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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御龙纪事·上卷(女尊)-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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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士们,今天我们星夜赶路,渡过玉华江之后,我们就进入白茅山区。”脚踩着马镫站起身,我用内力在轰鸣的马蹄声中回身向三千精兵喊话,声音平稳而清晰,如同在静室一般直接传入他们耳中。
向来桀骜不驯的威龙营士兵脸上首次露出敬畏之色。
如她们般长期生活在马背上的人都知道,马上颠簸,疾驰之中别说说话,不咬到舌头就不错。面前少女轻描淡写就让绵延五六百米,头戴重盔的三千甲士一字不漏,清清楚楚的听清自己每一句话,这内力的调节,内息的运用,究竟要到何等可怕的程度。
我很满意的看着曾经面服心不服的三千悍妇恭敬的垂下眼,等待将她们年轻头领的最新指示。
曾经统领过的雇佣兵团和正规军队虽然不尽相同,但武人崇拜强者的本质是不变的。
要想让手下听话,老大就要有实力把他们全部镇压。
劲风夹杂被马蹄踏起的沙砾,从脸旁猛烈的擦过。马上的少女像棵挺傲的白杨,俏生生的立在飞驰的神驹上。大红斗篷像面招展的旌旗,衬着兀然绽放的冷笑,极冷又极热的翻烤着战士们的内心。
“想必你们已知道这一路上,注定不会太平。敌在暗我在明,军队目标太大,这对我们非常不利。”
“神上,我们不怕死!”
一个健壮的女兵高声喊道。年轻的眼中充满了对死亡的不惧和对激烈战斗的渴望。
“没错神上!哪个来敢害您,我们姐妹,来一个杀一个,来两个杀一双!”
“对,来一个杀一个,来两个杀一双!”
“杀她个有来无回!”
“杀!杀!杀!”
士兵们以剑击甲,高声怒吼,兵伐之气,直动云霄。
我右手执缰,左手向下一压。训练有素的士兵顿时缄口,嘈杂的官道上瞬间随之一静。
“我知道你们都是英武无畏的好战士!”我朗声说道,“死亡的威胁摧毁不了你们迎战的勇气!但是你们每一个人的生命,对我来说都弥足珍贵。我需要你们,信任你们,所以希望你们可以将自己的生命自己的热血,挥洒在最有价值的地方!”
挥鞭跃马的年轻武士,高昂着头颅,骄傲而热切的望着前方英姿勃发的少女。
所有人的眼睛红而湿润,像一头头蓄势待发的猛兽。她们拼命击打着银白色的铠甲,明亮高亢的撞击声如同出征的战鼓,擂起了悍勇女儿气可干云的壮志豪情。
她们的领导者珍稀她们,信任她们。她们不再仅仅是数字之一,不再是用之即弃的棋子。
这对每日挣扎于生死场上的军人,是如烈酒一般的醇美梦境。
她们血脉贲张,她们壮志欲酬!
“所以请服从我,跟随我,听从我的指示!”我顺势做了一个一抓一挥的手势,“我保证未来九玄大陆的历史上,将写下你们光辉的一笔!遥城的百姓,将把你们的名字世代流传!”
“神上,请让我们跟随您!”
“神上请对我们下命令!”
“神上,您保护了遥城百姓,就让我们来保护您!”
“神上,我们这条命,就统统交给您!”
苍凛已经完全震惊于三言两语被我成功策反,由皇军变为私军的惊天巨变中。
“疯了,都疯了……”他铁青着嘴唇,扫过一排排振臂狂吼的身影,最后目光落在我身上。
“你现在想回也回不去了。”我笼着被风吹乱的秀发,“上了这条贼船,就勉强陪我到最后吧!”
他看着我的眼睛,表情从惊怒,到思索,到平静,最后化为一丝嘲讽。
“就算你赶我我也不回去。”他鼻子一哼,拽的二五八万似的,“等你事败一天,除了本宫,还有谁救得了你这条狗命?”
真有事败一天,除非神仙降世,否则别说你,就是你外婆也救我不得!
我已然破釜沉舟,再无回头路。
你,知不知道?
作者有话要说:又捣鼓出来一章,费了好大的力,孩儿们终于上路了……
胧玥前世的职业我改了一下,从M国正规军变成雇佣兵团长,外号总攻队队长,简称“总长”~
这样比较符合人物的性格。
苍凛从现在起,地位将变得重要。他一直尊随自己的内心,虽然有时有点烦,但我还挺喜欢他的……
最后,某安也振臂高呼:
“亲亲们!请关注我,收藏我,给我留言和建议吧!”

☆、白茅山上

快马加鞭狼奔了一昼夜,我带领士兵两渡玉华江,又沿着江涉水逆行三百里,暂时摆脱了都城派来的各路暗探。在第二天傍晚,终于风尘仆仆的穿过翁头狭道,进入崤陵山脉西脉,最靠近千城的白茅山。
白茅山其名来自于它极为险峻而秀美的山形。
山体表面主要覆盖着白色的花岗岩和石灰岩,苍翠的阔叶树木和五颜六色的野花,从石头夹缝中争先恐后的挤出头,团团拱卫着状如长矛般,直插云霄的陡峭山峰。
疲惫的众人选了一处附近有清洁水源的隐蔽山坳,背靠着光滑立陡的绝壁,在下风向处开始埋锅造饭。
士兵们十分熟练的收集干柴,在附近打来野味就着自带的干粮一股脑煮成浓稠的一大锅,一人捧一碗呼噜噜的几下吃完,就开始自觉分成几拨喂马的喂马,补充水袋的补充水袋,磨兵器的磨兵器。
苍凛坐在离营地十几米远的大石旁,捧着一碗黏糊糊熬得分不清是什么东西的大杂烩,枯坐了半个时辰,眼看本来就卖相不佳的食物变冷凝结后,更加趋近某种呕吐残留的不明物体,向来娇生惯养的长皇子双目发直脸色比锅底还黑。
我有一眼没一眼的瞟着他,不知为什么眼前又浮现出那夜桥下,不被爱人所知的男子深深俯首,诚恳忧伤地说,
“表舅就拜托您了。”
孽缘孽缘……
郁闷的挠了挠头,我最终不情不愿的蹭到苍凛旁边,坐下。
长皇子这样大派头的人,自然是不会想到出行自己准备吃食的,野味打来了也是不知怎么收拾的,果子有毒没毒也是不知道的。
向来天下无敌的第一公子首次面临即将饿死的绝境。
我怀里揣着俩生地瓜,拿根木棍把他面前的火堆拨开,在烤得热腾腾的土地上刨了个坑,把地瓜塞进去后又将火堆回归原位。
从来到他身边苍凛就一直皱着眉头出神。他的眉与眼离得极近,几乎是压着眼睑斜挑而上,秀美的长眉竖立着纠结在一起,拧成一个川字。薄而艳的唇瓣无意识的向前嘟着,即邪魅又带着几分孩子气的天真可爱。
我撑着下巴,单手扒拉火堆。
熊熊的火焰映着脸颊像覆了层金色绒毯,又温暖又柔和。淡黄的碎光跳跃在他纤长的睫毛上,洒落在微微下垂,浅茶色的眸子里。他修长白皙的手指执着木汤匙,捅着抱成一团的肉麦羹,低声喃喃:
“……原来,我什么都不懂。”
闻着渐渐散发出的地瓜香,我开始转移火堆,浑不在意的说道:
“你当年也曾离家学艺,在明渊居士那里,没被要求给老爷子打理餐饭么?”
“师父门下有弟子近百人,仆役无数。我是他首席门徒,这些杂事自轮不到我做。”他把肉麦羹切成一块块,用勺舀着送到嘴前,闭着眼睛努力了好几次,硬是没下定决心吞进去。
“射猎每年秋狩的时候也有参与,但打来后都是仆役侍童们拾掇干净烤熟给我,我只管动筷就好。”
我用鼻子哼了声埋头抠地瓜。在没带他出来前就早料到八成如此,现在听他说出来也只能没惊没喜的哼一声。
“这次出来,我以为只要能和你单独相处,定能让你发现我才是最好的,最聪明的,对你最有用的。没想到现今连吃个饭,自己都没法解决。”
我狐疑的瞅了眼从方才就喋喋不休,十分反常的皇子大人。整天恨不得满世界叫嚷:老子最伟大,老子最无敌,天上天下唯我独尊的苍某人,今儿个莫不是被马颠坏了脑袋?
“那天回去,外婆骂了我。”他放下碗,双手抱着脑袋。即使像小狗一样蜷成一团,我也要承认,这是条非常优雅漂亮的小狗。
“她说,我不懂人心。”
我抠地瓜的手顿了一顿。
这个从来生活在自己世界的男人,从来不爱他人,不关心他人想法的男人。为了更接近我的世界,第一次开始关心,人心。
他很苦恼百般艺技无所不通的自己,不懂,人心。
我瞬间有冲动想拂开他挡着脸的双手,对他说——
对他说什么?
对他说我很感动,我很抱歉,谢谢你一直这么努力,谢谢你为我做了这么多?
我有什么立场?我以什么身份?
我,能爱他么?
不,从三年前的第一眼,我的世界里就只有常伴青灯的唯一的一人。
这个人充当了生活的全部角色,父母恩师朋友恋人。我的心里装得满满,再没有谁能挤进这片天地。
那么,我还有什么资格对别人说——
爱?
轻轻抬起的手最后又轻轻落下。拣出烤得黑乎乎的地瓜,我用块厚布垫着,递到他低垂的脸前。
“喏,刚烤的地瓜,快趁热吃吧。”
苍凛被香味吸引得抽抽鼻子,转过头望向沾着泥巴的地瓜和我脏兮兮的手,蛋腚的说:
“贱民的食物。”
我嘴角抽搐了一下,瞧这人,又来了!
掰开外层烤得焦黑的表皮,地瓜瓤泛着黏稠的糖浆,金黄糯软,热气腾腾,散发着温暖的人间烟火气。
长皇子双唇紧抿,正襟危坐,两只眼睛不由自主的随着飘出致命甜香的红薯来回转动。
这时,突然传出一阵诡异的轰鸣。
我慢慢看向苍凛。
他手按小腹,慢慢看向远方。
我当场绝倒。
这家伙怎么能这么搞笑!竟然像小孩子一样耍赖装蒜,假装不是自己出的糗。
“这不是贱民的食物,这是人的食物。”
我非常耐心的,像哄小孩一样的帮他把皮剥掉。地瓜很烫,从左手换到右手,最后两只手都被烫的红通通。我一边吹着,一边把地瓜往他面前送了送。
“贱民也是人,贵族也是人,就像这食物一样,吃是为了填饱肚子,活下去,没什么本质差别。”
他头偏了偏,没有做声。
和缓声音像春夜的风儿般低柔婉转,带着月见草的馥郁暗香,载了万年古都里殷殷的托付和一生亏欠,注定辜负的深情。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
可是……
朱唇轻启,吐出的话语却无声。向着苍凛,向着自己也向着远在千城的两人。
“我会照顾你的。”
我一生立誓极少,因为誓言是要用一辈子去拼死捍卫。
“一定,会保护你的。”
我没法给你更多,但只要你还在我身边,绝对,不会让任何人,折断你再次高飞的双翼。
“我们一起,活下去。”
树叶沙沙的轻响,晚春的鸣虫吱吱叫着,火堆炸起劈啪声,远处,劳累一天的士兵们开始发出轻轻的鼾声,几个随行的医官聚在一起,低声讨论新研发的药方,偶尔,还会传出一阵笑闹。
世间似乎又嘈杂又静谧,他微微红着脸,别别扭扭的看我抓着他的手,把廉价但美味的烤红薯强塞过去。
“这是我特意给你烤的,你知道现在的季节储藏个红薯多不容易么?”我皱着一张脸,一副我可亏大发了的表情。“所以快快吃,吃完滚去睡觉!”
他不推拒也不道谢,慢吞吞的咬了口我剥好的红薯,忽然转过头,对我一笑。
那笑颜不同于以前见过无数次的奸笑讽笑嘲笑坏笑。只是微微扬着嘴角,艳丽又温和,沾染了红尘的美好,如同冬日的赤梅刹那间融化漫天白雪,在冰冷的寒霜下绽开炽热的繁花。
浅茶色的眸子一寸一寸的扫过我的脸,眼中波光潋滟,溢着满满的幸福,不胆怯不退缩,像个执拗的孩子,没有俗世礼教的束缚,全心全意满心欢喜的,追逐内心最渴望的情感。
花开无限,一眼,经年。
我有一瞬间似乎跨越时间空间,迷失在他眼中的无边花海。那里有最冰冷的温度和最热烈的色彩,有无视寒霜笑看流年的傲雪琼花。
可比雪还要冷,比红还要艳,比早梅还要凛然高坚的,是迎风独立,素手拈花,谈笑间伏尸百万,血流千里的天之骄子。是风华绝代,俯瞰江山的天下第一人。
他说,“阿玥,我已等你许久。”
磅礴的画面感如巨浪般涌入头脑中,我已分不清面前的,是真,是幻。
失神间,感觉脸颊忽而一暖,一个温软湿热的轻吻一触即撤。
我捂着脸,窘住了。
苍凛姿态自然,似乎连呼吸都没乱过一下。优雅惬意的小口小口啃着地瓜,刚才一切,仿佛都是我的错觉。
我维持着捂脸的动作,摇摇晃晃的站起来,摇摇晃晃的离开火堆。
身后,似乎传来一声轻笑。
几乎记不起自己是怎么回到营地里,璟词撅着屁股,选了个背风的角落,一声不响的给我布置床铺。还来不及细细体味一下刚才似曾相识的奇妙感觉,骤然,一种强烈的危机感袭上心头!
多年游走在生死边缘的人,对死亡的毒息已有了本能的直觉。许多时候,就是这种本能,在最关键的时候保住自己的性命!
夜风依然轻柔,树叶依然沙沙作响,连月见草的暗香都没有丝毫变化。
可是,少了点什么。
令我汗毛倒竖,全身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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