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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哈佛笔记-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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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他解释金本位(gold standard)的优缺点。优点是,在这一体系里的国家政府不得随意通过通货膨胀来解决国内财政问题,以此维系货币稳定;缺点则在于,当这个体系中的国家由于某种原因,整体需求面临挑战时,它的中央银行不能通过降低利率或提高货币供给而刺激需求,也即其货币政策受到严重限制,不能脱开国际环境而独立地解决国内特有的问题。
为什么会这样?试想在这个体系中,如果一国的利率低于另一国,则投机者就会售卖第一个国货币,买进第二国家货币,以争取更高利率,从而不费吹灰之力在短期内赚取巨额利润。所以一国若要维系金本位,则短期资本帐户绝不可放开。
萨默斯回忆起他在1967年随父母住在伦敦,出国旅行时每人每次不得携带50英镑以上的现金。这种规定的目的,就是要防止有人在短期内用大量现金套汇。
接着,萨默斯解释了二战对世界经济格局的影响。他先用PPT显示了凯恩思对一战后凡尔赛条约的不满和预言,“德国不可能履行所有的承诺……有这样的和平条约,我看不到任何希望,只能是混乱和战争,而且越快越好。”果然不出凯恩思所料,德国政治经济形式的严重恶化为希特勒上台奠定了基础。
为了在二战后不重蹈覆辙,乔治·马歇尔(Gee Marshall)在1947年哈佛大学毕业典礼上宣布了著名的马歇尔计划(Marshall Plan),对被战火摧残的欧洲给予大量的经济援助。同样,北大西洋公约组织(NATO)的建立——对任何一个国家的攻击就是对所有国家的攻击——也是为了纳入德国,以防其重新军事化,也囊入美国,使其以强大的经济实力确保战后国际系统的正常运行,同时拒共产主义的苏联于圈外。联合国的建立也是为了给所有的国家提供联合的安全保障。
二战后,国际经济组织主要包括国际货币基金(IMF)、国际建设发展银行(IBRD,后改称世界银行),以及关税贸易总协定(GATT,后改称世界贸易组织,WTO)。其中,IMF最基本的任务是在一个国家收支平衡发生困难时提供贷款,帮助解决短期外汇流动性短缺。这些贷款并非援助,而是需要偿还本息。与此相反,世界银行是以支持成员国家发展建设为目的,可以给发展中国家或贫穷国家提供低息贷款或援助。从这个意义上说,IMF更像一个银行,而世界银行更像一个基金。关贸总协定是为了鼓励自由贸易而设立的一系列规则,不是一个组织。直到1999年世界贸易组织成立,总部设在日内瓦,它才成为一个组织,有比较严格的解决争端机制和执行机制。
以上这些组织统称布雷顿体系(Britton Woods System)。这个体系的重要特点,是其主要成员国互相之间保持汇率稳定。具体操作如下:金价定在每盎司35美元,但美联储只允许其他成员国的央行在美元与黄金之间自由兑换,其他组织和个人不能自由兑换。其他成员国的货币都与美元保持基本固定的汇率,也即与黄金保持基本固定的汇率。这就几乎相当于金本位。所不同的是,在布雷顿体系中,美元充当了黄金成为实际意义上的“硬货币”。在此固定汇率机制下,各国的货币政策都要服从于汇率政策,从而都被捆绑在一起,不能独立地针对各国的特殊情况制定独立的货币政策。
在布雷顿体系之下,世界经济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表现得非常出色,欧洲和日本的经济迅速复苏了。萨默斯称这个阶段为黄金时代。然而时至七十年代,事端再起,两次石油危机令石油价格上升了近4倍,造成双位数的通胀。1971年,美国因黄金储备剧减而被迫宣布停止黄金和美元的自由兑换,这就是著名的Nixon Shock。从此,主要国家之间的汇率开始自由浮动,布雷顿体系的主要特点不复存在。然而,布雷顿体系下的国际框架、国际组织及其在二战影响下制定的宗旨(如发展建设,创造就业等等),以及一系列的游戏规则仍然有效。所以,有些经济学家否认布雷顿体系业已解体,而认为我们生活在第二阶段的布雷顿体系(Britton WoodsII)。
当年,面临20%以上的通胀,美联储迅速提升利率,紧缩银根,抑制通胀。上世纪80年代,里根和撒切尔夫人相继上台,中国在邓小平的领导下实行改革开放。80年代后期,柏林墙倒塌,苏联解体;90年代初,印度开始市场化改革。这一切都表明了市场化思想的回归。撒切尔夫人曾说,“根本就没有‘社会’这么一说,只有个人——独立的男人、女人和家庭。”里根曾说,“政府不是解决问题的途径,而它本身就是问题的所在。”
在课堂上,萨默斯用图表显示通讯成本、运输成本在过去50年中由于科技的发展而急剧下降。他对国际长途电话费的下降深有体会。他说,上世纪60年代他和家里的另外两个孩子同父母住在伦敦,三个孩子每个月给住在纽约的祖母打一次电话,尽管父母是大学教授,但是电话费如此昂贵,每个孩子只能说一分钟,他们三个总要事先练习一下,才能在一分钟内把要说的话说完。相比之下,现在的长途电话费一分钟仅几分钱,如果通过网络,还可以免费。
萨默斯也承认,尽管总的来说,世界经济在过去五十年中发展得非常好,但拉丁美洲由于政府扩张阻碍了私有经济的成长,发展缓慢;非洲经济停滞不前;贫富差距不断扩大。■

十五 国际章程与国家意志孰重?
两位顶尖学者——萨默斯与Pritchett在课堂上即席对答:国际组织的章程是否应允许更多的国家意志
2月26日当天的全球化课程,由Lant Pritchett教授主讲,但萨默斯也来了,坐在观众席第一排右侧。
这节课的题目是“国际准则和规定意味着你不能总得到你想要的东西。”Pritchett首先解释,经济学家并不轻视不可用金钱衡量的东西,例如,员工由于自由贸易工作移向海外,而经历再次找工作、搬家的麻烦和精神紧张。这些不可用金钱衡量的东西,在理论上都被经济学家折合成价格——通过询问当事人“给你多少钱你才不介意再次找工作,再次搬家呢?”——计算在体系设计之内了。
接着,他讲解什么叫“动态一致(dynamic consistency)”。当一人应履行诺言却因各种突然原因而不履行,就叫“动态不一致。”他人若预计某人将“动态不一致”,则事前不会与其签约合作。这正是多哈回合贸易谈判如此艰难的原因。
Pritchett教授重点讲述了两个案例。其一发生于1990年,泰国以保护国民健康为名,依据GATT第二十条排斥以美国烟草公司为首的跨国烟草公司。对此,美国用国家待遇条款起诉泰国——如果泰国认为吸烟有害健康,则应像排斥外国烟草业一样禁止本国烟草业。调停小组最终按照GATT第十一条判决美国获胜。
另一案例比较复杂:上世纪90年代初,墨西哥起诉美国以保护海豚为名,保护美国的金枪鱼捕捞业。美国制定过一部保护海豚的法律,禁止进口通过“袋状网围”捕捞的金枪鱼。
海豚与金枪鱼有一种奇妙的共生关系,墨西哥正是利用这一特点,大量使用“袋状网围”捕捞金枪鱼,以降低捕捞成本,但这致使大量海豚丧命。
墨西哥认为,美国不应将自身保护环境、爱护海豚的条款强加于其他国家。而且,一国是否允许进口金枪鱼,应依据其质量、价格而非依据捕捞金枪鱼的过程。
“美国制定这一法律旨在保护海豚,如果进口墨西哥的金枪鱼,就意味着这一法律在执行过程中被打折扣。如果要在自由贸易和保护海豚之间作选择,我们宁愿选择保护海豚。”Pritchett教授说,“尽管每个人都喜爱海豚,但GATT调停小组考虑,如果评判美国胜诉,那就意味着在贸易摩擦中,生产过程比产品本身更重要,就很容易给贸易保护主义者更多的借口、更多冠冕堂皇的幌子阻碍自由贸易。基于此,GATT调停小组判定墨西哥胜诉。”
这个案例引出一个更为深刻的问题:如何运用法规是正确的?如何运用法规又是在给贸易保护主义作掩护?这就又回到了萨默斯在开学第一天讲到的如何处理好国际化、公共利益和国家主权三者关系的问题。
在这节课的最后几分钟,萨默斯举手提问,“Pritchett教授似乎认为GATT在这一案子中的决议是正确的,但我想说的是,美国的这一法律是在环保主义者的倡议下制定的,不是在国内金枪鱼制造商的倡议下制定的。这体现了美国人的价值选择,而非打着掩护的贸易保护主义。”
对此,Pritchett教授回应称,“主观上的动机无法用客观标准来衡量。例如,法国农民和小食品店店主反对麦当劳进入法国,因为他们在感情上无法接受。你说他们真的是在感情上受了伤害,还是在给贸易保护主义打掩护?”
“我想主观上的正确要比客观上的错误强很多。”萨默斯立即回答,然后反问,“一个问题是,在当时的GATT规则下,GATT调停小组是否作出了正确判决?你的回答可以是Yes。另一个完全不同的问题是,在国际法规的制定过程中,是不是应该允许有更多的体现国家意愿的国家选择?”
Pritchett教授摇摇头,“我的回答是No。”萨默斯笑了,“Pritchett教授,你保持了动态一致(you’redynamically consistent)。”
这时,墙上的钟表正好指到下课时间——下午1时。学生们对两位教授的即席对答给予热烈掌声。Pritchett教授向台下的学生们挥挥手说,“且听下回分解(to be continued)。”
这已不是两位教授的第一次即席对答。一周以前,萨默斯介绍完全球化(从1870年到冷战结束)的历史之后,留了几分钟时间,问学生还有什么问题。沉默了一阵以后,坐在第一排的Pritchett教授举手提问,“全球化是不是就是美国化?它们之间有没有区别?如果有,有什么区别?”
由于临近下课时间,萨默斯简短地回答说:“我们现在所经历的是全球化,而不是美国化。‘美国化’这个词更适用于冷战期间,当时我们的对手是苏联,美国化是相对于苏联而言。现在我们没有和任何国家冷战,也就无所谓美国化。而且全球化有它的规则,美国并不总能得到它想得到的东西。”■

十六 区域自由贸易协议是否促进全球贸易?
在哈佛课堂上,萨默斯阐述了区域自由贸易协议到底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
3月4日,萨默斯以“贸易一体化中的一些问题”为题讲解自由贸易的复杂性。
贸易一体化涉及一系列问题,包括劳工环境保护标准、文化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等等,萨默斯着重讲解了区域性自由贸易协议(regional free trade agreements)到底是不是一件好事。区域性自由贸易协议的数目,从1994年起翻了6倍。
在以前的课中,Lant Pritchett教授已经根据广为接受的标准贸易理论,讲解了贸易交换为什么产生价值,贸易是科技进步以外的另一种提高生产效率的方式,是一件好事,应该支持。现在萨默斯要讨论的问题就转化为:区域性自由贸易协议,会不会增加全球贸易?
萨默斯首先区别了“新增贸易(trade creation)”和“贸易取代(trade diversion)”两个概念。新增贸易是指,原本没有贸易,由于自由贸易协议减少关税和配额而产生的贸易。贸易取代是指,原本就有两个国家之间的贸易,由于有了与第三国的自由贸易协议,造成关税减少而导致相对价格的变化,贸易被第三国取代。
然后,他问在座的学生,“请你们想一想,在什么条件下贸易取代是应该发生的,在什么条件下是不应该发生的?”
哈佛本科生大多天资很好,在课堂上,不出几秒就会有学生举手回答,直觉准、反应快、语言简单流畅,这次也一样。
萨默斯满意地说,“非常准确。”如果第三国的企业,本来就是三个国家中同一行业里最有竞争力的企业,那么贸易取代就是对的。如果第三国的企业的竞争力,不如原本贸易伙伴的竞争力,而只是因为关税减少,导致相对价格的变化而获得新的生意,那么贸易取代就是不应该发生的。
萨默斯进一步提问,“那么什么样的区域自由贸易协议,更有可能产生好的贸易取代,也就是新增贸易大于不应有的贸易取代?”他启发大家,“例如,欧共体的产生会使新增贸易大于贸易取代,还是小于贸易取代?”
“对,大于贸易取代。因为欧洲的一些国家是天然的贸易伙伴。”萨默斯说。“那么如果美国和约旦这样一个人口大约250万的小国家签订自由贸易协议,美国政府会用什么样的理由来证明,这个协议是值得签订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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