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魂重生-第4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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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肯定是她先去拿了菜刀再过来的!”余大庆有些词穷,却很有些急变,立刻想到了一个还算合理的说法。
“那就是说她图谋在先,事先到你家厨下拿了菜刀,再进入你表弟房中的了?”大人的语调不徐不疾。
“嗯,应该是这样,没错的!”余大庆犹豫了一下,肯定了这话的确实。
大人再次开言:“一个疯子,杀人之前还要事先图谋,这般思想,又怎会是疯子,难道她是装疯的不成吗?余大庆,你还不如实招来!”
惊堂木一拍,官威震天,余大庆一哆嗦,连声道:“小人所言句句属实,绝无虚言!”
“绝无虚言?”大人冷哼一声,“你说这疯子从未到过你家,却能够在第一次来的时候便预谋杀人,甚至先找到厨下拿了菜刀,再进入男子的闺房中行凶,你当我是傻子吗?竟然拿这样的话来蒙蔽我,甚至还敢口称绝无虚言。来人,给我打!罪名就是藐视本官!”
负责打人的两个衙役对望了一眼,上前去按倒余大庆,扒下她的裤子,棍子紧接着就打了上去。
“呃……”白雪把已经拿到嘴边儿的瓜子放下了,做得太近,感觉还真是不太好,难道这年代打板子都要先扒裤子的吗?从她这个位置看过去,还真是一览无余啊!
“这是当然的,若非这样有碍观瞻,怎么能够体现出惩戒的效果。”榔头有点儿得意地回答了白雪的问题。
白雪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原来如此,要从肉体上打击,也要从精神上侮辱,怪不得魏老三会有那样的话,生不入公堂,原因就在于此吧!也怪不得…。…
以前也听闻过这样的一桩案子,说是一户三口之家遭盗,作为家长的两个被盗贼杀死,做儿子的那个幸运地未曾受到迫害,但后来有人劝他告官,他却宁可一死以明清白,也不愿意去官府,莫非,便是有着这样的顾虑?
余大庆哪里挨得住打,开始还张口闭口地含冤,等到看着那位大人皱了眉说“狠狠打”,再感觉得到双股上的疼痛,她就撑不住了,如实说了自己如何杀人的事情,简单说就是那个表弟不忍心骗这样的一个疯子,毕竟,这女疯子不疯的时候还是很可爱的,面容也清俊,很得人喜欢,然后两人发生争执,余大庆一怒,拿了菜刀就威胁表弟,结果失手杀了人。
惊慌的时候才发现把疯子给忽略了,想了想,便把菜刀塞在了疯子的手里,哄她出去,适时疯子的疯病又发作了,正合了她的算计。
听得这番原委,堂内堂外唏嘘声一片,若是那男子不死,真的嫁给了这女疯子,说不定还真的会成为不错的一对儿。
“大人英明!”
左右齐声赞扬着,引发了堂外的喝彩声,不少人经过这次案子,对这位知府大人也有了好感。
“我当然是英明的,这样的案子怎么能够难倒我,你们有什么冤屈都可以来找我!”大人一高兴,草莽气发作,大包大揽地夸下海口,洋洋得意的样子甚为好笑,却也显得可亲。
白雪嘿嘿一笑,这个大人倒还挺有意思的,若是她的性子真的如此时表现得这般纯朴,那么怕夫郎也不是空穴来风了。
“行了,打道回府!”白雪站起身,把还剩半袋子的瓜子扔给榔头,伸了一个懒腰,早知道这般容易,她昨天忙活个什么劲儿啊?!今天还起了个大早。
一个哈欠没打完,一个徒人过来传话说:“这位可是宋家白小姐?还请后堂叙话。宋家大公子也在。”
“哦,知道了。”知道跟这样的传话人也问不出什么来,白雪摆了摆手,“前头带路。”
等到进了后堂,看到知府大人正坐在亭上,单独一桌,另一桌放在不远处,则是宋大公子和一个陌生的男子在座,宋大公子身侧站着玢儿,那男子身侧则有两个侍儿,相貌出众,不时端茶上水。
“哈哈,这个就是宋家出名的白雪了吧!”那男子正对着白雪过来的方向,第一眼看到了白雪,招招手让白雪过去。
这个,可能是那位著名的秦大将军的儿子、传闻中知府大人畏惧的秦正夫了吧?
这般想着,也就没有什么抗拒,走上前去,却一拐弯倚在宋天成的怀抱中,看着那男子,道:“天成,这人是谁,怎么跟你坐在一起?”
白雪特有的嗓音有些天生的软糯之音,也是俗称的娃娃音,撒娇的时候格外明显,这会儿习惯性地有了娇憨之态,也就自然有了撒娇之音,让那男子听得一愣,笑容乍起,“听听这嗓音,不知道的怕还以为是少年郎呐。”
“便是少年郎,怕也没有这么好的音色。”站在那男子身侧的一个侍儿开口娇笑,拿了鹅黄色的帕子遮了嘴角。
白雪疑惑且不喜地看了他一眼,这人远看像是侍儿,然而这样随便地说话,再细看他的发髻,是了,这分明是已经有了人家的男子才会梳的发髻,莫非……
“你这说的是什么话,也不怕别人听了笑话,快收起你那一套做派,既然跟了大人,就老老实实的,莫要再做出这等娇俏,污了别人的眼。”另一个侍儿颇有些清傲之色,冷言冷语地说了两句,让那个侍儿有些下不来台,迅速地红了眼圈,一副委屈模样。
“好了,你们两个若是无事,可以下去了。”秦正夫一脸端庄大气的样子,轻轻磕了一下茶盏,让两人退下,而后又歉意地笑了笑:“让大公子见笑了,这两个小侍平时还是挺有规矩的,也是让我宠坏了,有些不分场合。”
“无妨,无妨。”宋天成笑着摆手,示意并不介意,推了白雪一把,说,“怎地见了知府也不行礼,恁没规矩,还不快去!”
白雪不太理解宋天成所为何意,但还是按他说得到了知府大人的那一桌,正要行礼,却被托住了手臂。
“好了好了,又不是在堂上,怎么那么多规矩?”大人抱怨地说了一声,看了一眼那边儿,见那边儿桌上无人注意这里,感兴趣地悄声道,“你就是那宋家的小妻主,还真是小啊,几年才能够长成?”
说着手快地掐了一把白雪的小脸蛋,笑道:“这名字倒是真好,白雪白雪的,雪白雪白的,那话怎么说的,真像是能掐出水来,就是太没男子气概了,以后跟着你姐姐我练习练习弓马,好女子,就应该马上立功名,别跟那些穷酸一样,成天里文来文去,看着都让人倒胃口。”
蒲扇一样的大手拍了拍白雪的小肩膀,白雪脸上的笑都快挂不住了,却也觉得这位大人的性子爽利,应该是好相处的人。
不过,怎么就成了姐姐呢?
坐下来,被大人灌了两杯酒,面上泛了粉红,白雪才听出原委来,这秦正夫与宋大公子投契,但两人却不好结交为兄弟。秦家秦将军是功勋卓著的武将,手头有兵权,宋大公子是人面交际广的富商,手上有人脉有钱财,这两家若是合在一起,就会让皇帝不安了,所以两人虽然私交比较好,却也限于私交而已,不能够论亲。
但,若是想要更进一步,把这个私交巩固,还非得有个什么亲不可,也不知宋大公子怎样谋划暗示的,秦正夫企图让知府大人和白雪结拜姐妹,这样一来,两家虽也算亲,但比起直接和秦正夫论亲,自然是远了一层,这位知府大人曾经救过皇帝一命,被皇帝视为心腹之人,又是孤儿出身,很得宠信,与这样的人交好,有利无害。
白雪从善如流,多个朋友多条路,何况是义姐,比朋友更进一层,又是个知府,有权,而宋家,有钱,这样,也算得上是权钱结合了吧,这可是最稳固的联盟啊。
择日不如撞日,知府大人又是个素来不拘小节的,说到兴头上,当下就让人准备,这才叫了白雪过来,白雪开头虽不明白如何,却也把堂上大人的英明表现夸大了十分来说,让大人倍感荣光,好感更胜,立即便让摆下香案,准备焚香盟誓。
这样的结义在古人的眼中都是很重的。香案摆上之后,大人的脸色郑重了许多,愈发显得凶悍。
“我,李成,今日愿与白雪结为姐妹,从此祸福与共,天地为证!”
白雪今日才知这知府大人原来叫做李成,等到她说完,自己也跪了下去,捏着三根香盟誓道:“我,白雪,今日愿与李姐姐结为姐妹,从此祸福与共,天地为证!”
简短的誓言因为发誓人的郑重,也有了一种不可言说的莫名威信,至少白雪说的时候脸色庄重,显然是真正决定这么做的了。
两人齐齐把香插到香炉上,相视一笑,李成拍着白雪的肩膀说:“好妹妹,我李成如今多了一个亲人。”
白雪撇了撇嘴:“姐姐这账怎么算的,至少也是多了两个亲人,难道我家天成不算亲人,不是姐姐的妹婿吗?”
“哈哈,算,当然算,我从今而后便是多了两个亲人,妹妹一个,妹婿一个。”李成咧开大嘴,笑得开心。白雪也笑得开心,从今而后,倒是多了一个靠山,怎能让人不开心?
第六十章 宝马
更新时间2011131 16:00:53 字数:3101
突然多了一个比自己大上十五六岁的姐姐是什么感觉,白雪的感觉很奇妙,她其实接触这个世界的女子并不算多,一来是没有机会,二来是宋天成的提防,因为害怕她被引诱坏了,所以安排在她身边,让她能够接触到的,要不然就是老宋那种三杆子打不出一个屁来的,要不然就是榔头木桶这种知道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且也被外界影响较小的。
所以,白雪很难判断这个世界的女子到底该是一种什么样的风貌,其他的人,偶然的一次两次看到,还真的没有办法得出什么结论。
就像白雪一直以为女尊世界的男子必然是嗲声嗲气,还有些娘娘腔,撒娇兰花指什么的,但这些不仅在宋天成身上没有,其他的男子身上也很少有,据说,只有不正经的男子才会那般,真正的小家出身不需要这般做作,大家出身则是气质馥郁,也不会如此,所以,这世界的女子,也与白雪最初认为的那种五大三粗有些不同。
就拿李成来说,看着膀大腰圆的,可是并不难看,正确地说,这个人还是比较耐看的,浓眉大眼看着有些粗犷的模样在她的身上只会显得英姿飒爽,一看便知道是属于那种性格豪爽的人,看久了,也觉得挺顺眼的,似乎这样的相貌才是自然而然,理所当然的。
白雪最开始还有点儿不习惯李成的豪爽劲儿,她有个什么觉得稀罕的,必然要让白雪也拥有,更是因为觉得白雪瘦弱,成日里找她骑马射箭锻炼身体。
马是好马,上好的马,光亮的毛色,轩昂的气质,就连喷响鼻的声音,尥蹶子的动作都显得格外神骏,但是,当这样的马在大清早光临你的门口,发出噪音,让你不得不清醒的时候,那就是白雪痛苦的时刻了。
作为一个身无大志的米虫兼纨绔集合体,白雪最喜欢的便是每天的懒觉,早上被吵醒的时候难免总是要有点儿起床气,知道这个的通常都不会吵她,便是宋天成,不管是为了表示宠溺,还是懒得叫她,反正也没有犯过她的忌讳,让她经常一觉睡大大天亮。
这样的福利在拥有的时候不觉得什么,然而等到被李成打破的时候,白雪连骂人的心思都生不出来,只用眼睛直勾勾地看人,妄图制造出某种说母芯趵慈美畛删跷颍上В飧鲂乃即右豢季褪谴淼模率蹈嫠呶颐牵源桓畹拇窒咛跞耸浚詈没故侵崩粗比ァ�
在明白这一点之前,白雪走了不少弯路,比如说最常用的装病——最后是被拉起来的。比如说写个“春困秋乏夏打盹”的对联隐晦提醒——结果被无视。比如说赖在宋天成的床上,让李成不好擅入——却被宋天成给卖了出来。
“好好跟你李姐姐学点儿东西,别总是招猫逗狗地惹是生非,这么大若是再玩泥巴,可就要被人笑了,我宋天成的妻,怎能如此,至少也要有一点强处,才不至于丢了我的面子,须记得,你是宋氏白雪,出去了代表的可是我宋家的脸面,别的不求你,这脸面你总不能给我丢了……”
宋天成说的是那般理所当然,然而白雪听得却是心惊肉跳,这算什么,培养的方向有所改变,还是另外一种试探?
她当然希望是第一种,却又隐隐有些矛盾,若是照以前那样,她依旧可以无能,依旧可以平庸,虽然也许会被外面的人嘲笑,但至少能够得到宋天成百分百的信任。若是培养的方向真的改变了,自己现在已经不能够像婴儿时那样方便听内幕了,一旦把握不好,岂不是前功尽弃?
在这样的纠结中,白雪虽然不曾违背宋天成的意思,但对骑马打猎之类的事情还是怎样也积极不起来。
“姐姐这个知府当得还真是清闲,难道每天都没有事情做吗?”
白雪换了一身骑马装,束腰箭袖,踏上美观而又实用的小靴子,晨光下,一身打扮光彩照人,仅是头上那个束发的金环上就镶嵌了若干珠子,润泽的光辉水汪汪地澄清。
李成看着皱了皱眉,揪掉了白雪手腕上的链子,“你怎么竟喜欢这些东西,叮叮当当的,哪里是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