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思与反抗-第3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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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是人的道德习惯。在所有文类中,是诗歌使灵敏而健全的感觉保持完整,让思想与经验融合其中而不致离异。艾略特高度评价兴起于17世纪初的英国玄学派诗歌,就因为对这些诗人来说,“一种思想是一种经验”,他们能“像闻到一朵玫瑰的芳香似地感到他们的思想”。
以前,我们太多地谈论视觉和听觉在诗歌中的作用,却忽略了嗅觉的功能。对于天才的诗人来说,嗅觉特别发达。气味从身体深处漫溢而出,作为生命的最深隐最精微的部分飘散于世界之中,呈弥漫性、游荡性、易逝性,诗人如何可能将它捕捉?而且,模糊的气味缺乏语义场,嗅觉由来便没有自己的特定的语汇,所以不得不从其他感觉中借用语言,如香料师在说到香料时,不得不使用温热香料、阴暗香料、明亮香料、锋利香料、尖锐香料、振动香料等等说法,这样,诗人又如何可能在众多的意象和语汇间周旋,于无形中建筑自己的“嗅觉图像”?这是一个考验。经院哲学家因为坚持以抽象否定具体,以理性否定感性,以知识否定生命,所以对嗅觉表示蔑视,这是可以理解的。唯实践的哲学家则以高度的蔑视反对这蔑视。嗅觉被18世纪的哲学家认为具有灵魂的所有能力,特别是法国启蒙学者。尼采把嗅觉看作是一种记忆感觉,且富于洞察力、精神穿透力和同情心,是心理和道德认知的工具。嗅觉作为真理的感觉,随着生命科学的进一步揭示,而为更多的人们所认同。瓦雷里说:诗歌的气息来自“感觉的森林”。我们强调嗅觉的作用,就是因为它是生命感觉的第一个链环,能够唤起连接并包容其他感觉,从而共同构成为一种氛围。氛围是诗性的集合。当人们随着文明的进程而钝化时,唯凭感觉保持人类最原始的东西,克服理性压制本能的冷漠逻辑,因此永远是诗性的指导精灵。一些诗人在制造他的所谓“现代诗”时,借口“知性写作”,鼓吹语言的“不及物性”和“自我指涉性”,完全丧失了应有的肉体感觉,没有芳香,没有温暖,没有疼痛,沦为对前人文本的摹拟。实质上,这还不能算是劣等诗,而是伪诗,应当遭到唾弃。
诗歌的直接性、抒情性,以及充满音乐感和肉体感的含混而丰富的语言,共同构成它的美学内容。但是,当我们把文字当作审美对象的时候,意义与美是不可分割的。所以,所谓“纯诗”,只能是一种虚构。在这里,意义指的是诗人给出的思想态度:政治的,文化的,道德的,它们在诗中的表达同时也是人性的,是整体性的呈现。正是为人性所浸润的思想内涵的深厚程度,以及它有机地渗透于美学形式中的各个细节的润泽程度,决定了一首诗的质量。
在诗歌共和国的上空飘扬着一面三色旗:自由、个性、人类。自由至高无上,自由是诗歌的灵魂。自由不但作为一个母题而为诗人反复歌咏,而且,在诗的内部,可以扩大思想的能力,把激情和想象力鼓荡起来,打破形式的桎梏而使之获得进一步的解放。自由无始无终,它一方面来自理想的召唤,一方面来自现实的压迫、奴役和苦难的激惹;它使我们迫切关注自身的存在,把个人性同人类性联系到一起,并为改善共同的处境而斗争。自由是思想的来源,也是情感的来源。是自由使我们懂得正义,懂得爱和同情,使我们因此感到耻辱、痛苦、愤怒和忧伤。为了追求自由,我们不满现状,不断地破坏既存的秩序、偶像、牢狱和殿堂,在废墟上面建造辉煌的梦境。没有自由,就没有人类的一切,遑论诗歌。
“诗可以观”。我们从诗中不但可以观察整个社会状态,也可以倒过来了解诗人的素质及其生存状态。诗人的存在是带决定性的。诗的主题、内容和形式的择取,以及风格的呈示,均有赖于诗人的创造性直觉、想象力、语言才能、写作态度,直至思想和人格。这是一个综合指数。班固的《汉书》以九品论人,钟嵘的《诗品》以三品论诗,根据综合指数的读数大小,我们同样可以把诗人和诗分出不同的层级来。
在古希腊,诗歌一词的本意是“创造”,诗人也就是“创造者”。塔索说:“没有人配受创造者的称号,唯有上帝与诗人。”所谓创造,首先指的是精神的特异性,它直接关系到诗人对自由的态度,此外,就是写作实践,是获得自由的实际可能性。从某种意义上说,诗是自由的响亮的或是沉闷的回应,当然也有哑默和嘘声。
关于诗人,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论述有所不同。柏拉图偏重灵感,而亚里士多德则偏重摹仿的才能,但又说诗人不同于历史家,不在于描述已发生的事,而在描述可能发生的事,推重的是联想的能力。两位哲人的论述有一个共同之处是,承认作为诗人的天赋条件,承认在诗人的生命中存在着一个诗歌机制:他所以写诗,就因为他是一个诗人。对此,华兹华斯描述说:“诗人以一个人的身份向人们讲话。他是一个人,比一般人具有更敏锐的感受性,更多的温情和热忱,更了解人的本性,而且有更开阔的灵魂;他为自己的热情和意志所鼓舞,因而更富有活力;他乐于观察宇宙现象中的相似的热情和意志,并且习惯于在没有找到它们的地方自己去创造。此外,他还具有一种气质,比别人更容易被不在眼前的事物所感动,仿佛亲临一般。他有一种能力,能从自己心中唤起一种热情,而这种热情与现实事件所激起的很不一样;但是如果同别人因心灵活动而感到的热情比较起来,却无疑地更加近似于为现实事件所激发的热情。由于他经常这样实践,就又获得一种能力,能够敏捷地表达自己的思想和情感,它们的发生并非由于直接的外在刺激,而是出于他的选择,或者是他的心灵的构造。”敏感,热情,想象力,诗人身上所具备的这些禀赋条件确实要比一般人显得充分许多。
对自由问题的感应尤其如此。
虽然每个诗人在自由的表现形态上很不一样,但是反应都是同样的强烈。比如惠特曼,从一片草叶到一座星辰,从一只昆虫到一匹母马,对他来说都关乎博爱、平等和自由。狄金森对自由的敏感表现在不自由的歌咏上面,正如她习惯地以死表达生,以天国表达尘世一样。在中国,“欲采苹花不自由”,这是由来的事。在著名的唐代“三李”那里,通过不同的题材和风格,我们同时看到,所谓自由处在怎样一种可怜的境地。“大道如青天,我独不得出”,“安得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这是李白的。“我有迷魂招不得,雄鸡一声天下白”,“壶中唤天云不开,白昼万里闲凄迷”,这是李贺的。“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红楼隔雨相望冷,珠箔飘灯独自归”,这是李商隐的。自由的范围很广,思维的,心理的,行为的,从形而上到日常生活,无不存在着自由的空间。但是,对于中国诗人来说,歌唱自由就是歌唱不自由,自由只是不自由背后的一种感觉和渴望。至于政治自由,严格说来是近代西方的概念,它是同革命和人道主义联系在一起的。我们在许多欧美诗人那里,可以清楚地看到一个从诗人的生命、诗人的民族和社会历史中分裂出来而又纠结在一起的自主情结,也即自由情结。由于自由本身的历史延续性,人们得以从这些诗人的诗篇中感知时代的变化,所以常常把他们称作“先知”。但是,中国没有这类诗人,而中国社会也确实没有这种变化。20世纪40年代,艾青曾经写过《黎明的通知》,那只是理想的通知,不是先知。
波兰有一位叫玛伊的诗人说:“无论诗人谈论什么,他/总是谈论他的自由。”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诗人是同自由在一起生活的人。我们知道,诗人都是同一类“不是全有就是全无”的极端分子,他不可能同不合理的生活达成和解,对自由的境遇置若罔闻;相反,他会进入生活的深部,同习惯的世界以致安于这习惯的自我决裂。不是斗争,就是颓废。颓废是痛苦的深渊,以意志失败体现精神战胜,虽然放弃斗争,却不失为对自由理想的坚持。一部作品的价值,往往与诗人同自身的命运的冲突构成正比例。所谓“穷而后工”,人在困境中更能感受自由的存在,从而更富于思想和情感的深度,以及艺术创造的能力。这个定律,即使到了后工业时代也当仍然适用的。穷指经济,也指的政治,本质上是对自由的遏制。现代社会在生活条件的诸多方面可以作出局部的改善,但是,自由相对匮乏并不曾消除,甚至出现新的匮乏,善感的诗人将因期待值的增大而致使内心的冲突加剧。因此,现代的诗必然是动态的诗,即使各种社会病进入它的肌体,也仍然能够以危机感、挣扎和抵抗显示其强健的生命力的存在。总之,它不会是静止的、闲适的、赏玩的、悠游自在的,那是中世纪贵族阶级的遗产。然而,诗歌的现状恰恰如此。大批诗人满足于中产阶级的发胖地位,丧失自由意识,缺少匮乏的、不满与不平的生活经验和情感体验,结果只好趋于松弛、疲惫、萎缩,陷入大面积平庸。
生活是重要的,唯有生活才能涵养生命。什么“诗是知识”、“诗到语言为止”、“发明过去”之类的种种训诫,都只有被置于生活——与政治生活相联系的日常生活——中间才可能成立。预定的原则是不可靠的,生活的原则会校正这一切。一个诗人,无论他具有何等非凡的想象力和虚构能力,生活中的事实和经验对他来说都是必不可少的。奥尔丁顿在论述诗人不应当回避“当代精神”时,强调指出,这种要求并不意味着用诗去复述爱因斯坦的思想,去写《相对论长诗》,而是指他所熟悉的那个事实本身不同于他所有的前辈,接着补充说:“正是在这方面——也仅仅是在这方面!——他才是‘当代的解说员’。”不但如此,而且只有事实经验,才能有效地评价生活,评价我们所在的世界。
评价表明一种态度立场,它来源于两个方面的知识:生活本身以及过去的文本;而文本作为一种公共话语,也唯有依靠生活实践去进行选择。有一种理论,力图将诗人特殊化,鼓吹超道德主义。事实上,人是道德的存在。正是在存在的意义上,克尔凯郭尔说伦理高于美学,诗人不过在这方面表现得更为敏感罢了。爱,同情,道义感,如果我们在同一个人的身上看到了这几样东西,就会称他为诗人。在诗人那里,所谓道德,就是道德本质,而非道德规范。正如惠特曼说的,诗人使他的每一个字都有放血术一样的功能。腐败的气息可以侵蚀法令、政策、风俗,以致整个社会,却永远不会触及他。诗人是有信仰的人,社会纪律不能使他服从,而他却使社会纪律服从自己。他是立法者,为自己立法。他看得见远方的一切,在他身上,体现着正义的制裁;也看得见近处的庸俗,通过自我完善,沟通现实与灵魂的道路,而使一切变得高尚。诗人的灵魂里有一种天真的品质,即使他使用了最夸张最华美最晦涩的文字,我们仍然可以看见:在文字后面,那颗跳动着的诚挚的心。
诗人在道德思想和人格与表现能力之间未必一定取得平衡,对于伟大的诗人来说,两者可称得上基本相称。当观察到不平衡的时候,必须承认,社会良知在写作中具有无可取代的优先地位。虽然不能说,一个诗人只要具有圣洁的品德和卓越的思想,就可以写出伟大的诗篇;但是,要写出伟大的诗篇,这一切是必须具备的。我们看到,末流的诗人最喜欢谈论形式技法,他们或者将技术道德化,借以遏制良知,行使一种“替代性良知”;或者将各种技法划分等级,把技术知识直接等同于艺术。其实,世界上根本不存在绝对有效的形式和技法,它们只有进入作品这一有机体内而转变成为技巧之后,才能把各自的表现力呈现出来。这时,需要确定的是:对于诗人,哪一种体验最好,哪一种过程可以导向合理、完美与永久性的存在,从而进一步确定它们的价值;否则,脱离作品的具体结构,是无所谓优劣的。最古老的技法可以表现最新颖的题材,最时尚的形式也可以容纳最陈腐的内容,这就是证明。所以,大诗人从来是不择手段、纵意而为的。对于那些专意于诗艺经营的诗人,哲学家乔治·桑塔亚那称作“夸饰诗人”,他有一段话比较说:“如果伟大的诗人可以比作建筑师和雕刻家的话,那么夸饰诗人就使人想起黄金制品行业的工匠和首饰匠,他们是同含有大量闪闪发光的宝石和贵重岩石打交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