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崛起-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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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爆炸之势,欧洲和北美各种不同类型的银行激增。历史最为悠久的是票据贴现银行,为从事国内贸易和国际贸易的商人提供融资。在亚当·斯密时代,伦敦已经成为一些非常成功的银行如巴林银行的基地,这些银行专门从事大西洋两岸的商业金融服务(这类业务后来才为更多人所知)。由于监管的原因,几乎所有的英国银行在此期间都是私营银行。一些银行专门从事伦敦城里的商业金融服务(伦敦东部方圆几英里的地方几个世纪以来一直是商业金融中心);一些银行开展地产业务,也就是所谓的“乡村银行”,其兴衰与英国农业收成好坏密切相关。
金融演变和自然演变的决定性差异在于所谓的“智能设计”作用,要知道管理者是人而不是神。英格兰银行经过长期的试错过程之后,渐渐地开发出公共职能,1826年重新获得了货币发行的垄断权,并在英国各地设立了分支机构,逐步接管了乡村银行的货币发行业务①。英格兰银行在同业往来中越来越多地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银行间越来越多的“结算”款项要通过英格兰银行完成。随着限制商业票据贴现率的《重利限制法》于1833年被最终废除,银行能够充分利用其位于城市的大银行规模优势。银行贴现率越来越多地被看做是“货币市场”(主要是通过商业汇票贴现进行短期贷款)最低的短期利率。
40年来悬而未决的问题依旧是,银行储备和货币流通之间的关系应该是怎样的。在19世纪40年代,时任总督的霍斯利·帕麦尔的观点就是准备金只需包括1/3金币或金条,实质上其受到再贴现业务量的调节。当时英国的罗伯特·皮尔爵士对这种说法提出了质疑,认为会在货币过量发行与通货膨胀方面冒很大风险。1844年皮尔主持通过《英国银行法案》,把英格兰银行分为两部分:一是负责商业银行业务的银行部;二是独立的货币发行部,它被赋予没有黄金保证的1 400万英镑银行券发行额度,可以持有未指定用途的金币和金块,并根据英国和世界其他地区的贸易平衡来决定增减,即银行券发行数额不得超过黄金保证的数额。然而,一再发生的危机(在1847年、1857年和1866年发生三次危机)清楚地表明,这种过于僵化的束缚,使得《英国银行法案》在每次危机中都不得不暂时中止,以避免流动性的彻底崩溃。危机爆发之后,在见证了欧沃伦格尼银行因大规模挤兑而倒闭后,《经济学人》杂志主编沃尔特·白哲特才把英格兰银行在危机中的作用准确定位于不考虑罚息而自由提供信贷的“最后贷款人”,以防止流动性危机。
应当强调的是,沃尔特·白哲特并不能完全解决维多利亚时代的货币问题。根据每盎司黄金兑换3英镑17先令101/2便士的汇率,一英镑可以兑换成一定的、不可改变的黄金数量,这一神圣的原则创立于大师辈出的牛顿爵士时代。在应对这一神圣原则的挑战时,沃尔特·白哲特并不比19世纪其他杰出的经济理论家更高明。为了弄清楚当代有关金本位的讨论,就要在诸多方面理解维多利亚时代的人也屈从于贵金属,正如3个世纪之前的征服者一样。“贵金属仅仅是货币,”城市贵族巴伦·奥费斯迪宣称,“纸币能成为货币是因为它们代表贵金属货币。否则,这就是诈骗。并非所有的储户都能获得贵金属货币,因此存款不是货币。”如果这一原则得到遵守,并且英国经济中货币供应量真正取决于英格兰银行储备的金币和金条数量,那么英国经济的增长将完全窒息—即使考虑到19世纪新金矿发现的扩张效应。
英格兰银行纸币发行由于受到限制,从19世纪90年代到第一次世界大战,其黄金储量实际超过流通中的纸币价值。这使新型银行,特别是吸纳存款的银行激增,使货币扩张成为可能。1858年以后,股份制银行的限制被取消了,为几大商业银行的产生铺平了道路:伦敦西敏寺银行(成立于1833年)、国民银行(1834年)、伯明翰米德兰银行(1836年)、劳埃德银行(1884年)和巴克莱银行(1896年)。自欧沃伦格尼银行倒闭以来,起源于比利时(兴业银行)、法国(信用动产)和德国(达姆施塔特银行)的类似工业投资银行在英国的发展不太成功。重要的是,事实上银行并没有购买工业企业的大宗股票,而是吸纳存款,为新银行贷款的不断扩大奠定基础。
20世纪之交,新的储蓄银行的激增在这一进程中发挥了特别重要的作用。到1913年,英国储蓄银行吸纳的存款达2。56亿英镑,大约占英国存款的1/4。与那些被称为“大银行”的诸如德国达姆施塔特银行、德意志银行、德累斯顿银行、贴现公司(DiscontoGesellschaft)相比,德国储蓄银行的资产超过它们2。5倍还多。总之,到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前夕,英国银行的居民存款总计近12亿英镑,而流通中的纸币仅有4 550万英镑。货币目前主要存于银行,虽然离开了我们的视野,却从未被忘却。
尽管存在差异,但最先进的经济体基本上遵循了英国的做法,即通过独有的央行和存款集中在相对较少的大型机构进行调节。法兰西银行成立于1800年,德意志帝国银行成立于1875年,日本央行和瑞士国家银行分别成立于1882年、1907年。与欧洲大陆国家不同,英国银行业表现出明显的集中倾向,具体体现为乡村银行数量的下降—从高峰时期1809年的755家到1913年减少至17家。
金融业在美国的演变迥然不同。在那里,议员唯恐银行家势力过于强大的观念,两次扼杀了央行(美国第一银行和第二银行)的萌芽,因此直到1913年才通过立法创建美国联邦储备系统(简称美联储)。直到现在,美国金融界才真正开始享有充分的发展自由。1864年颁布的《国家银行法》,在建立民营银行和欧洲标准的最低资本金要求方面,大大降低了障碍。与此同时,建立跨州银行还存在障碍。这些法规条文合并后的影响就是,银行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数量急剧攀升,从1899年不到3 600家激增到1922年高峰期超过8 200家。大批资本不足的银行成为金融不稳定的隐患,恐慌成为美国经济生活中的常态。在那场大萧条危机中,最令人惊叹的是,运作超过15年的货币当局加剧而不是减轻了银行危机。1933年,存款保险制度的实施大大降低了美国银行遭受挤兑的脆弱性。然而,银行业仍然高度分散,直到1976年缅因州成为第一个允许州际银行合法化的州。到1993年以后,在经历了美国历史上最新的银行危机(见第五章)之后 ,全美的银行数量在将近一个世纪之后首次低于3 600家。
1924年,凯恩斯把金本位制贬为“野蛮的残余”。今天人们普遍认为,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恢复黄金兑换体系的努力,不仅对英国,而且对整个世界都是一个错误。毫无疑问,金本位制有其优势。汇率稳定有助于在贸易与降低交易成本方面预测定价,而长期平稳的价格可以给出一个通胀预期。金本位制还可能降低政府奉行审慎的财政和货币政策的借贷成本。基于金本位制的货币钉住单一商品或其他货币的困难在于,决策者被迫选择要资本自由流动,还是要独立的国家货币政策—鱼和熊掌不可兼得。换言之,这是一个“三角困境”,即所有货币当局中只能在汇率稳定、资本流动和国内经济稳定三者之间同时选择两个。央行力求在钉住汇率制下保持货币价格稳定,尽管钉住汇率制度可能意味着短期利率波动幅度更高。如果货币供给受到限制(如19世纪70年代和19世纪80年代黄金的供应随需求而变),这可能意味着通货紧缩。钉住汇率制度可以传输金融危机(如1929年后金本位制恢复过程中所发生的)。相比之下,主要基于银行存款的货币体系和浮动汇率摆脱了这些制约因素。金本位制已经垂死挣扎了很长一段时间,而其存在不再有意义的日子—1971年8月15日终于到来了。那天,尼克松总统关闭了所谓的“黄金窗口”—此前美元在特定条件下,通过这扇窗口可以换取黄金。从这一天开始,货币和贵金属之间百年联系的历史就此结束了。
破产与成功的循环
《货币崛起》中信出版社作者:尼尔·弗格森
田纳西州的孟菲斯以蓝调、烧烤和破产而闻名于世。如果你想了解今天的银行家,也就是美第奇的那些徒子徒孙们如何解决不可靠的借款人所引发的信用风险问题,孟菲斯无疑是值得拜访的地方。
美国每年平均发生150万~200万起破产案,几乎所有涉案个体都选择了破产而非履行不可控的义务。令人惊讶的是,其中很大一部分破产案发生在田纳西州。与16世纪的威尼斯或目前格拉斯哥的某些地区相比,其突出的特点就是这一过程似乎相对无痛。大部分陷入困境的孟菲斯借款人可以逃避或至少减轻其债务,而免于人格耻辱和人身伤害。让人难解的是,世界上最成功的资本主义经济似乎建立在易于失败的经济基础之上。
当我2007年夏天首次访问孟菲斯时,我对无处不在的、宽松的信贷和容易破产的现象困惑不解。我沿着一条靠近城市中心的典型街道散步。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商场和快餐店,这是田纳西州人主要的消费区。之后是一个“税务顾问所”,随时准备帮助那些缺少现金的人申请低收入税收抵免。我看到了一家提供汽车贷款的商店,在它的隔壁是次级按揭公司,还有一家提供预付工资的支票兑现店(200%的利息),还有一家百货公司大小的当铺。为那些典当全部家产的人提供便利的场所是“伦塔中心”,那里同时提供廉价的家具和电视机出租。街上还有给献血者支付55美元的“献血中心”。现代孟菲斯为“血本无归”的表达方式提供了全新的释义。与一磅肉相比,一品脱的血液可能不是那么难以放弃,但它们令人不安的相似。
不过,在孟菲斯拖欠债务的后果不像威尼斯的安东尼奥那样面临严重的死亡风险。在参观完“献血中心”之后,我的下一站是乔治·斯蒂文森的办公室,这名律师通过为在田纳西州西区的美国破产法院的破产案提供咨询意见谋生。在我前往田纳西州的旅途中,未获解除破产的破产案在孟菲斯地区就有大约有3万件,所以我并不惊讶地发现破产法院挤满了人。这一系统似乎运转非常平稳。一个接一个陷入债务困境的个人和夫妻坐下来与代表他们与其债权人谈判的律师进行交谈。甚至还有一个解决迅速破产的快捷通道,但平均只有3/5的破产案与债权人达成了协议。
走出不可持续的债务并重新开始是美国资本主义的特色。在19世纪早期的美国,还没有债务人监狱,而英国债务人曾经因债务拖欠问题最终在监狱煎熬多年。自1898年以来,每个美国人都一直享有清算或个人自愿重组的权利。不论贫富,美利坚合众国的民众把破产作为“不可剥夺的权利”,几乎等同于“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美国法律中蕴含的这种理论是为了鼓励创业,以促进建立新的企业。这意味着即使人们的计划第一次甚至第二次出差错也有机会得以喘息,从而使天生的冒险者通过试错学习吸取教训,直到他们终于弄清楚如何赚取100万美元。毕竟,今天的破产者很可能成为明天的成功企业家。
乍一看,这个理论似乎在发挥着好的作用。许多美国最成功的商人早期的努力并未如愿成功,其中包括番茄酱大王约翰·亨利、马戏团掌门菲尼亚斯·巴纳姆和汽车大王亨利·福特。所有这些人最终富甲一方,至少是因为他们有机会去尝试、去失败,然后重新开始。然而,如果细细琢磨,你会发现在田纳西州却不是这么回事。那些在孟菲斯破产法院的民众并不是破产的商人。他们只是普通的无力支付账单的个人—年老的美国人如果没有投保私人医疗保险,往往会突然面对大量的医疗费。破产的设计旨在帮助企业家和他们的生意,但现在98%的破产案属于非商业类。破产的主要驱动力丧失了创新精神,而转变成消费信贷。2007年,美国消费者的债务达到创纪录的2。5万亿美元。早在1959年,债务与可支配收入的比率平均不到16%,而现在达到24%①。今天的金融历史学家所面对的挑战之一,就是要弄清楚这种消费贷款爆炸式增长的原因,并估算其可能造成的后果将是什么(这种后果似乎有可能在破产率不断攀升的地方—如田纳西州等地—发生)。
在我们可以正确回答这些问题之前,我们需要了解金融体系的其他重要组成部分:债券市场、股票市场、保险市场、房地产市场,以及所有这些市场在过去20年经历的非同寻常的全球化。回答问题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