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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

暴君的宠姬-第7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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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自己的熟人么?

她试探的道:“我的确饿了,弄点东西给我吃!”她的话语之中带着一种命令的语调,心想,下一秒钟,他是不是会把利爪伸向我的胸前,直接把自己血淋淋的心脏挖将出来?

让她奇怪的是,他居然一不由自主的并了双脚,站得笔直,道:“尊命……”

他没有理她会不会逃路,直接向树林飞奔了过去,而泪红雨被这一幕震得没有想到逃跑的事儿,心中百转千回,为何,他这么听自己的话?





 第一百四十九章 尊命么?
 
看见这白衣人这么听自己的话,转眼之间消失在树林后面,只要不是傻瓜都会想到从这杀人狂魔中逃跑,泪红雨不是傻瓜,自然,她也会想着跑路。

见这人背影消失,泪红雨马上夺路狂奔,她认为,这白衣人头脑有点不清醒,只要自己找个地方藏了起来,他找不到自己,自然会走,而她与白衣人来的时候,在一棵大树下面,看到了一个狩猎的陷井,在小山村生活的时候,她经常跟村子里的人打猎,自然知道这种陷井,里面是尖刺,顶上铺有树叶,陷井里放上少许肉类,引得野兽自投罗

泪红雨飞快的跑到这个陷井旁边,想了一想,又向远方跑了几步,留下脚印,这才倒退着走了回来,她小心的揭开陷井的盖子,这种陷井是用比较不受力的薄竹编成,上面铺满了树叶,并不沉重,让泪红雨轻而易举的揭开,她从身上取出一把匕首,插在洞壁之上,凭借匕首之力,自己缩身而入,小心的关好陷井的盖子。

不错,她准备躲在陷井里……

如果是一般的武人,她绝对不会这么做,但是,她仔细观察了白衣人,她发现,这个白衣人的武功真的是极高,就算是把她揽住行走,也仿佛脚不沾地……她亲眼看到,这白衣人经过这个陷井的时候,陷井纹丝不动,仿佛没有重量压在上面一样。这岂不是一个极好地藏身地点?

陷井之内有尖刺突出,她下得来,只能踮着脚尖,用匕首将尖刺削断一两根之后,勉强也能站着了。

她相信,这位有点傻傻的白衣人绝对不会想到自己躲在陷井里。至于,如果不凑巧,有个野兽什么的这个时候不识相的掉了下来,那只有怪自己倒霉了……

她等了半天,屏息静气。四周围静悄悄的,没有人声,她想,这白衣人看来走了。

正犹豫着该不该爬出去的时候,盖子忽然间被揭开,露出一张英俊而平板地脸。可不正是那白衣人?

他满脸平静,对自己的所做所为毫不吃惊,仿佛她呆的地方是某张大床,道:“兔子,烤好了,你休息好了吗?”

泪红雨满头黑线,他以为,自己躲在这陷井里休息吗?

她不明白。这白衣人怎么会发现自己的……

她恨恨的道:“快把老子拉上去,老子上不去了……”

这个老子是她新学来地名词。某一天在大街之上,看见某个大汉收保护费:老子的地盘老子作主,要想在老子的地盘上混,不交点钱,能行么?

泪红雨感觉这大汉虽然形像可憎。但他那几句老子的确气壮山河。如是,在心底暗暗羡慕了一番。今天有了这个机会,怎么不拿来用上一用?

只可惜,她这个老子太过狼狈。

那白衣人呆呆的道:“老子是谁?”

泪红雨气恨恨的道:“快拉,快拉,老子就是我……”

白衣人脑袋地确不大灵活,继续问道:“那么,谁是儿子?”

泪红雨差点昏倒,气恨恨的道:“我是老子,你自然是儿子,快把老子拉上去!”

白衣人这时候脑袋倒清醒了一点了,甜甜的叫了一声:“爹爹,儿子拉你上来……”

泪红雨:“……。”

看来傻得还不彻底,知道父子之分。

从此以后,泪红雨就收了一个儿子……

这个儿子,极为听话,要他干什么就干什么,但唯一的前题是,泪红雨别想着跑,不管泪红雨躲到哪里,他都有本事找到,甜甜的叫一声:“爹……,您在这里休息啊……”

泪红雨生平第一次后悔,自己太过话多,没事学人装什么老子?她生平第一次感觉,夫子有时候还是对的,比如说,禁止自己学粗口,如果自己在夫子面前称一声老子,他非得饿自己十天半个月不可,原来,胡乱称老子是有报应的。

为了不让人继续叫自己爹,她只有减少了逃跑的次数,决定,一定得先计划好了,才一举跑路,让她略为感到欣慰地是,如果自己不逃跑,这白衣人还是不会叫自己爹的。

这让她怀疑,这白衣人是不是故意装扮?但是,她仔细观察,却发现这白衣人地确是傻,并不假扮的痕迹,她只有自认倒霉。

她还发现,这白衣人虽傻,而且自己不吃熟食,但是,他却有一手极佳的烧烤手艺,每天,他从树林中猎得野物,然后烤熟了递给自己,这些烤好的肉类里面,居然还加了食盐,也不知他从哪里弄来地。

多天地观察,她越来越搞不明白这白衣人,他仿佛凭着本能做这些事,而她的感觉,自己就像他地统率,前题是,自己不独自逃走。

有的时候,天要下大雨,白衣人居然能提前知道,带着自己寻找山洞,把自己安置在山洞里,而他,却不进山洞一步,宁愿在洞外淋雨……

有的时候,泪红雨故意刁难,白衣人打了兔子,她就要吃野鸡,他打了野鸡,她就要吃鱼,而他,总是默默的执行,从不嫌麻烦,从不生气,让泪红雨感觉自己的攻击,如打在绵花之上,索然无味。

这种人,既使泪红雨机智百出,狡诈无比,他自是坚守一方,一条路走到底,让泪红雨平生第一次感觉无计可施。

这样的日子,又过了十天,十天内,白衣人没有再吃他那黑袋子里面的东西,泪红雨也不知道他平日吃的是什么,只感觉他仿佛不用吃东西,每天静坐就行了。

她问他,想把她带到哪里?

他只说了两个字:“迦逻……”

再问他:“为什么要去那里?”

他眼神的坚定:“一定要去那里……”

再仔细盘问,他目光依然坚定,一定要去那里,就是要去那里,死都要去那里……

泪红雨无可奈何,纵使她满腹机智,可遇上一个傻瓜,却也无用。

而且是一个一般不开口说话的傻瓜。

这样的日子,又过了几天,他道:“我要补充食物了……”

泪红雨一愣,忽然醒悟过来,他说的补充食物,是补充他自己的食物……他又要杀人了。

泪红雨一开始想到的是,他莫非要挖了自己的心脏?可是,他却连看都没看她一眼,带着她纵上一个山岭,向远处望去。

他们渐渐往北走,山林越来越少,而裸露的山石却越来越多,渐渐的,有一种黄沙满面的感觉。

而遇到的人,也越来越少,有的时候,十里之内,不见一个人影。泪红雨不想这个杀人狂魔随便再杀人,但是,她又能阻止得了他么?她只有暗中祈祷,这个时候,千万别有人撞了上来。

可是,事与愿违,她看见,不远处,有一队人马向这边走了过来,而且,数量极多。


 


 第一百五十章 驼队
 
这队人马渐渐的走近,泪红雨看到,他们有的骑马,有的骑着骆驼,队伍的后面,跟着几十匹骆驼,骆驼上面,负着无数的麻袋,看来,这群人是商队,行走于大齐与塞外,将大齐的瓷器等运到塞外,而换来塞外的皮毛与珠玉,迦逻国,可是珠玉宝石的产地,那个国家,有一个极大的玉石矿,所产的玉石玛瑙,每年通过这些行脚商源源不断的送往大齐,因为路途遥远,迦逻帝国的玉石到了大齐,其价值可就翻了十倍不止。

泪红雨在得知迦逻国与宫熹有关系之后,花了很多时间来打听迦逻的状况,这个遥远的帝国,给她印象最深刻的,就是无数的玉石矿产,这也是迦逻最著名的东西之一。

不可否认的,她是个女人,女人都这些亮晶晶的东西天生有一种狂热的。

看来,这一队商队是朝塞外走去的,带的,肯定是从大齐换得的商品,而身边的白衣人,眼中也有一种狂热,她甚至看到,这白衣人用嘴唇舔了舔嘴角,她可以肯定,他舔嘴角的时候,想起的,是那心脏的味道,可是,她还是忍不住想,如果他不是一个杀人狂魔,倒是一个极俊美的男子……就连舔嘴角的时候,都那么的美。

班布率领商队行走于大漠草原之间,已然有十多年了,他从一名眼睛明亮身体健壮的小伙子成为一名满脸风霜地中年人。十多年来,他这只骆驼商队由十几人的小商队,变成上千人的大商队,来往于大齐与迦逻之间,聚积了不少的财富与珠玉,但是。最近几年,他却感觉自己越来越老,而行事也越来越谨慎了,他甚至决定,运完这一趟之后。他就退休,让他的儿子查卡接手商队,自己在迦逻城买一处园地,养老善终。

虽然,他只不过五十岁,但是。大漠的风沙催老,他地身体已经不能再支持这样的长途跋涉了。

当那一白一灰两人走过来的时候,班布正骑在马上,想着自己坐在摇椅中享受着葡萄美酒,佳人在一旁服侍的情景,他看到了从骆队前走过来的两人,不由得直起了身子。

他决想不到,这大漠之中。还有不靠马匹骆驼就能走出这么远地人?而身边,他的儿子查卡却发出一声惊喜的叫声。他用冷冷的目光望了一眼查卡,他知道,他这位儿子,一切都好,但唯有一样。他的好色……

而对面走过来的那两人中间。很明显地,有一名女子。走了这么长的路,她的眼睛依然明亮,脸上纤尘未染,她行走在草原之上,仿佛一个草原上的精灵。

而另外一人,则是一名脸色略微有些苍白的男子,班布看到这名男子,却不由自主的寒意直透心底,他那双眼睛,盯着人的时候,让自己感觉,仿佛自己是他的猎物……

特别是,这班布人虽老,但视力极好,他居然看见,那白衣人用舌头舔了一下唇角……就仿佛自己小时候看见一大盘美味就在眼前,想吃又暂时吃不到地时候。

泪红雨担心的看着这些商队,她不知道怎么样才能让商队地人免受挖心之祸。

她小心的建议:“这人心又什么好吃的,还不如吃牛心猪

白衣人很认真的告诉她:“不行,我不吃人心,就到不了迦逻……”

一路上,泪红雨与白衣人几经唇枪舌剑,才明白,这白衣人要吃人心,才能保持功力,其它的,全无用处。

于是,在泪红雨地眼里,眼前地商队,变成了白衣人的大餐。

而班布地大儿子查卡,却被眼前出现的美女撩拨得心痒难熬,更何况,对方只有两人,在草原上,刀枪就是王道,有的时候,抢个把人,对他们来说,算不上什么。

他却不知道,自己成了鱼肉。

而且,那个想把自己变成鱼肉的人还颇为挑食,只吃心脏中的那一块。

泪红雨还未担心够,那位查卡就拍马迎了上来,用灼灼的眼光望着泪红雨,把身边的白衣人当成无物:“尊贵的客人,不知你们从何而来,大漠荒凉,盗匪众多,不如与我们一同行走,也好有个照应!”

泪红雨勉强笑道:“不必了,我们还有要事未办呢!”开玩笑,与你们一同行走,难道你们不要命了,我这可是为了你们的小命着想。

可惜,查卡的心愿未了,又怎能放弃,他暗自向后打了个手势,准备这两人如果不识相,干脆直接上前抢人。

做为一个横跨草原的大商团,一年到头,哪有不抢个把人的,有的时候,他还专门带人去草原深处的部落抢劫奴隶卖给大齐的某些贵族呢!

泪红雨原先还担心这家伙会无缘无故少了一颗心,可是,看了他那色迷迷的样子,气不打一处来,恶狠狠的想,何该被人挖

白衣人道:“好,我们就跟他们一同走吧!”

泪红雨感觉奇怪,他不是现在马上动手?

见了自己的目光,这白衣人老老实实的道:“晚上动手比较好!”

泪红雨心想,原来,他吃东西还要挑时间的,黑夜才下手,与吸血恶鬼有得一比。

查卡见两人一说就动,目光连闪,叫属下挑了两匹马给他们,而他的父亲班布,却在心底叹了口气,却没有阻止儿子的所作所为,在他的心底,这种草原上的风俗,是理所当然的。

于是,这查卡在心中想着泪红雨的美貌,而白衣人则频频把目光投向他那宽阔的胸膛,很明显,这是在找地方从哪儿下手好呢!

泪红雨一开始不愤这个草原年青汉子的目光,可一见了白衣人的目光,则在心底一笑,心想,不知道的人见了,还以为这白衣人有某些见不得人的断袖之弊,哪里会想到,他一心想的,却是那血淋淋之事?

到了晚上,泪红雨虽不喜欢这查卡,可是让白衣人活生生的挖了人家的心脏,也有点儿不太忍心,正想劝劝他,一转头,刚刚还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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