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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如果长大-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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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呃,还没有啦……还没找到恰当的机会……”我尴尬的笑笑。
“要我说就你那么傻,人家都要扔掉的了,就你还捡回来当个宝贝~”
“无所谓了,他不要正好,我正好缺块儿抹布!”我不服气的反驳着,其实我心里是很想让狂妄男接受我的道歉的,我并不想欠人人情什么的,而一想到元逃歌那里我迟早要做出个交代,我就又开始担忧起来:“琳琳,你,你有注意到最近社团纳新的消息了么?”虽然我的语气装作漫不经心,但还是被宫琳琳听出了其中的意图。
“你什么时候对这些也感兴趣了?有问题哦!”宫琳琳意味深长的调侃道。
“没啊,我就是随便那么一问……”
“这个你不应该来问我啊,你不是认识那个学生会的学长么……他可是应该比我知道的多了!”
对啊!怎么差点忘了林隐川学长了呢,如果拜托他的话,应该能获取不少学生会内部动态吧~*@_@*


第二十一章 纳新

 爱听关于从前的歌。
“想去稻花香的童年,捡起被遗忘的相片,
曾经弹过的木吉他早就断了弦,
还记得年少时我最爱荡秋千,
一个人骑车去海边,等待流星许下心愿,
蝴蝶风筝飞得很远,随著天空消失不见,
曾经听过的寓言都被岁月搁浅,
和你遥望过的月光都没有变。
让四季都变成夏天,放晴每一天,
我们疯狂的那年已经越走越远,
纯真的容颜都随季节而蜕变,
你牵我的画面又浮现在我眼前,
在放弃之前就回头看一眼,
就像你陪在我身边。
我们难忘的那年会不会再出现,
也许又会在未来哪天再重演,
相对的一瞬间用彼此微笑的脸,
会突然发现仿佛已回不到从前。”
这首歌的名字叫《那年》。
听到它,会有一种想要哭出来的感觉。
那年,是一个无法企及的遥远。
那年,是一个回不去的怀念。
直到现在。我还是会看到,人海中,与你相似的轮廓。
我以为。那些闪着光点的小日子,早就消失不见。
这是时间。是深渊。
是万劫不复的梦魇。
我们一直以为,自己深深的深深的,爱着一个人。
长久以来,却不知道。
我们流干了眼泪,我们望穿了预言,我们为这个人欢呼雀跃,我们为这个人伤心欲绝。
那不是爱,只是习惯。
——————————Thecontinue————————————
不过,还没等我找到林学长仔细询问有关加入社团的事,学校的布告栏里就已经张贴出关于社团纳新的海报了。
不出意料,海报刚一发布就立刻招来了百分之一百二的围观率,大家你一言我一语地凑在布告栏前,无不显现出跃跃欲试的表情,毫不例外,我和宫琳琳也是“慕名而来”~
“小琼!(^_^)你快看这里居然有羽毛球社哎~~”宫琳琳像是中了头彩一样,完全是兴奋不已的欢呼着,是啊,她一直热衷于羽毛球,这下子可是英雄有用武之地了~而同时我也看到了文学社的招募海报,眼睛不觉为之一亮,是文学社哎!
“小琼,这里也有文学社呢,你可一定要把握好这个机会哦~”宫琳琳也把脑袋凑过来,是啊,退一万步来说,就算不是为了履行对元逃歌的诺言,我也会去尽力为纳新而做出准备的,因为加入文学社可是我一直以来的梦想啊↖(^ω^)↗而就在这时,手机响起来了——
“看到社团纳新的海报了么?有什么打算啊?”是元逃歌。
“嗯……呃,看到了,说实话,有打算,但是……”
“那好啊,你就好好计划一下吧,反正加入这些东西,也好打发时间,总之,你别忘了答应我的就行了。”说完就挂断了电话,只留下一串忙音。
拜托,我说我有想法并不代表我会代替她元逃歌进入学生会,也不代表我会舍己为人地成全她的自由,报恩和实现梦想完全是两回事嘛!她倒是比我还着急,难道职责对于她来说,只是枷锁么?
我记下了海报上的电话,包括那个金光闪闪的社长大人的名字——金丽莎,一听就知道是个不折不扣的公主式人物……在回寝室的路上遇到了顾荏苒学姐,简单的问好之后,我们也进一步询问了关于纳新的详情,而当我问到文学社的概况时,顾荏苒的表情颇有些无奈的说:“文学社倒是不错,可就是那个社长——是绝对的难缠挑剔呢~”呃……这是什么意思呢(+_+)?难道真是如我所想么?
而事实很不幸的被我预言正确,果不其然,我在一周后的初试上见到了这位金丽莎社长的庐山真面目——一双鹿皮高跟短靴,一袭驼绒翻领斗篷式风衣搭配米色贝雷帽,咖啡色的长长卷发,睫毛明显是假的,妆容精致但却并不自然,给人的感觉仿佛她是一只骄傲爱美的百灵鸟,举手投足间都让人觉得不可亲近,这样的女生能走到今天的位置,想必还是凭借挑剔的眼神和霸道的作风吧///^_^。。。。。。。就在我等候在门外时,突然又觉得我还不如不问顾荏苒学姐呢,或许不问那么多,就不会这么毫无期待了吧~看着前面的同学一个接着一个垂头丧气的从面试的房间走出来,我不禁又为自己捏了一把冷汗>;_<;|||唉,好像也只能听天由命的份儿了……
“钱小琼!”直到里面叫道我的名字,我猛地一抬头,定了定精气神儿就推开门走进去——只见房间里显眼的坐着四位评委,最左边的就是社长金丽莎,而其余三人一看就知道,铁定都是金丽莎的“忠实”跟班儿,感觉他们都是一副唯唯诺诺的样子,而此时的金丽莎俨然已经是一副不耐烦的样子了:“自我介绍就不用了,先说说为什么要加入我们社团吧!”
“热爱,”我斩钉截铁的语气好像让她有些吃惊,“是因为热爱,能和文学近距离接触,是我从小到大的梦想。”我说的倒是发自肺腑,但看金丽莎的表情却并不很买账:“哼,又是一个想凭着一腔热血进来的吧?!”
“那么,就请社长您先看看这个再下结论也不迟。”我就像是早就预料到她会这么说一样,倒是不慌不忙的从包里拿出一个本子,那里面都是我之前比较得意的作品,只是希望她能认真考虑考虑,再拒绝我也不迟啊。
而此时的金丽莎不知是出于惊奇还是好奇,一字一顿的对我说道:“你叫,钱小琼?”
“是的,经管系一班,钱小琼。”
走出了面试的房间就接到了宫琳琳的电话:“怎么样啊,小琼子?面试还顺利么?”
“还好吧,就那么回事儿吧,你呢?”
“唉,也还行吧,本以为羽毛球社会有很多帅哥呢……”
“得了吧你,你是去看帅哥啊还是去打球啊?”我一边往外走一边不忘数落着犯了花痴的宫琳琳,而就在这时我看到了不远处迎面走来的一个熟悉的身影,啊?是——
“黎夕阳……”不禁失口喊出他的名字,像是被施了魔法的咒语,更像是不得不练习的发音。
“怎么了,小琼?你还在么?”那边的宫琳琳还不知道我到底是怎么了。
而我,却觉得,脚步真的和目光一起,寸步都挪不开了。


第二十二章 偶遇

 一个人在下雨的晚上,路过灯火温暖的水果摊,热气腾腾的大排档,霓虹闪烁的练歌房,以及更多,半寒冷半温暖的生存。
我想,一个人的一生里,一定会路过很多很多。
一个人在空荡的末班车上,透过窗户上的哈气,看整个世界模糊不清,有斑驳的灯光,有五光十色的街,有五花八门的店,看到天空像是高贵的天鹅绒布,笼罩着流光溢彩的地面。
一个人泡了咖啡,换了窗帘,关了手机,丢了回忆。
喜欢苦苦的黑巧克力,喜欢深夜电台里一首接着一首的伤心情歌。
那样的话,就会想起什么。
总觉得秋天是最好的季节。
有收获的喜悦,有重逢的离别。
有麦浪翻滚的稻田,有远方寄来的明信片。
有诗人的情节,有明媚的蓝天。
有温暖的围巾,有漂亮的短靴。
有阳光穿过树梢间的静谧,有午后难得天高云淡的安逸。
想到什么就写下什么。
爱着谁就一直坚定着。
日子闪烁。匆匆流过。
我们奔波在陌生的街道,穿梭在拥挤的人潮。
渐渐忙碌了。渐渐疏远了。
但是。对于那些奋斗的年少时光,我从没有忘记过。
那是我的。也是你的。
我有多希望,每一次,你都能在这个时候出现,带我离开这些万劫不复的梦魇。
在我偷偷躲在一边哭的时候
在我快要支撑不下去的时候
在我已经被现实打倒的时候
在我来往于陌生人潮的时候。
我爱过你。
爱过你的孤寂,爱过你的言语。
Thedifferencebetweenloveandlikeverysimple;ifyouloveflowersyougiveitwater;itwilltakeofflikeit。
“爱”和“喜欢”的区别很简单,如果你爱一朵花,你就会给它浇水,而喜欢一朵花你只会摘下它。
是这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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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是被施了什么咒语,真的就僵掉在那里。而此时的黎夕阳却像是注意到了我一样,放慢了脚步。
心跳好像是漏掉了一拍。感觉喉咙里呼之欲出的话,全都快要挤到了嘴边。
可是,可是。
从路的另一侧,走出来一个人,熟络的和他打招呼呢。
是纪北北。没错。
黎夕阳也回之以貌似很柔和的表情,没错,此刻的他,目光湛然,笑意明显。
不是对我。我就知道的。
新一周的周一。
学校旁边的咖啡厅里,轻柔的钢琴曲像是魔术师的双手,牢牢地抓紧了每一位顾客的听觉神经,照应着香醇的摩卡咖啡香味,小店里的气氛满是温馨惬意。而我却不是来享受这些的——手中的自我介绍信已经被攥成褶皱的一片,没错,我需要工作了,这里在招聘的消息还是上次中秋同行的学姐介绍给我的,这家店有个很特别的名字。
叫“熹微”。不甜蜜,不腻人不可爱,不像是烘培店的名字。反倒是给人一种坚强执着的感觉,夜不会黑,破晓熹微。
而接待我的是一个身材略微臃肿的中年妇女,看样子她并不是很满意,用挑剔的语气对我说道:“你先回去吧,有消息再通知你。”
“我看她还挺适合——打扫卫生吧。”一个陌生又熟悉的身影已经站在门口了,带着久违的狂妄语气,仍旧是招牌的桀骜不羁的表情。
好像是从梦魇中惊醒,阳光析出斑驳的阴翳,偌大的明亮的落地窗是整个故事的背景,一时间分辨不出是错觉还是直觉——连我自己都不敢相信,眼前的这人会是黎夕阳。
“黎、黎少爷您来了啊,纪少爷他也来了么。”中年妇女倒是立刻毕恭毕敬起来,“这个人就是来应聘的,如果你觉得她当清洁工合适的话……”
“这种事,也不用和我商量吧!”说完,他就转身走出去了。而我本能的跟了上去,叫住他:“喂,大会长,你搞错没啊,谁要当清洁工啊?谁又适合打扫卫生啦?(>﹏<)”
“难道不是你么。”我确定这绝非疑问句,还没来得及说什么,他就推门离开了店里。
而在我和宫琳琳说这事的时候,这臭丫头却分明倒戈易帜,不仅觉得黎夕阳说得对,还数落我小心眼儿╮(╯_)╭本以为元逃歌能和我同一战线,可她也是一副看热闹的样子。
“那不很好么,你在他眼里都升级为专用清洁工了,说明你有进步啊……”元逃歌一边叼着汽水瓶里的吸管,一边无所谓的说道。
“我疯了么?要去任人差遣么?”我忿忿不平。
“你不会不知道吧?那家店,是学生会的根据地呢,黎夕阳当然也有参与的~”她平淡的语气仿佛就像是在说“地球是圆的,你不会不知道吧”一样,完全不顾及我的震惊。
什么?这些都是怎么回事呀,我是误入哪个剧组了吧还是上世纪穿越来的啊?为什么这些都没人告诉我啊⊙﹏⊙‖∣°
“也就是说,我在那里干什么工作也的确是要听他们的安排喽?”我弱弱的说。
“你总算是明白一点儿了。”元逃歌无奈的耸耸肩。
那么,我的确,是进入一个不可思议的世界了。
就像在周五接到文学社的复试通知一样,我仍然是觉得在梦游。于是。
思修课上,当老师在讲台上滔滔不绝,侃侃而谈中东局势和世界紧张的状况时,台下的同学们早已用哈欠与瞌睡回报了她,我则坐在最后一排咬着笔杆,搜刮着脑子里所有仅剩无几的文采灵感,而就在这时门被敲开了——是纪检部来查课,为首的就是大名鼎鼎的纪凌风。
他一袭黑色立领风衣,侧脸显现出好看的轮廓,同学们刚才还是睡眼惺忪,此刻却变得不得不精神抖擞,看来纪检部的威信还是很不一般的。
我一直咬着笔杆撑到了下课,宫琳琳给我打电话说要带我去个好地方。
听她描述的真是不错,到了之后我才发现,她说的这个地方不是别的,正是“熹微”。


第二十三章 明显

 据说,我们一生会遇到八百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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