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卷云纱 作者:木悦君(连城vip一星2012-10-01完结)-第8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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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晰的印在脑子里。
没有过不去的槛,也没有一定要面对的痛苦。
一口饮尽杯中残酒,吹熄了油灯,起身回了屋,将一室的月光留在这里,带走了孤寂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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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兰王进来的时候,晓云正坐在柜台后算账,今日总算是清静了些,自从街头巷尾的人知道她买一送一后,每天来的人多不甚数,可多是选些不贵的小玩意,但是却万万想不到他来的是这么早。
她抬起头有些愣然,其实近了看,他虽不帅,也不丑,但是终日生活在大汉和匈奴的夹击下,眉头间的皱纹陡升,肃然时感觉甚是忧心。
侍卫模样的人已经示意晓云站起答话,晓云看得出来他们是微服,必也不愿透露身份,只是与生俱来的威吓已经让他们忘记了收敛。
晓云得休的站起,温和笑道:“贵客光临,轻恕小女子招待不周,两位想选些什么?”
楼兰王眼睛一直在四周闲瞟,丝毫没有注意到最在柜台后身形小巧的她。当她忽然说话时,才转过头来,略略一看,却忽然愣住眼神,直直的盯了她一会儿,眉心皱纹更深,道:“果然是汉人女子!这里的一切都是你布置的?”
晓云笑回道:“是!小店叫竹韵!竹子在大汉随处可见,可是在大漠却是没有,它通常是翠绿的一片,修长圆润,若是长在大漠,比不过仙人掌的耐旱,比不过胡杨的强壮,不能像红柳那样巩固沙土,但是却青青翠翠的,像是无垠沙漠里的一池碧绿湖水,见之生凉,希望这样清凉的竹可以给楼兰带来好运!”
楼兰王轻叹口气,“我这辈子就去过一次大汉,还是在少年时偷偷去的,虽短暂,却永生难忘,这铺子的装扮……忽然让我想起了很多年前的事!”他转过头来盯着晓云:“你!也让我想起了一个人,只是静静的站在那里,你们便是这么的相像……”
晓云以为他说的是阿伊纱,只淡淡笑笑,正要回答他人有相似,何况他只见过阿伊纱一次,而且还隔着面纱,总不会那样就印象深刻吧?
谁知他却忽然幽幽叹息一声,说道:“可惜她已经离开很久了!”
“离开?”晓云低头想了想,不确信的问:“您说的是谁?”
楼兰王颇为惘怅的叹道:“是啊,她早不在世上了,是我对不起她!”
晓云有些晃神的看着他,这还是她见过的,印象中的楼兰王吗?怎么忽然变得这么感性?若不是晓云对他印象深刻,倒真以为自已要认错人了。
正出神的想着,楼兰王已经走到了放置珠宝首饰的架子前,背着手,细细看着眼前的东西,晓云赶紧走过去,介绍道:“这把匕首是中原最出色的铁匠打造的,虽然是用作佩戴的,但是同样削铁骞如泥,上面的镶嵌的蓝宝石也是独一无二的!”
楼兰王淡淡的说了一句““果然不错!”却没伸手去拿,只是看了一眼,便看向下一个,晓云乖巧的跟在他的身后,也不多言,只是当他在一件物事前停留久点时才介绍一二,但看他的兴趣都不大。
楼兰虽然不是很富足,但是作为一国之主,也该看过不少价值不菲的珠宝,她这家小店的东西虽然也是在周飞扬处辛苦选来的,但是跟价值连城相比差了不是一节两节,只是都很精致,大部分也都是设计者的匠心独具。
除了特别和别致,她这里的东西大概也没有多少出色的地方。
但这里无论是衣服还是首饰的样子都是大汉的款式,在这里便是独一无二的,那些柔滑的丝绸,精美的刺绣,巧妙的首饰,绝对能让大多数爱美的楼兰女子心动。
而全楼兰最最爱美的女子又在哪里呢?如果不出意外,应该会在楼兰王的后宫里,那些美人应该早就听闻有这样一间铺子了吧?也早该厌倦各自上供的没有新意的饰品了吧?
她在这段时间里累死累活的做,就是要将自已的名声打响,更何况她还兼当珠宝设计师呢?她从周飞杨的仓库里整理出了一大筐在路上碎掉的玉石,命人重新打磨,重新穿孔,虽然都不是很名贵的玉石,但是经过晓云重新编缀早已经焕然一新,各种独特的手链、项链就挂在窗外的竹帘上,吸引着过往的路人。
晓云没在跟着楼兰王的脚步,径自走到一排架子上,从最里面取出一个方扁的盒子,朝着楼兰王一笑,走到了茶几边,楼兰王看了她一瞬,朝着这边走了过来。
晓云请他坐了,随手倒上一杯茶,也没等他喝上一口,便打开了盒子,柔和的光泽从盒子里透出来,没有什么珠宝比它的光亮更让人感到温和,更让人感到柔软。
没有钻石那么耀眼夺目,没有玉那么温润内敛,美好的恰到好处,
“这是……珍珠?”见惯珠宝的楼兰王也是充满怀疑的问着。
晓云点头微笑,楼兰王更加惊讶,就像当初她看到这颗珍珠,说它是无价之宝时周飞扬的反应,因为这颗珍珠是粉红色的。
多么少见的珍珠颜色竟然被她淘到了,真不知道是不是运气来登了,本来想过,只用银丝穿好,因为配上别的珠宝都会影响它的光亮,可是重新打定注意后,她又摒弃了这个想法,要将它打造成很美很美的一条项链。
银丝上镶嵌着大大小小不一的珍珠,错落而穿,有椭圆的,又浑圆的,颗颗**莹亮,虽然都只是白色,但是更加突出了项端那颗最大最粉的珍珠,而且周围的珍珠也因为它泛着粉粉的光芒。
“珍珠生于大海或是淡水湖,算是水的女儿,楼兰缺水,愿给贵客家里带来好运!”
“水的女儿?”楼兰王喃喃念了几遍,道:“姑娘说的太好,太珍贵,就怕戴的人不配!”
晓云急道:“怎么会?只要是贵客送的人,就一定会是值得戴的!”
“哈哈哈哈哈……”楼兰王忽然哈哈大笑起来,他的嗓音很是洪亮,晓云只觉得震得茶杯都在轻晃,说道:“我女儿说话都没你这么讨得我的高兴!”
“你女儿必定是冰雪聪明之人!”
楼兰王苦笑一下,道:“若都是冰雪聪明之人,只怕日子是不好过的!”
晓云讪笑道:“贵客多虑了!”
楼兰王把玩着手里的珍珠项链,道:“这条项链我买下,你也不必另外送东西了,这样下去你岂不是亏本?”
虽然只是极寻常的一句话,晓云却忽然觉得心中一暖,像是一个极疼爱自己的长辈对自己的关照,忙点头称是。
半卷云纱 第三十四章 利器
前方有一丝光亮,却分不清是日光灯还是月光,刺得眼睛睁不开来,脚步不停使唤的往前走,像是飞饿扑火,以为那便是幸福的终点,却永远不知道那就是毁灭。
耳畔回响的是谁的呼唤,深深哀切,深深期盼,她捂住自己的耳朵,尽量不去听,但是那个声音不透过耳朵,也能被她听见。
痛苦的蹲下身子,眼睛里已经蓄满了泪,口中喃喃道:“不要……不要再叫我了!我要在这里办完我要做的事情,请你们千万不要想起我,不要……”
“云儿,你总归是去了么?”接下来的话深情而凝重,是古谚低沉的嗓音,带着丝丝惘怅,“我以为我们都会摒弃所有,糊里糊涂的过一辈子,想不到命运终究不肯放过我们,要是你心中永远也过不了那个坎,就算上天入地,我也要找到你!”
“云儿,你总归是去了么?”
“总归是去了么?”
……
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已经让她的心碎成了一片,总归是觉得自己太过执着,要是糊涂一点,也许就如古谚所说,一辈子就这样过去了,平平淡淡,也许再次过忘川时,就会毫不犹豫的接过孟婆手里的汤一饮而尽。
下辈子,谁也不认识谁,互相找到各自喜欢的人,各自……欢喜!
这样才最是干干净净,不愿再牵牵绊绊。
“云儿……云儿……”
清晨醒来时,耳畔似乎还回荡着那一声声的呼唤,一声声的思念。
忽然觉得今早的阳光好刺眼,明明隔着帐子,光芒仍是大盛,心里一惊,连忙低头看去,只见一股刺眼的光芒从枕头底下发出,晓云愣愣呆在哪儿。
“昨夜……是你吗?你几乎灼痛了我的眼睛!”
她伸手从枕头底下拿出它,握在掌心,那么小小的一块,居然光芒强烈的如同太阳,以为它只会在夜晚发出如夜明珠一样幽蓝的光芒,没想到在白天才是它最耀眼的时刻。
可是为什么偏偏要在这个时候发光呢?
隐隐的,她觉得自己的手无法离开碧血珠,忙一下子将它抛在了床上,有些惊恐的看着它,“不!我不要现在就走!我还不知道为什么,如果回去了,他一定不会告诉我所有的事,我一定要看到所有的事!”
碧血珠的光芒没有一点减弱,她有些害怕的下了床,定定的瞧着她,心中忽然掠过什么开口说道:“你还是这么心软么?你就真的这样心软吗?就他略略哀求,你就要将我带回去么?我不是你,请你不要这样以为我,我要留下,听到了吗?我要留下!”
她大吼了数声,有些嘶声力竭,再度睁眼去看时,碧血珠的光芒已经慢慢减弱了,到最后没有一点光亮,普通的就如一块石头。
晓云呼出了一口气,无礼的滑坐在床畔,这样的惊吓不知要来多少次!
缓缓的呼吸几下,晓云快速换衣出去,今日的生意还是要做的,才打开铺子,已有几人等在外面,看样子家境不是很富裕。
晓云含笑招呼他们进来,原来买东西的只有一人,可其他几人大多没进过这种店,更没买过这样琳琅满目的东西,虽然有些拘谨,但是一进来还是忍不住四处打量。
看他忍着痛犹豫半天才掏出一袋钱,而所选物品不过是这里最廉价不过的耳坠子,这对耳坠是晓云亲手DIY的,当时做成时也很是高兴,认为是自己最好看的作品了,没想到这个中年汉子一眼便挑中了她。
他嚅喏着说:“我想我夫人一定会喜欢的!”他摩挲了很久,又怕弄坏,脸涨得通红。
其实当这个老实的汉子第一眼挑中这对耳坠子时,晓云就打算便宜卖给他了,但瞧这几位的样子都是家境不好的,听他们的交谈大概汉子手中的钱算是他这辈子所有的积蓄了。
是什么力量让他拿出这所有的积蓄?是为了他的夫人?
其中一年轻男子道:“嫂子一直说这家店的饰品好看,今日若是得了它做生辰礼物,一定会高兴坏的!”
另一个有些担忧的说:“嫂子一直节俭,要是知道你这么破费会不会……”
“其实这么多就够了!”晓云赶紧打断了他的话,来龙去脉她也想的差不多了,心里满满的都是感动,从汉子手里的荷包中抽取了一小点货币,笑道:“这对耳坠子值不到这么多钱的,其实是我信手做的,做的不好本不敢拿出来卖,所以,这些就够了!”晓云将手摊开露出掌心的货币,接着也不等汉子反应就已装进了自家荷包。
汉子有些反应不过来,和周围的几人一起愣愣的看着晓云,他沉默了一会儿,转头看向周围的其他商品,各个光彩夺目,哪个看上去不是价值千金万金,就是自己面前的这对耳坠子也是玉质鲜亮,也绝不是凡品。
他张了张,却又不知道怎么说,有些怀疑的看向晓云。
晓云笑道:“果真是这么多银子,你也不必疑惑了,若是不信也可向他人打听一二!”说完便走过去将耳坠子取下,走到柜台后去包装,柜台下放置了好些木盒子,大小不一,各个雕刻精美,就是触笔很少的,也很是精致。
用小木盒装好耳坠子,将它交到汉子手中,笑道:“欢迎下次光临!”
汉子或许根本没听到她说了些什么,拿到盒子时恍然如在梦中,低声说了句:“多谢了!”走出门时,还不时回头看向晓云,渐渐的眼中露出喜色。
正欲低头,将挑选过后的小木盒放回去,就听门口响起了巴掌声,晓云抬起头来,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只是顿时,脸上没有了笑容。
“你这样做生意,可还养得活自己?”
铁骞毅双手抱胸,一把大刀横在胸前,冷冷的看着晓云,街上的阳光被他挡住了大半,晓云低着头看着地上的身影,微愣了下,面无表情的复又低下头,继续整理着自己的东西,“隅尔一两次没有什么关系!”
地上的身影往里移了移,依然是冷冰冰的声音:“只怕以后不是偶尔!最近你风头很旺,大街小巷都在谈论你……和你的这家店,不少妇女以买到你店里的饰品和衣服为荣,我也听闻了很多你的事,你这样卖一件送一件,只怕以后自己连饭都吃不起。”
晓云的手指停在盒子上,忽笑道 :“铁统领忽然这么关心我真,是让我很意外@”
铁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