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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史通-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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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传是也;必人多面姓同者,则结定
其数,若二袁、四张、二公孙传是也。如此标格,足为详审。



至范晔举例,始全录姓名。历短行于卷中,丛细字于际外;其子孙附出者,注于祖先之下;乃类俗之文案孔目、药草经方,烦碎之至,孰过于此?



窃一作“切”。以《周易》六爻,义存象内;《春秋》万国,事具传中,读者研寻,篇终自晓,何必开帙解带,便令昭然满目也。



自兹已降,多师蔚宗。魏收因之,则又甚矣。其有魏世邻国编于魏史者,于其人姓名之上,又列之以邦域,申之以职官;至如江东帝主旧讹“王”。



则云僭晋司马睿、岛夷刘裕;河西酋长则云私署一讹“置”。凉州牧张实、私署凉王李皓。并见《魏书》目录。此皆篇中所具,又于卷首具列。必如收意,
使其撰《两汉书》、《三国志》,题诸盗贼传,亦当云僭西楚霸王一脱此二字,项羽、伪宁朔王隗嚣。自余陈涉、张步、刘璋、袁术,其位号皆一一别作“一二”。
具言,无所不尽者一无“者”字。也。



盖法令滋章,古人所慎。若范、魏之裁篇目,可谓滋章之甚者乎?苟忘彼大体,好兹小数,难与议夫“婉而成章”,“一字以为褒贬”者矣。



断限第十二



夫书之立约,其来尚矣。如尼父之定《虞书》也,以舜为始,而云“粤若稽古帝尧”;丘明之传鲁史也,以隐为先,而云“惠公元妃盂子”。此皆正其疆里,
开其首端。因有沿革,遂相交互,事势当然,非为滥轶也。过此已往,可谓狂简不知所裁者焉。



夫一作“又”。子曰:“不在其位,不谋其政。”若《汉书》之立表志,班传除沿袭《史记》二、三篇外,皆无越限,故单言表志。其殆侵官离局或作“扃”。
者乎?考其滥觞所出,起于司马氏。案马《记》以史制名,班《书》持汉标目。《史记》者,载数千年之事,无所不容;《汉书》者,纪十二帝之时,有限斯极。
固既分迁之记,判其去取,纪传所存,唯留汉日;或作“目”,非。表志所录,乃尽牺年,举一反三,岂宜或作“不”,误。若是?胶柱调瑟,不亦谬欤!但固
之踳驳,既往不谏,而后之作者,咸习其迷。一作“途”。



《宋史》则上括魏朝,曹魏。《隋书》则仰包梁代。求其所书之事,得十一于千百。一成其例,莫之敢移;永言其理,可为叹息!



当魏武乘时拨乱,电扫群雄,锋镝之一无“之”字,下同。所交,网罗之所及者,盖唯二袁、刘、刘表。吕而已。若一作“至”,旧讹作“各”。



进鸩行弑,燃脐就戮,总关王室,谓汉。不涉霸图,谓曹。而陈寿《国志》引居传首。夫汉之一有“有”字,下同。董卓,犹秦之赵高,昔车令中车府令。
之诛,既不列于《汉史》,何太师卓目为太师。之毙,遂独刊于《魏书》乎?兼复臧洪、陶谦、刘虞、孙公孙。瓒生于季末,自相吞噬。其于曹氏也,非唯理异
犬牙,固亦事同风马;汉典所具,而魏册仍编,岂非流宕忘归,迷而不悟者也?



亦有一代之史,上下相交,若已见它记,则无宜重述。故子婴降沛,其详取验于《秦纪》;伯符孙策字。死汉,其事断入于《吴书》。沈录金行,上羁刘主;
魏刊水运,下列高王。唯蜀与齐各有国史,越次而载,孰曰攸宜?



自五胡称制,四海殊宅。江左既承正朔,斥彼魏胡,一作“朝”,非。



胡兼五胡言也,故氏、羌有录,索虏成传。魏本出于杂种,窃亦自号真君。魏太武元太平真君。其史党附本朝,思欲凌驾一作“架”。



前作,遂乃南笼典午,传收东普,北吞诸伪,匈奴、羯、徒河、氐、羌等。



比于群盗,尽入传中。但当有晋元、明二帝。之时,中原秦、氐符、羌姚。赵匈刘、羯石。之代,并在魏前。元氏膜拜稽首,自同臣妾,其时尚微。



而反列之于传,何厚颜之甚邪!又张、实。李雄。诸姓,据有凉、蜀,其于魏也,校年则前后不接,论地则参商有殊,何预魏氏而横加编载?



夫《尚书》者,七经之冠冕,百氏之襟袖。凡学者必先精此书,次览群籍。譬夫行不由径,作“路”字训。非所闻焉。修国史者,若旁采异闻,用成博物,
斯则可矣。如班《书。地理志》,首旧有“遂”字。全写《禹贡》一篇。降为后书,持续前史。盖以水济水,床上施床,徒有其烦,竟无其用,岂非惑乎?昔春
秋诸国,赋诗见意,《左氏》所载,唯录旧有“其”字,章名。如地理为书,论自古风俗,至于夏世,宜云《禹贡》已详,何必重述古文,益其辞费也?



若夷狄本系,四字截句。旧作“係”,非。种落所兴。北貊起自淳维,南蛮出于槃亦作“盘”。瓠,高句丽以鳖桥获济,吐谷浑因马斗徙居。诸如此说,一
多“者”字。求之历代,何书不有?而作之一无“之”字。者曾不知前撰已著,一多“而”字。后修宜辍,遂乃百世相传,一字无改。盖骈指在手,不加力于千
钧;附赘居身,非广形于七尺。为史之体,有若干斯,苟滥引它事,丰其部帙,以此称博,异乎吾党一有“之”字。所闻。



陆士衡有云:“虽有爱而必捐。”语见《文赋》。善哉斯言,可谓达作者之致矣。夫能明彼断限,定其折中,历选自古,唯萧子显近诸。然必谓都无其累,
则吾未之一无“之”字。许也。



编次第十三



昔《尚书》记言,《春秋》记事,以日月为远近,年世为前后;用使阅之者,雁行鱼贯,皎然可寻。至马迁始错综成篇,区分类聚。班固踵武,仍加祖述。
于其间则有统体不一,名目相违,朱紫以之混淆;冠履于焉颠倒,盖可碍而言者矣。



寻子长之列传也,其所编者唯人而已矣。至于龟策异物,不类肖形:而辄与黔首同科,俱谓之传,不其怪乎?且龟策所记,全为志体,向若与八书齐列,而
定以书名,庶几物得其朋,同声相应者矣。



孟坚每一姓有传,多附出一作“出附”。余亲。一讹作“观”。其事迹尤异者,则分入它部。故博陆、去病,昆弟非复一篇;外戚、元后,妇姑分为二录。
至如元王高祖八弟交。受封于楚,至孙戊而亡。案其行事,所载甚寡,而能独载疑当作“成”。一卷者,实由向、歆之助耳。但交封汉始,地启列藩;向居刘末,
职才卿士。昭穆既疏。家国又别。适使分楚王子孙于高、惠之世,与荆、高祖从父兄。代当作“赵”,高祖子。并编;析刘向父子于元、成之间,与王、王言。
京京房。共列。方于诸传,不亦类乎?



又自古王室虽微,天命未改,故台名逃责,古通“债”。尚曰一作“书”。



周王君未系颈,且云秦国。况神玺在握,火德犹存,而居摄王莽年。建年,不编《平纪》之末;孺子主祭,咸书《莽传》之中。遂令汉余数岁,湮没无睹,
求之正朔,不亦厚诬。



当汉氏之中兴也,更始升坛改元,寒暑三易。世祖称臣北面,诚节不亏。



既而兵败长安,祚归高邑,兄亡亡谓失位,弟及,历数相承。作者乃抑圣公于传内,登文叔于纪首,事等跻僖,位先不窋。夫《东观》秉笔,容或诌于当时;
后来所修,理当刊革者也。



盖逐兔争捷,瞻乌靡定,群雄僭盗,为我驱除。是以史传所分,真伪有别;陈胜、项籍见编于高祖之后,隗嚣、孙公孙。述不列于光武之前。而陈寿《蜀书
》首标二牧,谓益州牧,即焉、璋也。次列先主,以继焉、璋,岂以蜀是伪朝,遂乃不遵恒例。但鹏、灰玻未笮≈煸眨



《春秋》嗣子谅闇未逾年而废者,既不成君,故不别加篇目。是以鲁公十二,恶、视不预其流。及秦之子婴,汉之昌邑,咸亦因胡亥而得记,附孝昭而获闻。
而吴均《齐春秋》乃以郁林为纪,事不师古,何滋章之甚与!



观梁、唐二朝,撰《齐》、《隋》两史,东昏齐废帝。犹在,而遽列和年;炀帝未终,而已编恭纪。原其意旨,岂不以和为梁主所立,恭乃唐氏所承,所以
黜永元东昏元。而尊中兴,和帝元。显义宁恭帝元。而隐大业。炀帝元。苟欲取悦当代,遂乃轻侮前朝。行之一时,庶叶权道;播之千载,宁一作“未”。为格
言!



寻夫本纪所书,资传乃显;一作“列传仍显”。表志异体,不必一误作“必不”。相涉。旧史以表志之帙介于纪传之间,降及蔚宗,肇加厘革,沈、魏继作,
相与因循。今止《魏书》志编传后,范、沈二书,后人易置矣。既而子显《齐书》、颖达《隋史》,不依范例,重遵班法。盖择善而行,何有远近;闻义不徙,
是吾忧也。



若乃先黄、老而后《六经》,《史记》。后外戚而先夷狄;《汉书》。



老子与韩非并列,《史记》。贾诩将荀或同编;《魏志》。《孙弘公孙弘。



传赞》,宜居《武》、《宣》旧作“宣武”,不合。《纪》末;宗庙迭毁,枉入《玄成传》终。一作“中”。并《汉书》。如斯舛谬,不可胜纪。今略其尤
甚者耳,故不复一一而详之。



称谓第十四



孔子曰:“唯名不可以假人。”又曰:“名不正则言不顺”。一衍“云云”二字。“必也正名乎!”是知名人折中,君子所急。况复列之篇籍,传之不朽者
邪!昔夫子修《春秋》,吴、楚称王而仍旧曰子。此则褒贬之大体,为前修之楷式也。



马迁撰《史记》,项羽僭盗而纪之曰王,此则真伪莫分,为后来所惑者乎。自兹已降,讹谬相因,名讳所施,轻重莫等。至如更始中兴汉室,光武所臣,虽
事业不成,而历数终在。班、范二史皆以刘玄为目,不其慢乎?



古者二国争盟,晋、楚并称侯伯;七雄力战,齐、秦俱曰帝王。其间虽胜负有殊,大小不类,未闻势穷者即为匹庶,力屈者乃成寇贼也。二脱“也”



字。至于近古则不然。当汉氏云亡,天下鼎峙,论王道则曹逆而刘顺,语国祚则魏促而吴长。但以地处函夏,人传正朔,度长絜短,魏实居多。二方之于上
国,或作“若方之于七国”,非。亦犹秦缪、楚庄,与文、襄比魏于晋、宋。而并霸。原注:蜀昭烈主可比秦缪公,吴大帝可比楚庄王。逮作者之书事也,乃没
吴、蜀号谥,呼权、备姓名;原注:谓鱼豢、孙盛等。方于魏邦,悬隔顿尔,惩恶劝善,其义安归。



续以金行版荡,戎、羯称制,统言五胡。各有国家,实同王者。晋世臣子党附君亲,嫉彼乱华;比诸群盗。此皆苟徇私忿,忘夫至公;自非坦怀爱憎,无以
定其得失。至萧方等始存诸国名谥,僭帝者皆你之以王。此则赵犹人君,武灵王,加以主一作“王”,非。号;杞用夷礼,贬同子爵。变通其理,事在合宜,小
道可观,见于萧氏者矣。



古者天子庙号,祖有功而宗有德,始自三代,迄于两汉,名实相允,今古共传。降及曹氏,祖名多滥,必无惭德,犹言必欲加之。其唯武王。谓庙号止可及
操。故陈寿《国志》独呼武曰祖,至于文、明,但称帝而已。自晋已还,窃号者非一。如成、旧作“康”,非。穆两帝,刘、萧二明,或作“朝”,误。梁简文
兄弟,原注:兼言孝元帝也。齐北齐。武成昆季,原注:兼文宣、孝昭也。斯或承家之僻王,或亡国之庸主;不谥灵缪,为幸已多,犹曰祖宗,孰云其可?而史
臣载削,曾无辨明,每有所书,必存庙号,何以申劝沮之义,杜渝一作“偷”。滥之源者乎?



又位乃人臣,迹参王者;如周之亶父、季历,晋之仲达、师、昭,追尊建名,比诸天子可也。必若当涂曹魏。所出,宦官携养,帝号徒加,人望不惬。故《
国志》所录,无异匹夫,应书其人,直云皇之祖考而已。至如元氏,元魏。起于边一作“沙”。朔,其君乃一部之酋长耳。道武追崇所及,凡二十八君。自开辟
已来,未之有也。而《魏书。序纪》,首卷篇名。袭其虚号,生则一少“则”字,下同。谓之帝,死则谓之崩,何异沐猴而冠,腐鼠称璞者矣!



夫历观自古,称谓不同,缘情而作,本无定准。至若诸侯无谥者,战国已上谓之今王;天子见黜者,汉、魏已后谓之少帝。周衰有共和之相,楚弑旧作“煞”。
有郏敖之主,赵佗而曰尉佗,英布而曰鲸布,豪杰则平林、新市,寇贼则黄巾、巨鹿张角。赤眉;琅邪樊崇等。园、绮友朋,共云四皓;奋、建父子,都称万石。
凡此诸名,今本失此四字。皆出旧多“于”字。当代,史臣编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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