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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芳华知景年-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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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过一段,丁畅始终与她保持着两米的距离跟在后面。大半年前那种熟悉的感觉似乎又回来了,他这是又想干吗?不会恶作剧想捉弄她的念头又出来了吧?

脚步一收,她转过身看他,皱起眉道:“你跟着我干吗?”

丁畅站在离她两米外的地方,左右看了一眼,伸手一指道:“我是要去那里买点东西,不是跟着你。”

潇潇回头,看到的正是自家小区门口的那个小超市。

当下她也不再说什么,转过身继续走自己的路。

丁畅晃晃悠悠地踱到超市门口,看着她走进小区里面去,然后他双手往裤带里一插,嘴角弯起一抹浅笑。


第六章 成绩公布

第二天一大早,潇潇意外地看到了停在自家小区门口的车。那车很眼熟,分明是她昨天才坐过的那辆。

车子副驾驶位置上的人摇下车窗,见她站在那里没有过来的意思,便径自说道:“刚好顺路,我看在同学一场的分上,打算考试这两天都来捎你一段。”

见她站在那里皱眉,露出防备的神色,他实在觉得有些不爽。好心好意来捎她一程,她那是什么表情?

其实,他也说不清自己是什么心态。之前的大半年里,他跟她在学校里都是再无半点交集,其实是他故意在躲着她。他长这么大,从来没有对一个女孩子产生过关注的情绪,直觉地就产生几分排斥的心思。为了转移注意力,他开始认真投入学习。虽然基础一般,但好在他脑子聪明,一段时间之后成绩便提高了上来。

关于陆潇潇,大家到临近高考的时候再没了关注她的心思。其实她还在酒吧里唱歌,全学校恐怕也只有她,在大考来临的时候还在做着不相干的事。她继续着她独来独往的生活,有几次他在学校里碰上她,也都是装作没看见避着走。

而到了现在,学习已经告一段落,分散他注意力的东西没有了,刚好她又再次出现在了他的视线里,他便是想不关注她也难了。

见她还是迟迟不肯上车,他挑眉道:“你不会是想迟到吧?路上会堵车你是知道的。”

潇潇看一眼手表,心里有些冒火。被他这么一耽误,时间的确已经不早了。

是他自己送上门要当免费司机的,就算他有什么动机她也无所谓,顺利准时抵达考场才是最重要的。

潇潇走过去拉开后面的车门坐进车里。丁畅低声一句:“方叔,走吧。”

他知道她为什么一副神色防备的样子,必是已经在心里狠狠腹诽过他一番了吧。

也只有她这种心机狭小的女生,才会做出揣度他这种正人君子的行为。素行不良对他来说那都是很久以前的事了,他早就改邪归正了她不知道吗?否则她如何能平静无波地度过这大半年的时光?

不跟她一般见识。

三天的煎熬生活终于成为了过去。

丁畅还好一点,反正他已经经历过一次,对于考上什么样的大学也全然不在乎。在他看来,考大学不过是为了给自己和家长一个交代,而他也总算将这项烦人的任务给糊掉了。

当最后一门学科考试结束的钟声响起,学校大门拉开,里面的考生便像潮水一样涌了出来。有人欢喜有人担忧,但毕竟都已经是过去的事。放不放松,也得坦荡面对命运的安排。

丁畅再次在学校门口成功堵到了潇潇。

通过这两天的接触,潇潇已经没有像之前那么排斥他了,毕竟这两天多亏他捎她来考场,她也省去了很多在路上的时间。母亲已经从医院回了家,人还躺在床上修养,而她每次都是一出考场就恨不得飞回家去照顾。

走到他跟前,她展露出笑容,“这两天很谢谢你。”

丁畅最讨厌人家跟他道谢。从小到大,但凡家中来了有事相求的客人,最后都不忘说这一句话。而这句话在他的心里面,便成了虚伪的代名词。

她见他皱眉,脸上还是维持着笑容,接着道:“祝你能考上一所好学校。”

道了再见,她打算走开,却再次听到他喊她的名字——

“我说陆潇潇,真心道谢就要表现得有点诚意才是。”

潇潇回过头来,不解他话里的意思。

他挑了下眉,理直气壮地道:“哪有人道谢是光靠嘴巴说的?”

她迟疑地问:“那你的意思是……”

“怎么着也该请我吃顿饭才对。”

饭最终是没吃成,因为丁母将电话打到方叔的手机上,说丁父晚上到家,要丁畅赶紧回家去。

丁畅与丁父的关系一直很好,从小到大他都特别崇拜着作为军人的父亲。而父亲一年回来的次数少得很,难得他回来一趟,也多半是挤出来的时间,待不到两天就要走。

与潇潇分手之前,他看着她,终于换上认真的表情,问她:陆潇潇,你打算报考什么学校?”

潇潇挑了挑眉道:“我也不知道。”

他不接受她的敷衍之辞,“难道你都没有定什么目标的吗?”

潇潇不以为然地回道:“分数还没下来,现在考虑那么多有什么用?到时候还不是要看分数再填学校。”

说得也是。他沉默了一会,抬起头对她道:“如果分数够了,我准备报考A大。”

A大是本市一所二本院校,在同档次学校里面算是比较出名的。

潇潇很诚心地送上祝福:“那就祝你梦想成真吧。”

他看着她毫无波动的脸,忍了一下,还是状似不经意地道:“A大这个学校不错,你有没有打算也考去那里?”

以潇潇的成绩,按理说进A大不成问题。可是,读不读大学她却仍在犹豫当中。母亲的身体状况尚未稳定,她完全放心不下,家里存的那点钱也都只想用来给母亲治病。

她挥去心头浮起的惨淡情绪,笑了笑道:“再说吧。”歪头朝他身后看了一眼,催促道:“在等着你呢,赶紧走吧。”

丁畅走出几步又转过头来,对她露出认识以来第一个真心的温和笑容,说道:“陆潇潇,看在同学一场的分上,我会记得你的。”

潇潇心想,这话也就他们这种年纪的人说说玩,当各自分离投入了新的生活,那时候谁还会记得谁呢?不过她也微笑着回他一句:“我也会记得你的,丁畅同学。”

少年时代,心机单纯,离别也不免生出感伤的情绪。那时候的潇潇想,这个丁畅,虽然恶作剧捉弄过她,也曾用很过分的举动羞辱过她,但那都已经是过去的事了。全学校里几乎所有人都看不起她,唯有他一人不理世俗的谣言,平等待她。

所以当离别来临的时候,她唯一记住的,终究还是那样一个面容清俊,有着一副与冷淡外表不符的热心肠少年。

转过身,她露出微笑,在心里祝福他有一个锦绣的前程。

丁畅的运气不错,高考的分数公布,他顺利考上了A大经管系。

如今他已经升到大二,毫无例外地成为了系里的风云人物。学生会他倒是没什么兴致参加,因为他讨厌束缚,讨厌被繁杂的事务羁绊住。可是,他的篮球打得很好,几场与外校的篮球赛之后,他便在学生尤其是女生群里面名扬开来。

大家都知道,经管系的丁畅俊挺帅气,为人也不错,与谁都是一副无害的样子。

至于丁畅自己,他并没有刻意改变自己的性格。主要是因为在大学里,没有人知道他是F市副市长儿子这个身份,这让他觉得很自在。以前他会对别人怀着戒备的心思,现在因为大家都拿平等的态度对他,所以他也就放松了心情,享受起愉快的大学生活。

何况如今长大了,抛开了少年时代不懂事的恶作剧性格,他觉得自己本来就算是一个人见人爱的大好青年。

至于大院里的几个好哥们,孟长林考上了外市的一所三本学校,郭东则考上了一所本市的一专,现在大家都不能像小时候那样天天歪在一起了。好在丁畅为人不错,一个月军训完毕,他便已经跟同寝室的其他同学结成了哥们。

星期四是丁畅的生日,寝室里的其他三匹狼打着这个借口闹着要丁畅请客。请客喝酒对于丁畅来说自然是不在话下,四个人在宿舍里臭美了好一阵子,个个换了衣服鞋子,然后往市中心去。

因为已经到了初冬天气,大家决定去F市最有名的火锅店吃火锅。叫了一箱啤酒,个个拼起酒来眼都不眨一下的。

酒足饭饱,四个人晃晃悠悠地走在步行街上,这个时候天也已经黑了。身边人头攒动好不热闹,有人忍不住感慨:“F市顶多算一个中型发展城市吧,瞧这逛街的人倒挺不少的,好像买东西都不要钱似的。”

说话的人叫杨波,睡丁畅的对铺。他走在丁畅的旁边,矮了他半个头。

其他人关心的却不是这种无聊的民生问题。吴灏看着身边一对对的小情侣,叹了声气说:“看人家,多甜蜜。像我们几个大好青年要人品有人品,要样貌有样貌,不谈恋爱我觉得都对不起社会和人民。”

还有一个是睡丁畅对面上铺的陈同宇,他见只有丁畅一个人不说话,捣捣他道:“玩什么深沉呢?在想什么?女朋友?”

丁畅撇他一眼,懒懒一笑道:“我对那种腻腻歪歪的事没兴趣。”

同宿舍里面,丁畅的条件最出色。不光因为他长得好,也因为他看似随意的性格,仿佛对什么都不太上心,生活态度谈不上积极向上。偶尔无聊了,会一个人坐在学校大操场的座位上抽烟。原本他只是想找个空旷安静点的地方坐坐,但此番无意之举却越发引得无数的女生为他动心倾情。

吴灏嗤他,“看你现在嘴硬,我看你是没遇到能治你的那个人。”

丁畅也不否认,笑了笑道:“也许是吧。”

吴灏左右环顾,看到不远处一个醒目的酒吧招牌在夜幕下闪闪发光,便兴奋地道:“哥几个,咱们去酒吧坐坐吧。”

陈同宇啐他:“猪啊你,刚刚酒还没喝够吗?”

大一的时候,大家都忙着熟悉新校园和新生活,一般活动的范围也多是在学校里。到了大二,新鲜劲过去了,现在开始想把生活圈子朝外发展了。

“丁畅!”吴灏叫他,“怎么又不说话了,你小子今天看起来有点奇怪啊!”

丁畅想了想,目光转向不远处的酒吧,决定道:“走,去酒吧,我请客。”顿了一下又道:“我们去酒吧一条街,去一家我以前去过的店。”

其他人也不反对,一行人走到步行街路口,招了出租车直奔环城路。


第七章 不期将来

丁畅那个开酒吧的亲戚已经不做了,他说的去过的那家酒吧,是陆潇潇以前唱过歌的地方。

转眼各奔东西已有两年时间。当初他考上了A大,却得知她报考的是一所外省的学校。他那时候十分想不通,二本院校里面,A大无疑是个很好的选择。而以她的分数完全可以考上,可是她却选择了一所名气一般的外省学校。

后来进了大学,他们便失去了联系,或者说,是她刻意断掉了他们之间的联系。他没有她的地址更谈不上有电话号码,去她家小区门口转过几次,也是毫无收获。

他那个时候,应该是对她有些好感的,只可惜临近高考,那种意态朦胧的感情都是自己还来不及弄明白就被分离给掐断了。日子久了,他也渐渐淡掉了对她的那份感觉。

今天一提到酒吧,他就下意识地想起了她。

只不过经过两年的变迁,不知道那家当初看来条件一般的酒吧还在不在。

依着记忆里的路线,很快就到达了地点。有些出乎意料,酒吧居然还在,而且从装修上可以看得出,档次也提升了一些。

几个人没作停留,直接走进店里去。

里面的光线有些暗,服务生领着他们在靠角落的一处座位上坐下来。

每个人都象征性地点了杯酒。刚刚已经喝了不少,现在来这里也不过是想找个小资点的地方坐着聊聊天,打发打发时间而已。

不远处的那个舞台位置没有变,只是换成了玻璃砖的地面。五彩的灯光从四角照上来,映得台上的人看起来颇有几分迷离的气质。

丁畅半靠在沙发里,眯眼看着舞台方向。大概是酒喝多了容易产生幻觉,他依稀又想起了唯一那次在这里看着陆潇潇唱歌的样子。

吴灏跷着二郎腿,手执酒杯抿了一口,很不满意地道:“这哥们唱成这样也敢出来混饭吃?调都跑光了,还不如我呢……”

其他人都很不给面子地笑他。谁不知道吴同学怀揣着歌星梦,但凡碰上个歌手什么的,他都免不了要说几句酸话好平衡一下心理。

“你喜欢,尽管上去嚎两嗓子好了。”大家都撺掇他。

吴灏自认还没有醉到那个程度,他要是跑上台去,人家一定会把他当作踢馆的给撵出去。

酒灌多了,人的思绪免不了有些昏沉。更何况台上那哥们的嗓子的确像吴灏鄙视的那样,难听得可以。丁畅也懒得说话,索性闭上眼睛浅寐一会儿。

意识朦胧中,有人在推他的胳膊。他混沌了三秒,思绪迅速清醒过来。睁开眼睛,就看到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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