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继阁小说网 > 耽美电子书 > 美夫俊郎 >

第85章

美夫俊郎-第85章

小说: 美夫俊郎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但这种习惯究竟在贵族人家里少见。
一般像样的小姐们若怀了身子,甭管实际上是跟谁怀的,在孩子落地之前,总要给孩子找个正夫当嫡父的,不然孩子生下来没有嫡父带着,将来在贵族圈里说起来是奶娘养大的不大好听。
这种正夫若在现代来说那就叫接盘侠,可在浣花国,那却是无所谓的,反正不过是养育而已,谁养大了跟谁亲,当嫡父的不用播种就有收成,一般也不怎么吃亏。
若是有哪个娃长大了,死心眼子非要去认亲的爹,那肯定要被看做吃饱了撑的有毛病。
母生父养,天经地义,没有养,哪来的父?
当然了,若是男人认为女人怀的是自己亲生的,那肯定是想办法要抱过来亲自养,就有男子为了孩子甘愿做侧夫或是外室之类的。
“啊哈哈哈!我就知道,老天待我不薄!”
姚慈心终于笑出了声来。
这孩子,若按月份来算,妥妥的是跟平乐郡王怀的啊!
这个倒霉的晚上,总算是有能让姚慈心舒心的事了!
一夜不过几个时辰,却是有人得意,有人失落,有人酣睡,有人如坠迷梦之中。
林静航好似又回到那日的荷花荡之中,风送荷香,满湖轻雾。
他坐在船头望着水面和荷叶,心中惯常的郁积和烦闷。
只觉得这几年来,日子就如这浣花河的水,缓缓流逝,却是没有激起半点浪花的波澜。
有时迷茫,若有等待?
可往日的岁月,一去不返。
他正临水唏嘘,对月浩叹,忽听身后有笑声传来。
转头看去,却是一个女子,模样熟悉,手里捧着酒坛。
盈盈至他身边坐下,拍着他的肩膀,说出了一番话来。
“哥们,做人呢,最重要就是开心了。”
“你说说你,人长得超级无敌俊美无双,家中财富几辈子也用不完,生意也都运转正常没有要发愁的,唯一有些不如意的,不过是遇见了个骗子渣女罢了,我跟你说啊,人这一辈子,谁特么地没有遇到过几个人渣啊!”
“我那会刚穿,…呃,刚生完我儿子时,我那前夫,连月子都没伺候完,把家里最后剩下的七个铜板都没留下,就跑去给财主当小侍去了,完了还惦记着要卖我儿子,害得本夫人差点小命都丢了,要不是,呃,这个说来话长,就不说了,……你品品,你可有我惨么?有么?”
“啥?你说跛脚的事?这有个啥,这人太完美了,老天都会妒忌,这不,就要略略让你不完美一点。反正你能走能跳,还能打架,不过是有点跛罢了,……其实不仔细看哪里看得出来?”
那些话,似笑似谑,半真半假,却让他的曾有的失落伤悲变得淡化了许多,似乎自己真的是钻进了牛角尖,反而被遮了眼,看不到这身边的各种美好。
“来,干了这杯忘情酒,来世还当高帅富!”
硕大的酒坛被塞进自己怀中,自己便如被蛊惑似的,仰脖狂饮,好不自在,这一刻,放掉了一直被教养出来的矜持!
一坛美酒尽皆见底,林静航随手一抛,那空坛便远远地落入了水中。
却听身边女人惊叫,“诶,我的坛子,值十几文呢!”
林静航转回头来,看着那女人大呼小叫的红唇,只觉得格外可爱。
“我赔你!”
说完便堵了上去。

143 林公子忽而心乱

双唇相触,只觉得凉而滑腻,林静航长了这二十几年,其实还是十分青葱。
早年跟姚慈心两个人相好时,姚慈心要在林静航面前装做一副大家小姐不食人间烟火状,二人情浓之际,也不过是多牵牵小手,几个相拥而已。
似这般亲近到唇齿间,却是从未有过。
至于那夜**香之下,虽然是初次体验,却是因为药性所致,本能多于意识,并没有很清楚的记忆。
到了洞房花烛夜,他更是因为某种原因,好象也略过了这一步。
而此时,并没有很深经验的林静航,总觉得好象什么地方不对似的。
怀中的女人却忽然哼了一声,脸色变冷,一把将林静航推开。
林静航被这一推,豁然惊醒。
睁开双眸,正对上一只白生生的脚丫子。
那脚的形状倒是很美,想来常年不见阳光,捂得白嫰无比,五个脚趾头如玉雕成的豆子一般,圆而可爱。
顺着这脚掌瞧下去,那脚腕上握着的两只大掌,可不正是自己的两爪么?
这什么情况?
林静航有瞬间的呆滞。
却见那脚丫子向后一缩,挣脱了他的掌握。
床头一个人揉着眼睛坐起身来,迷迷糊糊地怪道,“你抓着我的脚干嘛?”
林静航面上腾地就如火烧了起来。
原来,方才他居然是抱着一只脚丫子在亲么?
“谁稀罕抱你脚,你干什么睡觉把脚伸到本公子脸前?”
林静航嘴硬地反驳着,却是垂下眼,不敢与对面的女人对视。
不过视线下移,也才发现,原来自己跟姜凤居然是躺在一张床上的。
昨夜虽然醉得厉害。此时还有些宿醉的晕眩,然而昨天说了什么话,做了什么事,却还是有些印象。
想到自己那般躺在地上说着‘我输了’的傻样子,林静航囧得恨不得找个地方藏起来……
咦?等等
昨夜,是某个女人答应跟自己共度良宵的,结果共度良宵就是这般的么?
林静航自己全身齐整,只脱了鞋,而姜凤身上的衣裳,也还是昨天吃饭时那一身。也只不过脱了鞋袜而已,而且她躺在一头,林静航却在另一头。姜凤的一条腿横过了自己腰间,就算是方才收回了脚丫子,但那条腿可还在呢。
这就是某人答应的良宵?
就是压在自己身上让自己闻她的脚丫子?
这太坑爷了有没有?
有洁癖的某大爷嘴角抽动,伸指指向姜凤,“你你……”
姜凤在林静航的注视之下。从从容容地挪开了自己那条仍在作案现场的大腿。
“哎呀,昨天喝太多了呢,居然就这般睡着了啊……”
姜凤爬起来,跳下床。
“啊,天都这般亮了,一定不早了。我得赶紧去看看越越起来了没?静航你也快收拾下吧,一道来吃早饭啊。”
姜凤装做没看到某人略带了些幽怨的眼神,逃也似的奔出了卧房。
醉后有记忆的可不光是只有林静航啊。
想起昨儿自己又唱又吼。还逼着林静航吃菜叶子,还说什么共度良宵……
我去,跟谁学不好,要学那个王将军?
林静航望着地上被遗忘的鞋子,不由得勾唇一笑。
姜凤奔回自己的卧房。却见自己的床上平平整整,空空无人。
想来儿子早就起了。
姜凤这才觉得脚上凉飕飕的。低头一看,这才发现居然光着脚就跑出来了。
姜凤挠着脸,正琢磨着要不要返回去找自己鞋袜,却见松风小厮笑嘻嘻地托了自己的鞋袜过来。
“夫人,大爷让给夫人送过来的,说是地上凉,让夫人爱惜足力。”
松风很有些任务能完成的轻松。
临来时张嬷嬷就把他找过去,让他盯着大爷和夫人,看他们之间进展的如何。若是还似在府中那般不冷不热,就让他想法子添点油加点火之类的。
他心说他哪有那个能耐啊,幸好大爷自己就和夫人两个感情变好了,大爷方才叫自己过去的时候,脸色似乎格外的好些呢。
姜凤无语地接了自己的鞋袜,自去收拾梳洗了番,便到隔壁房间去寻碧泉。
碧泉房里却也是空的。
松风在院里瞧着姜凤似乎在找人,便很热心地道,“二爷领着小少爷已是用过了早饭,现下在后头马棚里跟小羊玩呢。”
姜凤想了想便没过去找他们。
出来到饭厅,此时饭厅里已摆好了早饭,昨夜那杯盘狼藉之状已是不见。
某位大爷,已是换了身一尘不染的雪白衣衫,墨缎般的长发压在冠下,看起来神清气爽……
嗯,林大爷好象有什么地方不一样了。
姜凤跟他打了声招呼,就坐下来开始吃饭。
林静航仍然是那般动作优雅,美如诗画,好像昨夜那一时脱序,只不过是姜凤的幻觉。
不过,这若有若无的被观察感是肿么回事?
姜凤抬眸望过去,却见某人正专心致志地用饭,羽睫低垂,目光只落在自己面前的碗上。
诶,连吃饭的样子都这么的好看。
身为契约妻主,老纸压力好大啊。
姜凤知道林静航一般正在吃饭的时候是不说话的。再说想起昨夜的事,姜凤也觉得有些尴尬,但加紧往嘴里拨着清粥。
她却是没注意,这早饭不过是清粥,肉包和素包两种,还有白水煮鸡蛋和小咸菜,这放在林府可以算得简陋了。
而林静航再没有眉头紧蹙的嫌弃了。
其实她不知道的是,林静航表面虽然冷静如昔,可心内却是翻腾来去,仿佛有一面小鼓在不停地敲着般。
原来是方才松风到他卧房里去送热水时说的话。
松风朝外瞧了瞧没人,这才凑近了林静航耳边道,“大爷,临来时张嬷嬷都交待了小的。说二十三四五这几天可是好日子,让小的提醒大爷一声,还说也跟望月说了,让他提醒夫人去。”
松风说完了眼睛珠转了转,心里很是不解。
张嬷嬷好神秘哟,她怎么知道二十三四五这几天是好日子啊?
难道她还会能掐会算不成?怪不得在林府里待遇那般好呢。
还有这好日子是什么好日子啊?难不成是特别幸运日?
林静航心内算了算,似乎明天就是二十三了。
那就是说……
这事若是在府里,林静航倒不觉得有什么,还像从前一般,到夜深人静。月黑风高之时……完了他就尽早走人,反正一切都是为了林府继承人。
可如今,再想到……
心里怎么就好象着了火似的?
内心翻滚中的林静航。自然是不会有余暇来发现自己吃的正是色香味都达不到自己标准的早饭了。
林静航偷眼望着姜凤,见这女人仍然大大咧咧地坐着,还如同惯常的风格,大口大口地吃着食物,活像是有人在跟她抢似的。
一点也不优雅。
当然。也,不难看就是了。
姜凤用完饭,拿了放在一边的湿帕子擦了嘴角。
“静航,这桃花坡的风景好像不错,我们大家午饭后一道去山上走走如何?”
上午可以见见庄头,跟庄头聊聊这桃花庄的情况。
下午就能一家人去山上游玩了。
林静航一听是户外远足的项目。本能地就想拒绝,可看到姜凤微微带笑的目光望过来,既不催促。也不勉强,只是很寻常的口气,如同一个朋友般的提议,反倒让他的心情放松了下来,略想了想。便点了点头,“好。”
姜凤一拍手掌。“好,那就这么定了。”
看着姜凤起身,林静航忽然问了句,“那上午,要做什么?”
“见见庄头,问问这庄子上的事呗。”
姜凤人已出门,却是丢下了这句话,
这人倒是风风火火。
林静航心想,其实这田庄一年的出息,还比不上一个栖凤城里随便一个铺子的,就是姜凤自己有份子的胭脂铺,也比田庄挣得的银子多,倒不知姜凤为何对这个庄子这般着紧?
这才进了林家不到半个月吧?
姜凤把王庄头请来,先客气了几句,便详细问这桃花庄的情况。
原来桃花庄的地理位置是个小盆地,盆地内的田都是十足的良田,可惜也不过百亩,产权都是归林家的。而周边或者是山坡上的地就要差得多,桃花村的人也不过是开上几分,用来种点红薯或是豆蔬之类。
这桃花庄三面的大山上天生天长着野桃树,一到春天,漫山开遍,着实是红云花海香烂漫。
所以当年林夫郎偶然游玩经过这里,十分喜爱这满山桃花,便买下了这所有的土地,并且修了一个庄院。
这桃花村按说当年不过是个三五户的小荒村,人极少。
后来因林夫郎买下了后,又是修路,又是盖庄子,而且开出来的田地都很肥沃,地租又少,再加上依靠着林府的名头,那些乡保胥吏也不敢来村上罗唣,所以日子过得安逸,这村子也就慢慢发展起来,变成了如今十几户,上百人的规模。
不过因人口越来越多,但地还是那些,所以这几年村子里有些人家的日子也开始有点紧巴了。
“咱这乡下人家,生的孩子多,一家里有上几个半大小子,那口粮就不够吃了,这不,他们好些人还托我问问夫人,府里可还要伺候的小子?宁愿不要卖身银子也乐意去哩。”
PS:
多谢卓冉同学的小粉红~mia~

144 姜凤洗手作羹汤

这买人进府的事,姜凤倒是还没想过呢。
不过来了浣花国这么久,经历了这么多事,姜凤算是觉出来自己在这古代,实在只是个无根的浮萍,全无自保之力。
虽然现下能靠着林家,但也终不是长久之计。
还是要有自己的人手才是。
而且这人手吧,他还得从小培养,不然半路上过来的,只怕忠心不够,而且就算是很早就培养出来的,也难保长期的不变心。
姜凤想起从前曾经玩过的游戏,比如说三国志里头收了武将还得不停得送美女珠宝布匹之类刷好感度呢。
现实里更比游戏世界复杂千百倍。
身为在现代情商不高的宅汉纸来说,压力好大啊。
如今倒是手头宽松,要不要开始准备收自己的人手?
买上几个半大少年,就放在庄子里,让他们帮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