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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种马文女主虐渣记-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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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小说时,报复令人觉得爽快,可身临其境,这残忍的手段直叫人悚然。即使说继母与庶兄是罪有应得,那位轩辕老父却罪不至死,就算死,也不必施以如此酷刑。

近日相传轩辕无白已经离家,正打算前往京城,这消息让百草心里大惊。

唯一的好消息,恐怕只有百草的武功日益精进这一点了。

住在一个没有丫鬟的宅子里,金倩巧只能亲自进厨房,她穿越前一个人住,手艺还算不错,只是没用过如此原始的灶台,百草教了好多次才会使用。

这日,她刚刚熬好一锅粥,便见大汗淋漓的百草火急火燎地回来了,进屋便一屁股坐在旁边的柴草堆上,也不嫌硌得慌。

金倩巧盛出两碗粥,剩下的是留给暗卫的,等她离开他们自己会下来取。

反正出门在外没有规矩,两个人索性在厨房把早餐吃了。百草脸上的汗倒是干了,但是衣服黏在身上不舒服,便又去洗了个澡。

这几乎是他们在清河镇生活的固定模式。一切准备就绪,二人换了身衣服准备出门,百草问:“今天还去仙女山?”

“对。”金倩巧答。虽然她们日日都去搜寻,但却丝毫没有进展,仙女山本身风景也不算如何秀美,人烟不多,只有几个樵夫偶尔在上面砍柴,问他们也说从来没有见过奇怪的地方。

按照原著里的说法,轩辕无白一走到仙女山,就被一股力量所指引,甚至不需要系统的指点也找到了门路。

轮到她上山,却半分感应都没有,甚至来多了以后觉得景色十分让人厌烦,除了树还是树,放眼望去郁郁葱葱,但少些灵动。

是她身上缺少什么契机,还是主角光环非要轩辕无白到此不可?

百草听到还要上山,露出失望来,显然她和金倩巧一样对仙女山产生了厌恶的情绪。

“可是今日是七夕,”百草偷偷瞥金倩巧的脸色,“外头很是热闹。”

七夕?

金倩巧欲要跨门而出的脚步停住,终于意识到自己忽视的是什么。轩辕无白一向占尽天时地利人和,她拿到美人图,打探到地点,却忘记了天时。在原作中,轩辕无白进入秘境的时间是中元节,七月十五,俗称鬼节,乃是八日之后。这一日凡间阴气最重,一些平时隐藏的地方也会格外明显,灵物、鬼物尤其突出。

文中之所以提及此处,是因为当日清河镇在河中放灯。秘境之中数日,回到人间不过几个时辰,轩辕无白黄昏入境,出境则正好瞧见河上满是飘荡的莲花灯,莹莹烁烁,通往远方,顺灯相望,便见一位婀娜女子婷婷而立,锦绣佳人一见他,立刻抽出利刃拔刀相向,激战一番后,轩辕无白顺利赢得美人芳心……

没错,那就是第四位女主角,一位为了轩辕无白而叛主的御姐刺客,原本忠心于轩辕无荒,身材顶级,E CUP。

莫非进入秘境与时机有关?

金倩巧颦眉思考。

见她又定住不动了,百草扯扯她的袖子,希望她能改变一下计划。

金倩巧低头看见百草眸中隐隐闪烁的期待,内心也有些动摇。中元节将至,按照原作中的时间,轩辕无白很可能已经在镇中,即使尚未抵达也定然在路上。金倩巧私心是绝不想与这位自以为风流的穿越人士碰面的,但若是不紧盯着他,天晓得轩辕无白会不会又碰上什么莫名其妙的机缘,一步登天。

最终,还是理智胜利,金倩巧咬了咬牙,点头道:“好吧,今天我们上街。”

百草大喜过望,忍不住欢呼一声,一改病恹恹的神色,抱着金倩巧的手臂将她往外拉。

街上果然是满目节日气氛,因是一年最具浪漫色彩的节日,年轻的男女都显得十分有精神,一路上花枝招展地姑娘和衣冠楚楚的男子时不时眉目传情,香包手帕发簪等传统的定情之物简直快要脱销。

百草倒不是图男欢女爱,只是喜欢人多罢了,她生得俏丽,年纪虽幼但已有风姿,偶尔仍是有男子靠近示好,但却一个也为得她青眼。百草一个劲儿地在人群里窜来窜去,玩够了才回金倩巧身边待一会儿。

金倩巧却没有百草这般洒脱,她的这张脸终于给她带来了麻烦,不怀好意的视线不停地黏到她身上,她生性敏锐,最讨厌被监视,此时如坐针毡,恨不得把整个人都遮起来才好。

不过,令人不愉快的经验倒是给了她灵感。轩辕无白天生就是那种有女人缘的,走在街上绝对桃花不断,如此特殊日子他肯定会是个发光体,目标鲜明。

金倩巧便拉着百草边逛边寻找,可惜一无所获,也不知该喜该忧。

百草突然神色大变,“姐姐,快看!又是那个人渣!”

金倩巧一听“人渣”,下意识地以为是轩辕无白,抬头一看才发现不是,百草说得是刚来是遇到的那个调戏夏音音母亲的地主王招财,他今天依然是扎眼的服饰打扮,头上还戴了一朵大红花,肥猪一般的人深深嵌在藤椅里,露出的白肉似乎淌着油。王招财被四个壮汉抬着走,被脸上的横肉挤得只剩缝隙的眼睛里流出幽幽的光。

他果然如传闻一般风评不好,路过的百姓一见他,无一不是避着走,走到暗处再吐口口水。

百草嫌恶地瞪着他,似乎要用眼刀在他身上剜几个窟窿,显然对其印象差得不可逆转。

难得的节日,在镇中闹事不是良策,金倩巧牵起百草捏得紧紧的拳头,凑到她耳边低声道:“我们也先离开,恶人自会有恶报。”

百草嫉恶如仇,哪里肯走,拧了几下,她力气大,金倩巧可掰不过她。二人一时僵在路中。

“停下!”王招财突然道,声音都充斥着油腻感,他挂着金珠子的肥溜溜的手臂在半空中挥了一下,那四个抬轿抬得脸色煞白的大汉便小心翼翼地将他放到地上。

“去、去!”大约是下巴层数太多,王招财说话不太利落,他指了指某处,“把、把那两个小娘们,给我……嘿嘿。”

百草手腕一出力,把金倩巧甩掉了,她再也忍不下去。

金倩巧往前一看,发现王招财说得两个女人,居然是出来摆摊的夏音音母女,她们大约是绣了香包出来做生意,没想到又找来祸患,母亲已瑟瑟发抖,夏音音尽管小腿发颤,但努力将母亲护在身后,死死瞪着向她们走过去的男子。

眼前一幕,与小说里的情景一一合上。金倩巧惊讶,原来她们被强抢的时候是七夕?!那情节接下来岂不是……

百草两步跨上,正要飞起一脚去揍那群歹人,竟意外得有人比他更快。

轩辕无白一席白衣,衣袂飘飘,手起剑落,不过顷刻,已是血染当场,几道白光闪过,地上便横着数具尸体。

他风度翩翩地把剑入鞘,手绢轻拭拇指,走向夏音音。

“小姐,是否受惊?”

作者有话要说:0_0种马男又粗线了,大家鼓掌。

白衣飘飘,手起刀落。杀人如麻眼皮不带眨。

英雄救美似乎很帅气,身后一堆领了便当的尸体无声哭泣。

……在杀人现场谈恋爱真的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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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P章节 20所谓声讨

夏音音一时被轩辕无白俊逸的笑容晃了眼,呆呆地被他握住腰扶起,待反应过来自己竟与一个男子贴得如此之近,才不禁红了脸。

她还是第一次见到外貌出色至此的男子,墨发如瀑,眼光如炬,薄唇浅笑,气质虽不似正派,但却别样惑人。兼之他方才从漠视的人群中挺身而出,救了她与母亲,在夏音音心里,这一刻的轩辕无白无异于天人。

一旁的百草被人抢了风头,有些讪讪地收回脚,回到金倩巧身边,低声道:“姐姐,他怎么会来这里?”

百草对轩辕无白谈不上有好感,但眼见这一刻也有些改观,加上金倩巧刚才不仅不支持还要拦她,百草的心一时有些偏向轩辕无白,忍不住埋怨金倩巧那一霎那的冷漠。

但她旋即又想起,是金倩巧救了她和所有的兄弟,她一定不是麻木不仁之人吧?

百草突然有些摇摆不定。

金倩巧没有回答百草,反而带着她悄悄后退,隐藏到人群最后,轻轻唤道:“十六。”

“属下在。”一旁的樟木树冠沙沙地抖,露出半个黑黑的脑袋和一双漂亮的丹凤眼。

“……我记得你与十七,对清河镇上上下下都已熟悉。”

相处一月,金倩巧对两人的性情也有些熟悉了。十六温和却轻佻,十七冷静却固执,各有优劣。这次她希望做成的事,亲和的十六较为合适。

十六点头肯定了金倩巧的话,丹凤眼轻轻挑起,有些愉悦地道:“上至先祖,下至子孙,每一家都打听清楚了,听凭小姐差遣。”

金倩巧看向地上温热的鲜血,轻轻叹了口气,轩辕无白下手太利太快,也太狠了,“把那四个轿夫的亲人叫来收尸吧……”

“属下遵命。”十六缩回树冠里。

百草听了这道命令,突然意识到什么,顿时从心底升起一道凉意。人死不能复生,地上这帮狗腿子固然是人渣,但也是活生生的人。天子脚下,碰见强抢民女,路见不平后正确的做法应当是报官,央朝律法健全,这群人罪不至死。

相比起来,反倒是杀人不眨眼更加冷酷无情,刚才那个轩辕无白下手时连眼皮都没颤一下,熟练地好像日日刀口饮血似的,杀完人还有兴致去调戏夏音音……

明明是七月艳阳天,百草却觉得如坠冰窟,冷得牙齿打颤,忍不住向金倩巧温暖的身体靠了靠。

金倩巧见她有所领悟,再次摸她的脑袋安抚。

人群还未散去,夏音音母女周围仍然是满满一圈人,金倩巧带着百草掩藏在其中,轩辕无白并没有看到他们,而是专心应对眼前的娇小可人的夏音音。他喜爱美人,虽然丰满性感的他也喜欢,但更偏爱玲珑稚嫩的,比如在金家偶然见到的小美人,比如眼前粗衣不盖美玉的夏音音。

短短几句话,夏音音就为轩辕无白出尘的气质和风趣的谈吐折服了,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完美的人,潇洒英俊,文武双全,她那颗少女的心被眼前的人撩拨地发热,只要他说一句话,她就可以义无反顾地跟他走;只要他愿意收,她可以把自己的一切都交出去。

夏音音是秀才的女儿,又是长女,年幼时得父亲喜欢,也曾识文断字,背过诗词,喜爱的也是满腹诗书志大才高的男子,轩辕无白正是她梦里才会出现的男子,她迷醉了。

但是,突然破开人群的哭嚎声,却戳破了美丽的白日梦。

“儿啊!儿啊!你走了娘怎么办啊!”一个身材臃肿的妇女势如破竹地杀进人堆中,趴到某具渐渐转凉的尸体上就失声痛哭,“我的儿!昨天还回家吃饭,今天怎么就成这个样子了!儿!你醒醒啊,儿!”

突然冲进来的女人气势太强,让议论纷纷的群众都一瞬间沉默下来,他们此时才晃过神察觉居然出了命案,将目光从英雄人物身上挪下来,转而看见地上横七竖八的尸体,那位抢民女的王招财口吐白沫倒在轿子里,是被吓晕了。

静默只是暂时的,王招财口碑奇差,没人喜欢他,见他吃瘪只觉大快人心,现在当然是要痛打落水狗,有人大声喊道:“大娘,你也别苦了,你儿子死有余辜!也不看看他跟得是什么主子,王扒皮也能算人吗?猪还能杀了吃肉,他能干什么?抬回去藏了得了,别丢人现眼。”

这话说得刻薄,但偏就进了许多人心坎里。王招财不是好人,他的狗腿子当然也是混账,死了民间就是少去一害,开始有零星的声音支持起来。

大娘养得出当打手的儿子,本人也不是吃素的,当街嚎了起来:“你们知道个屁!你以为谁愿意把儿子送去给王扒皮当仆人?要是家里有地种会把儿子送出去做工吗?要是家里吃得起饭会卖儿子吗?我三个女儿都卖出去当丫鬟了,就剩这么个儿子,他死了你让我怎么活啊!怎么活啊!”

被反驳的人立刻跑出来跳脚,“卖女儿的人也好意思哭?我看你是活该。再说你自己低头瞧瞧你自己这身膘!哪里是吃不起饭的样子?明明是吃王地主家的饭吃得姓什么都忘了!”

那妇女被问得一滞,又一屁股坐到地上放声大哭:“我这是天生的!儿子像我!我要是体态轻盈,早就嫁给金主吃香喝辣,哪里会委身给那个没良心的!儿子又死了……我的命怎么就这么苦啊!老天爷啊!我的命苦啊!”

大娘又哭又闹,两腿直蹬,一圈人没人敢靠近。动静太大,轩辕无白的面子也有些挂不住,他本想凑近,却被大娘锋利的指甲狠狠挠了几下,衣服也花了,笑容僵在脸上,多了几分狰狞。

事情还没完,一会儿又有一位老大爷疾步推开人群,走了出来,他看着和善多了,满头银发,却骨瘦如柴,进了内圈以后,什么也没说,只是颤巍巍地放下拐杖蹲到一具尸体边上,枯槁干瘦的手触碰那男人的脸不停地抖,摸着摸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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