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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为爱离开的999天-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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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忘了你,请让我也忘了爱,忘了痛忘了全部……”
悠悠的歌声顺着躺在桌面上的手机扭动的小身板,流泻在寂静的夜色中。小小的屏幕闪着淡淡的白光,却照得眼睛有些涩涩的疼:“喂……”
“我靠,郝郝,你这个猪,居然真的回来了啊!”熟悉到的声音像炸弹一般从话筒那边投射过来,“为什么不联系我啊,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这个大嗓门!我按了按太阳穴,将手机稍稍拉开些距离,正想插嘴说些什么,那头又像连珠炮般一吐就一长串,在在都是关于我这个“没良心的东西”回国也没给捎她消息的行径,是多么、多么的无耻,又是多么、多么的不厚道。
她说得那叫一个激情澎湃,言辞凿凿,只差没有潸然泪下了。我是越听越觉得自己真不是个东西!作为一个良好公民,我怎么就这么的不是东西呢?这也太对不起培养我的祖国了!
可回头想想又觉不对,我明明不止一次打过电话给她,明明就是这厮自己又三天两头忘了开机,怎么能怪我呢?
只是欲开口解释的话,竟都败在了她狂风暴雨的语速下,只能带着这欲加之罪的帽子,悲催地等待一个把真相好好地说出来的机会。
夜晚的城市霓虹点点,灯光闪烁,倒影着玻璃门中满头黑线的我一脸无奈的表情。
于此,我终于不得不承认:从某方面来说,丫的这也是一种无敌啊!
面对如此强大威武,我只能认输。总算宋依初大人还是会心疼电话费的主儿,在滔滔不绝了格外漫长的五分钟后,终于有了消停的迹象:“……郝郝,你还在么?”
“放心,为了光明的未来,我没有胆子挂你的电话。”我朝天翻了个白眼,不明白自己怎么会沦落至此。
这爬到我头上自由撒野的厮……原本明明就是我的粉丝啊!
*
如果说投身网络创作为了带来的最珍贵的东西,我想莫过于这几个由粉丝、编辑变来的朋友。
宋依初曾是我忠实的支持,她和黎思雨从我刚开始创作还无名气的时候,就因为欣赏我的作品踏入了空旷而贫瘠的世界,成为我所有粉丝中最坚定也最懒惰的两个。
夸张点儿说,她们是我生命中最不可思议的存在。正因为有了她们,我才开始知道什么是女人的友情。即便我们天南海北,各自一方,这份感情也不曾改变。
我还记得当年才初三的黎思雨,竟瞒着父母站了一夜的火车,只为见我一面。家境富裕一直娇生惯养的她,直到我们分开都没有跟我说过一句抱怨。
那个时候,有种难以形容的久违的温暖感觉,包裹了我常年冰冷的心,让我了种有言不能语的无措。而让我想不到的是,这最后竟成了我走上这一行最大的动力。
我知道自己很笨拙很慢热,纵然有千万分的感动,也不知道要如何表达,只会把这一切的一切都深深埋在心底,自己体尝。
纵然在大学里,我疯疯癫癫,张扬开朗,但却从不轻易接近任何人。四年同室而居的同学真真算起来也不过是群酒肉朋友,一起吃吃喝喝,闹闹玩玩,谈谈男人抄抄作业。
可宋依初和黎思雨不同,她们通过我的作品,通过网络的屏障,无视表面的虚像,强势地直闯我的心灵,看到的一直都是我不轻易示人的那一面。
曾经满心惶恐,曾经惴惴不安,但我根本逃避不了她们,最终屈服在她们毫无理由的耐性,以及灿烂的笑容中。
我们一见投缘,从此莫逆。
*
那些畅快网聊的日子,我近来常常莫名的怀念。听说经常回忆可以防止老年痴呆,我觉得我从现在开始练习其实也不坏……
朋友啊,还真是个神奇又美妙的词,我忍不住漾开了笑容:“依依,你怎么知道我回来了?”
闻言,她顿了顿声,似在犹豫些什么,许久才呐呐地吐出一句,“我看到了,下午,在超市顶上的停车场。”
好吧,我承认,我真的受到了一点小惊吓。这城市说大不大,但应该还不至于小成这样吧,“你……在?”
“嗯,那时候的气氛……我好像不是很方便出来,所以……”
“谢谢你。”
“说什么呢!不过,你和那混球……呃,是咱们英俊潇洒风流倜傥无所不能的易笙同学,真的又在一起了?”显然言不由衷的话,宋依初说得近乎咬牙切齿。那几近逼出牙缝的痛苦感觉,着实逗乐了我。
我忍不住噗嗤出声:可怜的易笙,好容易才从一小流氓升级成为老少通吃的万年迷,偏生到了我朋友这里,却每回都吃瘪,婉婉如此,现在居然连宋依初也是这样。
“要死了啊你,居然还笑出来!”她似乎被我的漫不经心逼急了,哇哇直叫唤,“郝郝啊,不是我多管闲事,只是这事儿你真得想清楚点儿,别每回一遇到那家伙就犯迷糊!他再帅再好再无敌,也不是你能依靠的人!”
不待我回答,她又强调道,“你想想,你都等了他那么久,什么都给了他,还为他背井离乡,但是他呢?他是怎么对你的!你别再傻了!”
我知道,我当然知道!关于这些,还有什么人能比我这个当事人更知道?
我捂着发痛的心脏,不明白为何镜中的自己,还能挂着那样没心没肺的笑:“……呵呵,你放心吧,我不会再栽在同一个坑里的。”
“你最好是说真的!”
“真的,真的,我保证还不成么?”我笑笑,其实很清楚她们根本不会信。
一次又一次地被同一个男人糟蹋,姐妹们都确认了我是一个超级没用的家伙,常常气极又无奈,只恨我不争。
我所有的骄傲,在这份看似沉重又轻飘飘的爱中,早已碎得什么都没剩下了。
苍凉的轻笑,缭绕在耳边,仿佛扬琴敲打心脏,竟已不觉得痛了。
“郝郝,”宋依初却似乎不那么想,声音猛得弱了下去,还带着点儿颤,“你……你还好吗?”
“好!怎么不好?”我又笑,这丫头本就不是强势的人,能被我逼到这个地步,我真该好好骄傲一把,“又或者……我应该有什么不好的理由么?”
“郝郝!”
“你怎么会在停车场,你不是不会开车么?”我抢断了她的话,腻味了这个话题。
“啊,那个,我……”
“嗯?”
“我……我要睡了!”语毕,她甚至不给我回答的机会,便挂上电话。
**
室内,在“啪”得一声后,顿时静了下来。
我啼笑皆非地看着挣扎了下又复暗的手机屏幕,这算是赖皮么?
罢了罢了。我往后一倒,将身体砸进浅如天空蓝的水床,感受它温柔的震动。不知什么时候开始,我只有躺在水床上才能安然入睡,不会噩梦连连,更不会失眠流泪。
伴着起起伏伏的震动,我觉得自己仿佛正随波逐流的漂着,不用烦恼,不用伤心,甚至不用思考,可以彻彻底底地放空自己的全部。
这感觉很美妙,奢侈的美好。
在那些漂泊等待的日子,只有无穷无尽的孤寂,不敢轻易相信,几近绝望的守候着一个无期的约定。因此我常常会有一些近乎歇斯底里的无法控制的情绪,时不时刺激一下紧绷的神经。
在那片陌生的土地上,甚至找不到一个可以倾述的对象,语言不通,文化陌生,有的只是自己,能依靠的也只有自己。
在那片陌生的土地上,我被骗过,被侮辱过,被歧视过,甚至被抢劫过,身无分文漂泊在异国他乡。
很多我以为会过不去的难关,到最后都是自己咬着牙强行突破的。人的潜力当真无穷尽,只是那种日子真的很难忍受。
而在那些难以忍受的日子里,易笙并非我的心灵支柱。若依靠一个失了音讯的人,我想我一定会疯掉。
在那些难以忍受的日子里,若没有宋依初,没有婉婉,没有黎思雨,时不时地骚扰我一下,我现在大概根本无法完好的站在这里。
所以,如果时间能够重来,我不会后悔爱过,也很感谢上天,能让我邂逅他们。不管是易笙,还是她们。
无意识地抚上胸口,感受着那里传来的微微的震动。我像个逃出精神病院的疯子,拿过床头柜上的镜子,对内里的自己唠唠叨叨地说着:“不管是温暖还是疼痛,那都是我还活着的证明。”
所以,郝郝,不要软弱,不管怎样,都要坚强一点儿。我一遍遍地在心中反复,试图将它刻入骨髓中记忆。
我捻着指轻轻描绘着玻璃中自己的脸,面无表情的,麻木呆滞的,年华渐渐老去。
然后,突然,笑了。
我按下手机记忆键,平静地听着恶搞的铃音。很快,话筒里传来一个显然正在不爽的男声:“谁啊?”
“卓奇?”我挑了挑眉,很识相地说道,“我找‘你、的’宋依初。”
“等下,她在洗澡。”在我有意无意的强调下,这男人的态度改变迅速,显然好了不止一点两点,“快好了。”
“谢谢!”我尽量维持声音的平稳,但心里还是忍不住腹诽:幼稚!男人真TMD幼稚至极!
或许是我天生缺乏魅力,即便是幼稚的男人,都懒得花时间搭理我。他还无耻地以我为借口,屁颠屁颠地视奸警觉心显然不够很不够的某人。我无辜的耳朵再次受到了荼毒,太阳穴抽搐的疼:“姐姐……现在都几点了,你这样吼啊,叫啊的,也不怕邻居报警!”
“报警就报警!”宋依初估计是被占了大便宜,显然余怒未消,“这种混蛋,关起来才好!省事!”
“是是是,你说的是!”我无奈地朝天翻了个白眼,等她在那头平静下来,才不咸不淡地拉回主题,“说吧。”
“什……什么?”
“一一,你别告诉我你今天下午会出现在顶楼的停车场,是因为你终于按耐不住无照驾驶了。”在她试图挣扎出一个谎言之前,我已不留余地地斩断了她的希望,“你知道的,我不会相信。”我的蠢是有局限性的,但很可惜,这份局限性尚未存在朋友间,“一一,你知道我的性格的。”
许久,对面传来她的苦笑,带着无奈的妥协,“郝郝,你真残忍。”
“是么?那真对不起了。”我吃吃的笑,带着连自己都骗不过的刺骨冰冷,带着几乎遗矢在记忆里的疼痛,“我想,我只是比较不待见自作主张的‘善意’。”
“郝郝,易笙……易笙是我妈给我安排的结婚对象。”
……
虽然我早有心理准备,但此时此刻,我不得不承认,在她话音落地的那个瞬间,我真的有了种被雷劈中的感觉,全身麻痹,几乎握不住全部加起来也不过几百克重的手机。
电话那头是宋依初紧张的声音,喋喋不休地不断解释着,“郝郝,你放心,哪怕全世界的男人都死光了,我也绝对、绝对不会和他在一起!我就是嫁鸡嫁狗出家当尼姑,也不会嫁给他!”
我当然相信她,但很可惜的是,能让我心脏痛到麻痹,从来都只有一个人。
宋依初之后又说了些什么,我根本没听见,只是恍恍惚惚地挂掉了电话。
我怎么也想不到,他都已经有了结婚对象,居然还能那样深情地将我拥抱……
我到底小看了他。
不敢置信地捂着脸,我低低地笑出了声,在清冷的房间回荡,竟有些凄厉的恐怖:时间,究竟能把一个人改变成什么模样?
*
身体僵硬得快要动弹不能。
我终于放弃了原来的姿势,面无表情地爬下床,很不要命地跳坐上了毫无保护措施的窗台,从裤袋里掏出一根烟,点上,依旧只吸第一口。
然后,我默默地看着那一星红燃着白烟,在昏暗的空间里起起伏伏。
心里反反复复回荡的,仅仅只有一句:哥,你真的还是我认识的那个人吗……

轮回

他是她的结婚对象。
我爱到心都痛了的男人,是那个天不怕地不怕一见到她爸就腿软的宋依初的结婚对象……
多么有趣的局面,多么有趣的缘分!全世界好像都陷入一个轮回的小圈子里,多像狗血小说的狗血情节啊!真是比我有创意多了!十指交握,我反手把掌背盖到脸上,笑得眼泪横飞。
这是多么□迭起的剧情,可为什么主角非要是我?
我突然觉得好腻,好疲惫。
这些年来,对于易笙,我其实有过好多次的想放弃,想得太过清楚的想放弃,并且真的狠心付诸行动的放弃过他。可是不管如何,我都没有过这样的疲惫,好像一下抽空了所有,什么都不剩下,只有疲惫,无穷无尽的疲惫。
我爱他,就好像陷入了一个轮回,他就是我的轴心,跑得再远,最后都还是会回到他的身边,可是我就这样的过我的一生吗?
岁岁月月日日,我还有多少可以矫情的青春能挥霍?
路金波说:在最好的年纪,不要假装淡泊。爱或恨。都要更用力地生活。
他说的很对,然而我还在那最好的年华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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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满脑的空白,苍白得只剩下天茫茫地茫茫的惨白。
我的灵感好像一下子被掏空了去。一连四五日,纵然不聊QQ不逛网页不看电影不下动画,我还是毫无半点效率可言。
我明明很清楚的记得,自己接下去应该写些什么,甚至连故事的细枝末节,我都已设计得很好,要在什么地方怎么的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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