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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错过你为遇见谁-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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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思博扶着我回宿舍,谢端识趣的跟在后头,拉开一段路。
他手放在我腰上,但并不看我,问:“那种人缠着你,为什么不告诉我?”
“嗨,别再提了。”我回答,没说给他听,就算你最近不忙,让我的沈思博和那样的人当面对峙,陪着上演八点档?我想一想都要替他羞死了。这种戏码配不上我和他的感情。
你看,那时候的我那样年轻,具有年轻人常有的品质,想太多,敏感和迟钝交替着一塌糊涂,爱的人和不爱的泾渭分明,惯于让自己的主张做他人的主,并且苦恼他人竟然不懂得。
当然我心里还是有高兴的,他到底肯吃点小醋了。我想着,回头对谢端招招手:“端端,你怎么那么慢。”
谢端妥协地笑,快步跟上来,跟我们并行。
而眼下她正漫不经心的低头,把一张废纸撕成一条一条,我拍她的手:“哎哎哎,问你话呢。”
她抬头,露出一点慧黠的小笑意:“你自己去问他嘛。”
我郁闷了:“我先得见的着他啊。”
“你行动不方便嘛,他又不能上来。”
“那总该给我打个电话呀。”
“哦。”
“哦什么啊哦,哎他上午很帅吧?”我饭也顾不上吃:“他高中的时候,就得过市演讲比赛一等奖。他站台上领奖的时候,我们那多少女孩花痴他啊,都疯了,有人在底下就叫,沈思博我爱你,吓死人。”
我越说越来劲,谢端脸枕在手臂上,坐那儿静静地听,静静地笑。
“那时候我就跟自己说,我得比谁都优秀,不然他肯定得被别人给抢走了,嘿嘿。”
她说:“你很优秀啦。”
不知怎么的,我觉得有点敷衍的意味,我不好意思了:“我特啰嗦,你不爱听了吧。”
“没有,怎么可能啊。”她赶紧说:“对了,我把拍的照片给你看。”
是曾小白的数码相机,那时候四百万像素已经算是高配置,谢端拍的不错,黑西服白衬衣的沈思博在她的镜头上,是谁都要倾心的美男子。
桃花杀(之六)
翻照片的时候沈思博的电话来了,我腿搁在方凳上,舒舒服服地跟他讲话。没讲两句听见那边有人引吭高歌:“哎——这是一条神奇的天路——哎——”
我说:“哟,这谁啊?”
沈思博无奈:“你说呢。”
“卓同学脑袋又让给门夹了?”当着面我也敢这么说。
卓和这个人看上去不靠谱,实际上蛮优秀又好相处,成绩不错,家境好长的好,最重要一条脾气也好,怎么侮辱他都不跟你着急还笑嘻嘻跟你贫。我挺喜欢他,就像喜欢苏玛曾小白那样。
我看着谢端的身影进了洗手间,有个念头骤然一闪:“你说,他要是谈了恋爱会不会正常一点?”
“……谁知道呢。”
我小声说:“你觉得端端跟他合适不?”
他那边怔了一怔:“谁?”
“端端,谢端啊。”
“哦,我知道。”
“你当然知道,我们介绍他们认识怎么样。”
“……”
“上次我和端端遇见他,他还盯着人家看来着——他没女朋友的,是吧?”
“好象是没有,但是……”
“太好了。”我兴致勃勃地:“那什么时候呢?圣诞节吧,别讲明,就说人多热闹,有意思……”
他听我说,也不反对,说完他接了一句:“庄凝,你就那么爱替别人做主?”
看他说的,好像我是个小八婆,我不过偶尔把最好的朋友介绍给一个我认为不错的男孩子,我平时多酷他都看不见,哼。
不过他语气不重,开开玩笑的意思。我也就没有当回事。
到圣诞节以前,我的生活基本乏善可陈。扭伤的脚好得差不多,生活仍然在那几点之间奔波,闲暇时和室友打斗地主,或者上论坛看帖。
射天狼和律政之王都加我为好友,但他们一直叫我师弟。我当时论坛注册的时候,没留神把自己填成了男的,而且我叫自己加图——此人是罗马元老,法学家,每次公众演讲无论什么内容,末了必然加上一句,“一定要摧毁迦太基”,雷打不动。他死后没多久,迦太基果然被罗马灭国。
我觉得这很有趣,我喜欢执着到一根筋的人。
从透露的信息来看,以上两位是高我几届的师兄。专业知识扎实,有时候我还能和他们辩几句,更多时候我看着他们争论,最后被QX副版主秒杀。后者还是一如既往行色匆匆。

平安夜那一天,我们出去了就险些回不来,你一定能想象,那整整几条街的浮光声色,一幕戏似的,动不动就预备给你成全一场大悲欢。欢快和欢快摩肩接踵,它们之间的罅漏尤其暗。
我们在出租上,光听见外边喧嚷,前后卡的一动动不了,看着碰不着,着急的不行。卓和在前面回头:“这得什么时候啊?下车。”
我们就抛弃了司机大叔,沿路跑跳过去,我一只手挽着端端:“卓和,你走这边来。”
端端穿了一件白色的小外套,脸色是粉的,这么美,我不信他不爱她,哼哼。
沈思博臂上搭着我的大衣走在我身边,随便我胡闹的样子,我咬掉手套去握他的手,含含糊糊地问:“冷不冷?”
他把手套从我嘴上拿开:“你呢?”
“我热。”
“疯丫头。”
谢端在一旁默不作声,我转头说:“对了端端,这个是卓和,见过的。”
她配合的对他笑笑,又把脑袋低下去了。卓和看看她,说:“哎,我知道,这个美女是小富婆。”
我们三个都不解,他接道:“时刻不忘低头捡钱包。”
我这么小心眼儿的人都觉得这句玩笑没什么,谢端却不高兴了,我发现的时候,是我们已经围坐在川味小火锅里,放眼望去一整个大厅人头攒动,冷焰火在窗外一个个炸开。我们点了一堆丸子,各式荤素,红汤一锅,浓香沸腾,卓和阖上菜单,问沈思博:“你看,酒怎么整?”
“一人一瓶,算个意思吧。”
卓和拍拍他,然后对服务小妹说:“一箱青岛。”
沈思博面对着我和谢端,那个笑样子又出来了:“你们说,等他倒了,跟老板商量一下,拿他抵帐是不是还差点儿?你们谁带零钱了?”
我跟着对卓和说:“回头人家让你干吗就干吗,千万不要抵抗。急眼了就说你认识XXX。”
“谁?”沈思博问。
我俯身过去讲给他听,我们俩几乎头碰头地笑。
XXX是街正对面山城火锅的老板,院学生会跟那儿拉过赞助。
“我知道没好事。”卓和悠悠接道:“不跟你计较,我跟端端说——端端,庄凝我是指望不上了,咱们可是初次见面,待会儿要不表示表示?”
“我不会喝酒。”谢端答道,语调特别淡。
“要不,喝点儿?”我低声跟她商量:“一杯?半杯?”
她不讲话,我看出她情绪不高,于是圆场:“那算了吧,咱们喝酒,端端喝果汁。”
“端端跟你一个专业的吧?”酒上的快,卓和起开一瓶:“那不会喝酒怎么行,以后怎么接案子?”
“什么话。”我装糊涂:“我们又不用胃打官司。”
“也不迟,从今天就得开始训练。”卓和没搭我的腔,斟满一杯顿谢端面前。
谢端语气变急了:“我真的不喝。”
她这么温柔隐忍的姑娘,用这种语调讲话,已经是在快要翻脸的边缘。
沈思博皱眉,用眼光示意我哄哄谢端,他都看得出来,卓和却没有眼色地还想劝:“要不这样,我帮你倒掉一半。”
谢端也不驳他,只执着地要把酒杯从面前推开,我伸手去接,她力没使好,一杯酒倾倒下来,全泼在我毛衣的袖口上。
我们四个一时都有点怔,卓和先反应过来:“服务员,纸巾!”
“没事。”我捏着袖子站起身:“端端,陪我去下洗手间。”
我们没去洗手间,去了大门口,人来人往,都看着我们。
我实在有点生气:“端端,你怎么搞的啊?不喝你也不用那样。”
“你是想把他介绍给我嘛?”她闷了一会,突然问。
“……”她这么敏锐而直接,我倒是没有想到,但想一想也没什么好否认:“是啊,卓和人不错的。”
“不错什么呀。”她悻悻的:“你看他在路上那样说我。”
我想了半天,也没想起来他怎么说她了。
“他说我光低头捡钱包。”
“嗨。”我当什么大不了的:“这就生气到现在?他以前还说过我脑袋被门夹了,你说回他就好了嘛。”
“不是。”她:“不是,是……
是怎么样呢,后来我明白了,她反感,是因为他无意道破她的心情,不为人知,甚至不为她自己知的不快乐,因为我快乐而起的不快乐,这让她怎么对我说呢。
她沉默,我也沉默,我们在十二月的寒风里面面相觑,我觉得难过,又无能为力:“算了端端,不喜欢吃个饭总可以,进来吧。”
我转身走了两步,她跟在身后,捞我的胳膊,怯怯的:“庄凝,庄凝。”
我立刻心软了,停下来,她抱着我的手臂,额头磕在我肩膀上,喃喃说:“对不起啊,庄凝,真对不起。”
“嗨。”我拍她的背:“没事儿,不喜欢就算了,真的。咱是新社会,不包办,啊?”
“我大概是中邪了。”她不理我讲的,自顾自说:“我中邪了。我怎么会这么坏,庄凝,我怎么会对你那么坏。”
她一遍一遍重复,声音苦恼。
桃花杀(之七)
我们回到席间,菜已经上的差不多,卓和再也不提让谢端喝酒,还主动给她倒果汁。我看看沈思博,他神色如常,对我微微笑一笑。
这顿饭后来吃的不错,卓和没表现出丝毫的受挫,谢端也渐渐恢复常态,神情不僵了,又是我那个温和腼腆的小姑娘了。
一直到吃了一半的时候,邻桌突然爆发出一声锐喊。
我夹菜,一边往旁边看,这一看惊吓可了不得,只见火苗腾起来小两尺高,连接煤气罐的整条皮管子都着了,一桌人大呼小叫,一位同志哗啦推开靠椅,就地卧倒。
我还在愣神呢,被沈思博一把提溜起来:“快!快出去!”
整一间大厅,上百号人,这时海浪一样由近及远地起来朝这边望,距离事发地点最近的已经从位子上跑开。我起身时差点被椅子绊倒,谢端使劲攥住我的手,她手上一层冷汗。
我们跑到大门外,每个人都大汗淋漓,凉空气薄荷一样让人一振。
沈思博脱下外套拿在手里,松开领口纽扣,我看他,然后视线转向谢端。
她抓着自己的衣襟,喘,抬头看沈思博。
我心里突然轻微一声,咯噔。
那晚上没出什么大事。
火锅店老板在事态不可收拾之前,英勇地冲过去把煤气给拧上了。但谁也不愿再进去,老板一个个鞠躬作揖,照样不少不肯付账还让他陪精神损失的食客,但沈思博没多说就把账给结了,他向来这样,不愿任何人不痛快。
我们出来,才发现没地方可去,平安夜,到处都那样满。装得下我,装不下我突如其来的一脑子心思。
是啊,我觉得我马上就要为自己这么荒唐而笑出声来,但是没有。我只是手抄在口袋里,满怀狐疑地落在后面看她和他。
你看,她又挨他近了,她故意不看他,她不知为什么盯着路边恋人发怔,还有,她先前的不快活。我越回忆越琢磨就越当回事。
谢端蓦地回头,对我笑:“庄凝,你怎么走慢啦?”
她这么漂亮,我停下脚步,突然就感觉,有什么东西,它在尖牙利齿地啃我。
我说:“嗯。”
然后我上前,到他们中间,伸手挽住沈思博的胳膊。他被我的动作弄得一怔,却也没有抽开。过了一会我又开口:“思博,我要这个。”
我指的是此刻在天桥下,小摊上出售的各色假首饰。他看看我:“好啊,挑一个吧。”
我随手拿了一串紫色丝线相连的玻璃珠,五块钱。沈思博付过钱,把它递给我。
我伸手腕过去:“你给我戴上。”
沈思博可能多少有点奇怪,但他还是耐心把珠串绕在我腕上,找到小搭环串进扣里。卓和在旁边很嗲地说:“思博,我也要!”
我顾不上搭理他,我正几乎称得上心惊肉跳地,在留意谢端。
端端,我一直招你呢,你的心可千万不要给你这个机会,上我的当。
而谢端正像这路两旁的灯光一样平静,她甚至在专注地张望半空中一支唇膏的广告。
我攒了半天的劲儿一下懈下来。
是啊,怎么会呢,她是谁,她是我最好的朋友。 
“看什么呢?”我问。
“啊没什么。”她收回目光:“现在的口红,越做越别致了。”
“那是。”这个话题让我轻松一些:“我小时候我妈有支大红色的,俗气的不行,跟这个没得比,我还觉得特别美,偷用一下都诚惶诚恐,恨不得先上两柱香。”
沈思博说:“那也不给我看看。”
“你见到你会落下阴影的,可吓人了。”
“这有什么。”卓和笑:“小学时参加大合唱,人人还不是要涂两个红脸蛋。”
“对,还往额头上点红点。”
一时我们纷纷挖掘出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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