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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9章

流氓天仙-第19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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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简直就是飞剑中的巨人了。巨大的剑身上篆刻的都是晦涩难懂的文字,中间一道血槽。。。。。。如果仙剑真的需要血槽的话,这条血槽无疑比老流氓设计的狼牙倒刺匕首更加夸张。巨大的护手后面有一个弯型的设计,在坎纳斯大陆上凌云曾经见过,这是为了防止武器在格斗中滑手而特别设计的。
只是。。。。。。真的有人用飞剑来砍人吗?流氓了这么多年了,老流氓终于是开了眼了。要不说长江后浪推前浪,把前浪强奸在沙滩上,想不到刚刚过了一两年,现在的设计理念既然变了这么多吗?
身穿白袍的人的飞剑到是比较正常,样式古老而朴素,青铜光泽的剑身隐约有光泽在流动,这是飞剑蕴涵巨大力量的特征。看上去两指长两指宽的飞剑也没有什么太过骇人之处。
只不过。。。。。。这个人的穿着有点太奇特的。飞剑是再正常不过的了,可就不能朝上看,朝上看能把人吓一跟斗——一条长袍上到处都是补丁,虽然洁白,但看上去的确有点不伦不类。长袍上用不知道什么材料书写着斗大斗大的字,每一个字都隐隐约约的散发着隐晦的光芒。白袍中间那一条阴阳鱼在说明,这是一件防御力极佳的法宝。
如果单按法宝来论,这一件东西的确能算的上是上品,但是单看美学的眼光来看的话。。。。。。这件衣服即便是扔到乞丐前面,乞丐也会提着饭碗来砸人的。
“你们两位。。。。。。”凌云看着这两为外表看上去有点神经,可是的确是正牌天仙无错的家伙反嘀咕,“你们叫我前辈,我不记得我曾经带过什么徒弟。。。。。。”
“就你?你还带过徒弟?”百慧灵立刻插嘴诋毁,“你自己都混成这样了,你要是带个徒弟出来,估计人家都能吞飞剑自杀。。。。。。徒孙,不过你别沮丧,你还是有值得骄傲的地方,起码你师祖我在仙界混了这么多年,因为偷窥仙女洗澡而被踹进六道轮回的,你还是第一个。”
百慧灵话音刚落,两个仙人眼睛立刻亮得犹如黑夜里的明灯,即便是在几百里外,也足够可以引路了。两盏明灯不停的在凌云身上上下扫射着,要知道天仙的眼光可是不一般,即便不是刻意的去使用什么透视术,也足够和刮骨钢到媲美了。
被叫这么一嗓子前辈,凌云很是纳闷,敲着脑袋仔细想,的确还就真没想出来自……己带过什么徒弟,或者帮助过什么可怜的孩子。事实上,在仙界号称流氓天仙的凌大官人,在修真界里的名声也不太好。凌大官人在修真界的时候最喜欢干的事情之一,就是帮着人收妖,而且不收任何成本费。
当然,如果谁以为这样就是好人了,那么就大错特错了。凌大官人的兴趣是捉妖,而且捉的彻底干净不留后患,甚至有时候捉的高兴了还顺带将周边方圆几十里的地方都翻找一遍,可这绝对不是好心,这一切的一切都建立在一个前提之下,对这妖怪只有六个字的要求。
第一:女的。第二:漂亮。第三,活的。
只要满足了这三点,凌大官人绝对跑的比谁都快。不过如果一旦妖怪是公的,不管是不是漂亮的活的,即便是用黄金去堆,凌大官人也不会眨巴一下眼睛的。
对于这样的败类,你难道能想像他竟然还会带一个徒弟,还会向可怜的儿童伸出援助之手吗?显然,这是根本就不可能的事情。所以凌云想了半天,虽然他以为自己曾经大发善心,真的做过什么好事,但是想了半天——一件也没有,真的一件也没有。
“你们,是不是认错人了?”凌云试探性的问了一句,“我好像不认识你们两个,还是我记错了?你们叫什么名字,以前是在哪里修炼的?”
“前辈,我叫做无涯,是在轻云山中修炼成仙的。”白人站前一步自我介绍着,“这一位是我好朋友,是来自……天涯海阁的冥海,他是一位剑仙。”
怪不得,是一位剑仙,怪不得他的兵器如此奇怪,犹如拿着近身搏斗要砍人一般,原来是一位剑仙。凌云(炫)恍(书)然(网)大悟的点了点头。剑仙在仙界可以说是最为异类的一群人,他们大多是以武入道,将自己的武器修炼成自己的本命元神。剑仙的战斗力强悍无匹,一个低级剑仙甚至可以在战斗力上逼平一个上级天仙——只不过剑仙的修炼难度却让人匝舌,所以很少有人选择修炼剑仙。
剑仙的金丹也不叫金丹,叫做剑魂——一个犹如利剑形态一般的金丹。和普通仙人喜欢的打架方式不同,剑仙们不喜欢用法宝对轰,他们的肉体极端强悍,普通的飞剑根本对他们造成实质性的伤害。只要他们愿意,随时都可以将肉体变的犹如自己的剑一样坚硬。一般被剑仙们缠上的仙人,大部分的下场不是举手投降,就是被修理的惨兮兮的。
虽然凌云以前纵横天界万把年,但还是真没对上过剑仙——说实话,即便是全胜状态下的凌云,对上一个剑仙,也没有十足的把握打赢他。如果说救了一个小屁孩在一万年的时间里忘记了,这有可能,但是如果和一个剑仙扯上了关系,那绝对就是刻骨铭心的,怎么都忘不了的。
“原来你是一个剑仙,怪不得这武器嚣张成这样。”凌云(炫)恍(书)然(网)大悟一般的点了点头,“可是,我还是不记得认识你们,你们到底是谁?”
“前辈,您可能不认识我们,但是我们认识您啊!”剑仙冥海靠前一步,冲着凌云行了个礼说道:“您是那一位因为偷窥了仙女洗澡,而被原始仙尊打下了三根缠魂丝,然后被打入了轮回通道的凌云吧?”
“没错,是我。”凌云点了点头,剑仙的恭敬态度让他自我感觉一下良好了起来。要知道剑仙们从来都是嚣张跋扈的,不可一世的。即便是见到了大罗金仙也很少会主动问候。难道自己的名气现在竟然这么大了么,想到这里,他有点飘飘然了。“你们两位是怎么知道我的?”
“前辈,我们在刚刚升上天界的时候就听说过您的大名了。那时候我正好刚刚到天门报道。”绿衣仙人无涯站上前一步行了个礼,态度是挺恭敬,不过当他抬起头来的时候,嘴角已经露出了一丝。。。。。。所有男人都能心领神会的微笑了。“刚刚报道的时候我就听说过您的大名的,您因为偷窥了仙女洗澡而被打入了轮回。别说是在六万年前,即便是在现在也没有几个人敢这么干的!”
原来这事也能出名?百慧灵哭笑不得,看来天界的流氓还真不少。她转头看着那边已经自我感觉良好的要漂起来的老流氓,很不找痕迹的在他的腰上狠狠的掐上了一把。老流氓刚刚被人一提自己的光辉往事,刚刚下意识的回想起来维纳斯的胸和雅典娜的屁股。。。。。。还没有朝下想的时候,就被痛醒了。
“咳咳。。。。。。。这些事情,几位仙友就不要再提了吧。”凌云非常罕见的脸红了一下,即便是他这样厚脸皮的人,也不仅很罕见的害羞了一下。“这声前辈,我还担当不起。我现在正好有个麻烦事要请你们帮忙,如果两为仙友方便的话。。。。。。能不能把我们带进天门?”
“带进天门?”两个仙人似乎吃了一惊,“前辈,您这是。。。。。。?”
老流氓啥话也没说,伸出了自己的右手,示意无涯握住。无涯微一踌躇,伸出了手跟他握住。这是两人互相试探实力的方法。凌云现在完全没有放出自己的仙灵力,而是让无涯的力量仔细的探查了一遍。
“现在你知道了吧。”凌云苦笑了一下,“所以,你们别再叫我前辈了,我现在刚刚到大乘期,按道理来说,我应该叫你们前辈,所以这声前辈我担不起。我要请你们带我们进天门,那是因为我们自己根本连看都看不到。而且只有进入了天门,我才能重新找到回到坎纳斯的方法。”
凌云一说完,自己脸上也已经挂上了苦笑。要知道,如果自己以前遇到一个修真者来求自己帮忙的话,如果没有什么好处,肯定是会毫不犹豫的拒绝的。况且私自带着修真者进入天门,这可是一个不小的罪名。
无涯听着凌云的话说完,忽然来了一个九十度大鞠躬,这把老流氓吓了一大跳。

7…9异大陆见闻 二百九十六 史上第一冒牌天神
神人,那是修真者们的终极目标。一万个修真者中,能够成功度劫的大概有一百来个,度劫之后他们会继续朝上升级,升为仙。成仙了之后,少数人会选择更高一层次的修炼,就好像坎纳斯大陆上少数魔导师们所追求的大魔导师一样,要寻找那座传说中的高塔才能成功。
而仙人要成为神人,那则是更加虚无缥缈的事情——魔导师们成为大魔导师还能够寄希望于寻找那一座事实上的确存在过的高塔,找到拉那座高塔之后就能够成为一个与神匹敌的大魔导师,事实上,达到大魔导师的程度之后,已经可以称得上是半神,虽然没有神格,但是单从破坏力和杀伤力上来说,也许他们已经远远超过了一些二级神了。
炎黄大陆也有神邸,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那些上古神们也许已经是虚无缥缈的了,没有人见过他们长什么样子,没有人知道他们在哪里,甚至没有人知道他们是否还生存着。不过仙人们一旦修成神人,那么就算垮过了那最后一步,成为了一个神。
神能干什么?抓遍天下的狐狸精?把原始仙尊捆把捆把仍到轮回通道里去?或者是娶上十几二是房老婆?这些都无关紧要,神能做的事情太多了。他们能够按自己的意志来开天辟地创造生命,按自己的想法来改变这个时间的时间于空间。在这一点上,炎黄大陆的神和坎纳斯的神有着相通之处。
不同的是,坎纳斯大陆的修炼者无论再怎么强悍,甚至可以匹敌一级神的时候,只要他们获得不了神格,就永远是一个小混混,而仙人们能够靠去寻找那最后一步的跨越方式来完成由仙到神的晋升。不过,这样的概率实在是太小了,据不完全统计,一万个仙人里,大概也只能诞生出一个神人。
神人究竟是什么样子的?大部分仙人都是摸不找头绪的,他们了解的甚至不会比凡人多——比如成神的时候有七彩祥瑞下降,全身上下都是灿烂无比的,成了神就不再是逆天,所以上天会降下祝福,在那一刻,整个天空都会云开雾散,梵音大作。。。。。。总之,用一句话来形容,那就是华丽无比。
神人跨越那最一步的时候是没有征兆的,不像修真者那样要顶九天雷劫。完成仙人到神人的跨越,也许是悄无声息的,也许换了个运气好点的,头脑傻点的仙人,自己跨越了神人那一步都还不知道已经跨越了,认为自己还是一个仙人。
总之,神人到底是什么样的,谁也没有见过,只有那一点都已经老的不能再老的古老相传。
无涯这个腰板挺直的九十度大鞠躬是为什么?那是因为他首先听说过了凌云那点烂事,接着又在凌云的授意下探查了一下他的体内,于是他被一件事实彻底的震住了。
这个人绝对不是一个仙人,也绝对不是一个修真者!
都是从修真者过来的,谁不知道修真者是什么样的——体内有元婴,有紫府,有强大的力量蕴藏在经脉之内。这个前辈说自己倒退到了大乘期,那么就应该元婴已经进化成为了不符合金丹样的金丹,只等到吸收足够的仙灵之气就能够正式形成金丹,可是,他体内别说金丹了,连元婴都没有。
他肯定也不会是仙人——他的体内也没有金丹,没有仙灵之力。要不是提前知道这个人的来头,两个仙人恐怕已经抄家伙上,将百慧灵和凌云两个人以私闯天门的罪名给干掉了。当然,也许会有居心不良的仙人将百慧灵扣下,那也说不一定。
凌云体内没有金丹,有的是一颗五颜六色,亮的刺眼,蕴涵着一个大乘期修真者根本就不应该拥有的力量的,样子古怪,颜色灿烂的玩意。这东西肯定不能称为金丹,它漂浮在一个同样是五颜六色的空间之内,表面游动着电光,声势异常骇人。
如果按照仙人的状态来归类,这个五颜六色的空间就应该是紫府,这个五颜六色的球形玩意就应该是金丹。可是,这样的金丹。。。。。。不如称为彩丹合适。就在凌云收回手的那一刹那,本来无涯还在发愣,忽然抬头看着凌云身后那一位美女,他想到了一个事实。
这位前辈,传说中是六万年前被踹进轮回通道的,经过了六万年,即便是一个再废材的仙人,应该也有一些进步。而且他是已经被传送到了其他空间中的人,难道他自己能够撕裂空间回到炎黄大陆来?
神和仙的区别就在于,神可以控制时间和空间,而仙不行。也许单论破坏力来说,有些以道入修的神人还不如一个剑仙来的强悍,不过他们却可以控制空间,单就这一点而言,这已经是仙人们无法匹敌的了。没有达到神的地步,是无法抵抗空间和时间的概念的。
经过了六万年,从其他的空间安全归来,身后带着一位明显是仙不仙妖不妖鬼不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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