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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瑞典的雪-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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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芙通过车前窗向前望去,只见那人手里牌子上有一行看不清楚的字母。
“再近些。”
“我要停车了,”莫莫说,“你赶快下去认亲吧。”
艾芙迟疑地下了车,走过去,果然,牌子上写的正是黑色花体大写的“斯德哥尔摩大学”。
举着牌子的人有些焦急,一头黑卷发随风飘飞,鼻子尖尖。
“嗨。”艾芙犹豫地打了个招呼。
那人立刻转过脸来,睁大湛蓝的眼睛:“你是艾小姐?”
“嗯,”艾芙答,“呃,不好意思——”
“太好了!”那男生立刻笑逐颜开,焦急神色一扫而空,露出亮晶晶的牙齿,像个开心的大孩子,“我还以为错过了。我叫里德,里德·李,我父亲是中国人。很高兴见到你。”
有趣的名字,艾芙不禁笑了一下,见他这么轻松热情,也不再紧张:“我叫艾芙。你好,很高兴见到你。让你等这么久真是不好意思。”
“没甚么。”
“嘀——————”
不远处,莫莫狠狠地按喇叭。
“哦,”艾芙心领神会,“里德,那边车里是我的朋友,她特地来接我。”
“哦——”里德有点迷惑地看着她。
艾芙不说话,示意他一起走过去,莫莫已经从车里一跃而出,笑得跟朵花儿似的,真是灿烂极了。

作者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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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青色(3)

[距离不仅产生美。]
乌普萨拉在斯德哥尔摩的正北方,两个城市间交通便利。人生地不熟的艾芙仰仗莫莫的经常照顾,过得倒也不差。她已经能笑着说,幸好没有被惯坏,否则连怎么照顾自己都忘了就糟了,还好,还好。
与父母视屏聊天,总是展示让人放心的一面,漆成奶黄色的墙壁贴着温馨的墙纸,她只是藏起从立梯上摔下来时弄伤的手臂,笑着炫耀:“看我选的墙纸、新装的灯多漂亮!”
莫莫渐渐地,便很少再来看她。人总要学会自己过活。
只是莫莫的神出鬼没,也让艾芙感到惊讶,不知道这家伙在搞些什么。
新老板好巧不巧,竟是个印度人,只是英语比很多其他人要好些,因为这位很小就移民去了美国。他一笑,便露出银亮整齐的牙齿,颇有点像高露洁的广告。这位教授看起来还是挺和善的。
学校里中国学生不多,但还是有个中国学生会,同国籍的人在一起,也便像是找到了温暖,早忘记了以往在国内所谓的地域歧视等等念头,想起来都觉得真是好笑。
那个名字很独特的李里德,是中国学生会的一员,或许与他父亲当年建立了这个协会有关系——他还总喜欢自称是中国人,尽管他是土生土长的瑞典籍。听说他喜欢搭讪美女,所以总是抢头功揽些接机的工作,倒也不是没有收获,至少前三任女友中有一个就是接到的。
学校宿舍不好申请,也是托了中国学生会的福,与另一个中国学生在学校附近租下了一所小房子,每天骑车上学,像是回到了青涩的中学年代。
而且与那时一样,感情是个奢侈品。
不管忘不忘记,生活都已经继续,向前走,便离过去的分岔点越来越远。有时候艾芙想,时间可能真的可以抹消掉很多,只留下一些淡淡的情绪,不知会不会有一天,她也就忘掉当初爱的感觉?那么也很好,不会伤痛。
至于新的开始,想想都让人厌烦,莫不是再招来些欺骗伤害,还是依靠自己的好。
因为是重读硕士,第一年仍是上课。艾芙新老板的专业偏医学与疾病,尽管她攻读的学位是在生物大方向,但很早便开始接触老板专业方向的课程。那些并不难,硕士总的来说要求不高。
印度老板姓很长,学生们都叫他普尔教授。普尔教授与很多驻扎学校的老师不一样,他有些在美国、印度的兼职,经常参加各种学术会议,且他的家人都在美国,所以他也算是“空中飞人”,常年在全球飞来飞去。
若是在以往,艾芙必定会欢欣鼓舞——老板不在,岂不就是放鸭子。但现在不同,她抱定了来追求科学的信念,却跟上了一个陀螺般不稳定的老板,怎么都有些气馁,因为老板亲自指导的机会实在是太少了。
在国外的人都知道,讨论学术不一定是在实验室办公室教室,还有很多在国内时想来都觉得奇怪的地方。比如说,学校旁的酒吧。
教授们与来访学者或是与自己的同事出去喝一杯,学校旁的酒吧就是不错的选择。不经意的角落就可能坐着个拿过诺贝尔奖的大牛,三五成群聊着聊着可能就会产生足以撼动学术界的新念头。
这里的酒吧不一定要灯光阴暗烟雾缭绕,也可以是弥漫着学术的思辨之灵。
艾芙慕名前去的酒吧名叫杰弗逊家,是个当地人的祖传家业,据说有七八十年的历史,来过这里的诺贝尔奖获得者数不胜数,酒保随意伸出个指头,就能告诉你上个月有哪些牛人来过,侃侃而谈。
但要从面相上看,还是很难看得出来。第一次来时,就是那位里德同学带她来的。艾芙不好意思坐到吧台边,她这个中国传统教育思想的优秀传承者,始终在印象里认为酒吧不是个好地方,再学术也罢。这一点让里德觉得十分新奇,他好奇地问:“那你们下课后到那里放松玩乐呢,不去bar与pub的话?”
“有很多地方呀,”艾芙想着却有些语塞,总不能承认三点一线吧,“我有时,也去喝喝咖啡。”说到这里,她就停住了。
“你看起来不太开心。”里德的眼睛蓝得扣人心弦,也犀利得要命。
“哪里有。”
“这里也有咖啡馆,很好的几家。”
“谢谢,我现在不喝了。”艾芙笑笑,“我们的休闲,常常与电脑结合在一起。以前班里人手一台笔记本。”
“与我以前听到的中国的情况不大相同。”
“你没去过吧?”
“中国?去过的。很神奇的地方,我父亲常常谈起他小时候。但我看到的,确实有很多穷人。就在临近高级住宅区的地方,有些人搭着摊子在外面做饭。”
“那个,也许是街头风味小吃——”
“是吗?”里德惊讶地眨眨眼,“我以为是没地方住的穷人呢。那种东西有人吃吗?会不会有很多细菌?”
艾芙笑:“我也不敢保证,可是很好吃。”
“我父亲都不告诉我这些,他家里是很有钱的,也许他也不知道。”里德托起下巴,“我已经三四年没回去看过祖父母了,中国一定变化很大吧。”
“有空你该去看看。”
说完这句,两个人都开始微微出神。
吧台附近几个教授模样的人在谈些流行病学的东西,此外也没有什么太特别的,年轻人也很多,像别处一样。酒吧里并不喧闹,酒保显得清闲优雅,脖子上的蝴蝶结整整齐齐。他的手艺和他的长相一样有亲合力。艾芙面前的马蒂尼微有些酸苦,杯口挂着柠檬皮,是法式的做法,样子好味道一般,含酒精的饮料她都无过分偏好。但这个酒有些情感上的含义,她便也纠结了一把,反正其他的也不懂。
里德在喝德国黑啤。当然他的注意力很难集中在酒上。这时他的目光留连在吧台旁的几个年轻女孩子身上。
直到一个人很莫名其妙地、令人惊讶地闪身出现。
大大的笑脸靠近。
艾芙会过神,受了惊吓似地拍拍胸口:“莫莫!你怎么来了?”
莫莫拉过张凳子,大咧咧坐下:“今天周六,我来玩玩而已。”
再看里德,早已换上了清纯的面容,微微笑着极其绅士地对莫莫说:“莫小姐,好久不见。今天我请客。”
“哦——你好,”莫莫有些迷惑地看看他,“我们见过?”
里德的笑容受到了致命打击,但他坚持住了:“嗯,在机场——”
“哦!”莫莫恍然大悟,对艾芙挤挤眼才说,“不好意思。”
里德挂着僵硬的笑,说:“你想喝什么?”
莫莫露齿:“柠檬水。”

五.青色(4)

[爱是恒久忍耐。]
治标不治本的药不是好药。
到瑞典快两个月后,艾芙的新鲜感消失得无影无踪。对她这个新学妹十分照顾的里德同学,也渐渐开始忙着与莫莫吃饭聊天压马路。莫莫是个能人,敢爱敢恨,不喜欢了的弃之如敝徙,其前一个男朋友,艾芙甚至都没有荣幸见到过。
艾芙理想中,自己也当如此。不远万里而来,每每看到MSN里熟悉的名字,总会心跳微微失速,于是对自己非常恨铁不成钢。
人生有一连串的决定,却不知道其中有多少是对的,更不知道其中有多少是回首时不必后悔的。
自从读了生物,她常常迷茫。刚来到瑞典时,新奇冲淡了一切迷茫,莽撞的干劲鼓舞人心。现在,一切又似回到原点,没有一个问题得到了完美的解答。
老板一如既往地忙,没有空没有精力去关心她这个小小的一年级硕士;诺贝尔奖在这个城市颁发,但去过几次卡罗林斯卡医学院后,艾芙发现,想找到神圣神秘感,还是远远地眺望就好,反正她也见不到评委会的成员,更别提去追寻他们的提点与指教了。师兄师姐在实验室做实验的时间是国内那些学子的一半,周末实验室常常是铁将军把门,更有人说加班是要打申请的。而作为一年级学生的艾芙,还处在rotation阶段,在大老板手下的几个小老板那儿轮流体验,却越来越懒惰,找不到理由和动力。
又到周六,见到忙于爱情的莫莫,艾芙第一句话便是抱怨:“我现在的老板怎么感觉连以前的都不如?”
“你是说学术方面?”莫莫一针见血。
艾芙语塞,半晌答:“可是大老板总没有时间管我,也没法教我什么。”
莫莫笑笑,不在意,说:“你只是他许许多多学生中的一个,哪怕更优秀一些,他也没有理由一定要特别看好你或照顾你。你师兄师姐一定也是这样吧。”
艾芙不满:“为什么呢?他是导师啊!”
“不如自己多去寻找问题解决问题吧,多问问他,积极主动一点。我觉得刚从国内来时这点是会比较不习惯。慢慢就好啦。”
“你倒开心,”艾芙的语气抑制不住地泛酸,“今天里德没来?”
“我忙着,要他干吗。”莫莫依旧笑嘻嘻,语气一点没变化。
艾芙不解,瞪大眼睛:“你忙什么?”
“MCAT啊。我的大目标当然是第一位的,没有什么能撼动这个。”莫莫答得理所当然。
艾芙默然。
早该知道,莫莫就是这样的人。活得潇洒,活得自在。反观自己,艾芙止不住地摇头,一次次任性冲动,一次次貌似果决的决定,却总有太多给自己找理由的嫌疑。总不能认清本原,总不能围绕中心,总不能放开手脚。总是不能免俗,总是有太多瞻前顾后。
谨慎是好,但不代表要多谋少断。
莫莫曾不屑地说:“你总是想得太多,每一步都要计较得失,追求完美,恨不得从出生到死都算好,那有什么意思呢?”
说得太对了。艾芙其人,若是手头正做的事情自认为缺少意义,便会没有动力,便会忧虑重重。所以,她在国内时不自在;也因此,她现在在国外,更加不自在。
真真是自作孽,不可活。
为什么而出国,为什么而学?
爱一行,干一行,恨一行。艾芙不过是个凡人。
莫莫不打算停留过久,继续她的“百花丛中过”,可笑的是她却认定,艾芙与林查这算是始乱终弃。
能有自己坚定不动摇的价值观,倒也不错。
不用常常心怀愧疚。
MSN上那人又在凌晨上线了。艾芙清楚记得,从前他总是作息规律。这个“从前”,到她出国截止。他的凌晨,正是她这里夜晚的开始。
六个小时,跨越千山万水。
林查在日志里写:“老婆在瑞典,不知道睡得好不好,胖了还是瘦了?”没有点击量,没有回复。后来艾芙旁敲侧击Tracy才知道,林查的日志早就设了限制。
能看到那所有“老婆”系列日志的,不过一人而已。
一片熄灭的中国朋友亲人的MSN小灯海洋中,林查像个灯塔一般。
Tracy偶尔也很晚,只是她越来越爱事无大小一律打电话,说是方便快捷。艾芙暗自估计是她在办公室不方便与Max视频,养成习惯了。
前几天她刚刚来过电话,不外抱怨些投行辛苦的老话题,重弹些鼓励艾芙上进的老论调,语气却比以往轻松。
她通共只说了一句让艾芙在意的话。
她说:“开始觉得投行真是折磨人,差点忘了当初进来的理由。后来我才理解。虽然我不是基督徒,艾艾,我倒听说过一句话,叫做,‘爱是恒久忍耐’,或许对事业之爱也是这样。”
人无百日勤。要恒久又要忍耐,没在Tracy的位置上,艾芙并不能理解——她觉得,Tracy她,有什么好抱怨呢?直到发现自己再次来到学业的瓶颈,对这句话才深刻地感同身受。
不久前国内亲戚打电话问起,称自己的小孩也报考了生物,言辞中不乏有要督促之追上艾芙脚步的意思,一心一意,无比羡慕。
隔行如隔山,你看高处,总觉得光鲜照人。
内中种种,也只有游戏中的人,自己品味。
能否继续前进,不仅是选择,也是意志。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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