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城记-第3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不知道该怎么对他作出反应,是羞涩的低下头还是对他一笑,或者干脆说“我也是。”第一种方案被我刷掉,因为低头可以,但表达出羞涩对面神经障碍的我难度偏大。第二个也不行,因为很长时间没有笑过,现在突然让我一笑,我没有信心我笑出的表情会不会僵硬到吓人的地步。最后一个更不行,我很长时间没有说谎了,没有提前演练一下,说不定会出现颤音。
我这些想法虽然多,但在我脑中噌噌冒出来,选择pk下来其实一共也不到两秒钟的时间。我选择了比较折中的办法——我垂下了头,假装没有听见。
毕清似乎很高兴,抓着我的手更加用力了。我想,能让他高兴,罢了,也算是最后一天见他了,我亏欠他很多。
高二上半学期四月份,闻江涛,也就是我爸,在下午品味自己的养生茶时候心脏病突发去世了。他还没出殡,天鼎集团的重心企业就有了危机,听说有随时破产的可能。我是看到阿姨的脸变得阴绿将那样的传闻验证成事实的。那几天,我一直在察言观色,想找个机会给她说我打算离开闻家的事情。
在认真挑选了最恰当的时间对阿姨说了以后,阿姨骂了我一顿,但总算换来了一句“明天葬礼完你就滚吧,滚得越远越好。”当天晚上,我盯着收拾好的行李被突然到来的幸福吓得睡不着觉。
结果,在葬礼中途,当阿姨一脸悲怆的看着闻江涛的遗像,闻阡陌带着病来跪在地上送他,站在旁边像个木头桩子一样面无表情的我,突然被人一拉,我就顺势倒在他的怀里。
“闻墨,我知道你很难过,想哭就哭出来吧,你还有我。”耳边传来一个似曾相识的声音,半天,我都没有想起是谁的声音。头抬起一看,才发现是毕清。我在好奇,我们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熟络了。
身后正在和一个中年男人交谈的阿姨注意到我们走过来,问我:“墨墨,这位是?”
毕清很有礼貌的对阿姨鞠了躬,说:“我是闻墨的同学。”然后补充了一句决定人命运的话,“毕陈泽是我父亲。”虽然我不明白这句话和当年的“我爸是李刚”有什么关系,但看到阿姨的脸色明显变了。
葬礼以后我要离开闻家的计划泡了汤,阿姨和她的助理开始游说毕云集团。在宴请毕陈泽家人吃饭的时候,总是会拖上我。
经过阿姨一个月坚持不懈的努力,毕陈泽终于答应了和天鼎集团融资的事情,前提是,我和毕清订婚。后来我才知道,毕陈泽是因为毕清求他的关系才答应的。而毕清为此付出的代价是以后都得听从毕陈泽的安排,比如说是转校,不许出国留学,大学读他选的专业。
毕清和我又坐着说了一会话,后来又有人给他打了一个电话,他点着头挂了电话,说:“去‘金色年华’吧,党存他们在那里等着呢。”
我点点头。其实我不想去“金色年华”,那是个高级俱乐部,我们是要去一楼的ktv。我对在人面前唱歌没什么兴趣,而且对听别人唱歌也不感兴趣。在我内心深处,听现在的流行歌曲,还不如以前外婆带着我去镇上的集会看家乡戏来得过瘾。那一张张色彩鲜艳的脸,花哨的衣服,铿锵有力的话语,直白的情绪,不用我察言观色都可以看个透彻。
但我是不能违背毕清的,我们走进一间包房,里面坐着几个嬉戏的男生和女生。那个叫党存的男生走上来揽着毕清的肩膀,笑着调侃:“两位的感情真像是两家集团现在的股市一样,好到我都想买进啊。”
“滚。”毕清推了一把他,拉着我的手坐在了人群中,开始玩色子。我在一帮安静的看着。毕清运气不错,一连好几把都在赢,党存今天运气不佳,六七个人每次输的都是他,几杯啤酒下来就在每次输后骂毕清使诈。毕清得意地搂着我的肩膀看他笑。近距离看他的笑容也十分顺眼,温和不伤人。所以,我从始至终也根本不怪他。
算来算去,这次交易,阿姨得到了她想要的公司安定,毕陈泽得到了儿子的顺从,毕清得到了我。而我最后却牺牲了自由。也算是三家欢喜一家忧,已经将损失降到了最小,也算是最佳方案了。当初我一度以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仁慈心理安慰自己。
幸亏当时花花已经去环游世界了,不然要是她在的话,一定会骂我缺心眼。但人活着,未必每件事情都要像她一样如此较真,糊糊涂涂的过活何尝不是想让自己活得轻松些。
花花听过我来到x城之前的故事,连她都难得若有所思的对我点头赞同,是的,灰灰,你能够走到现在,和你傻气不较真的性格是离不开的。然后她又补充说,也就是说,你这么笨也算是有好处的。
花花说,如果是她,她会给那些对她扔石子的小孩狠狠两拳,这样,其他人看见了以后就没有人敢欺负她了。
我问她,如果当时给你扔石子的不只是一个小孩,而是全村的小孩呢?不给你扔石子的小孩就会被孤立的。花花想了半天,才说,那她会每天找一个孩子单挑。反正,如果是她,除非有一天她累了麻木了,不然她会不休止的反抗。
我想花花一开始对我的态度就是这样吧。自从医院见到她后,我每天坚持不懈的去看她。她从一开始的用冷漠反抗我,到后来的坚持不懈的轰我出去。到后来麻木了,也就放任我自由了。
我是一个很被动的人,很少主动和人说话,由于我之前有过和她类似的经历,不同的是那时候卓老师在我的生命里出现了,而她还是一个人,所以从第一次见她以后我就天天偷偷跑去看她。有一天,我鬼使神差地坐在了她身边,虽然她并不理我,我却像是看到熟人一样开始和她说话。有时候我执拗起来也是惊人的,就这样坚持了三个多月。后来,花花也逐渐打开冰封的心,她也成为我为数不多的朋友之一。
我陪着毕清坐了两个多小时,中途喝了两杯果汁,去了一趟厕所,被逼唱了一首歌,其余的时间在发呆。现代的年轻人都比较多才多艺,每个人都说她不会唱歌不会唱歌,结果一开口,才知道她是声乐国家二级,或者参加过“xx女声”,所以大家都把不会唱歌当成谦虚的说法,结果我实话说了,就没人信了。
吃过几次亏以后,我又想了个方案,找一些比较偏的歌曲:《无心神话》、《windysunday》、《斗傻》、《二等天使》是我经常报的歌曲。有好几次,就为了找这几首歌曲,一个晚上就这样过去了。其实,这几首歌曲有三首我是编的。但这个“金色年华”就是这么强大,还是找到了剩下的一首真正的歌曲,当看到mv是几个动画剪切上去的粤语歌曲时,我只能硬着头皮唱完。不过他们都没有听过这首歌,即使唱成京剧他们也不会发现。
正文 5郑航志
毕清玩色子只喝过两杯酒,然后和几个男生玩牌,中途唱了两首陈奕迅的歌曲。不得不说,毕清的声音挺有魅力的,和他的笑容很像,一阵温暖的清风。当他唱的时候,我身边的几个女生眼睛都看直了。我当时想,要是她们是毕清女朋友就好了,可以纯粹的喜欢他欣赏他。不像我一样,他深情的看着我唱出“幸福的期待真像积木啊,多会幻想就能堆多漂亮”时,我虽然看着他,但思绪却在游离。
后来,麦霸党存再一次把话筒夺了过去,我也借口去洗手间出去透透气。
不知为什么,ktv走廊上的灯特别昏暗,还是诡异的红色。给人一种拍恐怖片的感觉。我走在走廊上,感觉自己也像喝醉了似的,晃晃荡荡的。
突然,感觉到肩上有人在拍我,我大叫阿弥陀佛。我转过身,是郑航志笑嘻嘻的嘴脸:“墨墨,你怎么在这儿呢?好巧啊。”
他说完话,空气里面都是酒味。他手里还夹着一根烟。
第一次见到郑航志的时候,他是个锃光瓦亮光头的高二男生,耳朵上还戴着一只骷髅头耳钉。身穿校服的他对着刚从后院走出来的我,狠狠的给了一个巴掌。他怒气冲冲的说:“这是我替阡陌打的。”
“今天刚考完试吧。”说完,郑航志就开始在衣服兜里面摸索,他喜欢送我礼物,还是因为要讨好闻阡陌的关系。
郑航志从闻阡陌成人礼以后,就展开了对她的热情攻势。闻阡陌致力于慈善,即使生病期间也不忘时不时的筹办慈善晚会。他为了投其所好,经常是那个捐钱最多的人。而以前他还没有自己开公司,每次捐完钱,都要回去被他母亲一顿暴打,还要闭门思过一个礼拜。甚至有一次偷家里的祖传古董花瓶捐出去,她咬着牙用高十倍的价钱买回来的时候,差点打断他的腿。即使如此,只要是闻阡陌举办的慈善晚会,他都是一个不落,因此,他还被不知真相的媒体称赞为“当代活佛”。
为了夺得闻阡陌欢心,每次他见到闻阡陌的时候,不仅给闻阡陌她最喜欢的茉莉花,还给我带点小礼物。这样,久而久之,他就养成了习惯。
他在身上搜了半天,又骂了一句。才悻悻从口袋里抽出一张钱,递给我:“墨墨,哥哥今天身上没带什么东西,你拿钱去自己买吧。”
“你喝醉了。”我无奈的答道。
“闻墨,你在干什么!”我听到郑航志身后毕清匆忙的冲过来,还没有等郑航志转过身,就给他脸上砸了一拳。
我完全是惊呆了,没有想到平日里说话都带笑容的毕清会如此暴躁的打一个人。
而郑航志也是个急脾气,再加上喝醉的关系,更加不分青红皂白就和毕清厮打起来。
我慌忙的连连叫着说“不用打了”,不但没有成功,而且还在试图拉开他们的过程中无辜地挨了几拳。甚至成功的把几个房间的门都引开,好奇的望着这里。而党存他们看到自己的弟兄在和别人打架后也立马冲了上来帮忙揍郑航志。
“不要打了,都认识!”这时我不敢再鲁莽站在这些人当中,只能一个劲的大喊,却没有人听我当事人的一句话。
这个时候又冲上来一批穿着西装的男人,个个都满是酒气。最前面那个男人说:“现在的孩子,连郑哥都敢打,上,往死里打。”
现在完全陷入了混乱中,当中的我被人推了一下,就一不小心撞开了身后的一扇门。匆匆扫了一眼里面沙发上正中间坐着的那个身穿黑色西装的年轻男人,他的一只眼睛戴着像杰克船长的黑色眼套,鹰一般的眼神看了我们一眼,让人感到不自在。这样的造型略微让我诧异了一下,就立刻又将注意力放在打架的人群上。
最后,还是ktv的保安才拉开了两伙人。喝上头的郑航志和怒气冲头的毕清这时候也终于看清了对方。他们两家算是世交,毕清也要管郑航志叫哥。两伙人彼此又相拥喝了酒道了歉才算了解了此事。
加长宾利又停在宫家门口,本来郑航志他们还要拉着我们去酒吧玩,毕清说我该睡觉了,就把我送回来。我当时急忙说让他去玩吧,我自己回来没关系。他拉着我的手,说他不放心。这让我更加肯定了毕清,又再一次否定了我自己。
在车上,经过长时间的沉默后,毕清拉着我的手,让我看他。他说:“墨墨,对不起刚才误会你。”
“没关系。”我连忙说,我真的没放在心上,这种被人误会的事情我早已经当成家常便饭,如果真要计较,注定活得不自在。其实感到抱歉的是我,现在的毕清脸上都是鼻青脸肿的,难为他从来都是优良学生肯为我成这狼狈的样子。
“墨墨,你受伤了。”这时候毕清挽起我的刘海,惊讶道。“司机,现在去医院。”
“不用了,不用了。”我连忙摆手说,真诚的看着毕清,说道:“我没事,没有感觉到疼。”我是说真的,我都差点忘记自己的额头上挨了一拳。也多得从小被村上小孩磨砺的关系,我的痛觉中枢比较迟钝,和朝夕时刻都疼痛着相反。
我害怕朝夕误会我是为他着想,其实我是想早点回去准备今天的逃离。所以一把捧住毕清的头,让他相信我。
毕清或许是因为喝多的关系,脸上滚烫的温度让我觉得这样做不太恰当。我手僵住了,想到如此举动也过分亲昵。我从来没有对谁这样亲昵过,实在是尴尬。
但我的目的总算达到,毕清突然心情大好,也顺从了我的意思。
在宫府门口停下来,看到毕清的车渐行渐远以后,我也总算轻松了片刻。想着这有可能是与他最后一次见面,他是个好人,真心祝福他。
现在八点,礼盒应该就寄存在一家饭店里,那是我在ktv的时候吩咐一个佣人帮我拿到那里的,我说是用来送毕清的。取到行李,坐上飞机,我就可以离开这个城市了。
花花曾经问过我如果离开这里会想去哪个国家,我从到闻家以后就认真考虑过这个问题。我还是会选择回老家,尽管那里的人都会嫌弃我,骂我是野种,但那里才是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