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继阁小说网 > 历史电子书 > 美国人:殖民地历程 >

第46章

美国人:殖民地历程-第46章

小说: 美国人:殖民地历程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加上不宜使用的记号”。富兰克林特别反对的儿种用法是:improve(将它 
  作“利用”解);将 notice 和 advocate 这两个名词当动词来用;而“最 
  最古怪和令人厌恶的”,是把 progress 当作动词!①这封信件所议论的内 
  容,很少有什么东西是以咬文嚼字著称的约翰逊博士②本人所不可能写出来 
  的;它饱蕴着学究时代的气息。 
  我们有时会忘记富兰克林在语言运用上遵循旧俗和力求“纯正”的榜样 
  有着巨大的影响。正如约翰·皮克林在 1816 年解释的那样,富兰克林所以 
  在美国作家中间享有很高的声誉,原因之一在于“富兰克林是美国极少有的 
  几位写作风格符合英国评论家口味的作家之一。”写作者们从富兰克林的成 
  功中得出了一般性的教益:要写出好的文字,就必须墨守保险的英国程式。 
  亨利·卡伯特·洛奇俏皮地指出,直到十九世纪开始后许多年,“试图跨入 
  文学生涯的美国人,他所迈出的第一步,就是装得像个英国人,以便获得— 
  —不是来自英国人的,而是来自本国同胞的——赞许。” 
  在十八世纪后期,当美利坚人谈到美洲语言的特点时,目的几乎毫无例 
  外地都是为了净化语言,给它们打上“不宜使用的记号”(富兰克林语)。 
  例如,约翰·威瑟斯庞牧师在他的文集《占卜者》(1781 年)中,热心于 
  语言的“纯洁和完美”。按照他的观点,美国在实现语言一致化方面形成的 
  压力,即所有阶级的人们使用一种共同的语言,实际上危及语言的“纯洁”, 
  因为一个社会阶级或一个地区的人所使用的粗词俗语,很快就污染了每一个 
  人的言语,甚至“学者和官员”也不能幸兔。 


  语言使用不当的第四种类型,是地方性的短语或词语。我这里指的是流行于一个地区、而不包 

  括别的地区的粗俗语。这在英国要比美国多得多。从全国整个人口来看,许许多多的平民百姓 

  从来不曾远离他们出生和生长的乡土。因此,各地都有许多地方性的特征,不仅在语词方面, 

  而且表现在乡音、服饰、举止等方面;不仅郡与郡之间是这样,一个郡的不同市镇之间也是这 

  样…… 



  但是,如果说英国的地方粗俗语大大多于美国的话,那么正是由于这个道理,有教养的人士和 

  学者们沾染上这些语言恶习的危险也小得多。这星确实包含着这样的含意:一个地方性短语只 

  会在它的流行地区被当地的居民或乡民所用。然而我认为,地方粗俗语在我们这里比在欧洲更 

  容易进入上层人士的言谈之中。 




① imprOve 原意“改善”,作“利用”解,被认为偏离了原意,notice(告示)和 advocate(主张)当时 

只作名词,而 progress(进步)只能作名词。——译者 

② 塞谬尔·约翰逊(SamueIJohnson,1709—1784 年)。英国作家,文学批评家。曾创办《漫游者杂志》, 

编纂第一部《莱语词典》,编注《莎士比亚戏剧集》。——译者 

  这种对于“更为纯洁的”英语的探求(在大多数情况下,简直意味着比英国 
  英语更英国化),甚至在进入十九世纪以后,还缠绕着研究这方面问题的写 
  作者。据门肯估计,从革命时期开始到 1800 年期间收进英语的美国用语, 
  多于从最早的殖民时期到西进运动之间的任何时期。部分地是由于出现了这 
  股语言创新的浪潮,美国的语言纯洁主义者加紧了他们的努力。约翰·皮克 
  林在 1816 年警告说:“偏离英国标准的例子是如此之多,我们的学者们应 
  当不失时机地努力恢复它的纯洁,避免进一步的败坏和讹用。” 
  在恢复一种较为纯洁的英语的倡导者中间,竞有美国语言民族主义的最 
  高典范诺亚·韦伯斯特。如果说在他的著作中贯穿着什么始终如一的主旨的 
  话,那就是纯化美国的语言。他希望通过将美国语言恢复到英国“最好”时 
  期的“最好”语言水准,来实现这个目标,韦伯斯特仅三十一岁时,就发表 
  了《英国语言论文集》(1789 年),充分陈述了他的主张,其中表述了关 
  于每一种语言都在某一时代达到巅峰的理论(这一理论,他在 1806 年以前 
  没有作过实质性的修正)。 


  当一种语言到达某一发展阶段时,它必然会停滞不前或走下坡路,因为科学的进展或者停止了, 

  或者变得十分缓慢、无足轻重,以致无法对语言的素质施加实际影响。这个发展阶段,就是一 

  个民族涌现出大批才华横溢、情趣高雅的第一流作家的时期。在英国,这个阶段始于伊丽莎白 

  女王时代,终于乔治二世统治时期。如果写作风格和语音能够固定下来,呈现安妮女工和她的 

  继任者统治时期的水准,那倒会是一大幸事。从那时以来,英国语言极少有什么改善;反之, 

  加里克在发音方面引入了无数讹误,而约翰逊、吉本和他们的模仿者则将写作风格弄得一团糟。 


  韦伯斯特在这里着意宣扬的不是一种新的美国语言的无比优越,而是鼓 
  吹这里有恢复“纯粹的英国语言”的极好机会。他认为,真正危险的创新者, 
  是十八世纪后期的一些英国作家,美国人决不能学他们的坏样。那些对美国 
  英语说三道四、横加指责的英国批评家只是暴露了他们自己的无知。 


  当我审视一下语言,将这个国家的自耕农的语言习惯同莎士比亚和艾迪生的风格作一比较时, 

  我不得不断言,美国人民、特别是英国人的后裔讲的英语,是当今世界最为纯正的。他们的语 

  言中几乎没有夹杂任何外来方言,即自乔史以来英国最好的作家们所没有用过的词语。他们保 

  留了一些作家们不再使用的过时的词语,原因大致也不过是摆摆样子,因为那些替代的用词并 

  不见得更加悦耳动听,或表现力更丰富些。在许多情况下,他们倒是保留了正确的词语,而那 

  些自命不凡的文人雅士们,则臆造了非常不确切的、甚至十分荒唐的词语。 


  韦伯斯特甚至以这样的保守方式为他的拼写改革辩护。当有人指责他仅 
  仅为了简化就别出心裁时,他毫不相让。他在 1809 年写道:“在我拼写的 
  词汇与目前的通用拼法稍有不同的极少例子中,我并没有作什么创新,而是 
  屏弃了创新。当我写 lether,fether 和 moldo①时,我所做的只是使这些词 
  回复到原先的标准,即在我们最早的英语书籍中所用的形式。”他探索着“原 
  始词源正字法”,希望这一标准,以及写作风格的净化,会“将语言恢复到 



① 这些伺的标准拼法应是 feattier(羽毛)、leather(皮革)和 mould(士丘)。韦伯斯特曾试图根据发音 

来改变拼写,并在一定惺度上为公众所接受。——译者 

  过去年代的纯洁”。在语音方面也是一样。韦伯斯特在近二十年以后对来访 
  的英国海军军官巴兹尔·霍尔舰长说:“你们将 deaf 读成 def,而在我们 
  看来,它的发音应同子 deef,①由于这是你们所偏离了的正确发音方式,我 
  将坚持美国的发音方法。” 
  韦伯斯特对美国英语的纯洁性和一致性一往情深,但却大大低估了明显 
  带有美国风格的词汇和惯用法的数目。在他的《论文集》中,他怀疑,在美 
  国英语里,除去纯粹与地方职业有关的词外,不是众所周知的英语词汇是否 
  会多达一百个。在将近四十年后的 1828 年,即他的《美国英语词典》出版 
  那年,韦伯斯特向霍尔舰长吹嘘,“只在美国而不在英国使用的词汇,总共 
  不到五十个。”韦伯斯特的所谓《美国英语词典》,大量从美国人的著作中 
  援引例句,但正如托马斯·派尔斯所说,除此之外,没有什么其他理由可称 
  它为“美国”英语词典。 
  然而,诺亚·韦伯斯特是彻底地属于美国的,当他为美国语言寻找一个 
  外来的(甚至是英国的)标准时,就更是这样,他对于语言立法的热忱,当 
  然可以在美国人对成文法规和几乎每一种立法所表现的激情中找到对应物。 
  它表现了殖民地人民在文化上的不安全感,而在 1776 年后,它又开始表现 
  出对民族特征的追求。 
  但是,标准又应当如何确立呢?早在 1724 年,当时在威廉与玛丽学院 
  任数学教授的休·琼斯牧师希望能“制订一个公共标准”,以便“指引子孙 
  后代,防止毫无章法以及写作和表述中的滥用和讹误”。1774 年,另一位 
  作者(可能是约翰·亚当斯),在《皇家美洲杂志》上极力主张:如此众多 
  的人在如此广阔的土地上使用同一种语言,为英国语言的“完善”提供了良 
  好的机会;应当从速组成一个美洲语言协会,来抓住这个大好时机。新罕布 
  什尔的效忠派总督将这个建议转呈给在伦敦负责殖民地事务的国务大臣。只 
  过了几年,在美国获得独立之后,约翰·亚当斯给国会议长写信,建议国会 
  设立一个学会,来“扶正和改善英语,以及确定语言中一些悬而未决的问题”。 
  在英国,英国人从未建立过这样一个学会,这使得在美国建立此种机构更显 
  得必要了。信中说,“确定一个共同的标准,使这块大陆每个地方的每一个 
  人在语言的含义和发音方面都有章可循,这将对合众国产生令人愉快的影 
  响。”1806 年,有关成立这个学会的一个法案提交给参议院,约翰·昆西·亚 
  当斯亦为成员的一个委员会对此作了赞许的报告;但是,当学会的名称被修 
  改,略去了“全国”一词时,这项计划便夭折了。诺亚·韦伯斯特偶尔也主 
  张通过立法将语言定型并使它保持纯洁,但对他说来,国会的帮助几乎是多 
  余的。在他自己的领域里,韦伯斯特已经变得像个独裁者。像所有的独裁者 
  一样,他更喜欢使自己讲的话成为法律。上面这些,还仅仅是一系列不懈努 
  力的开端。这种试图通过立法或学校校长来保持语言纯洁和纯粹美国化的热 
  情努力,一直延续到本世纪。 
  到了十八世纪的末期,一些观察敏锐的美国人已经开始注意到,尽管(也 
  可能是由于)殖民地的语言有着广泛的一致性,在大洋的此岸,还没有出现 
  任何可以裁决语言是否正确的阶级或地区。威瑟斯庞在 1781 年说:“我们 
  与大不列颠群岛遥隔万里,语言标准还尚侍在那里去寻找。每一个州都等同 
  并独立于另一个州;我相信,至少在目前,没有哪一个州会同意在言语交谈 



① 韦伯斯特的意思是:字母组合 ea 应与 ee 一样,发长音'i:',而不是发短音 'e'。——译者 

方面接受另一个州的法律,就像它不会在行动方面接受外来的法律一样。只 
有时间和机遇才能决定,我们在这方面的情况将会转向何方,是继续以英国 
的语言作为铸就我们自己语言的楷模呢,还是会在这个新的天地里找到一个 
学术和文化中心——它影响广泛,足以为其他地方的语言和写作制定规则。” 
约翰逊博士曾经表述过这样的观点:缺乏文化首府、人口居住分散和幅员过 
于辽阔,都是美洲语言处于未开化状态的原因。“一个稀疏地分布于美洲这 
片无垠疆土的国度,就像从一个焦点四下散射的光线。所有的光线并未消失, 
而热量则荡然无存。”这位傲慢武断的老学究,把美洲的语言轻蔑地贬斥为 
“美洲方言”,认为它不过显示了“每一种广为分散使用的语言必然会招致 
的败坏和讹误”。 
在十六世纪早期,当美洲殖民地刚有人定居时,每个人都随心所欲地进 
行拼写。词的拼法,就和写作风格与内容一样,反映着写作者和印刷出版者 
的个人好恶和习性。直到十八世纪初,主要的英国作家们才拼写得相当一致; 
直到约翰逊的《词典》问世,作家们才有了几乎人人接受的标准。新兴的中 
产阶级有了词典作为步入上层阶级语言雅境的引路指南,自然会感到方便。 
这一点,在英国尤为重要,在那里,语言长久以来就是(现在也仍然是)社 
会阶级的标志。使用贵族统治阶级的“标准”语言说话和写作的能力,是享 
受它的其他特权的必备条件。因此,在十八世纪末期和十九世纪初期出现了 
很多词典、语法书和会话指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