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马文女主虐渣记-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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婶婶。说起来,你的样貌,倒像你娘多些。”
金倩巧尴尬地笑笑,她可不是这身体的原装主人,不敢随便答应这种话,更不敢叙旧了,生怕不慎穿帮。
金倩巧满心满意地担心金老爹的安危,更是对轩辕无白突然发布悬赏令奇怪之至,忙转了话题,问道:“郭叔叔,您可知那悬赏令是怎么回事?我父亲可有消息?”
“你父亲与我联络过,此时应当安全……金大哥仇人不少,轩辕家的却不曾听说,”秦成严肃起来,眉头紧锁,“这个轩辕无白,与你家有无来往?”
“我略知一二,”金倩巧连忙道,“他曾欲与我家结亲,我不喜这桩亲事,父亲便收了个义女替我。轩辕无白也是答应的,算起来也是亲戚关系,不想……”
这桩事现在回想,金倩巧也觉得自己办得委实不妥,只想将自己摘出去便是好事,小翠若有异心正好一同解决,却反而埋下祸患。轩辕无白表面掩饰得极好,欣然接受的样子,她也没注意到他心里熊熊燃烧的仇恨之火。
“只是这点事,何至置你父女二人于死地?”在秦成看来,江湖人士不拘小节心胸宽广,不会被束于儿女之情。
金倩巧回想过去他们与轩辕无白的正面交锋,不太确定地又道:“他曾想夺取我家生意和家财,却被父亲识破,于是怀恨在心?”
“那张悬赏便可看出此人并不缺钱,定有其他理由。”秦成摇头不同意。
金倩巧欲言又止,她觉得轩辕无白眦睚必报的个性,只要结了梁子便要赶尽杀绝。
一旁一直不曾发言的郭玉上前,走到秦成身边,柔声问道:“那人可否知道金大哥有暗卫营?”
金倩巧心里咯噔一声,缓缓点了点头。
郭玉道:“暗卫的培养极其困难,金大哥却最善此技,或许是为了这个也说不定。”
“有理!有些宵小之辈总意图不轨,不走正途。”秦成眼前一亮,“夫人果然冰雪聪明。”
轩辕无白是对金父的暗卫营有歹心?
金倩巧还从来没有向这个方向想过……静下心来考虑,几乎半年过去了,轩辕无白的仇人可不止他们一家,他却首先揪着她金家不放,的确有些诡异。原作里为了突出男主角的绝顶智慧,每一步主动走出的棋都有深层含义,她之前只以为轩辕无白针对金家既是报羞辱之仇,又是谋夺金家财产之计,现在看来……莫非他是想一箭三雕?
“倩巧,不如你就先在我们这里住下,平日也不要出门,待风头过去再与你父亲重聚。”郭玉提议道,“只要你们不显踪迹,那个轩辕无白总会放弃吧。”
金倩巧苦笑,“……他运气极好,怕是总有一日会权势滔天,找个人再容易不过,不会轻言放弃。”
“运气再好能好到什么程度。”秦成豪爽地笑笑,只以为金倩巧太过胆小怕事,“若不是此人的踪迹我们苦寻许久没有寻到,以我与金大哥的情谊,我再出山一次去了结了这个小辈,又有何难。”
“哪能如此劳烦秦叔叔。”金倩巧慌忙推辞,男主角光环护体的轩辕无白是很难死的,要是连累这对夫妻,那她罪过岂不是更大了。
金倩巧对于后面的剧情该如何办也算思考了几个月,还算有些眉目,她道:“不瞒叔叔婶婶,我与轩辕无白积怨不止如此,不然当初也不会拒绝结亲。就算他不来招惹,我也该有所行动,不过是早晚之差。还望叔叔婶婶能允许我与我认下的妹妹暂住。”
“可是不能说之事?你父亲知道吗?”
金倩巧摇头,她穿越来的事情能随便跟原主的亲爹说吗。
“既然如此,你若不方便多言,我们也不多问。”秦成重新打量一遍金倩巧,他似乎与他父亲信中以前所说的性格不太一样,“只是,你要如何做,可否告知我们?”
金倩巧深呼吸一口道:“我想去参加几月后的科举,轩辕无白定也会参加,我若想拦他,必是要在最近的地方。”
“科举?”秦成拔高了嗓音,“且不说你没有中过举人,女子从政,普天之下也只有一家能得此特许……”
“我知道,京城三大名门中的秋家蒙先帝之恩,女子也可参政。”金倩巧点头道,她已谋算许多遍,“我会以男子身份参加科举,至于举人的凭证……我打算买。”
央朝证明你是举人的东西,不过是一纸凭据,只要有凭据便可进考场。
在原作中,与“真才实学”的轩辕无白形成对比的一个小反派就是买的凭证考试的。轩辕无白本人并没有参加科举,他是另寻僻径入的朝堂,还与满朝文武唯一的女官,第五女主秋月眉有了一段。
作者有话要说:第五女主出场_(:3」∠)_
接下来有一段时间女主都要男装了,我决定给她开一个“熟人认不出来”的金手指,所以不用担心拆穿【喂
口文可能周二要入V,还没有确定,先跟大家说一声。
VIP章节 35所谓男装倒V
觉得自己年岁太大;即使科举也无所成就的举人其实不少。有些人选择继续考,万一中了捞个公务员职位可就光宗耀祖了。有的人选择去有关部门登记;虽然无法做大官前途有限;但一些小官职还是可以养家糊口的。会把举人凭据拿出来卖的还是极少一部分人,举人能够免税还会有田地,不太容易穷到一个份儿上;可终归还是会有家逢突变;不得不拿出全部资本变卖。
金倩巧的运气不错,三日内就从一个落魄举人手上买到了凭证;这东西价格不菲。但之前骆桦的报仇她也没客气;带着百草去姜承雪的旧屋里扫荡了一下,当时不值钱的东西;熬到现在有些还真成稀罕品了;金倩巧的旅费很是充实了一阵。
接着,她又让百草出面去成衣铺订了合身的男装。金倩巧在女性中个头算高,扮成男子也不会显得太矮,倒霉的DCUP是最麻烦的地方,无论怎么裹都没法完全不露馅,只能劳烦衣铺的老板将衣服做得宽松些,好掩饰某些部位过分的“肥胖”。
又观察了一阵古代男子的生活,金倩巧十日后开始练习穿男装出门。她毕竟是从现代来的,二十一世纪男女界限不是那么鲜明,有些女孩子本就像男孩一样,金倩巧稍稍学学就像了。
虽说是要参加科举,但金倩巧此时去背四书五经也不可能考过那些寒窗苦读数十载的学子,她是意图投机取巧的,比如她穿越来时就记了许多剧情在纸上,上面凑巧就提到了本次科举的题目。找人代笔是个好策略,但容易被查出她知晓题目。若要人不知,还是自己写来得好,但可以寻个先生点评。
轩辕无白原本学成之后便想凭原主的举人凭据参加科举,一展抱负,但偏偏在上京路上遇到劫匪,耽搁了好一阵子,于是遗憾地错过考试。别误会,不是劫匪强,而是轩辕无白把劫匪老巢的财宝全收入囊中太费时间了。
轩辕无白之后所以能入朝,是因为他在茶楼喝酒时,正好碰到微服出巡的当今圣上,彼时轩辕无白豪情大发,当众背诵了一遍《将进酒》。央朝又没有李白,大家理所当然地认为是轩辕无白做得诗啦。这首被无数穿越文用烂的经典之作效果确实很好,什么“莫使金樽空对月”“天生我材必有用”当时就震惊了天子。十九岁的年轻皇帝顿时为轩辕无白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文采所倾倒。小皇帝正是意气风发的时候,面对自己的万顷江山和满朝文武结党营私的佞臣,他急于培养自己的势力,而轩辕无白就进了他眼中。
皇帝立刻站起来鼓掌不说,还殷勤地与轩辕无白结交,最后愉快地拜了把子,兄弟相称……所以,皇帝根本想都没想过轩辕无白会带头起兵覆灭自己的王朝。
从这件事上,金倩巧可以判断出,皇帝喜欢的是那种有抱负、乐观又豪迈的调调。小皇帝正处于年轻气盛的年纪,又渴望权力,科举的试卷他会亲自批。尽管此事其他学子不知道,但原著里有提,金倩巧完全可以放心大胆地投其所好,反正央朝使用简体中文,交流也不使用文言文,她好歹也接受过二十几年语文教育,不至于连篇高考作文都写不出。
金倩巧做不出剽窃古人诗文的事,但写高考作文可以引用好词好句,她只要说清楚来处就可以了。
另一方面,参加科考的学子都喜欢一同参加个诗会酒会什么的,既能结交有识之士或知己名流,又能看清楚对手的才能本领,有什么考试新信息也能第一时间得到,金倩巧自然不会落下。轩辕无白不在的每一天,都是她打基础的宝贵时刻。
尽管她的悬赏令常常能看到,但她换了男装梳了男发,别人要想到也不容易,出行几天什么事情都没有,金倩巧也放心大胆起来。
她的原名也不能用了,在秦成夫妻的帮助下,她很快有了个新的身份,名为“秦君安”;是秦成的侄子,从外地赴京赶考的学子。
于是,金倩巧开始了白天上酒楼结交学子打通人脉,晚上读书写作的女扮男装生活,还抓了十六当书童,百草依旧是妹妹,她虽想要穿男装,但因为对笔墨纸砚天生没有好感,一听当书童要陪读,百草立刻逃得飞快。
没有轩辕无白,日子一天天过得很是平淡,秦成偶尔也会得到金父的消息,他已经逃到邻国去了,超过悬赏令的覆盖范围,基本没有危险。秦成也劝金倩巧去和金父会合,但金倩巧深知一旦轩辕无白登基为王,周围的邻国都会被他打下来,江山一统,躲在何处都没用,执意要留在京城科举。
秦成郭玉对照顾义兄的女儿似乎不反感,甚至还有些高兴的样子,金倩巧也就厚颜没有提往外搬的事,对京城中的事也越来越了解。
随先皇打天下的三家如今都是豪门大户,贵不可言,便是有名的三大世家。
轩辕家是一户,位列世家之首,祖上曾是开国太祖的岳父,虽没什么实际功劳但亲缘最近。如今在朝中主管财政,是个肥差,有大把银子可以捞,可谓是三家中油水最肥厚的了。目前的嫡长子便是原著第一反派轩辕无荒,他比金倩巧要早两个月到京城。轩辕家这一辈,除了轩辕无荒和旁支的轩辕无白之外,几乎都是纨绔之徒。
第二家是为打天下立下汗马功劳的谢家,受先王恩赐,世代手握兵权,也因此被后来的皇帝猜忌,十分不受皇宠,但作风耿直,始终屹立不倒。据说是为避免家族纷争,嫡系单纯,家规子孙只得娶一妻,且四十无子方纳妾。因为规矩森严,谢家血脉稀薄,已经连续三代单传。且不说谢家男儿俊朗的相貌矫健的身姿,以及军人世家养出的忠诚耿直的性格,光是这一道家规,就足以让谢家成为京城适婚姑娘们最梦寐以求的归宿。
允许女子从政的秋家是世家之末,原为先帝的智囊,子子孙孙皆是才高之人,即使是女子也公认有惊世之才。眼下这一辈,最有名的不是儿子孙子,而是嫡长孙女秋月眉,八岁作出《叹世》一词,名满天下,是当之无愧的旷世第一才女。与她的才名同样有名的,还有绝世无双的美貌。
所以理所当然的,这位姑娘也被列入轩辕无白的后宫名单之中,待轩辕无白独揽大权之后,她的治世的才能只能在麻将桌上发挥了。
文中描写这位秋月眉姑娘气质出尘、才貌双绝,但从未见过轩辕无白这般既有放浪之气,又有君子之风的男子,更别提他还能诗词歌赋兴手拈(抄)来了。于是被金手指一敲,她又莫名其妙地认为“如此男子不能被一个女人所束缚”,高高兴兴当了第五个老婆,前后剧情性格简直就像两个人。
转眼,距离科举只剩下最后一个月。
京城里气氛一下子不同了,原本还有闲情赏花观月的学子们只恨不能时时刻刻捧着书看,谁知道诸子百家的某一句话会不会就是这次的题目。
金倩巧只怕是最不紧张的人,她已知晓考题,只将这个题目写了五十遍有余,混了一些其他练笔的文章,一并拿给不同有名望的乡绅先达评判,竭力做到尽善尽美,只等在考场上默出来即可。若是如此还不上榜,金倩巧只能感慨命中如此了。
金倩巧穿着书生常穿的青色长衫,带着书童打扮的十六,夹着一大堆书卷纸卷在街上晃荡。
“秦兄!”身后有人高声喊道。
金倩巧知道是在叫自己,慢慢回头,便看到另一个年轻男子向自己挥手,他腰上挂着一块通透的古玉,巨大的袖子像一面大旗帜。
来人名为常平,正是原著里那个买了举人凭证的小反派,个性倒不算罪大恶极,只是不思上进又有点被宠坏的自私,他出生在京城,父亲是九卿之一,奈何他本人完全没有本事,连举人都考不中,只能靠买来参加科举,据说上头都打点好了。
只是,这次皇帝会亲自阅卷怕是没有人会预料到。
“常兄。”金倩巧压低嗓子拱手道,“科考就在眼前,常兄怎没在屋中苦读?”
“怕什么,考不上又饿不死,只要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