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白白看年报-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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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亚宝药业为例,该公司2008年2月16日,新增可上市交易股票数量加总后为1 386万股,公司目前的流通股总量为9 478万股,这意味着2008年2月16日当日,亚宝药业的流通盘将扩大。
一般而言,在交投比较活跃的大势中,如果个股流通盘扩容规模低于15%,对股价的冲击力不会太大,但在大盘走熊,成交量比较冷清的情况下,流通盘扩容超过5%,就可能使股价明显下跌。据此,投资者对亚宝药业2月16日前后的股票走势还须小心。
谁在急于抛售
年报中还披露了过去一年中,上市公司解除限售的股票明细,再结合前十大股东年末的持股数量,投资者就可以清晰地判断出,这些原有的非流通股股东是否在急于抛售股票。
以亚宝药业为例,在其年报的“限售股份变动情况表”中,投资者可以看到,2007年有6家股东的限售股被部分解除了限售,见表52。我们用该表与“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进行比对,见表53。从中可以看出,亚宝药业的第一大股东—芮城欣钰盛科技有限公司,以及第二、第三大股东,虽然都分别有665万股股票在2007年2月16日被解除限售,但至2007年年底,这些股票均未被抛售。解除限售后抛售股票的,只有山西省科技基金发展总公司以及大同中药厂,两家股东分别抛售了121万股和334万股。
表52 亚宝药业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股 东 名 称 年初限 本年解除本年增加年末限 限售原因解除限售日期
售股数 限售股数限售股数售股数
芮城欣钰盛科技有限公司 26 724 750 6 656 250 20 068 500 股权分置改革2007年2月16日
山西省风陵渡开发区众力
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4 375 000 6 656 250 17 718 750 股权分置改革2007年2月16日
山西省经济建设投资公司 7 215 000 6 656 250 558 750 股权分置改革2007年2月16日
闸门开启之后(2)
山西省科技基金发展总公司 5 411 250 5 411 250 0 股权分置改革2007年2月16日
大同中药厂 5 343 000 5 343 000 0 股权分置改革2007年2月16日
山西省经贸资产经营有限责
任公司 4 056 000 4 056 000 0 股权分置改革2007年2月16日
合计73 125 000 34 779 000 38 346 000 — —
资料来源:亚宝药业2007年年报。
表53 亚宝药业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 东 名 称 股东性质持股比 持股总数报告期 持有有限售条质押或冻结
例(%) 内增减 件股份数量 的股份数量
芮城欣钰盛科技有限 境内非国
公司有法人
山西省风陵渡开发区 境内非国
众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有法人
山西省经济建设投资 国家
公司
山西省科技基金发展
总公司 国家-1 211 250 未知
山西省经贸资产经营
有限责任公司国家未知
林纳新 未知
中国工商银行—博时精
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未知
中国工商银行—博时
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未知
大同中药厂 境内非国
有法人 -3 343 000 未知
交通银行—长城久富
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 未知
投资基金(LOF)
资料来源:亚宝药业2007年年报。
从上述数据可以看出,亚宝药业的主要股东并未在限售解除后急于抛售股票,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这些股东看好公司未来发展。
大股东动向
由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股量最大,一旦限售完全解除后,控股股东是否会大量抛售股票,将成为左右上市公司股价的重要力量。预测控股股东的持股稳定性,可以从控股股东的持股比例(持股量占总股本比例)进行分析。
一般来说,如果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很高,且明显超过第二大股东,那么控股股东抛售股票的可能性就大一些;反之,则抛售可能性较小。
从亚宝药业的情况看,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只有,较第二大股东的,拉开的差距很小。由此,我们可以初步判断,该公司第一大股东大量抛售股票的可能性并不大。
与亚宝药业相反,三一重工的控股股东—三一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达到了,再加上关联公司三一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的持股,实际持股比例达到了,而第二大股东上投摩根中国优势证券投资基金持股比例只有,见表54。两者相距甚远,因此控股股东在部分股票解除限售后,开始抛售股票套现,见表55。
表54 三一重工持股比例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78 679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 东 名 称 股东持股比 报告期内持有有限售条质押或冻结
性质例(%) 持股总数增减件股份数量 的股份数量
三一集团有限公司 其他无
上投摩根中国优势证券投
资基金 其他未知
三一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其他无
同盛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未知
(续)
股 东 名 称 股东持股比 报告期内持有有限售条质押或冻结
性质例(%) 持股总数增减件股份数量 的股份数量
上投摩根成长先锋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其他未知
同智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未知
上投摩根双息平衡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其他未知
JF中国先驱A股基金 其他未知
花旗DEUTSCHE BANK
AKTIENGESELLSCHAFT 其他未知
日兴AM中国人民币A股母
基金其他未知
表55 三一重工控股股东减持公告实例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公司减持公告
近日,本公司从控股股东三一集团有限公司获悉,2007年8月21日至2007年10月31日期间,三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一集团”)、三一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一汽车”)共从二级市场减持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一重工”或“公司”)股份12 179 6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其中:三一集团减持三一重工股份4 933 938股;三一汽车减持三一重工股份7 245 683股。本次减持股份所获的资金,三一集团将用于装备制造类企业并购项目。
资料来源:2007年11月1日三一重工公告。
预披露制度
投资者须注意的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大量抛售股票前,会有预先的披露。
根据深交所的规定: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如果计划在解除限售后6个月以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股份达到5%以上的,应在解除限售公告中披露拟出售的数量、时间、价格区间等;如果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6个月以内暂无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5%以上解除限售流通股计划的,则应承诺若计划未来出售解除限售流通股,并于第一笔减持起6个月内减持数量达到5%以上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将于第一次减持前两个交易日内通过上市公司对外披露出售提示性公告,见表56。
表56 解除限售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实例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解除限售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解除限售股份的持有意图公司控股股东(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6个月以内暂无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5%以上解除限售流通股计划。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如果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计划未来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所持本公司解除限售流通股,并于第一笔减持起六个月内减持数量达到5%以上的,该公司将于第一次减持前两个交易日内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要求,通过本公司对外披露出售提示性公告。
资料来源:青岛双星2007年12月1日公告。
此外,为了防止上市公司大股东利用内幕信息抛售股票,深交所还规定:当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最近一年被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处分或上市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等情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股份的应在出售前两个交易日刊登提示性公告,就拟出售的数量、时间、原因等事项进行说明。
看股东性质
至于除控股股东之外的持有限售股的股东,判断其会不会大量抛售股票,则可以从这些股东与上市公司的关系进行分析。一般来说,如果这些股东在上市公司董事会占有一席之地,则说明它们与上市公司之间不仅仅是简单的投资与被投资的关系。在某种程度上,这些股东可以被视为长期战略投资者,它们大量抛售股票的可能性也不会很大。
查阅亚宝药业年报中的董事会成员名单及其简历可以看出,公司第二、第三大股东均在上市公司董事会派驻了自己的人员,见表57。由此,我们可以推测,未来第二、第三大股东大量抛售股票的可能性并不大。
表57 亚宝药业董事会部分成员
(5)薄少伟,曾任山西省经济建设投资公司副总会计师。现任山西省经济建设投资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董事。
(7)刘智强,2003年1月起至今担任山西省风陵渡开发区众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2005年4月起兼任本公司董事。
资料来源:亚宝药业2007年年报。
当然,从2006年至2008年初的这一段时间可以看出,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相比较,其他限售股股东解除限售后,抛售股票的动力还是较大的。毕竟,这些股东由于并非控股,因而根本无需考虑对上市公司的控制力问题。因此,投资者对那些限售股股东为数众多,且持股总量庞大的上市公司要多加
小心。
股东中有上市公司
若上市公司的股东中还有上市公司,这些上市公司在出售前也可能按照规定刊登相关公告,见表58。
表58 上市公司出售限售股前公告实例
证券简称:东电B证券代码:900949 编号:临2008—001
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处置金融资产的议案》
决议:鉴于公司持有的兴业银行4 000万股股份、招商银行5 万股股份和交通银行亿股股份将分别于2008年2月4日、2月26日、5月14日限售期满(交通银行、招商银行的期满时间乃分别根据其上市公告书、股改方案推算得出,确切时间以上述银行公告为准),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经营层在上述股份结束限售期后,根据市场情况和所持股份银行的发展情况,适时地对所持有的金融股权进行减持。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按照交易所规定,上市公司拟出售资产所产生的利润达到上一年度净利润的10%以上时,经董事会批准后,公司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公告。
鉴于大多数上市公司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票的成本价都很低(详情请参阅本书第11章),因此这些公司在准备抛售股票前,都会刊登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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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力进出
机构投资者持股变动
年报中所公布的“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是投资者判断“主力”进出的重要窗口,见表61。通过这个窗口,可以分析出许多有价值的信息。
表61 华发股份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 东 名 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 份 种 类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红利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14 295 426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银行—嘉实稳健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13 661 280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华安宏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7 000 000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华安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6 907 514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易方达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6 070 184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诺安价值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5 922 073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银行—景顺长城鼎益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5 550 000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优势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5 092 558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银行—易方达积极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5 000 000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4 751 331 人民币普通股
资料来源:华发股份2007年年报。
机构筹码集中度
机构投资者一向被视为证券市场中的主力,其持股总量在上市公司流通股中所占比例,是判断主力资金是否看好上市公司的重要指标。
以华发股份为例,该公司2007年年报显示,其前十大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全部是机构投资者,其持股总量达到7 423万股,占总股本比例为,见表61。而在2007年三季报中,前十大流通股股东的持股总量为6 578万股,占总股本比例为,见表62。
表62 华发股份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中国银行—嘉实稳健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12 444 271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红利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9 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