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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HP同人)[HP]谁的月,谁的夜-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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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天晚上,我想了很久。我当然知道,喜欢上一个狼人是件多么危险的事情。就算我们真的谈恋爱,我也不可能嫁给他,我没有那样的勇气,和一个狼人共度一生。
  也许昨天,是梅林在提示我,提示我要在这段感情刚刚萌芽的时候就把它捻断。
  于是我给他写了一封信,向他道歉,并把他剩余的工资以及一瓶狼毒/药剂,连着信一起寄了去。
  他很快就回信了,信上说:“安娜,你是一个好女孩儿,你值得一个健全的,对你一心一意的男孩儿。别为这事儿内疚,其实就算没有这事儿,我也打算在近期辞职的。我想,因为我的存在,恐怕药店已经被食死徒盯上了,我不该连累你们。无论如何,希望你能早日从失恋的打击中恢复过来,做回那个开朗乐观的安娜。不过,为了你们的安全,我们暂时还是不要再联系了吧。”
  之后,我们真的再也没有联系过。
  **************************
  我最后一次见到莱姆斯,是在波特夫妇的葬礼上。那一场葬礼,来了很多人,认识的,不认识的。大多数的人,比如我,去参加葬礼都只是为了表示对波特夫妇的感激,因为是他们一家,使得这可怕的十年终于结束了。
  我在人群里搜寻莱姆斯的身影。
  他其实很好找,我很快就发现了他。那天,他穿着一身灰色的袍子,双手捧着波特夫妇的骨灰坛站在前排。
  我看到那个骨灰坛,就突然想起毕业晚会上,詹姆·波特和莉莉·伊万斯的那倾城一舞以及令人激动的求婚,仅仅四年,他们就从活生生有血有肉的人,变成了坛子里的一把灰。
  我想,连我见此,都这样感伤,更不要提和波特夫妇二人都十分熟悉的莱姆斯。
  对大多数人来说,在波特夫妇的死与这个世界的和平之间,都会觉得后者更重要。但我不知道,在莱姆斯的心里,这两者,孰轻孰重。
  几个月不见,他变了。如果说几个月前,想起他,我脑海里所反应出来的第一个词还是“温润如玉”,今天再见,他给我的印象,则是“沧桑憔悴”。
  葬礼结束后,我找到了他。
  我问他将来有什么打算。
  他并没有看我,而是双眼凝视着远处波特夫妇的墓碑,淡淡地说,他要去北方。
  我问他,如果我邀请他重回药房,而且给他一份全职的工作,他是否愿意。现在药店基本上是我做主了,而且伏地魔已经消失了,狼人们也都跟着销声匿迹,我想我的父亲应该不会再对莱姆斯有那么大的防备。
  他拒绝了。他说,他有很重要的理由,必须去北方【注】。
  我没有再问他那个理由是什么。他的表情告诉我,他的前半生,我不曾参与,后半生,我也不可能拥有。
  那是我们此生,最后一次说话。我眼看着他,渐渐远走,那孤独的背影,终于消失在了漫天的大雪中。
  后来,一年以后,我的男友回头来找我了,他说他还是觉得他更爱我。但我没给他复合的机会,不是我矫情,而是我发现,我对他已半分感觉也没有了。再后来,我也尝试着交了几个男朋友,可我发现,我总是会不自觉地拿他们和莱姆斯作比较。
  多可笑,我和莱姆斯,其实连开始都没有过。
  最后,在我30岁的时候,我还是嫁人了。我的丈夫其实和莱姆斯一点儿也不像,莱姆斯的温润、平和和幽默,他一概没有。
  可是,他对我足够好。
  我有时候会想,我会答应这样一个男人的求婚,也许是因为,我明白了,这个世上只有一个莱姆斯·卢平,其他的,再像,也只是替代品。我不想把将来要和我过一辈子的人当作替代品,那对他不公平。所以,我宁愿选择一个和莱姆斯完全不像的人,这样,莱姆斯就不会总是夹在我们夫妻之间了。
  之后的很多年,我都不曾试图打探莱姆斯的消息,直到,伏地魔掀起的第二场战争结束,我听说他成为了唯一被授予一级梅林勋章的狼人。
  他在那场战争中失去了双腿,但这并不妨碍人们对他的尊敬。他成为了霍格沃茨的黑魔法防御术的教授,格兰芬多的院长,而我那被分入赫奇帕奇的儿子告诉我,他很喜欢幽默的卢平教授。
  我还听说,他结婚了,娶了一位傲罗,并有了一个儿子,那个孩子,还成了哈利·波特的教子。他的妻子在战争中受了重伤,战争刚结束的时候,她一直昏迷不醒。
  我是真的没想过,会真的有人完全不在意他狼人的身份,愿意嫁给他,并为他生儿育女。那一瞬间,我猛然明白,我们的错过其实是必然。
  我的确喜欢过他,但那份喜欢,或许还远远谈不上爱,至少,我没有他的妻子爱他深。我对他的气质着迷,却没有足够的勇气接受他那阴暗的一面,所以,我们注定不会在一起。
  我儿子五年级的时候,他的妻子醒了过来,但一天里仍有20个小时都在睡梦里度过。他为了那短短的四个小时辞去了霍格沃茨的工作,转而开始靠搞研究和写书赚钱。
  我想,他和他的妻子一定很相爱。他们每天只有四个小时,但那四个小时,他们可以一直在一起。
  普通的夫妻,又有多少在一天里清醒的时刻,陪伴对方超过四小时?
  时光,就这样一点一滴的过去。我看着,我的儿子,长大,娶妻,生子。我看着,我和我丈夫渐渐鬓发花白。
  我爱我的丈夫,但我也会永远记得,曾有一个温润如玉又不失傲骨的人,在我的生命里出现过。
  也许,这就是中国人所说的,人生若只如初见。 
  —The End—
  【注】莱姆斯一定要去北方,是因为在《当年》的剧情里,特里劳妮曾对莱姆斯做过一个预言“最后一个父之好友在13岁之前不得接近幸存之子,当前往北方,否则命运将降噩运于彼之最珍惜之人”。                    
作者有话要说:  这文【暂时】完结了,我不确定将来我有没有可能再写一写以其他的人角度看待子世代的莱姆斯。
  至于那个结局,是的,我改了莱姆斯的结局。本来,我为《当年》中莱姆斯准备的结局,是如原著般死去,可自从写了这篇番外,我舍不得了。
  这个结局还只是暂定,如果之后写《当年》结局时我又改主意了,这边的结局我也会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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