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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为爱离开的999天-第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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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抱着我的秦云,整件毛衣上染满了我流出的血,大朵大朵,鲜红的,像盛开的美丽的花。
我看到秦云满载惊慌的瞳眸里,是我甜美的笑颜,久违谋面的美丽笑容。
“没事的,不会有事的,郝郝,别怕……”秦云握着我的手一遍遍地安抚着,但惶恐的表情却不知道他到底是在安慰我,还是安慰他自己。
我淡淡地笑:怕?怎么会,我一点儿也不会怕,这个世界上怎么可能还会有值得我害怕的事儿?
不会有了,再不会有了。我摇了摇头,伸手抚上秦云紧皱的眉,轻轻呢喃:“嗯,我知道,我会没事的,平安也会好好的。”
我们会好好的,只是这个世界上再不会有好人一生平安的家庭。
那么,什么才是好昵?
我平静地躺下,仰望着朦胧发光的灯,轻轻哼着歌,被护士们推进产房。我听见身边年轻的小护士羡慕无比地说:“你丈夫好像很紧张,你真幸福!”
“是吗?”我闭上眼睛,脑海中尽是易笙围着我紧张打转儿的模样,他最爱担心来担心去了。所以,我听见自己笑着说:“嗯,我想应该是吧……”
我生了一个男孩。
医生说,宝宝很健康,完全没有早产儿的问题。
护士说,她们从没见过我这样勇敢的妈妈,痛得一头冷汗却一声不吭,咬着牙坚持到最后。
这应该是了不起的壮举,所以同房间的孕妇们听了都啧啧称奇:“郝小姐,你可真是厉害啊!”
我笑笑,不语,没有说自己都没觉得疼,只有一些气闷,难以形容的窒息。
我看着那厢抱着宝宝轻轻摇晃的秦云,他笑得很温柔,仿佛怀中的是这个世界最值得珍惜的宝物。医生护士乃至同房和她们的丈夫都以为秦云才是宝宝的爸爸,总说我嫁了个超好的老公。
事实上,秦云笨拙抱着平安时真的很像个新手爸爸,小心翼翼又满是呵护,全神贯注的模样连我都恍惚觉得——他真是宝宝的爸爸,我的丈夫。而易笙,不过是我心中的幻影我的魔障,从来都没有真正出现过。
我想自己得了《美丽世界》中主角得的病,我幻想了一个让我倾尽所有的角色。
我是个天生的幻想狂。
于是,我抓着宋依初的衣服,问:“易笙……他是真的吗?”
闻言,宋依初一下红了眼睛,她俯身抱住我的肩膀,像许诺一般对我说着:“郝郝,会过去的,都会过去的,坚强一点,为了平安,坚强一点……”
原来,他是真的,不是幻觉。
不是。
我怔忡地看着回到我怀中的宝宝,长开后的小平安不再像只皱皱的红皮瘦猴,小手小脚,胖胖圆圆,非常可爱,像极了他的父亲。尤其是他褐色的大眼睛,粉嫩嫩的小嘴巴,白皙如雪的皮肤,所有这些都说明了他是易笙的孩子……
“平安,平安……”我温柔地抱起他,轻轻摩挲着他的小脸,“我是妈妈哦……”
我是妈妈,你是宝宝。
可惜,没有爸爸。
可惜。
宝宝不舒服地呢喃着,却还是舍不得醒来,可爱得让人忍不住微笑。
我扬起笑容,专注地看着宝宝,他是那么可爱,那么像爸爸,若易笙能够看到,该有多么欢喜多么高兴啊……
我总是想方设法想他过得好,最后,他却为了保护我和宝宝,只留下一个似乎是笑容的永远酣睡的表情。
我一点儿也不快乐,一点儿也不满足。
我是多么希望他能活着,即使不能和他在一起也没关系,只要他能活着……
如果时间能回转,我想自己甚至愿意去死,来换一个不一样的结局。
可不管我多少次闭上眼睛又睁开,多少次虔诚的祈求,等待我的依然是一个又一个苍白的新的一天。
毫无色彩,没有阳光的又一天。


第十章 最初的爱,最后的爱
假如时光倒流我能做什么?
找你没说的却想要的。
想假如,
是最空虚的痛。
阿信问:为什么幸福都是幻梦?一靠近天堂也就快醒了。
阿信唱:或许爱情更像落叶,看似飞翔却在坠落。
我想那是因为幸福,总离不开短暂的命运。
因为短暂,所以美丽,所以舍不得,所以无法忘记。
注定沉湎。
——by郝仁日记

—1—
我的生活又复于规律。
宝宝出生后,亲情好像重新注进了我的生命。
我妈和Peter简直像两块揭不开的狗皮膏药,牢牢贴了上来。他们以爬楼不方便为理由,强行将我接到了新房,24小时贴身照顾我和宝宝。
有孩子前,我连想都没想过原来照顾宝宝是一件这么忙碌的事,我比以前截稿期的时候更加忙碌,忙得连遐想的时间都没有。
莫怪人家都说:母亲是世界上最伟大的人。
为此,我对我妈的态度好了许多,好到她常常忍不住就红了眼眶。
有些感情什么时候都不晚,有些感情却永远都补救不了。
易笙去世后,总衣冠楚楚毫无瑕疵的Peter好像一夜老了许多,常常话说了一半就红了眼眶。直到最后,一直想要拯救父子关系的他都没能和易笙和好,没有从易笙口中得到一句原谅。
我想,这会是他心口上永远无法愈合的伤,时不时地戳刺他的心。
或许,也因为这样,Peter特别珍视宝宝,连看着他的目光里都带着可以融化一切的温柔。
平安很幸运,一生下来就享有了世间所有,只除了父爱。
我替他高兴,也替他难过。
但这是现实,没办法改变,无力改变。
至于易笙的妈妈,我没有再去关注,她不值得我浪费时间。纵然,她也是一个应该伟大的妈妈,但她到底不是,所以不值得我施舍同情。
我只要照顾好宝宝就好,那是易笙在这个世界上生存过的,唯一的证据。
何况,每当我这么说的时候,每个人都会露出宽慰的笑容。这样很好,生活已有许多苦闷,他们不必再为我继续烦心,徒增困扰。
他们相信终有一天,我也可以直面易笙的死亡,然后好好地生活下去。
我妈常常替我梳头,仿佛我还是个孩子,她总是摸着我渐渐变长的发,轻声地说:“郝郝,一切都会好起来的,你会好好的,生活也是。”
我还年轻,我的人生还很长所以我可以好起来。
《火影忍者》中五代日火影纲手说:“死亡就伴在忍者身边,有时也会看到无法接受的死亡,但如果不突破那障碍,就没有未来。”
每个被留下的生命都必须面对死亡,会遇见无法接受却不能不接受的死亡,至亲,至爱,区别只是早晚而已。
所有人里,只有依然风雨无阻每天来看我的秦云没有这么觉得。
我不知道他又想了些什么,我不关心。我没有反驳任何人,却也没有告诉他们——我好像已失去了睡眠机能。
打从住进新家后,我几乎睡不着觉,常常整夜、整夜望着没有星星的夜空,回忆着我绝算不上漫长的二十八年,我和易笙的点点滴滴,各种喜悦,各种悲伤。
然后,我发现:原来这二十八年可以这么长,长到我日日夜夜地想,也读不尽、看不完。
原来,我的生命,已经丰足。
我还能记得,小时候,易笙牵着摇摇摆摆的我去掏鸟蛋,却捅到了马蜂窝。他吓得丢下我就跑,一边跑一边叫,我却呆呆地连跑都不会了。
眼见马蜂成片地朝我扑来,他竟跑回来挥舞着短短的手臂,吸引马蜂的注意力。
结果,我只有几个小包包,他却被蛰得住了院……
我还能记得,小时候,只要我和其他小男孩玩过家家,易笙就会生气地去打人家,把人家打得哭叫不休。
别的孩子被打了当然不会甘心,结果人家父母一状告到家里,他还拉着我的手,一脸不服气:“郝郝是我一个人的新娘子,我凭什么给他道歉!”
他坚定的模样弄得大人们哭笑不得,骂也不是,打也不是,最后连跑来告状的家长都开起了玩笑:“郝郝,厉害啊,小小年纪就有忠心的小骑士了!不过以后别和别的男孩玩过家家了,你们家易笙啊,可暴力着呢!你要替我们大胖着想,他一身油肉,经不起打!”
我还能记得,我们的初吻其实不是发生在小河塘边。
他五岁的时候,踮着脚尖,偷偷吻了四岁的应该在午睡中却因为想吃蛋糕而没能睡着的我……
我还能记得,他第一次跟我求婚其实是在小学四年级。
那时候成绩很好长得很乖的我还挺有人气,有别的小朋友非常时尚地给我写了不过百余字的所谓情书。
易笙非常生气,把好看的信纸撕得粉碎,还一把抓着我的手腕,相当认真地问:“郝郝,你长大以后嫁给我,好不好?”
我们拉钩上吊,说了一百年不变……
可是,我还没能嫁给他,没能为他披上世界上最美的那件婚纱,他为什么就离开了?
眼泪一点点润开衣襟,我仍固执地望着深深的夜空,等待着传说中由死去的人变化成的星星,给我一个答案。
哥,告诉我啊,这是为什么?
然后,天亮了。
我沉默着,看着日出。
又是一天。
时间明明没过去多少,却恍如隔世。


—2—
我每天都会带着宝宝饭后散步。
走走停停,停停走走。
因为睡眠严重不足的关系,我的体力极速下降,而与之成反比的是,宝宝直线飙升的体重。平安打出生起就很能吃,实效很高地吃了就长肉,很快就胖得没了脚后跟,鞋子总是穿上就掉,最后只能打个包,裹成两了小肉粽。
我抱得越来越吃力,不得不发现:原来,散步是个体力活儿!
我戳戳宝宝肉嘟嘟的小脸蛋,看着他可爱的模样,也忍不住淡淡的笑意:“让你吃,让你吃,小胖猪!”
宝宝对“小胖猪”这个词似乎很不喜欢,抗议地挥舞着小小的拳头,愤怒地挣扎着肉肉的小身体,却因为人小力微,终不能得逞!
抗战许久,终于以失败告终,都闷中还要对视胜利者得意的表情,宝宝气恼了,小嘴巴一撅,腮给鼓鼓,颇有要给我气吞山河来一下的架势。
眼见情况不对,小家伙要制造水灾了,我忙讨好地调整了抱姿,尽可能让他舒服,这才换他大爷一个满足的笑容。
看着紧紧贴着我打盹的宝宝,我终于松了口气,宝宝在哭这方面异常彪悍,也不知道像谁,每次都哭得一家大人捂着耳朵四下逃窜,他还一个人High得很起劲。
我和易笙……都不是爱哭的人。
或许,我是。但我总喜欢找一个角落,偷偷地哭,除了易笙,谁也不给看。
而易笙,他几乎是不哭的,倔强,顽强,却也曾在我面前,为我受的委屈为我承受的痛苦为他对我的愧疚,哭得不能自已……
因为他爱我。
他是世界上,最爱的我那个人。
我抚着宝宝的脸,轻轻地说:“平安啊,纵然你出世就没了爸爸,但你是因为爱生下的孩子。”
而这份爱,不会变质,永远不会。
所以,平安,你是幸福的,比我和易笙都要幸福。
我抱着宝宝一路走回自家大院,轻轻摇了摇怀中打瞌睡的宝宝:“平安,这里是‘家’哦。”
“……”宝宝只回给我一个火星人才能听懂的呢喃,打了个大大的哈欠,在我怀中找了个比较舒服的地方,继续倒头大睡。
能吃能睡,难怪一身油肉!我有些不甘心,去搔宝宝的胳肢窝,结果只得到愤怒威武的一拳头——正中下巴!
不愧是爱打篮球的易笙的儿子……我委屈地摸摸受创的下巴,宝宝却已经抓住了珍贵的时机,睡得昏天暗地了,小小的嘴巴还直喷泡泡。
我只好干干地抱着他,坐在花坛边,看着夕阳逐渐染红天空,一片,两片……
我看着泛黄的墙壁、青石的地板、展开身躯的老桑树,一切的一切,熟悉至极。
只有回到这里,我才有一种安心的感情——这里所有的角落,任何地方,都泛滥着我和易笙的回忆,美好的,悲伤的。
小小的我和小小的他,相爱着的我们,欢笑着的我们,哭泣着的我们,躲在老槐树下偷偷亲吻的青涩的我们,还有手牵着手一边散步一边争执谁该洗碗的我们……
我和易笙在这里长大,在这里相爱,在这里分手,然后回到彼此身边,许了一个过早结束的永远。
这是我的起点,我的开始,我的一切。
我们说过要在这里住上一辈子,如果要被强迫拆迁,那还可以尝试当一回威武的钉子户!
想到易笙理所当然地说着不厚道的行为,我不由轻轻笑了起来。
然后,冻结——“爸……”
我很意外地看到了一个多年不见的人——我的父亲,那个因为母亲的背叛愤而离并再也没有回过头的男人。
十多年不见,他看上去老了很多,面容沧桑,背也有些微驼,但是干干净净的,衣服也是名牌货,似乎过得还不错。我听说他又结婚了,对象长得普通,但是个实在人,具体怎么实在,我不清楚,也不关心。
我只是意外,意外他会出现在这里。他在离婚后就没有再出现过,即便遇见,也只是在这个城市的某条街上,隔着几个车道的马路,相互冷冷地一瞥。
从来没有一次,我们这样直直地撞上,面对面地,不得不正视对方。
何况,还是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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