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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我就是想停下来,看看这个世界-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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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你往往会把好奇局限在几番偷偷的打探,不太会主动搭讪。他们也一样。
从汉堡前往奥胡斯的火车上,邻座大叔的目光已经不是好奇的轻瞟,而是堂而皇之欲言又止的打探了。我受不了他一而再再而三地把头伸过来看我写日记,直接合上日记本开口搭讪:你对汉字有兴趣?
这厮如释重负,开始噼里啪啦倒豆子一样地海聊起来。
他出生于德国,父亲德国人,母亲丹麦人,从小在德国上丹麦学校,后举家迁往丹麦奥胡斯。以丹麦语为母语,德语和英语亦近似母语。
他50岁左右的年纪,10年前离婚,作为单身父亲独自抚养女儿。他做一份普通的职员工作,收入不低不高,在丹麦这个福利制度成熟的国家里,过得也算丰裕自如,普通人的小日子,清清淡淡简简单单。两年前,他遇到了一个德国女人,爱上了她,从此开始不平凡的每周跨国旅行,只为与他的爱人相聚。
她在德丹边境开杂货店,由于经营有方,已经有了三名全职雇员,小店做得有声有色。她爱他,有时候当他无法去看望她时,她便在周一关店一天,坐火车去丹麦见他,哪怕他忙,只是陪陪他就好。(通常德国商店周日不营业,她可以在周六或者周一休息,凑一个周末假期,周一营业额肯定不如周六高,精明的女人。我想。)
她的店之所以红火,部分得益于德丹的物价差。丹麦的平均收入和物价均高于德国,自从欧盟国家互相开放边境以后,每天有许多丹麦人会开车跨境去德国采购。但是,自两年前经济危机起,顾客少了很多,消费也不如从前那般大方豪爽。她维持得很艰难,他很想帮她,但是自己也要工作养家,无法达成愿望,于是每周末都尽量保证能够陪在她身边,让她的心里感觉踏实。有了他的支持,目前小店的情况正在逐步好转。
他和她都切身体会着长期分居两地的痛苦,知道这非长久之计。他们已经决定结婚,由于她无法放弃苦心经营的产业,他决定牺牲在丹麦的一切,搬到她的身边。他有一个16岁的女儿,他打算等女儿上大学独立生活后,便和她开始崭新的生活。所以,目前分居的状况还将持续两到三年,但是他很开心,因为他看到了未来的希望。
目前,除了分居,他还担心她和他女儿的沟通问题。她只能说德语,他女儿只说丹麦语和英语,且性格内向,故当他们三个人在一起时,场面往往有些沉默和尴尬。他希望他们三人能像真正的家庭一样,分享、沟通、心灵相通。
尽管有这许多困难,他还是很有信心,他是个天生乐观活泼的男人。“分居也有不少好处呢,”他得意地说,“我们吵架的时间也少了,多好!”
他叫晏斯。
他说要带我在奥胡斯转转,可惜由于行程紧迫,最终也没有和他在那里见第二面,继续火车上的倾诉。我喜欢这种在火车上与无数个晏斯家长里短谈心的感觉,他们为我的每一个目的地涂上了鲜活生动的色彩。
火车旅行是我的最爱,可以笃定地看风景流过,轻松地和身边的人聊天。
3。 伪摄影爱好者
爱摄影,但永远不可能成为一个好的摄影师,我是伪摄影爱好者。何解?
在奥胡斯两天,连续三次偶遇同一个乞讨者。他是个极有个性的乞者,衣着褴褛却干净,乞讨的容器是个颜色鲜艳的长颈鹿毛绒玩具,让人远远就能注意到他。我一眼就爱上他的长颈鹿,蹲下来仔细看,看罢抬头遇上他清澈的眸子,被层层鱼尾纹包围着的双眼显得别有韵味。他对我慈爱地笑着,这笑容不带一丝乞求怜悯,而是一个老爷爷对小辈发自内心的关爱。他递给我一个长颈鹿徽章,上面画着一个黄灿灿的卡通长颈鹿头。我身上没有带钱,只好把徽章还给他,他耸耸肩,收回徽章,摆回脚边。我觉得老人和长颈鹿的构图很美,很想为他拍一张照片,相机拿到手里,停顿两秒,还是决定作罢。这张照片将是我对他的索取,现在我并不能给予他相应的回报,还是算了吧。
第二次经过市中心的时候,阳光刚刚从云层里探出脑袋,步行街的尽头传来悠扬的口琴声,循声追过去,发现是他在吹奏着欢快的曲子。步行街上的咖啡馆门口坐满了晒太阳聊天的人,喝完咖啡打算离开的客人都等在一边,等他吹奏完一曲时才走上前去,给他几个铜板算是感谢。他演奏的专注神情美极了,我的手又情不自禁地握在相机把手上,几曲听毕,总也找不到合适的拍摄时机。在他演奏时,相机的快门声显得太突兀,在他演奏结束后,人群往来复杂,犹豫再三,强压下拍照的欲望,把相机收起来,静静听了几曲,送给他两个空啤酒瓶,离开。
第三次的遇见,我正在路边摊排队买冰激凌,他就坐在摊口对面。他认出了我,冲我点点头,算是和老朋友打个招呼。我即将乘火车离开奥胡斯,这是我最后为他拍照的机会了,心里暗暗下定决心,准备在买好冰激凌后给他拍张肖像,再送几枚铜板。
临了,四目相对,他冲我可爱地笑笑,阳光正好洒在他和长颈鹿身上。他面前的小街,由于大树荫蔽,在他脚边投下一颗颗心形的光斑,惊艳极了。
我舔了口冰激凌,走到他的身边,蹲下,把铜板们小心翼翼地轻放入长颈鹿盒子里,再回赠一个灿烂的微笑,起身就走了。身后传来一阵口琴的快乐旋律,这是他吹给我的曲子,裹着一路心斑,送我离开奥胡斯。相机就拿在手里,各项参数都已经提前调好,仅一快门之差而已。
这快门按与不按,可能差别在于把握时机还是浪费时光,在于和他的关系是买卖还是简单施与,也在于是否是真正的摄影爱好者。
很明显,我只想维持彼刻轻松快乐的感觉,而把最后一条完全忘在了脑后。
4。 渔夫的故事
汉堡给我的第一印象是富裕。第一次前往汉堡的时候,当地的朋友带我在市区闲逛,重点向我介绍了环湖富人区。这个波罗的海港口城市是德国最为富裕的城市之一,居住着数以万计年收入百万欧元以上的富人,总财富百千万的富翁总数无法估计。他们的房子,环湖、独立、美丽,让坐在旅游巴士二层的外国穷人们望之兴叹。坐在双层旅游巴士上,视线可以越过别墅外墙,偷窥屋主的庭院,大大满足了人们的好奇心。我看到一个绿树荫庇的庭院里,一位祖父在一群人的注视下教两个小孙子打羽毛球,他白发苍苍,身着制作精良考究的黑西装,即使相隔几百米都能感受到其高贵霸气有灼伤双眼的能量。
你好,游客!汉堡的双层旅游巴士,是偷窥富人区高墙大院的最佳装备。
如果我有钱,我也要买幢这里的房子,躺在我的私人草坪上,冰一壶酒,对湖晒太阳。我庸俗而天真地想着。
不久以后,得以有机会第二次访问汉堡。这次的行程只有一天,我思量再三,放弃了旅游书上推荐的一日游计划,打算租辆自行车环湖骑行一圈,好好看看那些上次没有看够的美丽房子。可是,身体一接触到温暖和煦的阳光,马上就懒散下来,懒虫最终战胜了好奇心,诱使我抛弃骑行计划,买上一大包冰啤酒和烤土豆,倒在湖岸边吹风晒太阳,任凭时间缓缓流过。
晒着晒着,忽然意识到,这不就是我上一次来汉堡面对豪宅萌生的幼稚梦想吗?我幻想着要成为有钱人,买处房产晒太阳,而现在,我还是穷鬼一枚,却真真正正地享受着阳光和美食,殊途同归。这正是那个经典的渔夫的故事,不是吗?
如果有钱是个伪命题,那么两者的区别究竟是什么?是因为有钱人能安心晒太阳而不怕被城管赶走?恐怕也不是,我不相信连和孙子打羽毛球都西装革履的有钱人,在安全感上,比租小破房子的我更坚实笃定。
所以,有钱与否不是享受生活的前提。Cheers now!(干杯!)
5。 旅行的意义
回芬兰前,清理行李包里的杂碎,各种收据、没吃完的面包、待洗的衣服、无处不在的奇怪纸头……我扔掉一包废物,整理好行囊,把朋友的钥匙留在茶几上,欢快离开。再次踏上旅途了,虽然这只是一条辗转回家的路,也让我异常兴奋。我像一只闲不住的麻雀,飞速冲上街头,享受阳光、街道和人群的环绕。走着走着,忽然间想到一件小事,马上又踟蹰起来。
我想到的东西,是记录着一个德国小姑娘联系方式的纸头。
她是个准德国空军飞行员,和我一并被误点的巴士困在法兰克福机场。两个无聊又迷茫的等车人,很自然地就开始胡扯打发时间。那是很典型的普通陌生人间的无聊谈话,互不涉及对方个人信息,只是闲扯些共同感兴趣的话题。我搭讪和被搭讪的经验还算丰富,觉得那是一次相当愉快的交谈。后来,她的巴士比我的先到,道别上车后,她忽然又跑下来,把她刚用过的登机牌给了我,背面有一个潦草的邮箱地址。
而我,把那个登机牌错认为是我自己用过的登机牌,扔到了垃圾堆里。
意识到这一点时,我已经位于离垃圾堆30分钟脚程的地方。那个垃圾堆很大,我必须爬到里面才能找到我扔掉的东西。她不过是我在路上随便认识的一个人,即使回去联系了,也极有可能会因彼此的生活完全没有交集而变成Facebook上两个互不再相识的陌生人。行动方案似乎很明显。算了吧,算了吧,算了吧!
可是,我不知道为什么很不安心,继而想到这趟旅行的目的。不知从何时起遭遇旅行的瓶颈,每到一个地方,路上的新鲜感在出火车站的那一刹那就消失了,一个人在一个陌生的城市里面走,好无聊,逛街也好,逛景点也好,觉得这些东西都与我无关。对于一个把旅行当做第二生命的人来说,对旅行本身产生厌倦,无异于是对自己判了死刑。
这次来德国,不为景点,不为体验异国风情,亦不为放松。这是一个我太熟悉的国家,唯一坚持要来的目的,就是人。看望汉堡的老朋友和奥胡斯的新朋友,是我所有的旅行计划,然后中途穿插几段长长的路上时光,专门用来搭讪和被搭讪。对于我来说,现在,暂时,旅行的意义就是离开自以为是的生活,串联起以前的回忆,并以开放的态度结识日常生活之外的有趣之人。至于风景,那只是附赠品。
我知道这只是一个在很多附设条件之下的答案,不会一成不变,但是这次短途旅行确实让我更加坚信并确认,这就是我喜欢并能够长期喜欢的城市旅行方式。
既然确认,那么还等什么?
垃圾堆,我来了!
6。 夜,店
独自旅行的年轻姑娘是这个世界上最强悍的生物,无论走到哪里,她们都能轻易地获得同情、帮助、谅解和关心,男女老幼通杀,人类非人类都不在话下。这种生物发展的黄金圣斗士级,就是懂得利用这一特征的姑娘。
我不敢说我懂,但是本身就不文静贤淑,外加撒娇耍赖、坑蒙拐骗、泪眼婆娑赚同情这种事儿干多了,自然脸皮比较厚。
今天,为了省钱,必须在不莱梅火车站过一夜。甫一出站,便直奔消夜最佳去处——麦当劳。
在不莱梅火车站外麦当劳打工的是一群中东人,面相还算和善,但通常在火车站附近工作的人多少带一点儿冷血特质,他们看起来也不例外。我点了最便宜的组合——小咖啡加小麦乐鸡——两个小欧,坐到离他们最近的靠窗位开始发呆。夜,漫长。除了咖啡和麦乐鸡,我还需要N杯热开水、厕所、巨无霸一个、薯条一大包、能聊天的人一群、啤酒无限量。
这些都会有的。就如同确定额娘打电话必逼婚一样,内心里觉得,这会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果然,夜半两点,当窗外和窗内的风景模糊成一团、八卦杂志看完的时候,一个大叔颠颠跑来告诉我说:小妹儿,俺们店要打烊了。
是吗?我努力抬起眼皮,弱弱地(天地良心我是真困了)问:“您能给我一杯热水吗?”
未几,一杯热腾腾的水送到我的面前。“0。5欧!”大叔猥琐地搓着手。
不可能,这不可能!我再次抬起忧郁的眼神,心里一片凄惨:难道今天要失算?
俗话说得好,有甜美微笑的姑娘一定有好命。余光扫视一眼其他的服务员,发现一个特面善的,微笑着搭话:俺们中国人就是挺奇怪的,不喝热水就总觉得缺点儿啥。面善姐果然不负我厚望,对猥琐大叔一摆手:算了阿叔,一杯热水而已。
俗话又说了,以点到面,各个击破,就连坚冰,也别想逃脱被融化的命运。德国人的死穴必然是足球和在Eurovision(欧洲歌唱大赛)里大放异彩的小萝莉,这个结论我是在德国籍好友丹尼尔身上总结出来的。好在我是真喜欢德国队,泪眼婆娑得情真意切。和面善姐、猥琐大叔聊得欢快,又招呼来凑热闹的路人甲乙丙,大家开心地拿出当天剩下的炸鸡边吃边聊起来,我也在他们的盛情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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