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洁的维纳斯-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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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引子
作者有话要说:向我喜欢的《洛丽塔》的致敬。
引子
陆子明飞速飙着他的雷克萨斯跑车,路边飞驰而过的模糊景物让他发狂!
他无论如何也接受不了这个事实——天哪!高墙!黑漆漆阴冷冷的毫无希望的高墙,比集中营更残酷、更令人窒息。这里是情感的沙漠,灵魂的坟墓。
他亲爱的宁湘,有着芬芳肉体和温柔秀发的宁湘,她是该拥有世上最幸福的生活,在阳光下,幸福地生活,不是这里,这里,这个该遭受诅咒的万恶的地方——
——精神病院!——
——子明一个急刹车,惊出一身冷汗——这无药可救的糟糕心情差点儿让他连人带车从天桥翻下去。
他将车停靠在安全的地方,点了根烟。但是没有吸,他没有吸烟的习惯,只是任它燃着。微弱的一点红光,与外面炫目的灯火相比,太过脆弱了,就像是——
——就像是人的神经。
他用力按着自己的头颅:是这里出了问题吗?是的,不然他们不会把她送进去。那个可怕的地方,我曾经也进去过,那个地狱,待在里面,痛不欲生。可我的、脆弱干净如初冬第一片雪花的宁湘,此时正在那个暗无天日的地方承受着非人的酷刑。况且就算是康复了,她的脸上也永远残留着象征不祥的黥字。
这些我感同身受——你所经历的一切——人间最难以承受的事情——他们诅咒我,让我陷入地狱,用他们罪恶的力量,现在又缠上了你!
宁湘啊!到底是、到底是怎样的劫难,令你这样垮了下去?
然而这一切都是可以避免的,都是他妈的可以避免的!
子明狠狠碾灭烟,双手用力揪着头发,牙关紧咬——人生永远沿着一条诡异却合情合理的轨道运行着!不管是对于自己,还是宁湘……
、第二章 宁湘的自白 第一节 楔子
你站在那里,像阳光下的冰雕,明艳圣洁不可方物,又闪烁着绝美的毁灭光辉。我完全知晓,时光这个魔笛手会带走小镇上所有的孩子,从此再也不会回来。他们去了哪里?是小飞侠的永无岛吗?——这不是童话。月亮上没有嫦娥玉兔,没有广寒清虚。春天的带露玉兰在一个星期后就凋谢了,我的心也和他去了远方。
——题记
第二章宁湘的自白
1。楔子
杜小山,我看到你走了过来,拿着羽毛球拍和PSP;像个逃课的中学生。我离开你了,我再也不想见到你了,你带给我的只有悲伤,悲伤,悲伤。
——身穿白衣的杜小山,穿着金色竖条运动裤的杜小山,喜欢天蓝色运动鞋的杜小山,对手没有接到球会呵呵笑着的杜小山,喜欢边吃圣代边玩游戏的杜小山,坐在妈妈的车里喜欢在腾满雾气的窗子上画画的杜小山,喜欢凝望着万家灯火一言不发的杜小山,喜欢迈克尔杰克逊和玛丽亚凯利的杜小山,喜欢代数讨厌英语和语文的杜小山,喜欢坐在泳池边上用脚划水的杜小山,喜欢用薯条蘸冰淇淋吃的杜小山,喜欢吃大白兔奶糖并且把糖纸叠成蓬蓬船的杜小山,在我搭衣服时喜欢过来帮忙的比我高的杜小山,看见我刚拖了地会踮着脚小心走路的杜小山,喜欢把好东西分给别人的杜小山,喜欢用儿童水果味牙膏的杜小山,喜欢下跳棋时盯着凝思的对手额头的杜小山,喜欢在下雪的早晨早早起床的杜小山,喜欢睡前听歌然后带着耳机入睡的杜小山……我要离开你了,永远离开你了,因为我不能这样生活——在和你的所有细节中生活,我最终还得让人生选择我。
、第二节
第二节
我在欣赏一副幕布上的油画,谁残忍地将他们扯下,在地上揉成一团,我恼怒地转过身,看到的却是义愤填膺的整个世界。
——题记
我是那种典型的中国闺秀,并不美丽却气度夺人,螓首蛾眉,一头乌溜溜的美发,却总被我用一根黑皮筋束在脑后,挽一个牢牢的髻儿,吝啬到不让一缕在风中飘散;单眼皮的安详的眼睛,端庄地静默着;鼻子我相当不满,略略有些宽,但配上圆润的下巴,方而饱满的额头,丰厚的嘴唇,反而显出一种古中国的敦儒蕴藉感,透出端雅之气。不过,这种长相早过时了,何况我的穿着相当保守、普通。
我得到这份梦想的工作,形象是一方面,主要还是因为我“显赫”的个人经历——十四岁考上北师大,二十四岁博士毕业,在本市一所本科大学当英文老师,所以,这个有钱的女老板二话不说,就高价聘请我担任她十四岁独子的家庭教师兼保姆。
她知道了我父亲是着名学者莫清河之后,更是恨不得把我焊在她家。
我的雇主,那个女强人,在外地做生意。生意做大了,操得心多了,再加上年龄的原因,与儿子渐渐水火难容,更年期撞上青春期,她可不想让核爆炸这种不幸的事情屡次发生在自己家里。
况且,她是真疼自己儿子。这个女人,被暴发户丈夫蹬了后,靠前夫给的几百万打拼下一片天地。儿子,唯一的儿子,相依为命这么多年,是她全部的希望,她要经营他——就像经营自己的公司一样——继承自己不大的王国。为了独宠儿子,她甚至不再结婚,但不排除她有若干情人——这些都是我后来才知道的。
为了给儿子找个称心的老师兼保姆,她开出了可以说是天价——十万的年薪。无数俊杰挤破了头,我也是,就差没削尖脑袋了。为了得到这个职位,我使出了浑身解数,当然,我赢了。
我并不缺钱,更不怎么爱钱,真正吸引我的不是那区区一沓纸,而是——
没错,她的儿子,十四岁的小男孩,朝夕相处,可以借用神圣的教育享受不同程度的接触——在看到这则招聘广告时,我已经在脑海中勾勒了无数种美妙的可能。尽管,这很危险,但罂粟诱人的娇嫩已使我晕头转向,玩火一样,刺激而拥有致命的吸引力。
在下注之前,我必须见见他,我的小猎物。
当然,他是个晶莹剔透的——怎么说,性感宝贝!
然而无法掩耳盗铃的烦恼是,总有人——那些爱我的总给我找麻烦的人们,愿上苍保佑你们!——给我介绍对象。二十七岁了还待字闺中,这确实不利于构建和谐社会,于是他们就热心地尽起了责任和义务之外的义举。草地上不时有蜻蜓飞过,老师告诉我们,这是益虫,但我怕虫子,非常怕。
面前这个衣着光鲜的绅士,他在微笑,嘴角弧度已经用最精密的仪器测量预演过了。然后,倒霉的我,带着比查理一世上断头台还糟糕的心情和他说着无聊的空话。是的,糟糕,令人战栗的恐惧和由此引起的强烈厌憎感!
从男人描述自己的话中,可以形象地看到一个高瞻远望的伟大奋斗者和慈善家,而且温柔如海绵。
男人看起来云淡风轻高贵有礼,像一位陪公爵小姐喝下午茶的王子。但那双博士伦后的眼睛却闪烁着,用他的高智商做着精确的计算题。我和他在天平的两头冲对方微笑,他说着美妙的话,喝着无罪的茶。
有次,我实在是想逃,但他非要吃个饭——你好,你是饿死鬼投胎吗?这个恶心的家伙!天哪!如果此时上苍不让天使降临,就请一个炸雷劈死这个欠吃的混账吧!
但我还是妥协了,我们去了一个该死的地方。
我拣了个幽僻的角落坐下,一副淑女派头,他像个谦谦君子,一切都完美地不像话!
他去排队点餐,偶尔回头看看我,冲我莞尔一笑,我毛骨悚然,是的,毛骨悚然,按着惴惴不安的胸口,扭头看着漆皮剥落的门。
突然——我的眼睛亮了——几个十三四岁的男孩子——好像无暇的月光——奥,门开了——突然泻了进来。我的心狂跳起来——当然,这是玫瑰的节奏。
他们坐得离我不远。我贪婪地注视着,用上了所有可以吞噬的器官。啊!少年特有的清新气息简直无孔不入,他们闪过泛着光泽的指甲、眸子和牙齿,像春日里飞过眼前的花瓣。
“莫宁湘!”
男子的声音是刺耳的警报,我吓了一跳,抬头就看到了端着餐盘的翩翩有礼的混账绅士。他如地上的污水一样,映出了满怀厌恶的我。身边的白云也不能净化现实的污秽,虽然,每一朵白云都将成为地上的一滩污水。
我心虚了,努力笑着说:“人挺多的呀,排了好久吧?快坐!”
男人亲切而不失优雅地笑了笑,在我对面坐下,他看着旁边那群男孩子,我的手指紧张地蜷缩起来。
“莫宁湘,你喜欢小孩子?”
我松了口气,然后十分肯定而热情地承认了。
男人用一种冒着绿光的温柔眼神看着我。我闻到了敌敌畏的香味儿,就和他沙扬娜拉了。
就这样,我小心翼翼包藏着这个玫瑰色的梦,不会让任何人嗅到蛛丝马迹——如自己脑中一切美好而不可告人的念头一样私密。
我并非处女,其实我是交过好些男朋友的。
我和他们接吻,□——直觉告诉我但凡和我□的男人都不是真的想要娶我,但我还是不可遏制地——为了摆脱掉甜腻毒汁的诱惑——就像一个企图通过自残来达到暂时宁静的疯子一般。虽然他们令我不安,可我希望可以摆脱另一种更强烈的不安。
But,but,but啊!人永远是被选择者,不管多么权倾天下。
我会结婚,在迫不得已的时候——这个虫蛀的果子成熟落地我才会不情愿地捡起,我,没有让它自行腐烂的勇气。
我,太渺小了,只是一个摔得粉身碎骨又勉强拼凑起来的泥人儿。
虽然时间会治愈伤口——人的一生很短暂,在痛苦中挣扎的灵魂,会自我诊治,但疤痕的阴影赫然在目。
以后——没有以后了,这是条注定会沉的悲哀的船——只是时间的问题。可在沉没之前,我会举着流溢琥珀光的酒杯,把酒言欢,和我的妖精一起,放纵到世界末日。
是的,我有着魔鬼的潜质,天生的!如果,我甘心堕入地狱,即使所有的天使拉着我飞升,我的裙裾也会燃着地狱的火焰,将天堂烧毁。万劫不复的我在烈焰与寒冰中煎熬,但只要这个梦还拥在怀中,我灵魂的快感就会不断升华,直到战胜苦楚,成为主宰我全部的邪恶力量,最后,永生!
、第三节
你见过赛马吗?距离越拉越远,后来就毫无希望了,但也有骑士死不放弃,他拼命鞭策自己的马。遍体鳞伤的马洒下一路血泪,它在怀念自由的草原,那才是最适合它的地方。
——题记
我是个天才,所有人都这么说。
然而,违背自然规律的代价,往往在当下看不到,所以,沾沾自喜,变本加厉,百般索取,毫无节制,等到怨毒的种子破土而出时,就没有铲除的机会了,因为它早已将你完美的身骨畸变。
我的父亲是名学者,在S大学任教,母亲是名画家,上面还有个哥哥。我的曾祖父是满洲皇室贝子,爷爷是个资本家;外祖父是着名书画家。显赫的先人们,让后辈自惭形秽。
我六岁那年,父母出了严重的车祸,母亲当场死亡,父亲支离破碎,虽然靠先进的医术活了下来,却失去了做为一个男人的资格,所以,他也没有再续弦。
我的父亲非常好强,怎么能受得了这样的打击?多年以后,我读了劳伦斯的《查泰莱夫人的情人》,才渐渐理解了父亲。这是一种空虚无力感衍生出的可怕虚无,他疯了一样想抓紧什么东西,把所有热情都投入其中,来证明他的生命是实在而有意义的,这样彻底摆脱虚无感——仿佛只有大脑还活着的虚无感——可他手心的救命稻草早被碾压得血肉模糊粉身碎骨。
人的命运,永远沿着一条诡异却合情合理的路,走过布满荆棘和地刺的戈壁,然而还要向前。
父亲在酒精里泡了半年后,终于挣扎而决绝的爬了出来,所有人都为他高兴,他也高兴,终于走出来了啊!但伤痛是瓷器上的裂痕,它会如蛛网般,在阴暗的角落存在着,并且,永不会复原
父亲清醒后,又恢复了雷厉风行的强者作风。他果断地给刚上一年级的我申请了退学——他不再相信别人,他要亲手栽培我——他最小的孩子,唯一的女儿,他深信,他可以创造奇迹。我是他的事业,他要全力以赴地经营我。
虽然,好些人劝他不要冒这个险,但他总是大手一挥,自信又坚决地拒绝了。他决定了的事,心会比钻石还坚定——我们家的男人似乎都有这种特质,烈马一样永不可驾驭。
开始,我很高兴,像飞出网子的蝴蝶,重获自由的欣喜中,夹杂着惶恐和不安,后来证明,我的担心不是多余的。我一向如游丝般敏感——子明这样评价我,我想他从来都目光犀利。
接下来的岁月,我的生命被生生割裂,成了两半,一半丢给了苦顿不堪的生活,一半抛给了天马行空的幻想。幻想是我最大的乐趣,在这由脑电波编织的世界中,我可以得到一切。
作为天才的我,用了漫长的七年,出色地完成了别人至少十二年才能学完的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