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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56号教室的奇迹-第3章

小说: 56号教室的奇迹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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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局是,在接下来的一整年里,丽莎再也不曾忘记带作业了。
这条路的确比较难走。要不,你也可以用来福枪指着学生,他们会照你的话做。可是,你想要的就只是这样吗?我在过去几年领悟了很多。为孩子们打造一个坚固而友善的避风港,就等于给他们机会,让他们成长为充满自信又快乐的人。这不容易,也不是每个孩子都能赢得你的信任。有些孩子会背叛你对他们的信任。然而,如果我们要求孩子有好的表现,就必须用行动让他们知道我们相信优异表现的可能。请尽一切努力扫除教室里的恐惧,做个公平的人,做个讲道理的人。身为教师的你将有所成长,而在你所打造的环境里,孩子们也将茁壮成长,展现出让你和他们自己都惊奇的好表现。
相信我。

我不想惹麻烦你可以通过经验、耐心,以及从失败中学到的教训打造一间以信任为基础的教室。孩子们知道你公平待人,可以依靠。孩子们知道只要身边有你,就很安全,而且还能学到事情。以信任为基础、毫无恐惧的教室,是孩子们学习的绝佳场所。
话虽如此,信任的基础并非中期目标,也不是最终结果,它只是一个好的开始。这种事我们看太多了:跟着一位好老师的学生表现突出,但某日,老师因病或开会不能来上课,改由其他老师代课,原本运作良好的教室,竟然变成闹哄哄的宠物之家。
可悲的是,我还遇到过以此为荣的老师,认为这凸显了他们的教学才华——别人控制不了的孩子,到他们手上全都乖乖听话。最近我听到一位老师这么吹嘘:“我的学生只跟我看电影。他们说,要是我不在,电影就没意思了。”他忘了一件事:老师可以带班级,但决定这个班级优秀或平庸的,是班上的学生。
我在过去这些年来尝试过各种方式,希望营造出好的班风,引导学生为“对的理由”循规蹈矩。这个目标本身就是个苛求。要在一个孩子们把厕所地板尿得到处都是尿、在课桌上乱写,甚至根本不想上学的环境里找到培育品德的共同语言,确实很困难。
但是我找到了。我在教学方面得到的胜利,绝大部分都是长年累月披荆斩棘、痛苦劳动的结果。脑袋像电灯泡一样,突然一道灵光乍现,让我当下就知道该怎么去做的情况,可说是少之又少,而这样的灵光竟然就在某个美好的夜晚从我的脑袋里一闪而过。
那段时间我在规划课程,题材用的是我最喜欢的书《杀死一只知更鸟》(To Kill a Mockingbird)。当天夜里,我正读着从劳伦斯·科尔伯格(Lawrence Kohlberg)“道德发展六阶段”的观点分析书中各角色的研读指南。这篇指南写得太好了。“六阶段”不但简单易懂,更重要的是,用它来教我要孩子们学习的东西,是再合适不过的了。我很快就把“六阶段”导入任教的班级;现在,“六阶段”已成为凝聚全班的粘着剂。信任是地基,“六阶段”则是引导学生学业和人格成长的基础建材。我甚至用“六阶段”来教自己的孩子,所取得的家庭教育的结果也让我极为自豪。
我在上课的头一天就把“六阶段”教给学生,但不期望他们立即应用在自身行为上。“六阶段”和那些号称“照这二十七条规则做,你也可以培养出成功孩子”的过度简化方法不同,它需要的是终其一生的努力。这6个阶段描绘出美丽的路线图,而学生们的热烈回应,总令我惊讶不已。
 从踏进校门的那一刻起,大多数的孩子就开始接受第一阶段的思考训练,一切行为几乎都以“不惹麻烦”为原则。“安静,老师来了”孩子们紧张地彼此告诫。他们做作业是为了不惹麻烦,他们排好队是为了让老师高兴,在课堂上安静地听讲是为了赢得老师的宠爱。而为人父母、为人师长的我们,总是威胁说“不乖就要你们好看”,或是“等你爸回来,你就倒大霉了。”这种思维不断地被强化着。
但是,这样教小孩对吗?第一阶段的思维是以恐惧为基础,而我们要孩子们有良好行为表现的最终目的,是让他们相信这么做是对的,不是因为害怕惩罚才去做。
在上课的第一天,孩子们很快就承认他们过去多半生活在第一阶段。当然,有些孩子已经进入更高阶段,但每个人都承认“不惹麻烦”仍是引导行为的一大力量。回想童年,我们之中有多少人是真的因为相信“本来就应该做功课”而把功课(尤其是很无聊的那种)做完的?我们通常只是不想惹麻烦才做完功课的,不是吗?
教书第一年的情景,至今仍历历在目。某日,我外出参加一场数学训练会议,我带的班在我外出开会时秩序大乱。第二次我因故无法上课时,我想确定孩子们不会再次“让我难堪”。我用很凶的口气说,要是有人不听代课老师的话或没有做好分内工作,等我回来时他一定会很惨。这么做很有效,但孩子们除了知道“要害怕我的愤怒和权力”之外,什么都没学到。
我想要奖赏经过一段时间,我才明白这个策略其实是无效的。就和许多资深教师一样,我很不好意思去回想早年的种种愚行。现在,我会在上课的第一天就开始和孩子们建立伙伴关系。我会先请孩子们信任我,同时承诺对他们的信任,接着要他们把第一阶段的思维拋在脑后。如果首要动机受到如此严重的错误引导,他们的一生将毫无作为,而我也绝对不会再犯灌输第一阶段思维的错误。
第二阶段:我想要奖赏
孩子们终于开始因为“不惹麻烦”以外的理由做出决定了,但老师往往会犯下我们班称为“第二阶段思维”的错误。我猜,很多人都曾在大学期间读过行为分析大师斯金纳(B。F。Skinner)的作品。在那些作品中我们学到,孩子们因为良好行为而得到奖赏之后,就会大大提高重复我们所认可之行为的可能性。这个主张当然有其真实性。无论奖赏是糖果、玩具,还是延长体育活动的时间,在眼前晃呀晃的奖赏的确是良好行为的有力诱因。
我曾到中学参观过,看到教室里的老师用第二阶段思维鼓励学生完成作业。其中一位历史老师还让授课的各班比赛,看哪个班的作业完成得最好。胜出的班级在学期末将得到奖品。显然这位老师已经忘了“历史知识”本身就是最好的奖品。我和作业完成得最好的班级聊过以后发现,尽管他们在完成方面和交作业方面做得很好,却对历史的了解极为有限。
刚开始教书的那几年,我也为了“成效”而患了这种“奖赏症候群”。如果我因故无法上课,又很怕班上学生让代课老师不好过,那么我知道该如何处理这种情况,我会对孩子们说:“如果代课老师说你们很乖,星期五就可以办匹萨派对。”第二天回到学校的时候,代课老师会留给我一张赞美的纸条,我也骗自己相信自己对学生做的是一件好事。毕竟,这总比吓唬好,孩子们也会比较“喜欢我”。好啦,别对我那么严格,当时的我太年轻,欠缺经验。现在我不会再这么做了。
家长在鼓励第二阶段思维时也得提高警觉。小孩做家务就给零用钱固然很好,毕竟我们的资本主义就是这么运作的——用工作赚取报酬——但用礼物或金钱换取孩子良好行为的做法就很危险了。我们要让孩子知道,行为得宜是应该的,不需给予奖赏。
“贿赂行为”常见于全国各地的教室。身为每天站在第一线的教育工作者,我很清楚要让小孩守规矩确实是全世界最难的事情之一。我们的工时本来就长得过分,要是在家庭作业表上打个星星能让孩子们写作业,对很多人来说已经足够了。但我已经无法因此感到满足。
 我想,我们可以做得更好。
我想取悦某人孩子们慢慢长大以后,也开始学会做些事情来取悦人。“妈,你看,这样好吗?”他们也做相同的事情来取悦老师,主要用在有魅力或受欢迎的老师身上。他们坐的时候挺直腰板,表现出符合我们期望的行为,但他们这么做的理由全都是错的。
年轻老师大多无法抗拒这类现象(这句话出自于我的亲身体验)。孩子们的取悦会让你自我膨胀。看到学生们对你表现出你以为的敬意,当你叫他们跳,他们就应声跳起,这种感觉真好。
曾经发生过这么一件事。有位老师在请假第二天回到学校时,看到代课老师留的纸条,因为得知班上学生表现良好而兴奋不已。其中,罗伯特的表现尤其突出。他帮忙老师维持秩序,告诉代课老师各项物品放在哪里,就像个小老师一样。这位老师替罗伯特感到骄傲,并表示要奖赏他——或是帮他加分,或是送他糖果之类。但讽刺的是,罗伯特拒绝了。他那么做不是为了奖赏。他的思维层次更高。他是为了老师而做的,并以此为荣,而老师也很自豪,因为这个小家伙这么崇拜他。两个人都非常骄傲,感觉也相当良好。
罗伯特表现良好,当然是件好事,他以取悦老师为表现动机,也是很温馨的事情。和大多数教室里的情形相比,这已经好太多了。我们可以来一点音乐,或许是由露露(Lulu)所演唱的那首《吾爱吾师》(To Sir with Love)。但是我们还是可以做得更好。我常常这么取笑或质疑我的学生:你们是为了我才刷牙的吗?你们是为了我才系鞋带的吗?你听得出这有多可笑吗?但仍然有很多孩子整天忙于讨好老师。
我要遵守规则最近很流行第四阶段的思维。鉴于行为不当的年轻人为数众多,大多数教师在受训时学到要在上课的第一天制定规矩。毕竟,让孩子们懂规矩是必要的。好一点的老师会花时间解释制定某些规则的“理由”,也有不少富有创意的老师会带着学生一起参与班级规范的设计。老师们依据的理论是,参与制定班规的孩子比较愿意遵守规定。事实确实如此。
我见过墙上贴有这类班规的教室。有些图表是由工作量过大的老师草率完成的,有些却是精美到足以让《财富》五百强的董事眼睛一亮。我见过有意义的规则(不可打架)和没什么道理的规则(不可大笑),形形色色。不同的班级有不同的班规其实是好的——这可以让孩子们学习适应不同的环境。
我对规则没有异议,孩子们需要学习如何处理行为界线和期待。我当然不是个无政府主义者。在开了一天教职员发展会议后回到办公室时,我会不会因为罗伯特在代课老师面前表现良好感到开心呢?我会很感动。这样的表现已经把罗伯特带上通往成功的正确道路,遥遥领先多数同学。这告诉我罗伯特知道规则(并非所有孩子都如此)、接受规则(这样的孩子更少),而且愿意身体力行。如果罗伯特和他班上的同学是从第四阶段来思考的,那就已经比大部分的小孩好太多了。你大可以主张这些好的目的足以让手段合理化,但如果我们要孩子接受有意义的教育,我们真的想要罗伯特只因为“第二十七条规则”说他应该这么做就这么做吗?
我曾遇到一位采取有趣方式教孩子说“谢谢你”的老师。他制定的规则之一是,如果老师给学生一个东西——计算机、棒球或糖果,学生有3秒钟的时间对老师的善意表示感谢并说声“谢谢你”。要是做不到,礼物就会马上收回去。
这个方法很有效,孩子们总是把谢谢挂在嘴边。惟一的问题是:他们对于收到的礼物没有真诚的感激,他们不过是遵守规则而已。这个“教育”也未扩展到孩子的其他生活领域。某天晚上,我带着这群孩子去看戏,和戏院里的其他孩子相比,他们的感激之情没有什么不同。他们没有向给他们节目表和帮他们找座位的接待人员道谢,也没有向在中场休息时帮他们上饮料的人道谢。他们的班规只限于在某间教室对某位老师该有的行为。
我们不妨思考一下,如果历史课本上的人物在思维上从未超越第四阶段,那么当中有多少人要被除名。我是这么教学生的:规则固然有其必要性,然而在我们最景仰的英雄当中,有许多人之所以能成就伟业,正是因为他们不守规则。美国为纪念黑人民权运动领袖马丁·路德·金(Martin Luther King)制定了一个法定假日,当初这位英雄如果采用第四阶段的思维,根本无法有所作为。圣雄甘地(Gandhi)没有遵守规则,美国黑人民权运动之母罗莎·帕克斯(Rosa Parks)也没有遵守规则。英勇的劳工领袖们打破了规则,帮助其他劳工。感谢上天,梭罗(Thoreau)、麦尔坎X(Malcolm X)、凯撒·查维斯(Cesar Chavez)等人够鲁莽,突破了第四阶段的思维。悠远历史中的不凡人物是这么做的。如果要我们的孩子达到相同的境界,就要在教导他们了解规则之余把眼光放远,不受教室墙上的班规所限。人的一生中有时并无规则可循,更重要的是,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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