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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半卷云纱 作者:木悦君(连城vip一星2012-10-01完结)-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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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其他的人哪有精神再集中在手头上的事,虽然都低了头,但眼睛还是不住往古谚身上瞧去。
    古谚透过放大镜去看玉玦,越看越屏住了呼吸。
    通体洁白的玉玦,自然散发着温润的光彩,可是阳光折射多多少少会因为阻挡物的光线产生不同的光感变化。如今玉玦就是如此,刚开始古谚只是眼睛都不咋地盯着看,可是渐渐的他发现玉玦上的光度是不一样的,在放大镜下,终于确定了他的猜测。
    玉玦上果然是有纹路的。
    就像是水的波纹,很浅,很淡,但是确实存在,就像是一块轻纱覆盖在玉玦表面,可是除了浅淡的纹路再也没有其他的纹饰。
    不过这个发现已经能让研究室里的人兴奋好久了。
    他站起身来,几乎同时,温泽华、徐金文、董谨田、张涛,还有其他研究院、同学纷纷抬起头看向他。
    “这块玉玦上有人工雕琢的纹路,你们之前应该也用显微镜看到了吧!”
    古谚激动地看向四周,但大家都纷纷摇头,董谨田指了指温泽华道:“他说等你来了交给你研究这块玉玦,我们只是大体看了看,判断了下年代。怎么有纹路么?”
    古谚点点头,走到显微镜前,将焦距调到最大,又看了一会儿,脸上神情越来越激动,退后了一步,道:“你们来看!”
    众人纷纷起身,挨个凑过去看了,各个惊叹着抬起头,啧啧称其。
    徐金文道:“我们仗着多年经验,再难的仔细去看纹路,要不是你仔细,我们还都要错过这个重大发现。”
    温泽华细细思索,点了点头,又凑到显微镜前看了看,方道:“依大家判断,它会是汉朝什么时候的?”
    大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有一样的心思,可谁也不愿先说,古谚沉吟半响,还是先开了口,“单凭细纱一样的水纹,很难判断准确的年代和出处,不过……”古谚顿了顿,张涛接口说了出来,“不过很可能是汉武帝元丰三年的玉饰。”
    古谚兴奋地与张涛对击一掌,工作时他难得露出调皮的样子。
    按道理不能从水纹上推断出玉玦是属于什么人什么年代的,可是,大家的心里都不由得想起那张羊皮卷的最后一段,那句“汉元丰三年”的字样,荒漠之地,即使是行经商人也不会有如此贵重的玉器,这种玉只有王孙贵胄才可佩戴。
    那么,遗留在墓前的玉玦很可能就是写这几个汉字的一个汉人。汉人!这个汉人的存在也只是一个猜测而已,若说前面奇异的文字是珍珠公主所写,那么后面给她画像和落款的一定是另一个人,很可能是一个汉人!
    没有人说古谚和张涛猜测的不是,因为他们都是这样想的。考古研究最后的结论虽然都是在多方求证和不断探讨之后得出的,但是最开始时都是建立在大胆猜测上的,只有大胆猜测出一个结果,才能有方向去考察。
    温泽华道:“大家对他们的猜测有异议吗?”大家不约而同地摇了摇头,他继续道:“嗯,如今大概有两个方向可查,一时查阅汉武帝事情所有有记载的王孙贵胄的史料,看有无人曾出入过西域,不过这方面的资料也不一定做的准,因为史料一般都记载大事,无功建的一般都没有记载,但也一定要一一查阅,这方面就交给董教授去做吧!没有人比他更了解中国古代典籍。”
    董谨田点了点头,几乎是一刻不耽误的立即转过头去,从身边专用书架上寻书查阅,简易书架上书籍不多,一般都是董谨田常用的书籍,大多数的珍贵典藏都在他的家中,这会儿他才翻了几页,便匆匆放下,拿起公文包向温泽华招呼了一声,便走出了研究室。
第十一章 玉玦(3)
    温泽华继续向古谚道:“还有另一个方向,便是去找玉石专家鉴定,找出这个块玉玦的出自哪个山脉,从它的产地着手。我们都不是玉石方面的专家,不过我认识一个人,多年喜爱收藏玉石,虽不是专业的,但是比很多专家都要更懂玉,他几乎只要看一看,摸一摸,掂量掂量就能说出玉石的原料产自哪里。你去找他看看准没错!”
    古谚道:“哦?有这么个人,怎么从没有听教授你说过?”
    温教授笑笑,道:“他嘛!贵人事忙,除了玉石是他的最爱外,还有一个特别爱好,就是跳——舞!”
    张涛奇道:“是个女的?”
    温教授笑道:“是个男的,年纪与我差不多,如今他是南方青羽舞蹈学院的校长,叫张怀民,你去找他看看!”
    古谚道:“原来是青舞的校长,民间可真是个藏龙卧虎的地方啊。”
    “那可不是!”温教授坐回桌上,抽出一张便签纸,快速写一下了一长串号码!递给了古谚,“现在是假期,不知道他们学校有没有演出,我待会儿给他打个电话,要不是这里的事太多我走不开,一定亲自过去!”
    张涛拍拍古谚的肩膀,走到另一边继续他的记录工作。古谚走回了位置,仍旧看着玉玦,他脱下了乳胶手套,将玉玦托于手心,玉的冰冷直刺入他的肌骨,还记得小时候,父亲教他最简单的真假玉石辨别方法,便是用手的温度去感觉,真玉无论在手中放多就都是冰冷的,而那些烧料子的,开始冰冷,可是一握久了就变热。当然,这只是个蠢办法,除了触感还要看颜色,看通透度等等。
    可是,这块玉玦在炎热的沙漠了掩埋了两千多年,还是冰冷沁骨。
    这边温泽华满脸笑容地放下电话,好似和老友谈到了什么开心的事,一向严肃的脸庞上皱纹现成了深深的沟壑,他抬起头,向古谚笑道:“他近日好像在策划一支舞蹈参赛,依旧忙得不可开交,这个老小子还是和以前一样精力充沛啊!不过明日上午有时间,你到了给他打电话。”
    当下古谚放回了玉玦,温泽华展开了羊皮卷,召集众人,摸索着研究,每提出一种文字的猜测,徐金文教授便在电脑上一阵敲击,将不同的古文字调出来比对。这样的工作已经进行了半个多月,可是每每都让众人失望。
    …………………………
    清晨六点,潘晓云和裴薇薇已经梳洗完毕,穿着舞衣站在镜子前压腿,厨房里的电饭煲里正煮着稀饭。
    虽然在放假可是基本功一点也不能废了,她们每日早晨出门前和晚上睡觉前都要花很长时间压腿舒筋。俗话说,一日不练自己知道,三日不练内行人知道,五日不练观众知道,潘晓云每天刻苦坚持,时常偷懒的是裴薇薇,她天生筋骨软,可从不在这反面下苦功夫,当初选择舞蹈也是因为这个对她来说不费什么事。
    潘晓云朝着镜子吐吐舌头,大热天的一清早就流汗不止,“没想到,我们还没做满一个月就得回学校排舞了!”
    裴薇薇叹道:“这有什么办法?哪叫我们校长一大把年纪还精力充沛,活力不断,非要排舞参赛,等可恶的是,我又没有跟你们去敦煌,为什么选中我啊?”
    潘晓云无奈地摇摇头,努力将身子压向腿脚尖,“你这叫什么?就叫玉璧无罪,怀璧其罪,姚老师可是一直都看好你的,只是你不看重这个,我要是有你这先天条件,得省多少功夫练这些啊!”
    “啧啧啧!你就矫情吧,你就说吧!谁不知道你的条件也是在整个舞蹈界里算出挑的,还在这儿说这些!”
    潘晓云放下腿,拿起手边的帕子擦头,“我一天不这样说,你不知道自己的重要性,懂不?我去看看饭熟了没!”
    午饭休息时间,潘晓云打了饭和裴薇薇一前一后进到包厢,古谣正朝她们招手,她端着饭盘坐到了古谣对面。
    潘晓云觉得自己很幸运,回来那几天,古谣像是完全忘了那件事,更确切地说是将精力用到和她的均均逛街玩耍去了。童佳敏嘴里的什么八大刑罚,十大酷刑的,她完全没有遭遇到。
    一晃半个多月,在这里有了感情,跟以前打工地地方一样,到了离开,就感到不舍。
    古谣道:“晚上定了火锅,我们还没好好聚过餐呢!你们就要走了,今晚一定要好好灌你们酒!”
    潘晓云猛扒了一口饭,站了半天饿死了,她从小食量就大,一事因为本来就吃得多,二是由于从小练舞消耗大,她含糊地答应了一声,“好!不醉不归!”
    裴薇薇叨唠了一句,“得了吧,爷!你的酒量怎么样,我还不知道啊!晚上我可不想背你回去!”
    “薇姐!爷哪舍得你背啊!”潘晓云往裴薇薇身上蹭了蹭,裴薇薇胳膊一抬,将她往外推去,叫道:“少恶心我了!”
    潘晓云朝古谣吐吐舌头,“那我自己爬着回去!”
    古谣特豪气的说,“没事儿,我叫均均预订了一辆卡车,到时候把我们一票人一块儿拉回去!”
    “什么?卡车?”童佳敏抢在潘晓云和裴薇薇前面hold不住了,“小姐,你想我们半夜被卡车载回去,那得有多拉风啊?”
    潘晓云觉得自己的承受能力真的是后来居上啊,她和裴薇薇迅速交换了一下眼神,从对方的眼光中读到了“深有同感”四个字。
    古谚轻蔑地瞟了童佳敏一眼,“你都说是半夜了,谁来看我们拉不拉风啊!”说着,她已经站起身子扯着嗓子往隔壁桌叫道:“浪哥,虹姐,桃桃你们记得晚上聚餐啊!”还生怕后面包厢的人听不见,转身走过去吆喝了几声。
    上早班的晚上7点半下了班,其他的人要上到9点半,不能聚餐的下班后直接去ktv。
    换了衣服,赶往火锅店,因为总总原因,来的人不多,还凑不满十个人,古谣出去接了一个电话,潘晓云有种恐怖感,她看了看周围的人,大概都是这个表情,“卡车该不会这么早就来了吧?”众人面无表情地摇摇头,不知道如何回应。
    坐了一会儿,汤底上上来了,虹姐将菜单递给潘晓云,要她们两个点菜,等菜点好了,古谣才转回来,坐下喝了一口茶,“嗯,待会儿均均要过来蹭吃的!”
    “均均?”潘晓云点点头,“哦,那个传说中的均均!”
    古谣奇怪地看着潘晓云,“传说?她很稀奇吗?”
    “咳!咳!”裴薇薇忙道:“不稀奇,就是久仰大名!”
    上了菜,潘晓云帮着煮菜,古谣再给众人倒酒,虹姐和浪哥低头看着手机,嘻嘻笑笑的不知道在说些什么,正在劝酒时,一道红影风风火火地走了过来,“哟,都吃起来了啊,不好意思谣谣,我来晚了!”
第十二章 玉玦(4)
    古谣赶忙拉过她,“我给你们介绍,我的好朋友均均!其他的你都认识了,嗯……”指着潘晓云和裴薇薇道:“这是潘晓云,这是裴薇薇!我们咖啡店新来的两个美女!”
    潘晓云赶忙站了起来,伸出手去,“你好!”温灵均伸手回握,“你好!我叫温灵均!”
    温灵均身材高挑,留着短发,靓丽的鹅蛋脸上妆容完美,毫无瑕疵,言谈之间得知她留过洋,如今回国做了一间美容会所的美容顾问兼化妆师,通身透着一股时尚气息。
    对于不喜化妆的潘晓云来说,上班时必须要化的淡妆都是简单涂抹上去的,怎样节约时间怎样化,温灵均三句不离本行,多喝了几杯后,就开始批判潘晓宇妆容的问题,不久又问:“对了,你们怎么走了?这里的待遇不好吗?”
    古谣道:“她们是青舞大三的学生,本来是要打暑期工的,可是一个月还没满就得走了,不像我,一实习就来了‘深蓝’,就待到了现在!”
    温灵均头脑也开始有些发晕了,“谣谣,你读的那是什么狗屁学校啊,啊?一点儿也不民主,你在它开除你之前离开是正确的选择,你再不走,我都去帮你踹了它!对了,你们是什么青舞的,出来干什么?就跳舞吗?”
    潘晓云道:“学校有个文工团,毕业了应该就去那儿!”
    裴薇薇耸了耸肩,“不知道,管他的呢,学校安排了我就去,不安排就去找别的工作,我就不相信我找不到活儿干!”
    古谣是个不省事的主儿,看着脸都通红了,她摇晃着身子站起来,“姐妹们,晓云和薇薇明日就走了,我们一起敬她们!”
    虹姐酒量大,喝了许多杯也不见醉,又叫服务员开了四、五瓶啤酒,轮着灌她们,等到三、五瓶下了肚,桌上趴了一群人。
    之后又转移阵地,在KTV里接着喝,有几个发酒疯的一直逮着话筒疯唱,周杰伦的发如雪响彻整个包厢,之后不知是谁点了一首爱情买卖,潘晓云看了一眼睡趴在沙发上的裴薇薇,忍着胃里的难受冲出了包厢。
    在厕所里大吐特吐之后,精神才算好了一点。洗了手,走出厕所,瞧见古谣和温灵均互相搀扶着,歪歪扭扭地往外走,潘晓云虽然自己也是站不稳,但还是过去扶了一把,“你们要上哪儿去啊?”
    古谣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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