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舒传奇-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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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世界摒弃道德感的投入,却时常露出陌生迷惑的神情,是亦舒在创作时的一个特色。假如透过狭隘单一的社会历史批评的窗口,便会对她的作品发出指责的口吻,从而遗落许多闪光之处。
我用这手法描写人类在一切时代之中生活下来的记忆,而从此给予周围的现实一个启示。我存着这个心,可不知道做得好做不好。一般所说‘时代纪念碑’那样的作品,我是写不出来的。
张爱玲这一段话用到亦舒的创作历程上,也是相当的贴切的。她的作品并不是耸立在现代都市的神话与寓言,她对现实的真切描绘和对都市中的小布尔乔式知识分子的同情与嘲弄,有为疲惫的心灵寻找短暂停泊地的努力。
悲天悯人与鞭挞入里是她的心理走势,嬉笑怒骂的背后潜藏着她的良苦用心。根扎在中国,渊源于民族,虽饱浸欧风美雨,可念念不忘的仍是这些。
我们与其苛求她给我们带来什么现成的答案,倒不如在细读她的作品后,随意联想。
亦舒传奇……繁与简
繁与简
要有一双非常聪明的眼睛,看到平常事物不平常之处,剔出来,详加形象,方有显著效果。
亦舒《眼》
亦舒的小说在艺术形式上别具一格,她似乎有化腐朽为神奇的本事。
人的生命是伴随着一种遗忘了的经验开始,又伴随着一种虽然参与但又无法了解的经验告终。
叙事观点便成了创作小说的最基本的方法。
亦舒小说的叙事观点是多种多样的,既能以旁观者的身份从外部来刻划人物,也可以摆出无所不知者的架势从内部去描绘他们,既能把自己置身于小说之中而对其余人物的动机不予理会,也可以采取别的折衷态度处理。
而她最擅长是运用第一人称写作,揉合白描、象征、巧合、悬疑、反讽和蒙太奇诸种手法,变化多端,生动有趣。
《玫瑰的故事》、《我的前半生》、《风信子》、《人淡如菊》、《没有月亮的晚上》、《我这样的爱她》、《胭脂》、《香雪海》、《朝花夕拾X曼陀罗》等等,均是由“我”讲述故事的主干,这个“我”忽男忽女,忽老忽少,很是奇妙。
有时,我们会想,为什么作者要采取主人公自述的艺术格局来写这些小说?是因为它渗透了自己的生命体验吗?这样写,可以让自己更自由地投入,更自由的倾诉吗?对此,我们不该作出主观臆断。重要的是这样写,确是做到了让人物的心理自由与情感自抒相互交融,尽情挥洒。
《玫瑰的故事》是亦舒最为有特色的一部作品,它的结构曾让许多人赞赏过。
全书分为四部分,每一部分,都有一个“我”做主角。同一篇小说之中,用了四个第一人称来写,而第一人称的身份又各自不同,这是流行小说写作中较少见的例子。所以,给人很强烈的新奇感。
出奇制胜的效果,光是从这四个不同的“我”身上,亦舒已经如期收到了。
四个部分中的“我”,身份又是迥异不同的,他们各自以自己的眼光,勾勒了玫瑰的某一个生活片段。当他们不是主要的叙述者时,他们仍会出现,但仅仅是配角罢了。
每一个“我”的描述都可以独立成章,但必得四部分连接在一起,才能完成玫瑰一生的情爱生活。它们是有机的整
体,却没有传统小说头尾必得相依的过分的依赖性。“我”作为作品的叙述者,并不见得是个完全的无所不知者。像在第一部《玫瑰》中的“我”是玫瑰的哥哥黄振华,在他的视线中的是少年时代的玫瑰。玫瑰和周士辉的事情,他知道得很清楚,但玫瑰和庄国栋的相恋,开始如何,结果如何,他当然就没有那么了如指掌了。第二部《玫瑰盛放》中的“我”换成了博家敏,他也只能在他的立场里知道自己对玫瑰的苦恋,却也不太清楚玫瑰是如何和他的哥哥“好”上的。第三部《最后的玫瑰》中的“我”是周棠华,玫瑰的未来女婿,带着玫瑰的女儿从美国回香港,见到了玫瑰,才惊讶地发现玫瑰并不是她女儿父亲口中的玫瑰。但也是仅此而已,玫瑰的内心世界,他是不了了之的。第四部《再见玫瑰》中的“我”是罗震中,玫瑰是他的继母。在身份未明之前,他却把她当成了梦中情人,中间又拉扯着庄国栋,他只能无望地沉迷在没有结果的单恋中。而玫瑰,依然是在她自己的世界里封闭而满足地生活着,外来的力量最终还是改变不了她。
这样的结构很精彩,亦舒很早已经懂得在适当的时候留下空间,不把话说满,常意在言外,让读者去体会、回味。
小说技巧中最复杂的问题不在于按某种公式行事,而在于作者使读者接受观点的能力——“我”的介入,无疑帮了亦舒很大的忙,读者在阅读之余,会倍感亲切,从而很容易在不知不觉中接受她常常于叙述当中加入自己观点的议论,产生显著的情感效应。
复杂的故事有复杂的层次,《玫瑰的故事》,几乎写了玫瑰的一生。故事里面套故事,人物众多,却杂而不乱。
黄玫瑰的几次恋爱自然是主线,她跟庄国栋,她跟方协文,她跟博家明,她跟罗德庆,都通过不同的视角写得清楚明晰。
而在玫瑰的每一段恋爱中,又加插了她身边其他人的恋爱,这种故事结构,如同弦乐四重奏,呈现出一种多层次的美。
黄玫瑰和庄国栋的恋爱期间,哥哥黄振华和苏更生也开始恋爱。
玫瑰和庄国栋的那一段情似乎无疾而终。听说庄国栋结婚,玫瑰失恋。
所以黄振华说,人生苦短,一刹那的欢乐,也就是快乐。第二天马上打电话给苏更生,情绪很罗曼蒂克。
玫瑰的失恋,反而帮助了他认清了他需要的是什么,他和苏更生之间的情爱开始如火如荼。
谁知结婚前夕,他们到纽约去注册,遇到了玫瑰的新男友方协文。方协文一声贸贸然的“表舅母”,黄振华才知苏更生曾经结过婚。
情海生变。黄振华大失方寸,苏更生却保持着一贯的理性:
她站起来对我说:“我有什么要你原谅的?我有什么对你不起,要你原谅?每个人都有过去,这过去也是我的一部分,如果你觉得不满——太不幸了,你大可以另觅淑女。可是我为什么要你原谅我?你的思想混乱得很——女朋友不是处女身,要经过你伟大的谅解才能继续做人,女朋友结过婚,也得让你开庭审判过——你以为你是谁附未免把自己看得太重要,太庞大了!”
这一对是欢喜冤家,终于还是结了婚,但依然有故事,分了又合,合了又分。
玫瑰和博家明相爱时,插入了博家敏和咪咪的婚姻生活。
是博家明先碰到了玫瑰,一见也神魂颠倒,情不自禁。此时他身畔已有一个咪咪。
咪咪是那种喜欢一个人就全心全意,死心塌地,不管受多少委屈的女孩子。博家明移情别恋,她还是包容他。
但玫瑰不爱博家明,爱上的却是他的哥哥傅家明。
傅家明对兄弟一贯手足情深,但他碰到玫瑰时,已知道自己患有绝症,他想在有生之年好好爱一次。他对弟弟说:
“我们在这种时间相见了,她给我带来生命中最后的光辉,我很感激她……我知道我自己活不长了,因而放肆了一下,把她自你手中抢过来。家敏,你以为如果我能活到七十岁,我会做这种事吗?”
结局是:傅家明死了,博家明和咪咪结了婚,生了一大堆孩子。但后来见到了玫瑰的女儿小玫瑰,他又神思恍惚魂不守舍了。
但小玫瑰不是黄玫瑰,她是方太初,小小年纪,却比玫瑰有主见。她只是外表像玫瑰,而内心像一棵树。
也许,这是一个常理?人们爱的是一些人,随之结婚生子的,又是另外一些人。
等玫瑰成了罗德庆爵士夫人,插入的情爱片段就更多了。
一是周棠华和方太初的初恋情怀,算得上是有惊无险的一对,小小曲折之后,双双回美国过安静的小日子去了。
二是罗震中的单相思。但那完全是不可能有结果的事,玫瑰是他的继母。想通之后,他便很快找了一个女朋友,竟然是庄国栋的前度文友小曼。
最可怜见的是庄国栋。当年他不是不爱玫瑰,但是过于自私自利,他情愿被爱而不愿爱人,因此与别人结婚了。
婚后才发觉爱人尚有一份痛苦的快感,但被爱除了有窒息感之外,就净是沉闷了。十年之后他只得离婚。
即便是那十年,他也觉得他和妻子之间的生活,一直是三个人在一起过的,那多出来的一个,是玫瑰。
重逢玫瑰,玫瑰最终也没有选择他。玫瑰甚至心里已没有了他。她诧异地说,“他既与我无关,我何必还关注他的喜怒哀乐。”“庄是一定痛苦的,而我的安慰,一定是虚伪的,干吗要多此一举?”
只有极端自我中心的人,才会说出这样的话来。
但作为庄国栋的朋友,罗震中一方面为父亲庆幸,获得这样的好妻子。一方面又为在国栋不值,大叫:“我真不明白这女人,这个可怕的女人,一切可怕的女人。”
玫瑰可管不了那么多了,和罗爵士笑吟吟的,毫无心事一般,到百慕大晒太阳去了。
而在国栋,只能远远地自我流放到印度,每日在街上游荡。间或打打散工,以图温饱,追忆似水年华,准备就此了却残生。
仅仅一部作品中,已罗列了这么多种爱情模式,真够复杂的。
亦舒也从来不去刻意营造氛围,都是通过人物的言行举止去表达自己的观点和塑造他们鲜活的形态,情节虽离奇曲折,但脉落明晰,发展自然,可读性强,一拿起就放不下,非一口气读完不可。
她甚至不劳多余的笔墨去形容她的人物,在看《玫瑰的故事》和《喜宝》时,我们都知道玫瑰和喜宝都是美女,何从知道?亦舒并没有写她们有“尖尖的瓜子脸”、“水汪汪的大眼睛”“苗条而不失丰腴的身材”…储如此类的写美女的陈腔滥调,亦舒从来是不屑为之的。
她用的法子,是间接的,一点一滴,由他人眼中看出来的美女。开始时还不觉得,但久而久之,一个美女的形象,便自然而然在读者的心目之中建立了起来,印象深得再也抹不去。
托尔斯泰写安娜·卡列尼娜用的就是这种方法。
在那场盛大的舞会上,贵妇名媛在争奇斗艳。人们也以为安娜会艳光四射地出现,但偏偏,在嫣红姹紫中,她却穿了一身黑衣裳。……安娜并不是穿的淡紫色,如吉提所那么切
望的,而是穿着黑色的,敞胸的天鹅绒长袍,她那看去好像老象牙雕成的胸部和肩膊,和那长着细嫩的小手的圆圆的臂膀全露在外面。长袍上镶满威尼斯的花边……吉提每天看见安娜,她爱慕她,而且常想像她穿淡紫色的模样,但是现在看见她穿着黑色衣裳,她才感觉到她从前并没有看出她的全部魅力。她现在用一种完全新的,使她感到意外的眼光看她。现在她才了解安娜可以不穿淡紫色,她的勉力就在于她的人总是盖过服装,她的衣服在她身上决不会惹人注目。她那镶着华丽的花边的黑色衣服在她身上就并不醒目的,这不过是一个框架罢了,为人注目的是她本人——单纯、自然、优美,同时又快活又有生气。
普通的黑衣裳并没有掩盖安娜的耀目的光辉,那是发自她内心的,不管她穿什么样的衣服,在旁人的眼里,她都是美丽又可爱的。
这样的例子,当然比正面的形容要高明得多。
据说有一个作家和朋友一起散步,忽然作家吹了一声口哨,对朋友说:“在我们后面走着的那个姑娘一定很美。”朋友不解说:“你怎么知道?”作家幽默地说:“我看到迎面走过来的男人们倾慕的眼神。”
从旁人的行为及心理活动来反映女性的美丽,虽无正面描述如何美丽,但女子的美所引起的客观效果,令人感到这种美是无法描写的,不可言说的,而看不见的“美,才是最美、最有震撼力的。
亦舒写人物无疑是承传了这种方法,这样的方法很好,既不落俗,又很干脆利落。
玫瑰的第一个惊艳者是苏更生,苏更生也是女性,更是一个美丽的女人,她平时待人都是淡淡的,永远一袭白衣在身,高洁孤傲得很,可她见到玫瑰,第一反应就是:“唉呀,世界上原来真有美女这回事。”
并对玫瑰的哥哥黄振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