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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厮混了,就一定会厮守么-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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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翻身骑在他身上,低头像蚂蚁一样细细碎碎的撕咬Leo洁白光滑的脖子,我已经学会了如何成功的挑逗男人。而Leo只用一只手毫不费力的将我按在一边,丝毫不影响的对电话里说:“飞机上的早餐太粗糙就别吃了,早餐就交给我了,两小时后你就能心满意足的吃到了。要乖,好的,嗯,亲……”然后他对手机发出一声清晰的亲吻声。
终于挂了。
我盯着Leo的眼睛,我寻找他眼里的愧疚,哪怕一丝。
Leo对我轻笑,捏着我的脸说:“怎么的,还吃醋呀?昨天你不是还帮我老婆选礼物吗?那个懂事的落落宝宝去哪了?嗯?”
“可是她不是你老婆。”我提醒他。
是啊,昨天我还能兴高采烈的陪Leo挑礼物给他老婆,认真的帮他分析送什么礼物最能使她开心。Leo有时会很感动,他会紧紧的搂着我,说落落宝宝你怎么那么好呢,如果你哪天离开了我,我该怎么办?
可是我还没离开呢,现在又有一个女孩在飞机上,只为Leo一声磁性的“我好想你”,便能奋不顾身的扑来。
“今天来那个女孩,她知道我吗?”我问。
Leo捏捏我的鼻子,说怎么可能让她知道。他永远那么一副阳光普照大地的迷人笑容,哪怕在面对女人的疑问和对质时。
“可是我知道她。”
Leo没说什么,将我手背举到他嘴边深情的吻着。
“你怎么认识她的?”忍了又忍,我还是问出。
“网上。”Leo继续他的亲吻。
“亲爱的,我多希望你说她是你亲戚。”
然后Leo开始施展他最擅长的怀柔政策,“你是落落宝宝嘛,你最懂事嘛。”Leo捧着我的脸,说“来,做个体贴的表情。”
体贴的表情?然后我冲他展开一计春光明媚的笑容,露出两排洁白的小牙齿。亲爱的Leo,这是你要的体贴的表情吗?
Leo很满意我的表现,他说他最欣赏我年纪轻轻便有博大的胸怀。然后他眼睛里开始投射出欲望的光,我主动迎上我的唇,当他低头准备用牙齿锹开我的睡衣时我准确无误的推开了他。Leo眼里流露着欲求不满的失望。
我做了Leo三年的情人,但Leo却从没真正得到过我的身体。他是个不喜欢勉强女人的男人,他说他会等到我主动献身的那天。
但是那天还没到来,就有另外的女人急急的赶来献身了。
他说正因为我不满足他,所以他才会去找别的女人代替。多无懈可击的理由!
然后他在我额头上轻啄一计,拍拍我的脸表示宠爱。
他进了卫生间,里面传来水流声,和Leo轻快的口哨声。
我光着脚下床,帮Leo准备好洗净烫平的衬衣,我依然喜欢看他挺拔的身材,穿纯白色的衬衣。轻轻洒了点古龙水在上边,我将衬衣叠好放下。走到镜子前,望着我突起的锁骨,什么时候起,我已经瘦得这副模样了?
昨天没睡好啊,眼圈有些深重。悦悦说我再这样瘦下去会死掉,我摸了摸突起的锁骨,Leo却认为我的锁骨特别性感。少年时分,我总是羡慕那些有着漂亮锁骨的女人,觉得她们性感,那时Alawn会望望我的脖子,摇头说我永远不可能了。按Alawn的话说就是:“胸,屁股,锁骨,你一样都没有,到底是不是女人。”
想起年少时说的话,我说等我胸挺起来了,屁股翘起来的时候,就是你后悔的时候……想到发笑,笑后又倍感凄凉。不知是依恋那时的青春年少,还是依恋青春年少里的人。
而今天,那个从远方赶来的女孩,我也不想多问Leo打算安排她给怎样的地位,在我之上还是在我之下。我甚至饶有兴致的发挥丰富的想像力:他和她会在哪间宾馆住下?会在洁白的床上盛开何种色彩的花?
卫生间的水流声停止了,我赶紧钻进被窝里装睡。
Leo走出来开始穿我帮他准备好的衣服,他已经习惯成自然,他大概觉得换洗的衣裤是自动排放整齐的从衣柜里走出来,供他享用。
走前他唤了我两声,见我没应,揉了揉我的蜷曲的短发,之后便传来关门的声响。
我这才坐起身,望着还带着沐浴露香的卧室发呆。
我此刻唯一担心的,是Leo哪来那么多时间和精力同三个女人周旋。
住在这间Leo金屋藏娇的房子也近三个月了,时间已经久到能让Leo放了好几套衣服在这里。休闲的,正式的。还有那件当年掉了纽扣,用我的纽扣补上的白衬衫,已微微有发黄的迹象。Leo已经很久不穿它了,我却经常将它找出来,放在衣柜最上层,希望得到它主人的从新眷顾。但Leo说它太旧了。
秋去春来,新旧更迭,人知常情。
此刻那件白衬衫又在衣柜的最里端了,我不厌其烦的又将它取出,仔细的熨烫一番,抚摩着上面那颗的木质纽扣,怔怔发呆。自觉就像这颗纽扣一样,样式陈旧,毫无自我。
突然,手里的纽扣一松,当年那颗由我亲手缝上去的纽扣竟掉了下来,滚落进床底,我爬进去找了好久,才将它找到。
想那纽扣也跟人一样,毕竟不是原配。替身时代结束时,便需离场,强留不得。
我将熨烫得整齐服帖找不到一丝褶皱的白衬衫,挂在衣柜最醒目的地方,而少了纽扣的地方,缠绕着一个粗大的结,我想象着自己十八岁那年笨手笨脚却精心缝线的傻模样,我还能清晰的回忆起当年和Leo坐在一起缝纽扣时我的心跳有多跳,一下一下,强烈又凌乱。
竟笑出声来。
我从Leo为我租的房间里走出来,Leo送我的珍珠玛瑙,金银存折,我一样没带。除了那颗当年从我的衬衫上取下,缝合在Leo的白衬衫上的木质纽扣,我紧紧的拽在手心里,我不愿将它留在这个荒唐不堪却又缤纷缭乱的地方。
走在在家的路上,我将Leo的一切电话号码在手机里拉进黑名单。小声的对自己说:“再见,我象牙塔里的蓝眼睛骑士!”
阳光突然变得惨白起来,我眯着眼睛,感 
 15、关于小三 。。。 
 
 
受着今年春天崭新的太阳。
突然接到安良的电话,安良说,落落苏,晚上一块吃饭吧。
我说好的。
挂了电话,尽管阳光如此温柔,也阻止不了我此刻在大街上,狠狠的落泪。
爱情不是青春里的唯一,但远离你后,我也再不能津津有味的嚼柠檬味软糖了。既然生活本就是那么索然无味,那么其他的男人从我房里进来,还是离开,于我又有什么意义呢?
最可怕的是,我甚至不满足于与你的“不期而遇”,而是固执的等待你“为我归来”。
去他妈的糜烂的青春,去他妈的奢侈的爱情!
我撞撞跌跌的行走,我做别人的小三,我去和别人约会。
可是——
王八蛋,我还是,还是,好想你!!
你背上的我的名字,洗了吗?

——CTG
2010 10 23

 

作者有话要说:宝妻言:已经过了爱喧嚣的年纪 故 不本人爱说废话 请读者谅解




16

16、关于同学会 。。。 
 
 
二十二岁那年春天,发生了不少事。
第一件事,就是悦悦怀孕了,她那个绅士的男朋友趁热打铁向她求婚,悦悦虽然不愿意那么早就被家庭绑缚着,但经不起宝宝和宝宝的爸爸的软磨硬泡,大着肚子走进了婚姻殿堂,悦悦新婚的夜里,她和我诉说学生时代的趣事,说第一次看见我时我正在对一盆花自言自语,觉得我真是个怪人,我跟她说我第一眼看见她就发誓不和她成为好朋友,因为我不喜欢和比我漂亮的女人玩。我又说我们初次奠定友谊的基础是在共同逃某个下午第一堂课时,然后她身临其景的回忆了当时的天气有多躁热……悦悦虽说是孕妇了,却还跟四年前初识她时一模一样,率真而活泼,讲到生动的场景她会激动的一拍大腿,用舌头润润嘴唇,然后继续讲。凌晨两点的时候,悦悦的老公来向我要人进洞房了,我和悦悦抱在一起笑,又趴在彼此肩头哭。我将悦悦的手交给她老公时,心猛的一空,觉得我这一放手,我告别的东西,就跟告别豆蔻年华一样,那是再也追不回的了。但是悦悦却在笑,心无旁怠的望着她的老公笑。于是我又欣慰起来,为自己的好友找到新的方向。
第二件事就是安良知道他送我的那几条金鱼死了我很伤心,于是送了我两只巴西龟,说这个小家伙比较经得起折腾,我把它们养在透明的玻璃钢里,每天看它们懒懒的迈步,缓缓的伸腿缩脑,贪婪的吃食。很有意思,我很喜欢。
第三件事,就是我又看见Alawn了。看见Alawn的第一眼,我用了很大很大的力,才控制住自己没冲上去质问他,“你知道我在等你的,对不对。”
我从未告诉任何人,但是天知道,我有多想念Alawn。愚昧无知的我将全部希望寄托在Alawn的表哥Leo身上,把他当作跳板,做他情人做他二奶,只为能在见到Alawn。但是天不随人愿。
后来我才明白,以前不需要任何跳板我就能随心所欲的看到他,是因为他愿意在我身边;而我无论与他身边的人走得多近也再见不到他,是因为他不愿意出现。
时隔四年,当我终于认清并承认这个现实后,当我抛弃了跳板,并以为这辈子都不可能再见到Alawn的时候,他却又出现在我面前。我不得不感慨老天不会让一个人的生命太平坦,总会时不时的冲那人打打喷嚏发发脾气,加点风霜再加点骤雨。
再见到Alawn的场合简单得很俗套,在高中同学会上。
当高中的班长通知我要开同学会时我是淡心无常的,目的地在山顶一个渡假村,为了找回点学生时代的对生活的激情,大家决定步行爬山至山顶,过一夜,然后返回。
我知道Alawn肯定不会去,因为小学和初中的同学会Alawn都以拙劣的理由缺席了。我以前就只和Alawn关系好,他不去,我肯定是索然无味的。但是安良想去,因为我们班里男生很多都是他打架打出友谊的哥们,班长说很欢迎一班的安良。安良会去,我这才提起一点兴趣。
一路上有点塞车,我和安良赶到山下集合地的时候大家已经都在了。
安良在高中时名气还是蛮大的,他自有他的强大气场,所以尽管都是别班的,当安良依在他那辆红色的宝马上对大家打招呼时,大家对他都不陌生也不排斥。无须自我介绍他就能在谈笑间愉快的融入,相反我倒比较矜持了。
我一眼认出季茹来,她变化很大,穿着打扮很是前卫。见我来了,她热切的过来拉我的手,我也很高兴,我问当明星感觉如何,她爽朗的拍我的肩说别讽刺我了。然后我们一起大笑,笑得尽兴而肆无忌惮。
因为我们曾经一起成长过,一起感受了青春的明媚与湿润过,那种亲热之感,是无论多少年不见,无论相间地在何处,都不会为之改变的。
这时一个熟悉到足以刺痛我耳朵的声音响起:“这算不算带家属啊?”正是Alawn。
他本是坐在人群后的台阶上,所以我刚才没看见,此刻他突然从天而降,惊喜间我竟有束手无策的惶恐。那么多年过去了,从等待,到失望,再到绝望,到准备淡忘,我以为我已经心如止水,如死水,如结了冰的死水,起不了丝毫褶皱。我以为我已经能做到淡定如竹,坚定如松,但是Alawn来了,在Alawn面前我只是颗小草,甚至不需要风吹,我便自行摇摆不止。
四年不见,他又长高些许,变得魁梧结实了,也不似少年时候那么黑。依然炯炯的眼睛,散发着成年男人才有的睿智的光。泥巴色皮夹克和牛仔裤使他随意间又添了几份成熟的沧桑。依然是短发,只是已经将以前的亚麻色染成沉稳的黑,也没戴以前寸步不离的鸭舌帽了。他深邃的眼睛不再如儿时那般闪烁着简单的快乐,举首抬足间也没了年少时的莽撞,完全显现出成年男子的果敢与城府。他也学会了抽烟,姿势熟练的用两跟手指夹着一支吸到一半的香烟。唯一不变的是他的嘴,唇厚实而性感,唇角微微上扬,似笑非笑。我想起五年前的初吻,想起四年前和这张嘴在圣诞节的夜风里激吻……说不上原因,只是粗略的看了他一眼,我便红透了脸。
从体内油然腾升的,不知是惊还是喜。
四年之久,他已经不是当年那个站在夕阳下用衣服乱擦汗水的少年,而我亦不是那个蹦蹦跳跳的小女孩。
因为安良此刻的手正自然而然的放在我肩上,我浑身发抖时,他无声却有力的将我稳住。
我想连我自己都没意识到,我竟条件反射的将安良的手躲开。然后试图努力重新启动停滞的大脑。
我和Alawn对视,我在用眼神质问,质问他当年的不辞而别,质问他对我的不信任。他只看了我一眼,泪水便在我眼眶里浮动起来。
四目相对时,我同样看见了他眼里的悸动。我以为已经过了千年之久,但实际却只有一秒,下一秒他就转移了视线,他狠狠的吸了口烟,再将烟头熄灭。接着Alawn一手搭在安良肩膀上,给他一根烟,说,“哥们,四年不见了,更帅了。”安良摆摆手说自己不抽,然后Alawn就为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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