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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只属于我-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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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无人地捧著调酒杯耍起了惯用的花样,看来并不将两个“牧师”放在眼里。
 牧师从来都和这种粗鲁的地方沾不上边,两个牧师会希望有人帮助他做什麽呢,救人吗?还是步道?
 “看来你们需要帮助,牧师们。”一个清脆的声音忽然响起,“有什麽需要效劳的吗?”声音的主人是个很年轻的男人,一脑袋金棕色的微卷短发,在昏暗的酒吧里也显得格外亮眼,眼睛是蓝色的,像晶莹的蓝宝石。他腰上佩戴著一把剑,上面缀满了密密麻麻、大小不一的宝石,看到它的所有人脑子里不约而同浮现出“有钱人、华而不实”几个字。
 “是的。”菲尼斯说,“我们得去遥远的地方拿点儿东西,需要有强壮的人陪同,也许你乐意帮助我们,我会付给你可观的报酬。”
 我以为只是来看新鲜的,乔西在心里说。
 “能为牧师们效劳,是我的荣幸。”年轻人行了个礼。
 他们去武器店随便买了个弓,又去商人那里买了三匹马,然後连夜出了城,倒不是多麽急,只是不习惯在木板床上睡觉,乔西也受够了身上的白袍。艾尔──就是那个拥有宝石剑但身无分文的年轻人──鉴於自己已经算是两个牧师的佣兵,便跟著大半夜出了城。他看起来底气不足,这样一个拿著把华而不实的剑的人,一看就不是经常在佣兵工会那种地方大打拼的硬汉,他更像个奶油小生。
 “我能知道你们的目的地吗?”艾尔在马上询问,也有有些雇主不希望自己的目的被得知,但两个牧师应该不至於那样掩掩藏藏。
 “去科索莱夫平原。”菲尼斯说著,将身上太过宽大厚重的白袍脱了下来。已经离开了人类的地盘,他没有必要再披著这麻烦的玩意。
 艾尔瞪大了双眼,目瞪口呆看著眼前的一切。“你、你们……居然是精灵!”他有些语无伦次,“我见过你们……不对,我是说……白天在城门那的时候。”精灵真是上帝的杰作,这个种族没有一个长地配不上“漂亮”这个词,他想,而眼前这个一定是杰作的极致。艾尔时常会觉得自己很英俊,是个天之骄子,周围侍奉的人无时无刻不在用言行给他这样的感觉,除了兄长……但和面前这个精灵相比,他头一次懂得自惭形秽。
 精灵牧师的身後,是同样第一时间褪去了白袍的暗精灵。艾尔第一次见到暗精灵,这种家夥格外有一种散发著邪恶力量的、强健的美,他有力的臂膀和背上的弓箭一定会让轻视的敌人大吃苦头。
 “是吗,你们人类太神经兮兮了,我们不过想进城买点儿东西,活像我们要进去散布瘟疫似的。”乔西抱怨道。
 “艾尔西维斯拒绝所有光明以外的阵营,这是一直以来的规矩,没有人敢不遵守,你们真幸运,伪装没有被挑破。”艾尔说,这两个异族的人胆子真大,明著进不去,就来暗的,还这麽顺利,将来回归,他一定要好好惩治那些消极怠工的守卫。“原谅我的冒昧,但我实在很好奇,菲尼斯先生,你为何要跟一个黑暗阵营的家夥在一起?”
 “他是我的仆人。”菲尼斯说,“仆人当然应该时刻跟随主人。”
 “可他是属於和光明势不两立的阵营。”
 “他是我的仆人,他属於我。”眼前这个人类可能听力不佳,菲尼斯再强调了一次。
 “我知道,你说过了,可你们两个人的属性完全不应该凑在一起……我是说……你们怎麽会在一块呢……”
 菲尼斯转头对乔西说:“他看起来脑子有点儿毛病,还是说人族都这样?”他眼里有些同情。
 “他只是脑子不会转弯,认为光明和黑暗碰到一起唯一会做的只有相互敌视。”乔西回答。
 “可我已经说过我和你会走在一块儿的原因了。”
 乔西耸了耸肩,对艾尔说:“阵营在你眼里或许很重要,但在某些人眼里什麽也不是,所以你看到的没什麽好奇怪的。”
 “好吧。”艾尔忧郁地说,“请向菲尼斯先生说明,我的脑子没有毛病。”他离家的目的就是到处游历长见识,不该像这样大惊小怪,他应该表现地再成熟点,万一眼前这两个……精灵,看出他其实很不靠谱而抛弃他可就糟了,他现在是个穷光蛋,而他以前从未遭遇过身无分文的境地。
 
 这两个精灵跑到了城外的森林打算就这样过夜!听说这个种族喜爱森林到连房子都建造在树上,一根细小的枝桠足够高大的精灵族人睡觉翻身兼做体操!我早该做好心理准备,艾尔痛苦地想,不过是露宿而已,虽然没有柔软的被褥、没有遮风挡雨的墙壁、没有摇著扇子的仆人和熏香、没有兄长的晚安……但睁开眼就能看见美丽的夜空这好歹也是一项安慰不是吗……
 乔西在树上,低头看著那个人类缩在大树脚下躺著,他一定很不舒服,从他不自在的姿势就看得出来,但艾尔还是很快就睡著了,像个初出温室的稚儿,不习惯於外面的环境,更抵不过身体上的软弱。
 “他一点用处也没有。”乔西说。
 “但他的血很有用。”菲尼斯看了树下的人一眼,像是在看刚找著的稀有材料,眼睛里写著“这是我发现的,他属於我”,“他身上的迷惑魔法那麽烂,弄得他像个打开了盖的无主宝箱,我怎麽好意思不收起来?”
 “他的血?”
 “他的身体从骨子里散发著毫无杂质的神圣的气味,要做到这种程度必须从出生就一直接受光明之力的洗礼。一些大家族总喜欢这样对待後代,以显得自己族系的血脉多麽高贵、与众不同和不可侵犯,就像我的父亲。”菲尼斯轻笑,那笑容一点儿也看不出尊敬,“这样也确实能让家族的血脉得以最好地延续,这个小家夥看来有个很有权利的大家庭。”但管他是什麽贵族还是皇族,重要的是这个稀有的材料被他发现了,现在还在他手里。
 “你的光明魔法研究需要用到这种东西?”看来光明魔法也跟黑暗魔法一样凶残嘛。
 “我很久没有研究光明魔法了,他的血肉是食物,这就是为什麽他身上会有迷惑魔法的原因,他在魔物的眼中就是一盘宫廷式大餐。”菲尼斯顿了顿,轻笑了一下,接著说,“诅咒之舌会很喜欢。”
 乔西忍不住摸了摸胸口上的水晶球,虽然一直紧贴著自己的身体,但那个东西丝毫不懂得妥协,没有哪怕一秒锺的时间变得温暖过,冰冷地仿佛永不会融化的冰块。
 “听起来真恶心。”他说。
 “这就是为什麽暗精灵没有被划分为魔物的原因,你们吃东西太挑剔了。”光明能力对黑暗生物来说是致命的,但如果能力足够高,黑暗生物就能吞噬光明能力以壮大自己的力量。吞噬在魔物之间很常见,他们经常吃来吃去。
 “打死我也不会去吃肉。”乔西严肃地说,“除非是你的命令!”
 “我不至於无聊到那种地步。”






“什麽?去科索莱夫平原打蛮牛?”一大早的,艾尔就在大呼小叫,“胆大的精灵们,你们知道蛮牛是种什麽生物吗?”早知道这对精灵是两个不怕死的家夥,他铁定不会跟著他们走的!
“是种脾气特别暴躁的牛。”菲尼斯说。
“蛮牛的皮结实无比,即使是最锋利的刀剑,想要割开它也需要花费很大一番功夫,而在那之前,蛮牛能用角戳穿你们的肚皮、用有力的後腿剁碎你们的身体,即使是细小的尾巴,抽一下在身上也够你们受的。”艾尔严肃地说,“更何况它们是群居的,还是雷属性的魔兽!碰上一群蛮牛,就是剑圣也得绕著走。”
“还有蛮熊。”菲尼斯提醒道。
“蛮熊更恐怖。”艾尔持续大呼小叫,“你们要蛮牛和蛮熊的眼珠子是要做什麽?挂在家里吓人吗?”
“它们是魔法材料。”
“上帝啊,光明魔法已经堕落到要用到这麽邪恶的东西做材料的地步了吗?”
“好了,大惊小怪先生,只是很正常的收集材料而已,你当所有的材料都只是地上长著的无害的小花小草吗?”菲尼斯有些不耐烦地说,“你若是觉得这工作划不来,你可以原路返回,这儿离维克莱斯城并不远。”
“维克莱斯城昨夜忽然变得很热闹。”乔西忽然说,“大半夜的,到处燃著火把,吵得我睡不著。好像他们国家的某个重要人物跑丢了,正在紧急寻找。”
艾尔脸白了一下,叹了口气,“好吧,既然接了活儿,我怎麽能半途放弃……我跟你们去打蛮牛。”也许蛮牛和蛮熊没有他想象中的可怕,炼金术士的店里不是经常有人高价卖那些东西吗,这代表那些东西并不多麽危险……
他们一直往南,攀越数座有名的大山,就到了科索莱夫平原,穿过平原就是阴影丛林,然後是克林特王国,包容著三个阵营的国家。
在担心见到蛮牛後该如何保命,也许当务之急更应该做的是关心自己的食物问题。艾尔忧伤地看著手里的苹果,感到人生整个都灰暗了下去。“早餐就只有一个苹果吗?”他举著那个苹果,问和自己同行的两个异族。
“你可以多吃几个。”乔西说,“他们在你的背包里。”
“好吧。”艾尔伤心极了,早餐只有苹果,这没什麽,一整天甚至接下来好些天的日子每天的食物都水果,这叫他怎麽忍受?他要让精灵们知道人族不能只吃水果。艾尔咳嗽了一声,严肃地说:“你们应该知道,人族是杂食的,所以光吃水果是不行的。”
他看到精灵们吃惊地看著自己,松了口气。
乔西低头看了看地上,不太确定地说:“你可以割一些草,放在背包里也行,但你可得洗干净点。”
“不,我不吃草,我是说……我不吃杂草。”艾尔想不出平时好吃的青菜是草还是什麽玩意,“我说的是肉,我得吃肉,不然我没有力气。”
乔西露出恶心的表情,“难怪某些人族的黑袍者会被划定为魔物,你可以吃肉,但千万不要让我看到,也不要让我闻到、听到……不,甚至不要让我知道。”
“好吧,当我没说。”书上说得没错,精灵在饮食方面单调地令人绝望,他们甚至会阻止其他人去享用美味!

爬山,这对於精灵来说这没什麽,即使是精灵法师,没有哪一个精灵不是攀山越岭的高手。精力总是很好的乔西负责打头阵探路、搜罗可以吃的食物,并能时刻对周围保持警惕,菲尼斯慢悠悠地跟著,一点儿也不急著赶路的速度,时不时会停下来研究发现的药草,但却很少采摘,据他的话说当前用不上的东西就没有必要采摘,即使那多麽珍贵。
也正是这种磨磨蹭蹭的态度,让艾尔不至於太疲惫。他不习惯山路,也不喜欢水果,还讨厌睡在草地上,然而却不得不接受这些。有一次他感冒了,他活了这麽多年第一次生病,刚开始还以为只是对自然环境的不适应!
“今天就到这吧。”乔西停了下来,“明天就能到科索莱夫平原了。”
他爬上一株大树,挑了个好位置,然後让菲尼斯在那儿休息,自己则在旁边守护著。
“最近有些什麽感觉?”菲尼斯压到他身上,拉扯开他的上衣,露出大片胸膛。水晶球不再纯粹剔透,已经被污染了大半,污浊地犹如里头包裹著污水。水晶球之外有一些不仔细看会很容易忽略的黑色轻雾,它们连接著水晶球内部和乔西的胸口。
“这里发冷。”乔西伸手捂住胸口。
“封印岌岌可危,它的污染速度比我想象中的强大。”菲尼斯著迷地看著戒指,却对身下暗精灵的感觉毫不在乎。“看来封印撑不过我们拿到海妖之歌。”他的双手捧著水晶球,然後合上,闭上双眼,合著的双掌中泄出淡淡的白色的光芒。菲尼斯在用自己的力量净化封印。
乔西将一只手放在菲尼斯的後脑勺上,让对方的脑袋稍微凑过来一点,然後他微微抬起头,吻上贤者的嘴唇。
可能我离魔物已经很近了,乔西不著边际地想,菲尼斯明明是一副令黑暗生物讨厌的神圣的表情,而我却觉得如此吸引,想“吃掉”他。
暗精灵的打扰让贤者很不悦,他松开双手,水晶球已经纯净如初。
“记住你的本分,暗精灵。”菲尼斯拨开暗精灵的手。
“记得,我是只忠诚於你的仆人。”乔西没有让贤者成功,对方的那点力气对他来说轻柔地可怜,“但你的身体属於我,贤者大人,在这方面,你没有反抗和命令的权利。”
菲尼斯生气地瞪著他,狠狠地说:“是的,真是该死,我当初怎麽会把身体出卖给一个恶魔!”
“这个恶魔是你一手抚育的,你应该很开心才对。”乔西再一次吻住菲尼斯的嘴唇。
乔西喜欢亲吻菲尼斯,他喜欢这种嘴对著嘴,纠缠、黏腻、让两个人的气息不得不融合到一起的感觉。一定是菲尼斯本身并不是个纯粹的光明信仰者的原因,他想,我不讨厌和菲尼斯身上的神圣气息。虽然光从表面和力量上看,没有人会说菲尼斯不是个虔诚的信仰者。他一直期待有机会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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