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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为爱离开的999天-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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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我发现自己竟丢了回头看一看它们是否像过去那样融合在一起的勇气。
我开始在记事本上画正字,他每丢下我一次,我就加上一笔,如此反复到第五个正字写完。我便不再等他。
放学后,我还是会习惯性地多留一会儿,可是在夕阳西下前,我一定会离开。
我会不紧不慢地踱步穿出校门必经的篮球场时,不经意地看一看总很嘈杂的场内。有时会看到正打得很尽兴的他,有时连他的影子都瞄不见。然而不管如何,我都不会再望第二眼。
心脏似乎已经逐渐习惯被书包压迫,常常都是沉甸甸的。
天空好像拉不开幕布的舞台,怎么看都显得阴郁。
如此,竟也能习惯。
我不再烦恼我们之间愈见冷淡的关系,我在水蓝色的日记本上把这称之为长大。
我常常告诉自己不必为此觉得苦涩,只是生活有了变化,那没什么了不起,一切都很正常。
我总是很能安慰自己,并且真的说服自己。但全世界仿佛约好了一般,非要把目光放在我们两身上。
曾可劲儿想把我和易笙凑在一起的老师,现在却将我们视为学生早恋的负面教材,绞尽脑汁地想要推翻重来。
我实在郁闷。
当初要我和易笙相亲相爱共同发展的人明明就是他们,现在却一再要我记得男女有别、需恪守本分的道理。他们的教育方式非常扭曲,被他们一再纠缠的我,甚至一度以为自己是个认为男女除了要上不同厕所外就没啥区别的笨蛋。
他们不厌其烦地一遍遍地重复,规定我必须要按照他们说得去做。我觉得自己在他们眼底,好像一个没有个人意志的体线木偶,可以任由他们揉捏挫扁,可以被他们塑造成将感情收放自如的机械娃娃。
十四、五的孩子多半反骨,我并不例外,只是不爱表现。我在心底嘲讽的冷笑,可表面上却依然副唯唯诺诺一副乖巧模样。其实,我挺能装B。
许是老师们认为我比较好说服,被他们纠缠来、纠缠去的倒霉鬼多半是我。我着实有些失望,因为我知道只要他们找上易笙,那个酷爱和自己讨厌的人唱反调的家伙,一定会重新回到我身边。
可惜,他们终究没有那么做。
我只能惋惜。
老师们都很聪明,懂得如何充分利用自己的权利,将大事化小,小事化无。他们以易笙身高太高又不近视为名,轻易地将我和他之间的距离无限地拉大。
我们再不能分享同一张桌子,这是八年来的第一次。
我们的座位远得甚至可以用隔了一个教室来形容。
易笙的新同桌恰好是他篮球队的死党,他抱着书包过去坐的时候笑容满面,仿佛此举甚得他心。
为此,我只能撇撇嘴,故作无所谓。
我当然可以无所谓。
我脾气不错,成绩优异,虽不好接近但也不是不能相处的主儿。
事实上,我和谁都能混出个普普通通的交情,然后简简单单的在毕业后相忘于马路两边。
只除了易笙。
可是,我们终究还是散了。
经验丰富的老师们到底棋高一着,把易笙那会儿还很简单的个性摸得很是通透,以完胜的姿态将了我的军。
或许,也是他的。
即便是很多年后的今天,我还是常常在心里头想,这家伙现在这不阴不阳难以捉摸的性子,会不会就是给那时的事打击出来的?
我也曾忍不住地问过他,易笙只是勾着唇淡淡的笑,目光深深的,像星子般闪亮。

天真愚蠢快乐美好

4.
初三以前,我的生活虽然无聊,但也是波澜不惊,不曾受过伤害。
可易笙总能颠覆我的生活。
那件事是个证明,也是个开端。
那是一个春天初到的日子,天气还有些凉。我和往常一样背着书包准备穿过球场,却发现整个球场被围得水泄不通,场面喧哗得我压根儿不想过去挤。
我想起易笙曾经说过,拨开对面的树丛有条直通篮球队办公室的近路。校队边上就是侧门,算了算,这个时间已经开了。
我施施然地走了过去,之后的一切如同命运的碰撞,撞出了一个狗血的故事。
我就像恶俗小说里的可怜女主一样,遇到了一个无比纠结的情节——
“我说,易笙,你和郝仁真没什么?”
“是啊,班头他们都说了,这几天郝仁老被班导叫去,就是为了你们两的事儿!”
路过的我顿时囧了一下,不知道作为八卦主角的自己,是该礼貌地探出头跟他们打下招呼,还是干脆当作没听到的继续猫腰赶路。
正在这时,我听到了易笙的声音,懒懒的,还带着点儿不耐烦:“我和她还能有点儿什么啊?不就是邻居家的小妹妹么!”
“真的假的啊?看你们亲密的样子……着实不像啊!笙哥,跟兄弟们瞒什么啊,难不成还怕我们撬你墙角不成!”
一阵哄笑。
我尴尬万分,这会儿是真的不打算露面了。可我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的耳朵居然如此好使,在那样混乱的躁动中也能清楚地听到他用调侃的口气说着无比伤人话语:“放心,兄弟我再怎么不济也不会看上那个小黑鬼,要胸没胸,要屁股没屁股的,女人么还是要……”
他后面说了些什么,我都没有听到。
我的耳边一阵轰鸣。
有些陌生的热气直往眼眶上冲。
我千算万算,就是做梦也想不到,易笙会用那样的话来撇清我们之间的关系。
我一直以为,自己在他心里就算不是顶好,也会是很好、很好的。
我一直以为,不管如何的疏离,他都还是那个为了我努力考到六十一的邻家哥哥!
可是,我凭什么这样以为?
他变了这么许多,我明明看到在眼里,却还在自欺欺人。
我怎么能傻到这样?
我自作多情得连自己都觉得羞耻!
我不记得自己是怎样逃离那片草地的,但直至今日,我还能记得当初又多愚勇——我竟一拳揍碎了整块玻璃。
办公室里猥琐的笑声和起哄声,因我那魄力十足的一击,倏然冰冻。
我其实有些期待易笙能像电视剧里的那些个阿猫阿狗一般,因为我的骤然出现,震惊地站起身来。那样至少证明了他还有些在乎我,然后,我就可以为他编纂一千零一个理由去原谅。
可是,他只是惊讶地看了我一眼,就垂下了眼睑。
他竟连看我都觉得多余!
我那时很戏剧化的想:自己可真是悲惨!
我说出口的台词特别的雷,但那会儿却还自我感觉良好,自满了好两天——“既然如此,就如你所愿。你我从今日起,再无瓜葛,免得我这样没胸没屁股的小黑炭,出门丢了哥哥你的脸!”
我无视自己满手的淋漓鲜血,率性地转身而去。
走出没几步路,便是泪流满面。
原因还真就是因为手上的伤口,疼得钻心。
我蹲在地上,哭得稀里哗啦,很没有面子。
我不知道他是否知道,因为我很没出息的,没能支撑到走出他的视线范围。
直至今时今日,我仍觉得当时的自己蠢得无可救药。
因为那个伤疼了我整整两个月没睡成安稳觉。
自那以后,不管我用上多好的眼霜,也驱不走那对愿和我一生一世、不离不弃的熊猫眼。
不过,也亏得那疼痛,我才能痛下决心。尽管我和他毗邻而居,但只要你真正了解一个人,要躲他简直是轻而易举的事。
我就是这么了解他,所以直到中考结束,我都没再和他说过一句话,甚至后来考上了同一个重点高中,也是相见如同不见。
我能理解自己的坚持,却没想到他也能这样决绝。
我想自己真的怒了,因此即使对向来排名一百五十以后的他,到底是怎么混进我们学校的事感到非常好奇,甚至好奇到了心痒难耐的境界,我还是为赌这口气,什么也没问,硬是将冷战持续到高二。
当然,很多年后,我才万般感叹地知道,原来那时我们永远的年级第一名恰好就坐在易笙的前侧方,还刚好和他都用的A卷。
全天下的狗屎都爱他,总爱是跟着他到处跑,而我却怎样也遇不上一坨!
后来,我一直选择性地遗忘这最初的伤害,总觉得这厮挺好,哪里都好,对我尤其的好。
但每当我在心里鞭笞他,想要讨厌他,或者企图阻止自己再喜欢他的时候,又会发现自己竟能很清晰地记忆起当时的每个细节。
我其实挺虚伪,也挺能记恨。
我想我娘真没错生我,我就一典型的天蝎座,浑身上下都散发着蝎子美好而阴暗的气息。

如果有爱,不如忘记

成年后,我们总自觉透彻地认为:爱情不过是人生的调味品,没什么大不了。
可真遇见了爱情,我们却连在理智和情感中找平衡都学不会。
仔细想来,竟还不如那些唾弃在嘴边的LOLI,她们的爱情或许幼稚盲目,但至少不夹虚伪。
那些以爱为天,整日YY,并无限仇恨作业考试的日子,不管几世代出生的人,大多都经历过。
只是大部分人在长大后,选择性地遗忘了那些不愿回首的时光,只余下了自己想要的记忆。
——by郝仁日记
1.
我不是足够淡定的人,每次交完样稿后都无心工作,在家当猪,狂吃狂睡。直到签约的结果下来,我才能安了心地继续动作。
婉婉相当了解我的烂脾气,每次都会比别家编辑要求的字数少上三分之一,通常在我整出够交给别家的样稿时,她那里的结果也已经下来了,省了我不少事儿,也不耽误我的工作进度。
可是,近来这招似乎不怎么好用。
我的效率高得自己都害怕,每天都以一万二的定案稿速前进,估计稍微修改修改,三天内就可以交稿到别家公司了。
婉婉知道后又是激动又是伤感:“郝郝,你终于长大了T0T,光看易笙那个半兽人随便发个情,也能产生如此惊人的效果,姐姐甚感欣慰!不过……稿子还是再帮我留几天吧,你要真的憋不住了,就去看看电影泡泡帅哥,再不然赶潮玩个419也行,姐姐会给你付套套钱的!”
她连伤感中都无限精明的工作精神深深感动了我,我转头看着墙头耷拉着脑袋的气球,小小地贪心了下:“好啊!不过我想要欧美限量版的特殊尺寸,吹着带劲儿,放着也好看。”
婉婉连连点头,还很牛气地承诺:“万一到时你效率回不来,我会带上春【世界真和谐啊,和谐】药皮鞭,拴着易大爷到你面前,让你使劲儿地碰撞灵感!”她盘算着,“下个月把成稿交了的话,正好可以赶上C市的书展!”
我闻言忙找了个借口挂机,可满脑子还是易笙被捆绑成各种姿势的香【这章真多和谐……】艳画面,鼻子酸酸麻麻的,很是危机。
听说女人三十如狼,四十如虎,我算算日子发现自己和狼的距离真的不甚遥远,再加上自己多年来清心寡欲又与兽为邻,定是格外的欲求不满。
只是再这样下去,不久我就可以再次转型,改写色【和谐大神降落】情小说了!
想起近来盛行到各个角落的和谐风,我几乎可以瞧见自己被列进各大出版社的黑名单,然后在嗖嗖的冷风中穿着破布衣服,可怜巴巴地对着垃圾桶里的半个馒头流口水。
我打了个哆嗦,提着包包落荒而逃。
没想到,才一出门,我就撞上了易笙,真正的撞——我的铁头正好顶到了他略嫌单薄的胸口,愣是让身高183cm,体重70kg的他结结实实往后退了一步,还狼狈地差点儿跌下楼去。
他对此很是诧异,然而我想他更诧异的,是我那两管顺势而出的鼻血。
“看什么看!没见过白血病患者啊!”我羞窘地捂着鼻子,很没出息地垂着脑袋不敢看他——要知道他的西装革履对此刻的我而言,简直形同虚设!我能透过现象看本质!
易笙的目光在我身上四下灼着,好一会儿,才听到他的声音:“是见过得白血病的,可没见过得了白血病还能晒得这样黑的!”
我嘴角一抽,内心无比怨恨自己懒得擦防晒霜的坚强惰性:“我特立独行,我珍贵稀有!”
易笙倒是爽快,立刻拿出手机拨出一个号。我还没反应过来,就听得自己的手机欢畅地喊着:“哎呦我的妈,债主又上门啊那个债主又上门!”
靠!他什么意思,当我接听不免费还是怎么的?
我怒瞪着他,火大地接起电话:“你神经病啊,有钱没地方去不会存我卡里啊!”
易笙却一本正经地好像在谈生意,态度自然,吐字清晰:“抱歉,请问这里是S市东区动物园么?我在XX小区XX栋502发现奇珍异兽一匹,特来报备,奖金请投往卡号110119114,谢谢。”
我承认他本事——我现在很想吐血。
我很遗憾自己嘴里没能含上一口红酒,不然,我可以毁掉他这身显然比Wang更价值不菲的行头。可惜早在一周前,我就喝尽了家中的红酒。
我自暴自弃地想:这下好了,至少我现在有目的地了。
我是该去一趟超市,为截稿期的闭关做好准备。我不觉得自己有毅力再和KFC和必胜客的宅急便的众多员工再相约一遍。我怕他们会以为我想调戏他们,报警抓我。
我一直有被害妄想。
下楼的时候,我听到易笙琅琅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在楼道里悠悠转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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