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渺进化-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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滚动,狼腿的表皮都有机会感受火的热情。
架在火上的那两条狼腿都是前腿。没什么,这有什么呀,没吃过肉吗?屠宰场应该也是这么弄的,只不过这次是自己看着拾掇的,这么想着,眼睛注视着狼腿,我冷静地走了过去。
就拿狼腿当火腿吧,火腿应该是猪腿,都是腿,刚想到这里,我看见了旁边连着后肢的狼的残骸,还有一堆内脏,忍不住我又吐了。与前次不同的是,这次一直有个强烈的意念在鼓励着自己:“一定要坚强,一定要勇敢,一定要坚强,一定要勇敢”。
抬头见唐庆看我的眼神有些怪异,我忽然想起了一个台词,摇手道:“没事,我吐啊吐的就习惯了。”
刚说完,心中竟泛起一丝好笑,身在如此血肉模糊的悲惨场景中,我怎么忽然觉得好笑呢?回想到周星驰的《大圣娶妻》?这么多年过去,早就没什么感觉了,自己怎么了?
刚有这么个意识,一股冷意从头顶灌下来,我不由打了个寒颤,心中奇迹般没有了任何感觉,所有不良反应都消失了,我异常冷静地看了看架在火上的两个狼前腿,又看了看地上的那些残骸,再转头看了看沾了血的狼皮,没吐,不仅没吐,而且没有任何刺激性的感觉。
仿佛它们都是电影中的一个情节,看着很近、实际离我很远,看着很脏却与我没多大关系,它们是脏的、我是干净的。
麻木了,给自己造了个壳,关闭了心灵的窗户,许多类似的想法在我心中一闪而过,仿佛有人在嘲笑或是在评定。不知怎么,我想偷笑,不管怎样,再也不怕这些了,值了,这可能就是成熟的标志吧,朝唐庆微微一笑,我随口道:“没事了,习惯了。”
第一卷。湖山 第六章。野外烧烤
(更新时间:2006…1…22 20:25:00 本章字数:3806)
狼腿上被唐庆用短剑划了许多道,唐庆盯着烤狼腿,没有看我,只点了点头,表情有些古怪,好象是想说话却不知道说什么。他的身边有碗水,是盐水,他不停地用一个带有树叶的小树枝蘸着水往前腿上刷水,也就是把盐刷在狼腿表面的那些缝隙中。
我走过去,坐在唐庆身边,也盯着烤狼腿,一股烤肉的香味浓烈飘出,大灰狼前腿肉串整体锃亮,一滴滴的油顺着狼腿掉到地上,大股大股的烤肉香味喷薄而出。
我的唾液分泌立时增加许多,咽了一下,问道:“什么时候能吃?”
血腥?什么血腥?残忍?什么残忍?当饥饿的人体会到这些肢体与残骸都是食物的时候,都是寻常肉类的时候,我朝残骸伸出了手,道:“怎么不烤后腿呀,后腿比前腿大,两个前腿不够吃,再加个后腿。” 举起短剑,一下子竟砍掉了一条狼后腿。
不对,自己没这么大力气呵,感觉好象这只后腿早就与残骸分离了,是唐庆特意放在那里的,自己刚才没注意,确切地说,没敢仔细看。
唐庆急忙过来拿起后腿,道:“主人您别动手,这种粗活小人来,这两个前腿是为您烤的,等烤好了,小人再烤这个后腿。”
我道:“那你要等到什么时候啊,这样,咱们俩一人一个前腿,边吃边烤,等吃完了,这个后腿也差不多了,这多好。”
唐庆立即道:“不不,主人,还是您独自享用前腿,狼肉本就粗糙,后腿更是粗韧难嚼,还是小人来,小人已经习惯了,小人不饿。”
我有些好奇道:“前后腿的肉质不同?还有这个说道?那就更应该试试了,别争了,咱们俩一人一个前腿,然后一起吃这个后腿,哎我说,你能不能现在就烤这个后腿?到时候就能前后腿一起品尝了,要不然,等后腿烤好的时候,前腿的滋味都忘了,就不好比较了。”
唐庆愣看着我,吧唧了几下嘴,道:“主人,还是您先用这两条前腿,等您用完了,后腿也烤好了,我给您留些尝尝。”
同甘共苦,最好能成为好朋友,好兄弟,这是好人聚义的传统办法,只有坏人才独自享受下面的贡献,许多小说都是这么写的,我看过。
既然唐庆是我的手下,那么自然我是主角,唐庆是配角。
身为主角,就要有主角的觉悟和做法,我是好人。
好人道:“这怎么可以,一起吃前腿,一起吃后腿。”
唐庆伏身道:“主人,小人实在不敢当……”
好人立即打断道:“难道你不想跟我同甘共苦?”
当兄弟们与你谦让的时候,一定要果断,一定要显示出自己真心让利,只有这样才可以打动他们的心,只有这样才能增进感情,几乎所有书上都这样说,现在我必须抓紧唐庆,刚才我呕吐了好几次,万一唐庆认为我软弱可欺就坏了,因此,有些软弱的好人斩钉截铁道:“别说了,就这么办了。”
唐庆果然深受感动,跪伏在地说出许多表忠心的话,还眼泪汪汪的。
我很高兴,即使刚才我的呕吐使唐庆对我有了什么不良想法,现在也应该没事了。
许多地方的表皮焦了,表皮下面一厘米左右熟了,可再往里面的那些却没熟,每次只能用短剑将烤好的表皮附近割下来,继续烤里面的,无法切出大块,狼肉确实粗糙,每一口都要仔细咀嚼好一阵子才可下咽,少许的盐味使嘴里的肉越嚼越没味,也弄的我越来越饿,恨不得吃生肉,以前我没吃过烧烤,与想象完全不一样,太难吃了,或者,是因为唐庆的烧烤水平有限?
可能是肉里的血水没放干净,烤好的狼肉有些腥,刺激得牙龈有些痒,很想如狼那样咬个什么东西,可刚才咀嚼狼肉消耗了大量的力气,太阳穴旁负责咀嚼的肌肉有些无力的酸软,吃累了,这几种感觉来回冲击我的心情,一种从没有过的不耐烦浪潮一直在上涌,终于我忍不住了,道:“不烤这破狼了,太难吃了!”
唐庆急忙道:“主人,我去拿那些烤好了的,稍微热一下就好。”
唐庆指的是那些金国大内侍卫兼猛安谋克们送给我的,全放在辎重马上。当时他们打了许多鸡和兔子,还有只鹿。在家的时候,我没吃过鹿肉,因此先前他们在询问我吃哪个的时候,我毫不犹豫地选择了鹿,不吃其他,所以现在剩下的只有鸡和兔子。
在家的时候,我很少吃兔子肉,现在正饿的时候,虽然有兔子肉,可不如鸡来得熟悉,刚才的烤狼给了我一个教训,不要在自己急用的时候试验不熟悉的东西,我点头道:“对,拿那些鸡,我觉得我一个人能吃两只。”叫化鸡的做法在脑中闪现,许多书里都说那样做出来的东西很好吃,肉很嫩,要不是这里的沙土太少,正好用这个糙狼试一试。
狼腿烤得很烫,唐庆把帐篷粗布垫在手里,将树枝上的狼腿扯下来,换成五只鸡。见先前穿狼的树枝不够长,只能穿四只鸡,我从火里扒拉出块比较大的石头,把剩下的那只鸡放在火红的石头上,唐庆翻弄树枝,我翻弄石头上的鸡。
碰到略有些发红的石头,鸡迅速焦化,我的动作被迫加速,忙得不亦乐乎,阵阵香味传出来,在我咽下第十一次口水的时候,不能继续加热了,石头上的鸡已经焦黑一片了,开吃!
即使糊了,鸡肉依然比狼肉好吃,不仅嫩,还没有那么重的血腥味,这只糊鸡的表皮很烫,里面还是温的,吃着第二根鸡腿的时候,我忽然想到,现在是夏天,烤好了的鸡和兔子应该不会很凉,也许不加热就可以吃,但愿它们不会迅速变质。
看看手里几乎只剩骨架,我叫道:“唐庆,好了吧?我都吃完一只了。”
那四只鸡都在树枝上流着油,一看就烤好了,唐庆道:“主人,烤好了,稍微凉一下就可以用了。”举起树枝,绕过火堆,将树枝的另一端加在Y型树枝上,一边继续转动树枝,一边呼着气吹。
不行,他吹气的意思我明白,想让鸡凉得快一些,可您老人家这么个吹法也太不卫生了,即使现在是天快黑了的傍晚,我也看见有许多唾液飞出了他的嘴,落在了第一只和第二只鸡上,估计他也馋了,也早就饿了。
我急忙走过去,把架在Y型树枝上的那一端拿在手里,很费劲地用短剑将最远离唐庆的这只鸡从树枝上拔了下来,说什么也不能让他的口水玷污了它。
坐回到火堆旁,另一支短剑也插进鸡身,左右对称着将鸡支撑在膝盖中间,悬在身前,我摘着鸡腿,道:“唐庆,剩下那三只都是你的。”
唐庆似乎点了点头,传来清脆的汩汩吞咽声,不管他了,我一手一个大鸡腿,左边咬一口,右边咬一口,多亏有刚才那只糊鸡垫底,我才能从容品尝到这么美味的烤鸡。
干掉鸡翅膀的时候,我的肚子不那么饿了,唐庆的吃姿完全显露了出来:先把所有的鸡腿都吃了,然后是所有的鸡翅膀,现在正就着树枝吞咬鸡胸脯,可能觉得温度降下来了,伸手将一只鸡摘下来,象吃玉米一样来回啃着,朝我走来,有些不好意思道:“嘿嘿,适才饿得够戗,现在好多了。”
我微微一笑,点头道:“我也是,太饿了,从来没这么饿过。”张嘴咬下最后一块鸡胸脯,继续道:“够吗?不够再到辎重那边拿,我已经饱了。”
唐庆点头道:“够了,够了,现在就已经不饿了,吃完就饱了。”
忽然间,我感到了与唐庆的亲近,好象我在与同学另类郊游。理智告诉我,唐庆是我的手下。以前读过的小说告诉我,唐庆是朋友,或者,兄弟。
我咬了一口鸡脖子,扯下一大块鸡皮,道:“别吃鸡屁股,那玩意儿致癌,对身体不好。”
第二天,我和唐庆说笑着继续前行。
不一日,走出群山,来到平原地带。
我在马上长舒了一口气,远望正在田野中耕作的农民伯伯,道:“终于见着人啦。”
唐庆在旁边走着,应声道:“是,这几天确实没瞧见什么人,这地方太荒凉了”。
经过几天的以马代步,我已初步习惯了马背上的颠簸,见远处有些人,便双脚踩镫站了起来,傲然四顾,准备叫唐庆施展一下,最好是到什么县城之类的地方了,然后我拿着好东西返身回家冒充阔佬财主,道:“唐庆你看,那边的人在干什么呢?”
唐庆闻言,立即拔腿跃上辎重马背,朝我手指方向暸望,脸色微变道:“好象是一批流民在围攻一个村子。”
我不由坐回马鞍,勒马看着唐庆,问道:“什么意思?怎么回事?”
唐庆跳下马背躬身道:“小人去打探一下。”说完急奔而去。
呆坐在马背上,望着唐庆的背影,微小汗珠布满额头,我的心中一阵慌乱,颇为后悔,自己来到这个时代,只是想来看看,朦胧感觉是个机会,但究竟是个什么机会却说不上来,似乎只想渡个愉快的暑假,把这两年的梦亲身体验一下,还可以让唐庆为自己多弄些钱财物品,都是古董呀,应该很值钱的。
可是如何回去呢?回到自己的时代,回到自己的家呢?
难道就呆在这个时代了此一生吗?从没想过。
当时我太性急了,眼下这种情况怎么办呢?
只想到自己的知识在古代有大作为,只想到有了唐庆这个超级飞贼大马仔就可以不愁钱财,却没想过来这里的风险?
为什么会忘记了那只该死的牛蜂?
为什么自己没想到返回去,走自己最熟悉的那条路?还傻呼呼的一直走,一直顺着这条自己不熟悉的道路走,看,现在完蛋了吧?
无法存档,无法读取,这是在现实,不是游戏。
咬手,疼出汗,没回去,这不是在梦里,看起来是真的回不去了。
混蛋呵!走这条路竟能碰到农民起义?
这可叫我怎么办呀,天哪!
亲身来到这个时代后,这是我第一次完全醒悟并认真考虑自己的处境。
第一卷。湖山 第七章。以德服人
(更新时间:2006…1…24 10:25:00 本章字数:4912)
忍住眼泪,我在心中快速盘算,不行就回头走,躲开这里,可那样的话,自己就显得太胆小了,还上仙呢,唐庆会怎么想?要考虑辛辛苦苦在唐庆心中建立的形象,要是把唐庆弄没了,人生地不熟,没钱没力气,连说话都听不太懂,那可真是完蛋了。
权衡着,发觉保命最要紧,却不能立即逃走,万一唐庆发觉是假上仙,恼羞成怒要杀自己呢?可绝对打不过他。左右为难中,我咬着牙,使劲抓着斜插在腰间的短剑和电棒,仿佛抓到了一丝力量,擦了额头上冒出的冷汗,牙缝中蹦出:“靠,拼了。”
唐庆很快就跑了回来,站在马前躬身道:“启禀主人,这个村子叫铁匠村,开始是有十几个流民进入铁匠村偷东西,被抓住后,有几个被铁匠村的人打死了,逃出来的不知从哪里纠集了三百多人,正在围攻铁匠村。”
我忽然灵机一动,故意慢条斯理地问唐庆道:“什么叫流民呀?是不是就是土匪呀?”
唐庆依旧躬身道:“启禀主人,所谓流民就是到处流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