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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日落伤城-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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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灿拿出他偷的钱包,说:“我不知道他们有没有,反正我有一种罪恶感。虽然偷东西时没人看见,但心里总是感觉有一双眼睛在看着自己,全身都不自在。”
苏灿为刻画小偷的心理,居然亲自体验偷东西。事后,他特意回到那家超市,偷偷把钱包放回货架,然后像了却心事般若无其事地走出去。
“感觉好不一样,罪恶感一下子完全消失了,有一种重获自由的感觉。”
这是苏灿当小偷的感受,叶夜应该没有什么罪恶感。自从陪苏灿当小偷,偷了一瓶洗发水后,他就经常光顾那家小型超市,经常把偷到的东西拿出来炫耀。
“原来偷东西这么容易。”他不止一次这样感叹过,得意充实心虚,做贼居然这么开心。
“你那以前的名牌洗发水,不会也是这样得来的吧?”林浩想起最初他和苏灿吵架的情形,就是因为一瓶洗发水引起的。
“不是,那时候我还没有现在这么聪明,还不知道‘偷’字怎么写。”
面对恶行,上帝是会发脾气的。叶夜有次在便利店偷东西,被店主发现,一连追了他好几条街。好在叶夜跑得快,不然很有可能被送进公安局。
“你这样偷东西是不对的。”苏灿和林浩发现事态的严重性后,开始批评教育叶夜。
“我看见那些小东西,手就痒起来,实在是忍不住。不过,我答应你们,我以后不偷了,坚决不偷了。”
叶夜是这样承诺的。没人知道,他走出错的路口,却向更错的路,深深地迈了一步。
“过来,我告诉你一个秘密。”叶夜见苏灿进房后,神神秘秘地把林浩叫过来,在他耳边悄悄地说:“我借了苏灿400元。”
林浩点头,表示知道。苏灿因为没钱向自己借了200元。
“你怎么知道的?那我告诉一件你不知道的事。我的钱包被人偷了……”
叶夜在借钱之前,钱包被人偷了。在那个倒霉的晚上,他正好遇见苏灿,两个人结伴而行。苏灿在蹲下身系鞋带时,叶夜无意中发现他把钱包放在屁股后面的口袋。钱包露出半个头,像在对他招手。叶夜当时用手指轻轻夹住钱包,缓缓地往上抽,眼看要把整个家伙拉出来,叶夜却犹豫了。他把钱包悄悄按了回去。然后提醒苏灿,钱包放在后面不安全。
“你猜我当时想到什么了?”叶夜显得很兴奋。
林浩摇头。
“我当时想到朋友这两个字。”
“朋友?”
幸好叶夜还知道朋友这两个字怎么写。不然,他根本不会借到钱。苏灿当时并不是没有感觉,相反他感觉相当强烈。他清楚地明白叶夜在做什么,他在等叶夜下手,见他最后放弃了,他才没说什么。其实,当时苏灿的钱包里也没什么钱。 
提起此事时,苏灿十分认真地说:“你不知道,我当时有多紧张。如果叶夜真拿了我钱包,我们就做不成朋友了。还好,他没有那么做,我们还是好朋友。”
“我们是不是朋友?”叶夜突然这样问林浩。
“是。”
“我再告诉你一个秘密。我最近手头有点紧,没能力还钱。你可不可以,方不方便先借点给我,我以后就……哎,我还没说完,你怎么就走了。林浩,林浩……”




【第二十一章】一直在关注

叶帆的到来,激起花城新闻媒体所有的热情和动力,他们集中火力捕捉和报道叶帆名人效应所催生的新闻。玉玉成为叶帆的私人秘书,这条消息像长着翅膀飞进花城千家万户里。
“玉玉是谁?”
多次在不同场合听见这个名字,林浩还不知道这个名字所代表的意义。
“玉玉是谁你都不知道?她原本是一个打工女,现在被称为孝顺的代名词,媒体宣传报道她的孝行,几天前还上过报纸,那张报纸应该还在,我记得,就是这张,你看!” 
“打工女为救父愿卖身。”林浩见过这个新闻标题,当时他还在上班,是周建明提起的。
“真可惜,如果我是有钱人,我一定会‘买’她,人长得还蛮漂亮,可惜,可惜呀!”
林浩就冲着周建明的叹息,浏览了他手中的那份报纸,正是苏灿现在找出的那张。
玉玉是外来务工人员,在花城田安区一家手套厂做事。父亲患了重病,急需钱救治。没能力筹钱的她竟然当众跪在繁华的中山街边向路人乞讨,树起一个牌子“卖身救父”。 
这一下子成为全城最热的新闻。照片上的玉玉跪在地上,脑袋低垂,可怜巴巴的模样引来一大群的围观者。晚报社对此进行跟踪报道,有意把她树立成新时代的孝顺楷模。
“叶帆帮助玉玉交付医药费,并和她签约,让她成为自己的私人秘书。你看叶帆这人这么好,我想他一定会帮我实现愿望的。”
林浩接过苏灿手中的报纸,看见了叶帆和玉玉的合影。两个人亲密地靠在一起,笑得十分开心。照片上的玉玉好漂亮,只是笑起来感觉不那么自然,是不是笑容后面隐藏了什么?
报道这篇新闻的记者居然是王海涛。想起王海涛,林浩觉得他现在很可怜,居然开始同情起他来。他被Doris耍了,用情不专一的人,就是这样的下场。
林浩产生了这样的想法,以前觉得自己事事不如他,现在正好反过来。这是社会,不是学校。学习好的人不一定会生活,这句话现在听起来蛮有道理。
梁婉婷和王海涛是这样分手的。Doris约妹妹在茶餐厅见面,梁婉婷准时出现后发现王海涛一个人坐在那里。她欣喜地走过去,感觉气氛不对,发现王海涛神情古怪地看着自己。他说要在这里采访一个重要人物,让梁婉婷先回去。
“我并不知道你在这里呀,是姐姐叫我来的。”
梁婉婷不停地解释,她发现王海涛的目光闪烁不定,每次说谎时他总这样。让梁婉婷更加吃惊的是,王海涛右手腕带着一只手链,和姐姐送给她的那一对手链一模一样。
“听话送情侣手链,恋人的感情会永远不变。我买了两对手链,现在送你一对,到时候你送一条给男朋友,让你们的爱情永远保鲜。”姐姐当时是这样对她说的。 
“你怎么会有这只手链?” 梁婉婷并没有送过他手链。
“都叫你没事先回去,怎么不听我的话?”王海涛显得很不耐烦。
梁婉婷站在那里不肯离去,预感一定会发生什么事。
“海涛,你怎么这样对我妹妹?”说话的正是Doris,梁婉婷的姐姐。
“Doris你说什么?婉婷她,她是你的妹妹?”王海涛看着她走过来,一下子怔住了。
“这怎么可能?不可能的,你们怎么会是姐妹,一个姓姚,一个姓梁?”
“这有什么奇怪,我跟爸爸姓,婉婷跟妈妈姓。” Doris得意地说。
原来,Doris虽然知道妹妹交了个男朋友,却从来没听她提起过。跟踪调查几天后,Doris才知道妹妹的男朋友是王海涛,想看看他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值不值得妹妹付出感情。在一次逛街中,她特意冲上去,撞到王海涛后,两人就一直保持着联系。
“婉婷,现在你知道王海涛突然对你冷漠的原因了吧。他正忙着和我约会,忙着讨好我,哪有时间理你。你知道吗?上次在咖啡屋,你和他打电话,却发现他坐在咖啡屋里等人。你知道他在等谁吗?他在等我。我当时就在你后面看你打电话,为了不让你发现,我远远地看着你打电话,多希望你能冲上去,狠狠质问他,为什么要骗你。但是你一直站在那里犹豫。所以,我打电话给他,改变约会地点,继续我的计划。”
“计划?他手腕上的手链……”
“嗯,是我送给他的。我送给你一对手链,幸好你没有送给他。我想让你看清楚,你的男朋友是什么样的人。这就是我对你说的重要的事情。婷婷,我这样做,你不会怪我吧?”
梁婉婷摇摇头,有这样的姐姐,她还能说什么?
听完她绘声绘色的描述,林浩激动地敲打着键盘。他们两个人分手或许只是时间问题,梁婉婷姐姐实施这个计划,特意加快了这一过程。
一个女孩二十岁左右是她最美丽的年华,这时的她心地最善良,有点成熟也有点孩子气。男孩子二十岁左右是他最暗淡的日子,这时他什么都没有,不能独立又不想依赖,挣扎着彷徨着,寻找自己的位置,所以一个男孩子在他二十岁左右遇到一个年纪相当的女孩子,那一定要珍惜她,因为这个女孩是用自己最美丽的年华陪他走过最暗淡的日子!
王海涛显然不懂得珍惜,林浩却至今也无法得到资格去珍惜。
「我真傻,不知道姐姐这么关心我,我还一直抱怨她。」
「你是够傻的。」林浩心血来潮却只在屏幕上打出这半句话,心里嘀咕着下半句:傻到不知道有个人一直喜欢着你,关心着你。
「不过,傻得够可爱的。你会难过吗?要不要我陪你?」林浩感觉自己在幸灾乐祸。
「我本以为会很难过很难过,事实上我根本难过不起来。已经不是第一次失恋,我已经长大,长大到不像以前那样喜欢把悲伤夸大,我不会难过,因为他不值得我难过。」
林浩借说开导梁婉婷,约她出来散心,怕她拒绝,特意叫上邹益,说是好久不见,几个同学聚聚。邹益以前在约会时好几次都带着林浩,说两个人的世界需要一个电灯泡照明。林浩现在特意借用邹益,活跃气氛。
结果,梁婉婷一直在和邹益聊天。林浩只是静静看着她,他倒像是邹益请过来的电灯泡,重温了当初陪邹益约会的感觉。
“马上就是圣诞节了,看街上好热闹。”
“嗯。圣诞节一直都是一个人过的,从来都没收到过礼物。那个,林浩,你是不是可以满足我这个小小的愿望,送给我一份礼物?”
“去你的,送礼物给你简直是浪费!”
林浩回击邹益后,仍然觉得不痛快。把邹益叫过来,实在是失策……




【第二十二章】平安夜的暴动

平安夜。
彩灯照亮了热闹的街。一些特色商店的橱窗都贴出了”Merry Chirtmas”的字样,店内的圣诞树挂满彩灯和小礼物,店员全换上圣诞装,欢庆即将到来的圣诞节。
一个圣诞老人在大街上发传单招揽顾客,看见三五个年青人有说有笑地走过来,急切地迎上去,目的与气氛如此的不和谐。
林浩丢掉手中的传单,跟着苏总走进豪客来大酒店。酒店的对面是他常去的快餐店,昨天他还坐在那里,吃着碗里的咸饭,看着雄伟壮观的豪客来大酒店,想像着那么一天,踏进去的感觉。没想到,这个愿望在平安夜实现。走在厚重的红地毯上,面对金壁辉煌的大厅,融入这个奢华的世界。林浩紧紧跟着苏总,明白自己今天能站在这里,全是拜他所赐。
周建明和苏总谈话,喜欢把话题引到林浩身上,是因为他们谈论请客应酬的事情,这少不了在酒桌上大吃大喝。以前,陪苏总出去应酬的总是周建明。苏总不能多喝酒,每对他使个眼色,周建明就积极响应,代表苏总和客户喝酒。在酒桌上拼命,体型才会发生如此巨大的变化。
在周建明多次暗示下,苏总带着林浩与一些小客户会面,在酒桌上考验他。发现这个年青人很不错,酒来就痛痛快快地喝,几瓶酒下肚,脸色如常,行动自如。苏总很欣赏他在酒桌上的表现,在开会时曾多次当面表扬林浩。
林浩尴尬地笑着,自己平时在工作上无论表现得多出色,苏总也不会看一眼;酒桌上的表现,倒是那么的抢眼。
“想要混得好,就一定要和老板打好关系,听老板的话。”周建明曾经这样告诫过林浩。
这次去豪客来大酒店见 “辉煌”房地产公司的老总曾辉煌。在这样豪华奢侈的地方,大吃大喝再所难免,林浩已经做好心理准备,准备随时奉献自己。
经过前几次考验,林浩对酒桌文化有了一定程度的了解。中国的事,无论大小,不知多少是在吃喝玩乐间办成的。这种高效率的办公方式,从古一直延续至今,在发展中不停完善,在完善中不断发展。
曾辉煌是一个精明的胖子,他的体型估计也是酒桌文化的产物。
“这个地方不是一般人消费得起的,尽量吃,尽量喝,所以的一切消费,全由我买单。”曾辉煌两瓣厚厚的嘴唇上下不停开合着,吐出一连串铜臭味十足的话。
“我这边,都是东北的,纯爷们,要喝就喝白的。”
林浩看着他身边两个体型魁梧的东北大汉,又回头看看自己和苏总这个清瘦得只剩皮包骨的男人,心里暗暗叫苦,这回喝得是高酒精浓度的老白干。
一盘盘色香味齐全的菜式陆续上桌,林浩出神地看着形状奇异的菜,惊讶地张大了嘴巴。
“小伙子,菜是用来吃的,不是用来看的。”曾辉煌笑起来,嘴巴特别大,像只河马。
“来,苏总,喝酒!”
在苏总暗示下,林浩不情愿地举起酒杯,看着那杯高纯度的白酒,闭上眼,一口喝完。
“果然是纯爷们,来,兄弟,喝!”一个东北大汉为林浩倒满酒,向林浩举杯。
几杯酒下肚后,林浩头疼得特别厉害,小脑袋仿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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