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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卖橘者言-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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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05。11)「九七」的两个基本困难
经济学古老相传的英文名字是「政治经济学」(Political Economy)。我对政治一无所知,也没有兴趣。拉丁文中有「法律经济」(Lexecon)这个字。古老作时兴,近二十多年来这门学问在欧美大行其道。随波逐流,我对法律是稍有涉及的。一九九七的问题是属于「法律政治经济学」;以我所知,世上从来没有这门学问。法律与政治显然是息息相关,而二者与经济又有古老的传统合并,所以世上没有「法律政治经济学」的存在,很可能是因为这三者合并实在是太复杂了。
既然没有融会贯通的学问,「专家」就容易产生——这是史德拉(G。 J。 Stigler)在开玩笑时的格言。但幽默往往是包含着真理的。自九七问题兴起之后,香港的「九七专家」比比皆是。我并不是有意讽刺这些高手(其中不少是好朋友),而是关乎自己利害的大事,意见纷纷在所难免。
有不少读者要求我多写点关于九七问题的文章。我想,历史上没有发生过像九七这种事,而有关政治的问题我一向是避而不谈的。作为一个在香港土生土长的人,我心中认为应该要说的话,已在《向港英致敬》一文内说过了。但该文与学术无关。撇开政治不谈,单从法律及经济的角度来看,九七问题有「引人入胜」的条件。将来的学者总要写上好几本书。但在今时今日,这问题并不是论文的好材料,因为它实在是太复杂了。
但九七问题显然是香港开埠以来最热门的题目;《论衡》若不谈九七,就不够「现代化」。婉转的话我不会说,所以在打算写一系列有关九七问题的文章之初,我不能不先向读者解释我所知的不足而又非冒充一下「专家」不可的矛盾。
港英要弃港而去,九七就有着两个无法完全避免的基本困难。第一,香港是一个大企业,由港英执政。若将这些执政者全部更换,连企业的字号也改了,不管是逐步更换还是一齐更换,都有不良的经济效果。要是这个企业蚀大本,声名狼藉,那么换班底、改字号,可能是上策。但「香港企业」在国际上有丰功伟绩,声名卓著,这更换总是不妥,更何况要接班的主持者所专长的政制,与香港是站在两个极端。我不是说港英的行政没有可批评之处(批评香港政府的文章,在国际的学术杂志上我发表了的要比任何人都多)。但批评是一回事,一个制度是要从整体的角度来衡量的。在整体而言,香港企业的制度实在难以苛求。这观点,历史是会同意的。
撇开统战的口号不谈,我怀疑中国的执政者会否定港英对香港企业所作出的经济贡献。曹操也曾煮酒论英雄,何况中、英并非敌对。
作为一个国际商业中心,香港人的思想是很现代化的。说什么民族大义、光宗耀祖、爱国热情,对他们来说,都及不上人民的生活享受与自由重要。不单是香港人如此,我所认识的「国际」朋友的观点都是一致的。既然企业办得好,要换班底,要改字号,在某程度上香港人就要付出代价。至于这代价是否有所值,香港人与中国执政者的观点显然是不同的。
中国的执政者将「统一大业」放在很重要的位置,闭关自守三十年,他们仍然有着抗战及革命期间所强调的国家观念。但「统一大业」的重要性是主观的问题,我们不能以分析去反对价值观。香港人所反对的就是这个价值观并不是他们的,而代价却要他们支付。这是伦理上的反对。
我从不怀疑现在的中国执政者是把民生放在很高的位置,但他们对一个成功企业改字号、换班底的代价显然是低估了。这是一个严重的讯息问题,有着多种含义,我会另文再加解释。我也从不怀疑中国的执政者对香港是有善意的,但我却不能忘记已故的夏利.庄逊(H。 Johnson)曾对我说的话:「到地狱的路,通常是以善意铺出来的。」我衷心希望这句英国格言在香港前途问题上派不上用场。
第二个基本困难,就是任何合约或协议都一定要放弃某些权利。这个规律我曾在一九七○年《法律经济学报》的《合约结构与产权理论》一文加以详述。中国坚持要拥有香港的主权及治权,不肯明确地放弃权利或将权利转让,那么香港企业的权利就无法清楚地界定了。那是说,在「两权不弃」或「两权不减」的情况下,真正的「港人治港」或「制度不变」是不可能的。这不是说中国对香港没有诚意,也不是说中国不会尽力保障香港的经济繁荣和维持社会安定。要点就是中国若不肯明确地放弃某些权利,香港企业的权利就起了混淆——制度就改变了。
举一个例。假如某甲是一所商业楼宇的业主,拥有产权及使用权。某乙要在该楼宇开设酒家,甲就对乙说:「你尽管用吧。我不会向你收租,不会干涉你的行政,你有困难时我会资助你,你可放心投资。但使用权(或治权)我是不会放弃的。」在这情况下,无论甲所出的条件如何优厚,善意如何明确,乙的行为是绝对不会跟他有了清楚而固定的权利一样的。要使乙方有清楚的权利,在某程度上甲方一定要将某些权利清楚地放弃。这是所有合约或协议的定例;这也是所谓资本主义或自由市场不可缺少的基础。
假如甲对乙说:「权在我手,但我决不会用这些权利去管你。」乙就会想,世上哪会有有权而不用的人?他又会想,既然有权而不用,那么甲要权来作什么?那就是说,权在甲的手上,阻吓的能力就已存在。这也是说,有权在手而不用的人,在无形中已是用了权力!无论甲将他的善意说得如何详尽,乙的权利总及不上甲对他说:「权是你的,不属我的,你好自为之。」
在九七的问题上,中国的执政者好像是说:「香港人的产权不变。」但他们又说:「香港的主权及治权是我们的。」这两句话的矛盾所在,就是因为中国的执政者没有说:「香港人的产权不是我们的。」不说这句话且加以保障,就解决不了「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困难。虽然若说了这句话,「一国二制」还有其它的困难,但这些其它困难在原则上是可以解决的。
读者可能要问:「美国政府不是有着国家的主权及治权吗?在美国国内又何尝不是有着不同的产权制度?」答案是肯定的。但美国宪法中最重要的含义,就是市民的私有产权不是政府的——政府对这些权利无权过问!
撇开要保障一个承诺的困难不谈,单就要中国明确地表示香港人的产权并非他们所有,就不易办到。这是因为他们现有的宪法——以共产党为至上的宪法——是难以容忍这个明确的表示的。所以严格来说,困难并不在于「一个国家、两个制度」,而是在于「一个党、两个制度」。
自贺维访港之后,一个已知却「未定」的猜测被正式地公开了——港英在九七后将弃港而去。撇开英国国会将来的决定,上文所提出的两个基本九七困难是现实化了的。一般言论中所提及的信心问题、自由问题及甚至保障问题,都是以上提出的两个基本困难的副作用。这些困难不易解决。但以我个人之见,要对九七问题作有建设性的提议,跟解决任何问题一样,第一步要指出困难所在。
(1984。05。15)经验的说服力
在上一篇文章,我谈到「九七」的两个基本困难。第一是「改字号、换班底」会引起不良的经济效果;第二是「一党二制」会导致香港没有清楚的权利界定,使制度有所改变。我要花两篇的篇幅来分析第一个困难,提出一些建议,然后再分析第二个困难。
绝大部分香港人都会同意,假若中国今日的政制及经济成就如美国、加拿大、澳洲或甚至台湾,将香港改字号及换班底就不大叫人担心。有很多细节在这里难以详述,我个人认为就算中国有如美国,改了香港的字号及班底也不会比港英的办得好,但在大致上,若中国的制度有优良的经济表现,改字号的困难就解决了一大半。问题与「中国」的名字无关。
赵紫阳问:「香港人怕什么?」这句话把香港人吓了一跳。有一个美国朋友(是经济学高手)跑来见我,提起九七,他也问:「香港人怕什么?」我也愣住了。虽然这位朋友不大明白九七问题,但我素知他的脾性,若不是百思不得其解,遍问不知所以然,他是不会跑来问我的。我沉思良久,无以为对。两人静坐十多分钟,我突然灵机一动,说了两个字:「Empirical regularity (经验的规律)。」他站起来,点点头,转身而去。
经济学上有一个困难,那就是要解释人们的预期是怎样形成的。在某些情况下,我们能有好的答案;但有些情况答案并不容易(例如通胀的预期是怎样形成的)。人们的预期若有了转变,行为就跟着不同,经济前途也就会受影响。一般人所说香港人的「怕」,对九七「没有信心」,就是说香港人对将来的预期有了转变。单就这一点——姑勿论其它——就足以使香港的经济一败涂地。
行家说行话,我那位美国朋友问:「香港人怕什么?」他的意思是:「香港人恐惧九七的预期性是怎样形成的?」我答:「经验的规律。」这句话的意思是:「以往,在共产政制所及之处,民生及自由乏善可陈,是香港人熟知的经验规律。经济原理对他们不重要;共产中国将来的转变或经济的优良表现不在他们的经验范围内。经验的规律有说服力,预期也就因而形成了。」要想改变他们的预期,改变他们的经验当然是好办法。但在十三年内中国能在这方面做得到多少?若预期大幅度地恶化,香港的安定繁荣难以维持十三年。
一九八一年,我写了《中国会走向『资本主义』吗?》这本小书(一九八二年出版),推测中国会逐渐采用近于私产的政制,扩大市场的运作。三年后的今天,我对这推论很感满意。说实话,我很佩服邓小平,因为在历史上所有的共产政制中,他是唯一敢将门户开放的执政者。讯息有说服力;中国的门户开得够大,再也关不起来了。单就这一点,将来的历史学者对邓小平的「功过分帐」总会笔下留情。
但是一个经济体制有良好的转变,十三年可能不足;而香港人的预期转变对香港经济所能造成的致命伤,十三年却是有余。我常在想,要是九七能延后二十年,香港人的预期很可能被经验改进。这并不是「拖得一时得一时」的想法,而是多了二十年,中国的改进很可能大有苗头。中国今日所承诺的「九七后五十年不变」,远不及将九七延后二十年,让中国有足以炫耀的经济表现,香港人就大可安心。
因为经济水平不够现代化而影响了香港人对前途的信心,中国的执政者是知道的。举一个例,最近香港某乡绅问姬鹏飞,中国所说的九七后五十年不变可否延长。撇开那些引人注意但无关重要的大字标题不谈,姬鹏飞有如下的回答:「五十年已是中国可能容忍的极限。由现今起计,二十年后,中国就算是不能追赶过先进国家,亦大概可以平排。在此情况下,将五十年延长实在亦无多大意义。」
这推论有道理。但问题是,姬鹏飞认为中国的经济水平在二十年后可与先进国家平排(或起码足以炫耀),香港人却不相信。因为若中国坚持共产政制,姬氏的预期是违反了香港人所知的经验规律。香港人现有的不良预期,若继续恶化,后果可能不堪设想。要是铤而走险,去尝试一下这预期对香港所能造成的损害,中国与香港都可能要付出很大的代价。改变香港人的经验当然是个好办法,但几年之间(恶性预期所能造成的损害不需十三年)很难办到。对香港人说什么安心话是没有用处的。
不良的经验规律促长了不良预期的形成。既然我们不能在几年之间改变香港人的经验,我们却可使他们不用这些经验去促成他们的预期。其中一个办法就是将收回香港主权的年期改为不固定,而转为采用一个令香港人足以安心的准则来决定年期。例如收回香港主权的时间是定于中国国民平均收入及得上香港的一半(或其它类似的准则),香港人就不会用他们的经验规律为依归。目前的中英谈判不妨继续,但若固定了年期(不以准则决定),一个无可避免的坏处就是强迫香港人用现有的经验规律去促成他们的预期。
我不想强中国之所难,或低估了中国的经济发展。我一向强调,中国若能大幅度地运用自由市场的功能,她会有惊人的经济增长率;我也曾推断中国会向这方面走。但毕竟这是个人之见,不是香港人所知的经验。要将中国的国民平均收入追上香港不容易(姬鹏飞可能是过于乐观),但要追上一半或其它足以安定香港人心的比率,不应是苛求。战后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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