祸水弃妃倾天下-第66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而这些,秋水已经让我完全享受到了。
金风殿就像是皇宫里的世外桃源,无论多忙,每到夕阳的最后一丝余晖在地平线上完全消失以后,我总能看到他的身影,准时出现在宫殿门口。
楚云国普通百姓人家的规矩,只要丈夫没有出远门,不管工作有多忙,晚上都必须回家和老婆一起吃饭。
所以,楚云国的饭馆,在晚上,都是没有生意的。
但是皇宫里,从来没有这个规矩,可是,秋水我却遵守了。
因为他说,他要给我一个普通女人所该有的,所有的幸福。
我好满足,将金风殿当了家,当秋风咋起的时候,我学会了在“家”门口,痴痴地等着丈夫回门。
秋水常笑我,越来越像个称职的妻子,事实上,我想为了他,为了孩子,改变我之前所有的一切。
我爱孩子,亦爱上了他。
原来以为,要我再爱上一个男人,是一件很难很难的事情,但是慢慢相处中我发现,要爱上秋水,真的不是一件太难的事情。
楚云的冬天,越来越冷,比起那南方的琳琅,要冷上很多很多。
怀了孩子的我,倒是怕热不怕冷,只是,我开始担心,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坐月子,以我羸弱的体质,是不是能撑得过来。
“不怕,我会一直在你身边,守着你的!”看我担忧,秋水这样安慰我。
我摇头:“你是一国之君,哪能陪我整整一个月?”
“所以我才打算现在忙一些,将一些事情都做好了,到了你生产的时候,才有时间陪你!”秋水将耳朵贴在我的肚子上,像世间所有的傻父亲一样,露出痴痴的笑,“这是我们第一个孩子呢,我当然要投下全部心神。”
“秋水?”其实,我有个问题,早就想问,“你年纪也不小了,为何到现在还没有子嗣?”
雁无痕和雁无俦是特殊情况,一般这个时代的男子,到了秋水这个年纪,一般都有孩子了,如果像他这样妻妾成群的,有三五个,甚至十几个,都不是什么太稀奇的事情。
“她们不配替我生孩子!”秋水忽然眉头一皱,脸色变得无比阴沉,“宫里的妃子,全是司徒睿在的时候帮我选的,一个都是为了监视我,诱惑我而来。想要为我生下一子半女,将来继承大统,可以继续被司徒家所控制,我偏不上他的当!”
原来如此,难怪呢,想必秋水用了什么方法避孕了。
“秋水,那些年,你过得很辛苦吧?”要受司徒睿的压迫,要小心翼翼地,不让自己的野心表露出来,表现得懦弱无能玩世不恭,连躺在身边的枕边人,都不能相信。
这是怎样悲惨的生活呢……
秋水的脸色又变得温和如初:“有了今日,我已经满足了,有你,有孩子,重掌了政权,我还有什么好不满足的?”
我拉起他的手,将头靠在他的肩上:“秋水,你待我如此,我一定会一直在你身边,把最好的都给你,不离不弃!”
“秋水,有句话,我一直没跟你说过!”我看着他,一字一顿地道,“我爱上你了,我爱你!”
看着他,我睁大眼,等待回答。
他良久无语,沉默着,看着我,双手捧起我的脸,像捧着一件稀世珍宝一般小心翼翼地,然后用他的唇,轻轻印上我的唇:“我也爱你,我在很久之前就爱上了你!”良久良久,他心满意足地叹息一声,在我耳边呢喃出一句话来。
这就够了,我很满足,亦很幸福。
我愿意做金丝雀,愿意进金丝笼,愿意做一个守望着爱的小女人。
想过最简单最简单的生活。
两个月后,“我们的孩子”出生在金风殿,那一夜,金风殿彻夜无眠,我痛了一天一夜,生下我的儿子,虽然几次几乎痛死过去,可是产婆说,过程已经算是非常顺利的了。
我给他取名为楚礼,意思是,上天赐我的礼物。
孩子很健康,刚出生的时候,哭声响彻整个金风殿,人人都说他长了一副好面相。
秋水没有食言,我坐月子的时候,停止了所有的政事,在我床前忙前忙后,生怕出了什么岔子。
他也常抱楚礼,真的将他当做自己的孩子一样,我从来没有在他脸上看到一丝一毫的嫌弃。
他说:“老人说坐月子的时候千万不能落下病根,要不然,就是一辈子的事情了!”
也不知道他去哪里打听来的那么多道道,只是幸福,却像温泉的流水,滑过心间,慢慢地徜徉开来,好'炫'舒'书'服'网'。
我想我们能一直幸福下去,或者说,我希望自己能一直幸福下去。
抱着楚礼,站在秋水身边,我觉得我们真的有一家三口的感觉。有时候想,秋水或者可以早些禅位,然后和我一起,去过上田园的生活。
可是,我知道他夺这政权夺得有多艰难,我又怎么能如此自私呢?
那么,只能希望,在这多事的皇宫里,我们的幸福,能一直延续下去,不要再多生什么事端才好。
要怎样,才能将更多更多的幸福留住呢?
如当初的雁无痕一样,秋水也给了我一方净土,我所住的金风殿就在他寝宫的旁边,几步路就能走到,除了他以外,他不许任何人来打扰我。
我的品阶在后宫已是最高,自没有人会傻得主动送上门来让我羞辱。我也就乐得在这一方小天地中,孕育我的孩子,静静等待他的出世。
母亲为了自己的孩子,总是自私的。
在我将别人隔绝的同时,我也被被别人隔绝了,只是外面的消息,我一点都不想知道,我怕听说了坏消息,会影响我的心情。
我只知道,秋水最近很忙,毕竟,疆域一下子扩展了近三倍,好多事情都要解决。百姓们,并不是说服就服了,至少得给一个堂而皇之的理由,才能安抚民心。
这种军国大事,只是我脑子实在记忆太好,才说过一遍就全部记了下来,事实上,我一点都不想理会。
我只想做跟我男人背后洗衣做饭,相夫教子的普通小女人而已。
而这些,秋水已经让我完全享受到了。
金风殿就像是皇宫里的世外桃源,无论多忙,每到夕阳的最后一丝余晖在地平线上完全消失以后,我总能看到他的身影,准时出现在宫殿门口。
楚云国普通百姓人家的规矩,只要丈夫没有出远门,不管工作有多忙,晚上都必须回家和老婆一起吃饭。
所以,楚云国的饭馆,在晚上,都是没有生意的。
但是皇宫里,从来没有这个规矩,可是,秋水我却遵守了。
因为他说,他要给我一个普通女人所该有的,所有的幸福。
我好满足,将金风殿当了家,当秋风咋起的时候,我学会了在“家”门口,痴痴地等着丈夫回门。
秋水常笑我,越来越像个称职的妻子,事实上,我想为了他,为了孩子,改变我之前所有的一切。
我爱孩子,亦爱上了他。
原来以为,要我再爱上一个男人,是一件很难很难的事情,但是慢慢相处中我发现,要爱上秋水,真的不是一件太难的事情。
楚云的冬天,越来越冷,比起那南方的琳琅,要冷上很多很多。
怀了孩子的我,倒是怕热不怕冷,只是,我开始担心,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坐月子,以我羸弱的体质,是不是能撑得过来。
“不怕,我会一直在你身边,守着你的!”看我担忧,秋水这样安慰我。
我摇头:“你是一国之君,哪能陪我整整一个月?”
“所以我才打算现在忙一些,将一些事情都做好了,到了你生产的时候,才有时间陪你!”秋水将耳朵贴在我的肚子上,像世间所有的傻父亲一样,露出痴痴的笑,“这是我们第一个孩子呢,我当然要投下全部心神。”
“秋水?”其实,我有个问题,早就想问,“你年纪也不小了,为何到现在还没有子嗣?”
雁无痕和雁无俦是特殊情况,一般这个时代的男子,到了秋水这个年纪,一般都有孩子了,如果像他这样妻妾成群的,有三五个,甚至十几个,都不是什么太稀奇的事情。
“她们不配替我生孩子!”秋水忽然眉头一皱,脸色变得无比阴沉,“宫里的妃子,全是司徒睿在的时候帮我选的,一个都是为了监视我,诱惑我而来。想要为我生下一子半女,将来继承大统,可以继续被司徒家所控制,我偏不上他的当!”
原来如此,难怪呢,想必秋水用了什么方法避孕了。
“秋水,那些年,你过得很辛苦吧?”要受司徒睿的压迫,要小心翼翼地,不让自己的野心表露出来,表现得懦弱无能玩世不恭,连躺在身边的枕边人,都不能相信。
这是怎样悲惨的生活呢……
秋水的脸色又变得温和如初:“有了今日,我已经满足了,有你,有孩子,重掌了政权,我还有什么好不满足的?”
我拉起他的手,将头靠在他的肩上:“秋水,你待我如此,我一定会一直在你身边,把最好的都给你,不离不弃!”
“秋水,有句话,我一直没跟你说过!”我看着他,一字一顿地道,“我爱上你了,我爱你!”
看着他,我睁大眼,等待回答。
他良久无语,沉默着,看着我,双手捧起我的脸,像捧着一件稀世珍宝一般小心翼翼地,然后用他的唇,轻轻印上我的唇:“我也爱你,我在很久之前就爱上了你!”良久良久,他心满意足地叹息一声,在我耳边呢喃出一句话来。
这就够了,我很满足,亦很幸福。
我愿意做金丝雀,愿意进金丝笼,愿意做一个守望着爱的小女人。
想过最简单最简单的生活。
两个月后,“我们的孩子”出生在金风殿,那一夜,金风殿彻夜无眠,我痛了一天一夜,生下我的儿子,虽然几次几乎痛死过去,可是产婆说,过程已经算是非常顺利的了。
我给他取名为楚礼,意思是,上天赐我的礼物。
孩子很健康,刚出生的时候,哭声响彻整个金风殿,人人都说他长了一副好面相。
秋水没有食言,我坐月子的时候,停止了所有的政事,在我床前忙前忙后,生怕出了什么岔子。
他也常抱楚礼,真的将他当做自己的孩子一样,我从来没有在他脸上看到一丝一毫的嫌弃。
他说:“老人说坐月子的时候千万不能落下病根,要不然,就是一辈子的事情了!”
也不知道他去哪里打听来的那么多道道,只是幸福,却像温泉的流水,滑过心间,慢慢地徜徉开来,好'炫'舒'书'服'网'。
我想我们能一直幸福下去,或者说,我希望自己能一直幸福下去。
抱着楚礼,站在秋水身边,我觉得我们真的有一家三口的感觉。有时候想,秋水或者可以早些禅位,然后和我一起,去过上田园的生活。
可是,我知道他夺这政权夺得有多艰难,我又怎么能如此自私呢?
那么,只能希望,在这多事的皇宫里,我们的幸福,能一直延续下去,不要再多生什么事端才好。
要怎样,才能将更多更多的幸福留住呢?
或者我注定是个无法过平静生活的人,或者我是个不祥的人,注定总会有不祥的事情不断地在我身边发生。
自礼儿双满月后,我和秋水耳鬓厮磨多日,感情越来越深。我尤其喜欢他握着我的手,不知道是天气的原因,还是受伤重病以后体质起了变化,我的手总是很轻易就冰凉。于是,他总是会握住我的手,将暖意传给我。
后来养成了习惯,于是总在他将要回家的时候站在门口迎他,故意将手裸露在冷风中。而他每一次,就会将他温暖的大掌,覆上我的纤手。
那个瞬间,从头到脚,到心窝,都是暖意。
“你的手啊,怎么都是冰凉的,让小玲给你做的毛手套怎么总不带呢?”他嗔怪地看着我,眼中却是浓浓的宠意。
“想你要回来了,跑得匆忙,就忘了!”我脸不红心不跳的撒着谎。
他刮一下我的鼻子:“你呀,忘性怎么这么大!”
我吐吐舌头,靠在他身上:“怕什么,反正有你,我肯定冻不死,再说已经开春了,慢慢就不冷了。”
“楚云的冬天不不比轩岚,比轩岚长很多!”
“我又没在轩岚过过冬天,比不起来!”
秋水定定地看着我,眼中闪过一些迷茫:“其实,我一直很想知道你是从哪儿来的,那么美,又那么与众不同。可是无俦跟我说,你失忆了!”
我摇头,或者我该将我身世告诉他了,毕竟,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