秦亦水那厮的透明白纱,恩,完美啊,上身因为没有胸部,所以衣服松松的,更加显的我纤瘦惹人怜爱。我真是天才啊,在镜子前照了半天。
  对了,我是小倌,要化妆吧。虽然我觉得不用化妆我也能倾倒一大片的说。不过看着镜子都已经打扮成这样了,那就扮彻底点好了。
  化妆技术,在这个世界,我称第二,谁敢称第一?
  女人的东西古代和现代不同,但看一眼就知道是用在哪里的。除去了易容,我用本用来画眉的颜料用来画眼线,睫毛遗传了玉妃,很长又密,所以我用内力让睫毛稍微上翘弧度更加明显。相当于烫睫毛啊,我自己也汗颜了一把,内功真好用啊。果然画了眼线,我整张脸的风格都有点变了,更加娘了。。。。妈妈呀,救命啊。不过现在是小倌嘛。我忍!浅浅的印上了古代那种口红。恩,本来的浅粉红变的稍微红润了一点,总觉得少了一点什么。。。。。
  啊!口红不流行了,流行唇蜜了嘛!怪不得,最后在唇上抹上一层了我自制的护肤药膏。嘴唇看上去超水润的,像水蜜桃好想咬一口。哈哈哈哈。
  把我平时的马尾放了下来,挑了一些束在头上,在语嫣的发簪里挑了支带红色宝石的简单簪子插在上面。哎呀,真是感动啊,比玉妃还要美。没办法,结合了皇帝家的优良基因和玉妃的美人基因。成就了我这个完美的人。哈哈哈哈哈哈
  带了面纱去找老鸨,说是秦亦水吩咐的。替他参加花魁大赛,虽然隔着隐隐的面纱,但是绝对不比秦亦水差,只要楼主不出面,又有美人出赛,那是最好了。
  
  到了比赛场地,不如说是另外一家妓院,京城的妓院大家轮流办花魁大赛。老鸨替我报了名,我用的名字叫七七。总不见的叫皇甫少晴吧,也不能叫白玉堂。那就叫七七,这个名字还真的很有小倌的气质啊。
  比赛分三场,第一场比诗词歌赋,第二场比琴,第三场比人气拼胜负。前两场就是累积人气了,与其说是人气还不是说比身价。就是在场的宾客叫价,价最高的人就是花魁,而那位宾客也能与选出的花魁吟诗作对一晚,但不包括陪睡。因为有些人是卖艺不卖身的。当然了,要是你情我愿的,也是可以的。
  太简单了,简直就是没有挑战难度啊。我排在最后出场,老鸨跟我说,是因为年年花魁都在胭脂醉,所以被打压的结果。我笑,拜托,最后出场才叫压轴吧。最后出场才能引起轰动效应啊。
  
  我在后台听着前面那朗诵诗词的,没错的话,应该是朗诵吧。我快睡着。还不时的传来叫好声。不是吧,这么没有欣赏能力?这些女人,大多是女人。上台前我都有见过,满普通的,最高级别也就语嫣那个水平。哎~我发现这个世界男人比女人要好看的多,没办法,周边美男聚集比较多啊。什么时候才能出现个美女呢。
  想着想着,就轮到我了。
  一群废柴,等着本少爷吧。
  
  还是蒙着面纱上台,当然是有用意的啦。热的台下众人猜测连连,怎么说也是胭脂醉出来的。也不好意思起哄。
  清亮的嗓音开始飘荡开去,
  “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
  不知天上宫今夕是何年
  我欲乘风归去唯恐琼楼玉宇
  高处不胜寒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间
  转朱阁低绮户照无眠
  不应有恨何事长向别时圆
  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
  此事古难全
  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我欲乘风归去唯恐琼楼玉宇
  高处不胜寒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间
  转朱阁低绮户照无眠
  不应有恨何事长向别时圆月时圆
  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
  此事古难全
  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唱的是王菲的但愿人长久。苏轼的词哎,要意境有意境要文采有文采,配合我的好嗓音,还不拜倒在我裤脚下。一边唱一边跳舞,跳的舞类似水袖舞,语嫣的衣服袖子超大的。一个转身,用内力把面纱震掉。不意外的听到吸气声,还有酒杯碎了一地的声音。魅力超大一把的。一曲唱毕,发现台下都震惊到呆掉了。我不禁笑了起来,又成功的听见一阵骚动。
  轻轻颔首,我保持着气质完美的下台。回到后头,就开始接受各种眼刀,无视!无视!通通无视。
  表演的时候居然看见秦亦水这家伙也在下面,看来这人不简单啊,这么短时间里面,居然可以动弹了。不过,伤口不痛吗?无影楼的楼主真不是盖的。下次问问师兄,我有没有秦亦水厉害。
  
  秦亦水坐在最靠边,本来是怕这白玉堂,平时呆呆的乱来,别把他的胭脂醉的名号给砸了。没想到他来对了,是不是该庆幸让他赶上了看到他的那抹风华绝代。
  从他装模作样走上台,就很想笑,不过真的抓住他的视线。耳边响起了他绵绵动人的嗓音,居然有人将词唱了出来,看着他随着歌声舞动的身影,握住了胸前的绿幽石。命定之人吗?是这个不断给自己惊奇的人吗。
  思绪在他的面纱缓缓飘下的瞬间停滞了。原来那就是他的真实面貌吗,还是又一次的易容。连无影楼的楼主也看不透这人吗。
  秦亦水不禁自嘲,视线在那人身上不曾移开。
  
  离秦亦水几步远的帘子隔间里,杯子掉在地上发出的清脆声响伴随着歌声在安静的大厅中回荡。
  当听到第一句旋律开始,皇甫少凛就不敢相信的死死看着那抹在台上偏偏起舞的白色身影。
  “哥?”那个纤细的人唱着只属于皇甫少晴的歌。
  直到那面纱落下,握在手中的酒杯无意识的掉在地上。可是少凛他听不见,眼中只有那个人,是他,绝对是,十年没见,但是人还是同一个人。脸还是同一张脸,没有了小时候的婴儿胖,脸的轮廓变得明显。
  哥,你居然以这种方式出现在我面前。少凛有些哭笑不得。
  临下台释放的那个邪恶笑容,明明就是哥恶作剧得逞后的表情。哥~你终于回来了。我真的等到了。
  
  




第二一章

  还才艺表演呢,不就是选美嘛。我很无聊的接过老鸨手中的琴。古筝我会弹,基本上这个世界的人都会。让我比弹古筝技巧,我是这里最差的,但是这是花魁比赛,是选美!就算不会弹,我也有本事赢。
  等了差不多2个小时啊,前面的人才全部弹完。靠!演奏会啊!我都已经补过眠了。照着镜子,补了一下妆。眼线都被我睡觉睡胡了。
  我抱着琴姗姗登上台,台下的各位看官顿从睡眼朦胧中清醒,打起十二番的精神来。
  美人当然要做足了噱头啊。坐定之后,先妩媚的撩拨了一下秀发。真的是秀发哦,长到腰间啊。晚上出门不扎起来,会吓到别人的。
  哎~我看到一个上了年纪的老头在我秀发理顺之后被抬了出去。一大把年纪还来找刺激。回家抱孙子去吧。
  再顺便调了一下琴音。举止动作都是要做到位,不然我只弹个三分钟而已,不是很没看点。
  本来想弹东风破,但是上次听了语嫣那个女人弹过之后,就不高兴弹了。
  所以就弹花好月圆好了,超简单一把的。我记得这首歌配乐就是类似古筝之类的。节奏很轻快,我不需要学那些女人无病呻吟装西施。闭上眼睛心里一边哼着曲子,手指一边弹奏。
  一曲末了,掌声啊轰动啊。看来他们终于反应过来了啊。一个猥琐男还想冲上台来,碰到我你肯定躺平了出去了!谁知还未摸到台边边呢,就被人用一颗花生米点中了睡穴,昏死过去了。我看向花生米的出处,可惜,又是个帘子。
  第三回合,我就不用等了,大家全都上台。经过了2场比试,让各位客官选择自己心中的花魁,开价。
  虽然我是男的,市场比较小,但是我觉得吧。美丽无界限,人人心中都有座断背山。花魁的宝座在向我招手。
  主持的一个妈妈桑开始喊了。每个桌子旁,都有个美女都会按照客人的报价喊价。
  “胭脂醉,七七公子,十万。”离我最近的一个桌子上面一个标准大款对我露出一颗金牙笑。我顿时额头布满黑线。小样,十万想也别想!
  “七七公子,五十万。”
  秦亦水?这家伙怕我输啊。
  “七七公子,一百万。”从帘子后走出个黄衣少女报了个价。
  哎?刚才出手扔花生米的那个人。那个帘子真是碍事。
  开始一面倒了,喊价越来越高,但是都是我的。所以说,花魁不是我是谁呢。问题是,花魁一定是我没错。但是你们还要喊多久。
  “七七公子,三百万。”秦亦水皱着眉头看着不远处那和他较劲的女子,里面的人却看不清。
  “七七公子,五百万。”
  秦亦水疯了?我来不就是为了保住他的胭脂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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