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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亦舒传奇-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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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半夹一半,想想又回心转意了,等到不如意的时候,又往另外一方面想,真糟,谁碰上这种感情的发生,谁倒了霉。拖到几时去呢?不晓得,快乐吗?不晓得?不快乐吗?不晓得。、爱吗?也不晓得。不爱吗?更不清楚。

  少年人的爱情又不同,在亦舒的笔下,他们的爱情是春水奔月,树木青葱,鸟语花香,每一个黎明与黄昏,都涂抹了她不少的主观色彩。

  人到中年,沧桑看罢,弄清了很多生活的玄机,晓得了成年人不与线分对抗,有缘,则合,无缘,则分,切忌辛苦。此处不留人,自有留人处,退一步想,海阔天空。

  亦舒的口头掸是:“五百年后,一切都没有分别”;“甲之砒霜,乙之熊掌”;“不要为泼洒掉的牛奶哭泣”;“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

  但依然特别佩服火爆脾气的老者,只要心头那朵火焰不熄灭,生活便有希望。

  却又不喜欢“老角”。

  亦舒是侦探小说作家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忠实读者,她的写作技巧不少源自侦探小说,假设妙,悬念足,跌宕多姿,很有看头。

  偏偏不喜欢阿加莎的玛普尔小姐被搬上荧幕,理由是她是老旦,白发萧萧,行动不便,声音颤抖,脚步蹒跚,挣扎着去侦探去谈论案情,有什么味道?

  为什么主角非美文俊男不可呢?唉,赏心悦目嘛,世上已经那么多丑陋的事,粗鄙的人,娱乐时想看到年轻漂亮的面孔,人之常情嘛。

  因此她不怕人说她势利,就是爱与意气风发的人在一起。最怕那种所谓不得志的人,自己心里不乐,就想将他的痛苦转移在朋友身上。满腹牢骚,指桑骂槐,社会对他不起,众人又待他不好,一下把自己应负的责任推个一干二净。

  而她自己呢,心情不好,绝不出门,以便影响到朋友心绪。

  不要说世界滑稽,世界本来就是如此,关键是人去适应世界,而不是世界适应人。

  成年人的世界是灰色的,孩子的世界才有亮色。

  亦舒很爱孩子,感情的珐码总是偏向孩子那边。

  诚然,如她那么爽辣的人,对孩子也会评头品足一番,概莫能外。

  上海人管小孩叫小人,到了她那里,更多了几番意思。除了小一号,更非君子,性格上缺点甚多。

  第一,是疑心重。大人说的总不相信,非要亲眼看到,亲口尝到。

  第二,十分妒忌。父母著称赞哪个孩子可爱,稍后,他们可能就借故把那幼儿推跌在地。

  第三,记仇。

  第四,见风驶帆,不知自律。

  第五,自私霸道,什么都是“我的我的”。

  第六,专爱扫兴,你说东他说西,绝不合作。

  不过,这仅仅是小孩所为吗?想深一层成年人的世界里,何尝不也是一样“小人”?哦,原来亦舒是在借题发挥,至少也是一箭双雕——人性就是如此。

  孩子的剔透却常常令她自愧不如。

  她和女儿上街,经过一支图腾,小女儿告诉她,在图腾上看到了一双一对的大眼睛。而她,平日经常经过这里,却视而不见。

  就像莫奈最著名的那幅印象派名画莲花池,欧洲乡间那种小桥池塘十步一个,匆忙间谁会去留意。可是莫奈就捕捉到了水与花的光与影,晶莹的色彩使画与景同时不朽。

  就像《红楼梦》里所形容的人情世故炎凉世态,其实早自盘古开天辟地已经存在,经作者以辛酸平和的语气娓娓道出,令读者掩卷长叹。

  原本都是有的。

  孩童的透明,往往有一种寓言式的比喻。

  这让我想起了一个同样具有寓言味道的故事。

  一个欧洲的探险家,来到一座大山脚下,他雇了一位世代生活于山下的土著和他的毛驴,然后去登那座山,土人牵着毛驴驮着探险家考察了这座山之后,探险家向全世界宣布,他发现了这座世界上最高的山。

  当地的土著还没反驳,那毛驴却愤愤不平了。它问探险家,难道我们天天在这山下过活就算白过了吗?怎么反而倒是你发现了它?我们视此山为神,难道不懂得它高吗?

  探险家说:是我发现的。而你们,只是看见它。看见和发现不一样。

  看见和发现并不一样,所以有了发现新大陆的航海家,有了发现新星座的天文学家,也有了找到古城遗址的历史学家…拒些事物也是早就存在的,然而对于认识不到它的意义和价值的人来说,等于没看见。

  亦舒的言情小说,好像也没创新到哪里去。对于先读到过张爱玲的利《倾城之恋》和张恨水的《金粉世家》,从而提高了阅读口味的我们,亦舒小说的胜数实在不大。但偏偏我们却一本又一本地追读下去,也没有像喝了欧洲的手磨咖啡,再喝美国的即溶咖啡入不了口般难受。

  而且,在某一种程度上说,亦舒不仅是看到了当下的爱情,她是重新发现了爱情——因为她把它们的多种形态都用笔写了出来。

  她或许不介意别家的言情小说去到那里,但却知道自己的作品是怎生模样,因此,在她的最近的杂文中,有许多近乎于创作论的篇章。

  依然喜欢《儿童乐园》,“花生”漫画,童心与世故,在她身上,很明显地呈现一种背离的姿态。

  从六十年代到九十年代,她就以这么一种背离的姿态写成一本又一本的书,迄今为止,已成一百八十多本。

  当年,已有人称她一露头角就成名是奇迹,把她和金庸、倪匡合称是“香港文坛三大奇迹”:“金庸创作流行武侠小说,倪匡创作流行科幻小说,亦舒创作流行言情小说

  事实上,写言情小说的,亦舒之前有依达,同时的有严沁,之后的有岑海伦,梁凤仪……但不知为何,许多读者还是认定了她,这是让我们兴趣浓郁的原因之一。

  在赏析与评论的同时,也许可以在言情小说的流变,在大众传媒的推波助澜中,一窥香港作为流行文学重镇的部分面貌。

  对远在大洋彼岸的亦舒,我们由衷地祝福她,在人生的旅途中跋涉了半辈子,还能相信爱情。

  那么,即便是将来老了,口角衔着伤痛,也会有人在耳畔情深款款地说:

  当你老了,头白了,睡思昏沉,

  炉火旁打盹,请取下这部诗歌,

  慢慢读,回想你过去眼神的柔和,回想它们昔日浓重的阴影!多少人爱你青春欢畅的时辰,爱慕你的美丽,假意或真心,只有一个人爱你那朝圣者的灵魂,爱你衰老了的脸上痛苦的皱纹。

                          叶芝《当你老了》

  
  






亦舒传奇……雅与俗






雅与俗

  香港的小说毕竟是像中国小说的,有中国传统的优美。也许外表变了很多,但是心还是那一颗古典的心。

  亦舒《读副刊》

  亦舒的小说称得上是雅俗共赏的言情小说。

  言情小说最吸引人的是其中浮世绘般的社会百态,人情世故,当然还有那万古亘新,永远叫人谈不完的爱情。

  千古不灭的儿女情长,最终是言情小说的灵魂。

  这应该是一条写作的康庄大道,但是不知为什么,在香港,乃至整个言情小说创作领域,优秀的言情小说依然不多,亦舒小说至今一样以其独特的魅力眩人眼目。

  皆因她做到了雅俗共赏。

  总是显出随意,平易近人的面貌来,又很有内涵。有些作品,有些人物还会使你终身难忘。

  它们向你讲述的是一些离奇曲折或平淡无奇的日常恋爱、婚姻家庭故事,你或许会为主人公的命运热泪涟涟,或许会依旧无动于衷,至多偶然会心一笑。但不管怎么说,它们总会吸引你,让你专心地读下去,有时甚至忘掉自己。

  这就是“雅”的意蕴了。

  亦舒从来不怕在作品中表达她的价值观和人生观,她甚至开出“药方”,让她的读者受益。因此:

  亦舒的小说,是极佳的文学作品,她的小说中社会现实意识之浓,比起一般枯燥乏味、名词堆砌,美其名曰严肃文学,自名正宗的那些作品来,不知真实强烈多少。

                           倪匡《我看亦舒的小说》

  当然读者爱读亦舒的小说,首先还是因为她的小说写得精彩,写得通俗。正如她自己说的,“流行小说一向动人,不流行也不能著名,不动人不能长期受欢迎。一提通俗,以为就有贬低的意思,其实,对于写流行小说的作家来讲,这是溢美之词。因为“小说写得越通俗越好,小说是写来给广大的读者看的,又不是写来给考古家作研究的,不通俗——乌可乎?”

                           (倪匡语)

  排山倒海而来的情节构思,变幻莫测的爱情实验,离奇古怪的人物心态,简洁幽默的语言风采,……亦舒就拿它们来写成了一个个好看的爱情故事。

  《我的前半生》中有齐了这种种创作要素,女主角子君的命运一波三折。谁也料不到有这样的开头,却会有那样的结尾。

  子君和涓生平平静静地过了十三年,他们所讨论的话题,当然也就只有“孩子又长大了”这一类的话,风花雪月、两情相悦已是过去的事。

  涓生便平静地提出分手,不平静的是子君。

  安逸的生活过惯了,你叫她如何到外头去搏杀?传统女性遇到婚变而能使的招数,子君几乎都将使出来了。因为:我只是一个平凡普通的女人,我不比唐晶,管着手下三十多个人,她一举一笑都举足轻重,领了月薪爱怎么花就怎么花,我多年来依靠涓生,自己根本站不起来。但她毕竟不是纯粹的传统女性,正如唐晶所说:“子君,你不会令我失望,你的勇气回来了,是不是?在大学时你是我们之间最倔强的,为了试卷分数错误吵到系主任那里去,记得吗?一切要理智沉着的应付,我也懂得说时容易做时难,但你是大学生,你的本事只不过搁下生疏了,你与一般无知妇孺子民…”子君不可能再呆在家里头抑郁过一生,以博取舆论的同情。亦舒才不会写这样无用的女主角,软脚蟹般的让人瞧不起。她曾比较过自己笔下的女主角和别人作品中的女主角:常常听见人家笑说:“整日谈恋爱,你以为你是小说中的女主角?”很不以为然。那也得看是什么人笔下的女主角。拙作中女主角绝少以恋爱为主,日常生活多数清苦,天天闻鸡起舞,听差办事,什么都靠自己双手。老实讲,有选择的话,当然是做前辈小说中的女主角好,一天到晚披件紫色的风衣,倚偎在男伴宽大的肩膀中,在微雨中诉衷情。有一位同文的女主角最倒霉,永远是人家的婢妾,而且痛苦中有极大的快感,重复又重复被虐,越来越有心得,心态差些没回到清朝去。有些女主角几乎一出场就身罹大病,九死一生,另外一些总是被人欺侮,永不超生。所以说,女主角有许多种,切勿一竹篙打沉一船女主角。呵,差点忘记还有一些随原作人不住流浪,找不到安息之地,苦命之至。写一本好小说的精髓是创造一个有血有肉的女主角,此事说时容易做时难。唉,读者们聪明又难服侍。

                         《女主角》

  但是,既然一开始也就决定走流行路线,当然是以读者为上。

  子君的前半生的后半部,便往通俗的大团圆的结局上靠:不仅在事业上闯出了名堂,而且又找到了一段几乎十全·美的爱情。

  最主要的是她又找回了安全感,又回到了原来的位置,以前的一切可以当作没有发生过。

  像小时候跟大人逛年宵市场,五光十色之余,忽然与大人失散,彷徨凄迷,大惊失色,但终于又被他们认领到,带着回家,当中经过些什么,不再重要。迷路是很可怕的一件事,场内再彩色缤纷,又怎么可以逛足一辈子。

  所以子君不管了,只要回到岸上,安全地过日子,她不会再苛求。快乐是太复杂的事。

  这种安全感,读者自然也会无限向往。亦舒一次又一次地说出他们的愿望,他们当然乐意捧场。

  《我的前半生》的结尾就表白得很清楚:

  我朝自己微笑,伸一伸酸软的腰,欣赏一下左手无名指上的白金钻结婚环,简直不能相信的好运气,如此理想地便结了束了我的前半生生涯。至于我们的后半生……谁会有兴趣呢,每个老太太的生涯都几乎一模一样。

  写武侠小说,最精彩的是银剑从手中刺出的那一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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