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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6章

霸皇诱冷妃-第14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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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等莲墨作何反应,宋挽歌便急急开口:“老公,你又独裁,为什么不许我和墨玩?”她好不容易可以找个心爱的人在cosplay中扭转一下被“欺压奴役”的地位,哪能这么快就让那只霸道的吃醋龙给剥夺?她昨晚当女王可当得爽呢,尤其她家墨墨那柔弱小夫郎的角色扮演配合得相当到位,让她满意得不得了。她总算明白龙御邪为何会对cosplay这种游戏乐此不疲了,个中滋味只有亲身领略方才知道啊。
呃,她果然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啊!被某只变态龙虐待久了,她也开始变得不正常了,只是可怜了她家墨墨,以后有得被她欺负,嘿嘿!
未来的生活还真是让人期待啊!虽然多了一个人,但她相信,三个人在一起自会有三个人的幸福!
PS:今天这一更有够大的,两万多字啊,累趴了……软绵绵滴爬走ing……

番外之前世卷
前世篇之龙御邪(1)
我叫魔邪,是冥界之王,生来便掌管着冥界的一切。所有的人都怕我这个王,对我又恨又畏惧,但冥界中没有谁能打败我,所以即使有人心有不甘,也不得不对我唯命是从。凡是背叛我的人,都会被我用最恐怖最可怕的手段和刑法来折磨,让他们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人人都说我残忍阴狠,人人都说我嗜血无情,我嗤笑,根本无所谓。因为我本来就是这种性格,看着别人痛苦我就会无比的兴奋和快乐,无怪乎暗地里被人称之为恶魔。我喜欢所有的人都臣服在我的脚下,而我则居高临下的看着他们一边对我瑟瑟发抖,一边又奴颜婢膝的谄媚着我、讨好着我、取悦着我。我喜欢站在权力的巅峰俯瞰一切,更喜欢那种不可一世、一呼百应、惟我独尊的气势和感觉,而我最喜欢的还是掠夺。
对,掠夺!只要是我看上的东西,我都会不折手段的将之掠夺到手!
我虽然是冥界之王,看似呼风唤雨,要什么有什么,但这远远不够,它远远满足不了我喜好掠夺的欲望。
三界之内,除了冥界,还有天界和佛界。若按实力来说,天界与佛界实力相当,而冥界要略胜一筹。不过,自盘古开天辟地以来,三界之间都是独立存在,从没发生过战争。而三界之中,天界与佛界向来交好,自称光明之界。冥界自诩为黑暗之界,行事作风特立独行,傲慢霸道且我行我素,从来都不屑于跟天界和佛界来往。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便厌烦了只做冥界之王,我体内好斗和掠夺的因子在疯狂的滋生,我决定统一三界,做三界之王。我要三界内所有的人都匍匐在我的脚下,我要万世苍生全部都臣服于我,任我差遣和取乐。
自从下定了一统三界的决心后,我便时不时的暗中使手段、耍阴谋来挑拨天界和佛界的关系。一次两次挑拨不成功,三次四次,甚至五次六次,终于使得天界与佛界决裂,从此互不相帮,互不往来。
天界与佛界决裂后,我精心谋划筹备了一段时间,便对天界发起了一场规模浩大的战争,想要一举攻下天界。本来胜利在望,可最后关头,佛界的一干秃驴竟跑来倒插一脚,让我功亏一篑。
也许是佛界洞悉了我欲统一三界的野心,怕我灭了天界之后就会将矛头对准他们,所以再次与天界结为盟友。两界一联手,其实力自然要胜过冥界不少,继续战争自然讨不到什么好处。不过,这次战争让天界损失惨重,也让天界与佛界见识到了冥界不可小觑的实力,自此以后对我冥界颇有忌惮。
经此一战,我虽然顾忌天界与佛界的联手,不会再发动大规模的战争,但还是会偶尔发起三两场小型战争,来满足一下我好斗霸权的心理。天帝被我三不五时的小攻小打扰得不胜其烦,于是派仙臣来与我休战讲和,并且允诺将他最宝贝的女儿朝露公主下嫁与我。
朝露公主,听说是三界中长得最美的女人,温柔娴淑,灵气十足,暗地里爱慕她的人不计其数。为证虚实,我曾偷偷跑去看过一眼,传言果然不假。那朝露公主确实长得倾国倾城,美艳无双。不过,即使她长得再美,依然只能让我惊艳,而无法让我动心。女人于我只是调剂品,从来进入不了我的心。因为我是恶魔,没有心,有的只是嗜血和掠夺。
我喜欢美色,因为美丽的东西让人看着赏心悦目。所以我答应了天帝的讲和,决定迎娶朝露公主,全当自己又掠到了一个漂亮无比的装饰物。至于统一三界嘛,那是迟早的事,暂时休养一段时间也无所谓。
原打算将婚期定于三日后,可没想到那朝露公主在得知天帝要将她下嫁于我时,竟第一时间跑来找我,说是自己已经有了喜欢的人,让我不要娶她,还说她宁死也不会嫁给一个恶魔。听了她的一番义正言辞的决绝之语,我不怒反笑,笑她的自以为是,笑她的愚蠢无知,当真以为自己美得让所有的人都对她心动情动么?当真以为我也喜欢她,非她不可了么?
虽然她的话让我难堪了,不过,我也并不打算为难她。不是不敢,而是不屑,我从来都不屑于为难女人。所以我如她所愿的放了她,与天界无条件讲和,只问了一句她喜欢的人是谁。她说,她喜欢的人叫莲墨。
派人查探了一番,莲墨,天界的一个掌管着人间疾苦的小小神仙。听说仙缘很不错,天界与佛界中多数人都与他交好,很多仙女都喜欢他,而那个朝露公主更是非他不嫁。
可是,我讨厌他,或者说我讨厌所有受追捧和受敬慕的人。所以,我虽然不会为难朝露公主,但我绝对会为难他那个叫莲墨的男人。他不但触犯了我的忌讳,更挑战了我作为一个男人的自尊,以及作为一界之王的威严。第一次有女人因为另外一个男人而拒绝我,这样史无前例的第一次想让我不印象深刻都难啊。
所以很长一段时间内,我都致力于暗地里耍手段与莲墨作对,以破坏他在众多仙子心目中的完美形象,让他颜面尽失并且被人唾弃为最终乐趣。我从不认为自己是一个君子,更不否认自己喜欢玩阴的。
我喜欢抢莲墨在乎的东西,抢不来的我就会不顾一切的摧毁。可他似乎对任何事物都淡然以待,淡然得近乎漠视近乎冷情。即使他看起来很在乎的东西,被我抢了或是破坏了,他也一副无所谓的样子,甚至连眉头都不会皱一下。每当这个时候,我总是气得咬牙切齿脸发青,恨不得一掌劈死他。可我发现若论单打独斗,我居然跟他只能打成平手。真看不出来啊,天界里竟然还有他这么一个法力深厚的高手。
真是岂有此理,我发誓早晚有一天灭了他!
我知道他每年都有三个月的时间要亲临凡界去体验民间疾苦,并且还要感化十个大奸大恶之人,这是他身为若善大仙的职责,也是天帝每年给他定死的任务。如果三个月之内任务完成不了,将会受到天刑三昧真火两个时辰的煅烧和炙烤。这种刑罚虽然一般的神仙都能承受得住,但被三昧真火烧一次,法力就会减弱一分,想要恢复还得重新再修炼。
为了让莲墨受刑被天帝用三昧真火炙烤,每年我都会派人到凡间制造天灾人祸,散布邪恶之种,将人间搅得一团乱,以增加他完成任务的难度。
可是,无论我制造多大的天灾,无论我调教出多恶毒奸佞的恶人,最后都会被他一一化解和感化。他总是能够在规定的时间以内完成天帝派给他的任务,然后及时返回天庭,让我气得几度抓狂。
他总是一副淡然出尘、要死不活的样子,面上不惊不喜,不愁不忧,永远的平静如水,古井无波。可是今年他完成任务返回天庭后,我却破天荒的在他的眼角眉梢发现了浅浅的笑意,这个发现简直比太阳从西边出来还要让我惊讶。除此之外,我又发现他会三不五时的偷偷下凡,并且每次回来之后他眼角的笑意越来越明显。
他以前都是在接近年末的三个月才下凡,可是这一次出任务时,他却是赶在年初便下凡去了。那眼底的隐隐的急切或许瞒得了别人,可绝对瞒不了我。我能猜到凡间定是有什么东西吸引了莲墨的脚步和视线,才让他变得越来越留恋凡间。
本来在我眼中,人类是最卑贱的生物,是被摒弃在三界之外的。对于人类,我嗤之以鼻,不屑一顾,就连踏足人间之地都会让我觉得那是亵渎了自己作为冥界之王的高贵和威严。可是莲墨的诡异变化让我太好奇了,而且是极大的从未有过的好奇,所以这一次我决定自己亲自下凡间。一来我要看看莲墨被什么东西给迷恋住了,二来我要佯装成人间第一大恶人,为非作歹,坚持作恶到底,让他完成不了今年的任务而受刑。呵,我倒要看看莲墨能如何感化得了我这个恶魔,如何让我弃恶从善做好人。
下界的第一天,我也不急着去做坏事给莲墨制造麻烦。出于新奇,我装扮成普通男子在凡间的大街小巷间随意的晃荡着。虽厌恶游走间偶尔不可避免的与行人的摩擦碰触,但还是强忍着没有动手制造杀戮,实在是不想刚下界就双手沾染上人类的血腥,而破坏自己游玩的兴致。
兴许是皇城帝都天子脚下吧,大街上熙熙攘攘,行人如织,一派热闹景象。摊面上那些奇奇怪怪、五花八门的吃食和饰品倒是别具一番风味和趣味,引我偶尔驻足观望一小会,或者把玩一番。
兴致正浓之际,不知从哪里突然跑出来一匹疯马,在大街上横冲直撞,吓得行人四处溃逃,惊慌失措的给马让道。我暗自嗤笑一声,懒得搭理那些混乱局面,径自一个人在街中央悠哉游哉的慢慢走着,反正不用担心自己被疯马撞倒,倒是很享受别人以为我会被疯马踩死而流露出来的惊恐眼神。
马蹄声越来越近了,这时徒闻一声尖锐惊惧的刺耳大叫:“小姐!!!”
声音未落,我只感到一股巨大的推力蓦地袭向我的后背。人还没反应过来,就已经被推到了大街一边,力道之大,让我一个趔趄险些跌倒。
我冷着脸、紧蹙着双眉回过头,想看看是谁对我这么无礼。刚刚定住视线,就看到一个脸戴面纱的白衣女子被那匹疯马一个马蹄踢飞,眼见着她即将从空中再又摔落下来。街边围观的人全部都惊吓得屏住了呼吸,似乎连大气都不敢喘一声。旁边更有一名丫鬟打扮的女子瘫坐在地上,估计是被吓傻了,只知道哭叫,盈满泪水的双眼直直的盯着那皮疯马,眸中带着满满的惊恐和绝望。因为那皮疯马已经扬起了马蹄,似乎在等着那白衣女子落地,然后一脚将她踩死。
此番景象让我知道,刚才定是那白衣女子将我用力推开,本是好心救我,却没想到会搭上自己,不但被马蹄踢飞,还即将死于马蹄之下。
人类果然又蠢又笨,素不相识的人也值得自己拼死相救么?不过,她既然“救”了我,那我也发发善心救她一次好了。虽然人人都称我为恶魔,但恶魔也有心血来潮大发善心的时候,只是我的善心几乎没有人敢接受罢了。
冰眸微眯了眯,我嘴角扬起一抹邪恶的笑容,随即运风于掌,将疯马逼退三米远。而后足尖轻点、凌空一跃,接住那急速往下坠落的白衣女子。在众人的不可置信和惊愣中,我一个优雅的旋身,抱着白衣女子翩然落地。
她似乎被马踢得不轻,已然晕了过去,嘴角不停的往外溢出鲜血,染红了她面上带着的雪纺轻纱。既然决定要救她,那就决不能让她因内伤过重流血过多而死掉。皱眉想了想,我便带着她迅速离开喧嚣热闹的大街,来到一处风景优美的清幽之地。
一刻钟的时间,我已经运用法力将她的内伤彻底治愈好,她嘴角殷红的血迹也全部消失不见。将她上上下下打量了一番,身体曲线倒是颇为袅娜玲珑,视线又回到她的面部,看着她脸上那碍事的面纱,我邪笑着一把扯开,欲要一窥庐山真面目。当看到她那张绝世倾城的芙蓉之颜时,我第一次有了呼吸被窒的感觉。
原来人间竟有这么美的女子,美到无法用言语来形容,就连三界之中被称为第一美人的朝露公主都无法与她相比。
我从不否认自己喜好美色,所以看到眼前这个连三界中都找不出来的绝色美人时,我的第一想法便是将她掠夺到手,然后占为己有。可除了第一想法,我再无其它的想法。我知道,这个女子将会受到我的特别对待。因为以前,不管再美再娇艳的女人,我的第一想法便是掠夺到手,第二想法便是用过之后抛弃。即便是朝露公主那么美的女人,我的想法依旧是这样,并不打算占有第二次。可是,这个女子,我竟然从头到尾都没有想过要将她抛弃。
眯眼看着怀中犹在昏迷的女子,那晶莹剔透的冰肌玉肤,在柔柔春光的折射下,竟比星光还要耀眼诱人,光芒四射,让人目眩神迷。我情不自禁的伸手去抚摸,手下那比羊脂玉还要莹润滑腻的触感,第一次让我知道留恋和不舍的感觉是什么样的。
指腹来回摩挲着她那两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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