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自七岁等你-第11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他用腿将我一勾,我倒在他的身上,他的手指抚摸上我的脸,我一口咬住,他颤了一下。
“你刚才说的话,我很喜欢”他的眼眸亮晶晶的,像星光闪耀的夜空。
“对了,我先前扔了好多绷带,你的伤真的没事吗?我看看,行不行?”
他握住我的手指,表情却是闷闷的,我知道那段记忆,对我们来说,都是太难堪了。
他没有反对,我立即坐起身来,去看他脑后,还好,没有疤痕,也看不出来有伤过的痕迹。我松了一口气,刚想离开,手指却在这时触到一条细长的疤痕。
“会疼么?”我问他。
“都已经过去那么多年了,早就不疼了。”
“可惜疤痕消除不了”我把手指放上去,轻轻摩挲,道:“幸好。。。。。。”
“坦白从宽,说,你是怎么知道的”他反身将我一把抱在怀里。
他吻去我眼角的水珠,那是雪融化后的水。你看,只要温柔,便会融化。
我痴迷地看着他,手指抚上他的脸颊,喃喃道:“我知道,我就是知道。”
第一次,我主动吻他。
我们没有j□j,只是抵死缠绵般拥吻,恨不得将对方嵌入自己的身体,灵魂在一起燃成一把灰烬,分不出你我。
我爱这个男人,这一生,我只能爱他这一生。
我的人生已不长。
ˇ人世ˇ 最新更新:20140124 21:17:45
自我回来后,程烨回家变得很规律。这于我,不得不说是一件很愉悦的事。语言上或是行动上,他都表示他想要一个孩子。是的,他开始想要孩子,这是不是意味着,他开始想要这个家。但是我不愿意,每次我一闭上眼,就是血淋淋的场景,我害怕,我怕我会憎恶我的孩子,我怕我会被自己逼死。程烨没有勉强我。
我是回来后的一个星期才知道,那三个月,他几乎是将整个市掘地三尺,神谷将我藏得太隐秘,上帝照耀之地,无人得见。
我想,我终究是在他的心里留下了印记,即使只是恨,我也很高兴,让自己爱的人在意、着急、记住、为自己茶不思饭不想,有时候自私的想一想,也是一件快乐的事情。
我走到上次那人坠楼的地方,血迹被雨水冲刷得干干净净,人来人往,仿佛什么也不曾发生过。
十年前,我的父亲从那上面坠落下来。
十年后,杨菲的父亲从那上面坠落下来。
中央广场上的大液晶屏幕上正在一遍一遍不厌其烦地重播杨氏集团是如何从鼎盛走向全面覆灭,天宇集团又是如何的卧薪尝胆运筹帷幄步步为营,将杨氏集团改装换面纳入自己的旗下,一个王朝的覆灭,必然伴随着另一个王朝的兴盛。
程烨的脸出现在屏幕上,谈吐轩然,目光坚毅,眉目间,是睥睨一切的骄傲与沉稳,一切尽在掌控之中的自信,像一个挞伐无情的帝王,冷定从容,志得意满。是谁说,男人都是爱好征伐的,他若是对你深情,那是因为他需要你的柔去磨砺他的刚,像剑需要水与火的淬炼,像战袍需要丝与手的缠绕。
我不懂商场的角逐,风云诡谲,你死我活,我只知道,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是自然法则,这个世界,本就是弱肉强食。我只是活在自己的小世界里,一个人,便能占据我的一生。
接踵而来的是娱乐新闻,主角是刚才的新闻的继续,只不过父亲换了女儿。天之骄女瞬间跌落尘埃里,曾经的锦衣玉食众星捧月如今像一场笑话,家破人亡,东奔西走。
曾经纯洁无暇的百合公主如今深陷权色交易的丑闻,她开始穿艳丽火辣的红裙,裸背行走在各个权力的持有者之中,风尘浸染。眉梢眼角,万般风情,举手投足,千种缠绵。无数变幻的酒杯,一个不变的容颜。
眼看他起高楼,眼看他宴宾客,眼看他楼塌了。他的辉煌,她的沦落。他站得有多高,她摔得便有多惨。他曾有多爱她,她如今便有多恨他。
那个孤独沉默、嚣艳不羁的被抛弃被伤害的少年行走在岁岁年年的变迁中,一颗心,坚硬无比。他已然拥有巨大的能力,再也不会让别人掌控自己眼泪,只会让别人的眼泪为自己掌控。得到的,失去的,浮浮沉沉,古人说,春梦无痕,醒来一切皆非,大家都不是当年模样,一颗心,也早已蒙上尘埃。程烨,我多想问问你,如果现在给你一颗剔透亮无尘的心,你还会怜惜么?
雪下得很大。我撑着伞,一转身,就看见新闻里的主角正站在雪地里,雪肤红唇,妖娆妩媚。她一身火红的貂皮大衣,看起来是那么的华美,艳丽无双。整个雪地,仿佛都被她踩在脚下。她与我相望,我们像是镜面的两端,照见自己的过往,一般的可怜人。
我们就那样望着对方,没有说一句话。
“嘟——”车子在我们之间停下。程烨下了车,走了出来,像一个临巡后宫的帝王,只不过,曾经得宠的如今矮到尘埃里,曾经失宠的如今还在他身边,一切都颠倒了。
“怎么又穿得这么少?”他把我裹进他的大衣里,可以称得上是温柔地嗔怪。
我里面穿了一件黑色的薄羊毛衫,一条短裙,围了一条围巾,外面套雪白的呢大衣。其实,我平常都是在家,也就是买菜的时候才会出来,出来也是坐车,所以倒也不冷。
我转头去看杨菲,她的脸煞白,嘴唇动了动,却没有说什么。
她比我冷。
我轻轻摇了摇头,推开程烨。我向她走过去,把她掉在地上的伞捡起来放在她空空的手中,她的手是那么的冷,比我的手还要冷。我看着她怨毒不甘的眼,道:“我爸爸从上面跳下来的时候,没有一个人在他身边,我当时被他骗去学校,连他最后一面都没见着,只能捧着他的骨灰看着他的遗像,一遍遍的告诉自己我在这个世上从此就是一个孤儿了。而你的父亲,至少,曾经在他离开的时候,有人拥抱过他,为他流过泪,伤心过,你的身边还有疼爱你需要你的母亲,上天并没有完全抛弃你。我们都是一样的人,谁比谁更可怜,谁又比谁高贵,不过有时被人爱,有时被人恨。爱和恨都是有时限的,缘起缘灭,一念之间,没有什么是不变的,你看看你自己,看看我,谁又比谁好到哪儿去。想开点吧,别人对我越不好,我越要活得好好的给人看。”
她盯着我,那双美丽的大眼睛里满是泪水,却倔强的不肯掉下来。她挥开我的手,冷笑道:“你很得意吧,连你都可以来奚落我怜悯我,我不需要你假惺惺的善良,不要自以为是的很懂我。”
我很想笑,真的,我不会对她说,我曾经有多么羡慕她,可以被那个纯粹的少年那样的爱着;我曾经有多么喜欢她,即使她那样伤害了程烨,世界上就是有那样的人,他们犯下错,但是他们自己不知道,所以你还有理由原谅她,只要她真心诚意地对你笑一笑,你就不忍心责怪她;我曾经又多么理解她,因为人情冷暖世态炎凉,我们的父亲都走向同样的毁灭之路。
她曾经拥有幸福,我什么都没有,所以,她站得越高,就跌得越惨,那种痛苦我知道的,让人绝望,连哭都哭不出来。而我,因为从不曾得到,从不曾奢望,所以我的痛苦是漫长的,但是也是细微的,温水煮青蛙,死的时候你感觉不到痛苦,那样,想必也是一种幸运。
我对杨菲道:“我不是来取笑你的,你信也好不信也好都与我无关,那是你自己的事情。我只是看见你,想到了过去的自己。与其说我在怜悯你,不如说是我在怜悯自己。只是,我已经走过来了,你却用自己去惩罚别人。但是,我劝你一句,若是他在乎你,那么,你的惩罚还有报复的意义,若是他不在乎你,你的惩罚就只是自以为是的独角戏。”
杨菲的嘴唇微微颤抖,像是承受不了雨雪侵袭的玫瑰。我侧身要走,她突然笑得尖锐:“可笑,我以前还觉得你可怜。”
我停住,抬头看落下的雪花,笑了起来,“我知道,我一直都知道。但是我是心甘情愿的,也就不需要别人的怜悯。”
“难道你就不想知道我和他之间曾经发生过什么吗?”
我呼出的热气消散在空中,我看着那转瞬即逝的温暖,笑道:“不必了,没用的,杨菲,我没必要选择让自己难过,而且,你也说了,那是曾经。。。。。。其实,你若是说了,我也不会有什么想法,因为你并不是我的什么人,我不在乎你,你说什么,我都不会在意。这个世上,只有他才能让我难过。你不是他,你对我来说,什么都不是。”
杨菲的脸有些扭曲,她看着我,露出嘲讽的笑:“是我以前小看你,以为你懦弱无能,今日才发现,你还真是隐而不发,铁嘴铜牙。”
我不再看她,转身要走,她在我身后道:“我要和程烨谈一谈。”
我没有停下,只是道:“那是你们之间的事情,你应该问他,不该问我。”
程烨的脸铁青,我还没走近,他就一把搂住我,掐住我的腰,我一个趔趄栽倒在他怀里。
我把手撑在他的胸膛上,仰头对他道:“我去前面买点东西。”
他看着我,表情冷若冰霜。我撑开伞,转身离开。
ˇ对峙ˇ 最新更新:20140124 21:18:22
我走在街上,雪下得很大,路上的人比往日少了很多,三三两两的撑着伞匆匆走过。已经是晚灯初升的时候了,我在一株圣诞树前停下。那棵圣诞树很大,高高地耸入昏昧的天空,商场里飘出“叮叮当,叮叮当”的歌曲。很多年轻的女孩子围着厚厚的围巾,带着暖和的雪帽,由男朋友陪着,在圣诞树上挂上一些小饰物,还有的挂上了买来的巧克力,圣诞树被打扮得非常热闹。一个女孩笑得很开心,他的男朋友抱着她转圈,街上有商家正在搞促销宣传,员工穿着圣诞老人的服装,给路过的行人发玫瑰,男孩得到了一枝玫瑰,非常绅士地将花献给女孩,低声道:我遥远的、秘密的、不可侵犯的玫瑰呵,你在我关键的时刻拥抱我吧。女孩笑骂他:你真酸,酸死了。话是这样说,却一把抱住了他。我突然有些羡慕和感动,她的爱情是如此的健康而鲜活。
灯已经全部亮起来了,色彩流离的光将街道照得温暖而斑斓。我双手擦在衣服口袋里,仰头看夜空,有烟花拭去的痕迹,像天空的残妆泪痕。有一群女孩在一起唱着《难忘今宵》,十分的青春活力,十年前,我也是这样的年纪,有过快乐的时候,更多的时候,是在思念。她们站在彩灯下面找了一个合适的位置,摆出搞怪而夸张的造型,十分的快乐,一个女孩跑过来,向我请求帮助,“姐姐,能麻烦你一下,帮我们照几张吗?”
“好的”,我点了点头,接过相机。
我和程烨是很少照相的,我们的相片多是宴会上的合影,私底下,我们没有照过相。结婚之后,我们从未一起去外面玩过,他喜欢自己一个人,或是和两个要好的朋友。他从不带我出去,因为他觉得我就只会烦他。他出去玩的时候,我便在家等他,翻看他小的时候的照片,再看看他现在的样子,就会觉得他怎么变得越来越不可爱。
“谢谢你咯,这个送给你,圣诞节快乐哦。”她从福袋里掏出几个巧克力送给我,我把相机还给她,她们笑着走了。
我剥开一颗巧克力,浓郁的甜香在口中蔓延开来。其实,我更喜欢吃没有甜味的黑巧克力,带点苦涩,像是将寂寞的夜晚含在舌尖品尝。
“我要一些雪糕和冰淇淋”我指着冰柜对售货员道,商场里面很暖和,冰柜一打开,一股冷气扑了过来,我选了不同的口味,去饮料区拿了几瓶鸡尾酒,又去巧克力专柜挑了几盒黑巧克力。旁边的书架上列着市场畅销书,东野圭吾的《白夜行》列在最前面,其实,我不喜欢这个故事,很多人为里面男主人公压抑的守候所感动,我却认为这只不过是一个被辜负的爱情故事,我挑了村上春树的《挪威的森林》和古戎的《嫁给风的女孩》。
我走出去的时候,天已经全黑了。我走在大街上,手里是一支打开的雪糕。路上的行人惊讶的回头,大概是觉得我疯了,这么大冷的天竟然吃雪糕。
可是,我很喜欢在不高兴的时候吃雪糕,大冷的天吃雪糕,倒行逆施总是会让自己感到疼痛的,就像我的贪婪,我的婚姻,我的人生。
我的样子一定很可笑,手里提着塑料袋,踩着高跟鞋在飞舞的大雪中旁若无人的吃着雪糕,伞也不撑,头发上肯定落满了雪。但是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我看见了程烨。
他就站在灯火阑珊处,身姿挺拔,眉目如画,身边的人来来去去,他坚毅,孤独,站在风雪中,没有任何遮蔽,似是在看着黑夜,又似是在看着黑夜中的我。
“这些烟都是你吸的?”
他的脚下躺了一地的烟蒂,乱七八糟的,很多只吸了半截就被他踩烂了。
“你怎么吸了这么多烟,对身体不好。”
他将烟夹在手指间,没有扔掉,也没有再吸。
“咳。。。。。。”我刚想说话,一股冷空气和着烟味直直地往我的喉咙里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