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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战国五大公知-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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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如果现在还有谁显得比较有道德,那就把他除掉,以保证上述判断的正确性。
不管韩非所说的种种人性阴暗面有多么普遍,也必须看到好人从来都没绝种。哪怕是像孟子所鼓吹的那种大丈夫,相当之道德高标了,可也仍然是存在的。
对此,韩非当然也不能否认,他的应对是:
若此臣者,不畏重诛,不利重赏,不可以罚禁也,不可以赏使也,此谓之无益之臣也,吾所少而去也。(《奸劫弑臣》)
威武不能屈的人,贫贱不能移的人,富贵不能淫的人,也是不会任由君主摆布的人。这种臣下,存在没有好处。我鄙视他们,而且要把他们除掉。又说:
赏之誉之不劝,罚之毁之不畏,四者加焉不变,则除之。(《外储说右上》)
赏他、夸他,他不来劲;罚他、骂他,他没所谓;这种对威逼利诱一概免疫的人就应该让他消失。
所以,按照韩非的逻辑来治理,即使人类暂时还没有坏透,也总是会逐渐走向坏透的。
那么,怎样才能让无限坏的人类,接受无限尊王的事实呢?答案是:
圣人之治国也,固有使人不得不爱我之道,而不恃人之以爱为我也。(《奸劫弑臣》)
这个“使人不得不爱我之道”,说穿了倒也简单,就是抓牢权柄(势),推行法治(法),耍弄阴谋(术)。
【段子为证】
韩非曾这样讲述商纣和周文王的故事。
费仲对商纣说:“西伯侯姬昌很贤能,老百姓喜欢他,诸侯归附他,这种人一定要杀掉,不杀,将来就会成为祸患。”
纣王不明白这么也可以成为杀人的理由。费仲说:
“冠虽穿弊,必戴于头;履虽五采,必践之于地。”
破帽子是要戴在头上的,水晶鞋是要踩在地下的,这就是上下尊卑的分别。西伯侯这只破鞋现在却做着帽子的事;做臣下的,不把自己的能力用于为主子出力,这是不可以不杀的。再说,“主而诛臣,焉有过?”君主杀臣子,还不是怎么杀怎么有理,您有什么顾忌的呢?
但韩非版的商纣很傻很天真,坚持说:“夫仁义者,上所以劝下也,今昌好仁义,诛之不可。”我们的舆论导向就是提倡仁义。现在姬昌喜欢仁义,杀他是不对的。
费仲三次劝说无效,商朝就灭亡了。(参见《外储说左下》)

权势高于一切
评价韩非,有一句套话叫“法家集大成者”。
具体说是,韩非之前的法家人物,提出了三个核心观念:商鞅讲究“法”,申不害醉心于“术”,慎到强调“势”,韩非把三者给融会贯通了。
因为这一派被后世叫作“法家”,所以很容易误导大众,让大家以为韩非最重视的是法。郭沫若曾辨析说,其实叫韩非“法术家”更合适些。因为在他的体系里,术的地位无论如何是不低于法的。
但综合起来看,恐怕“势”才是韩非思想的核心。法和术再重要,也都是围绕势展开的。法也好,术也好,都是取得和运用势的手段而已。
而势,就是权力。
要理解势,必须牢记以下几条。
第一,权势大于一切。
因为人是坏透的,所以不要企图用知识去开化他,用思想去启蒙他,用道德去激励他,用情感去打动他,唯一可行的就是用权力去压迫他。韩非说,“势者,胜众之资也。”
贤人而诎于不肖者,则权轻位卑也;不肖而能服于贤者,则权重位尊也。尧为匹夫不能治三人,而桀为天子能乱天下。吾以此知势位之足恃,而贤智之不足慕也。(《难势》)
谁听谁的,不取决于能力而取决于地位。尧,是传说中圣明的君主,可若他不是天子,三人行,必能扁之。桀,就是一混蛋,可是他做了天子,他就能把你折腾个死去活来,你除了骂骂太阳,还真就不能把他怎么着。我由此知道,权力地位才是安身立命之本,美德和智慧都是浮云。
且民者固服于势,寡能怀于义。仲尼,天下圣人也,修行明道以游海内,海内说其仁、美其义而为服役者七十人。……鲁哀公,下主也,南面君国,境内之民莫敢不臣。民者固服于势,诚易以服人,故仲尼反为臣而哀公顾为君。仲尼非怀其义,服其势也。故以义则仲尼不服于哀公,乘势则哀公臣仲尼。(《五蠹》)
百姓本来就受治于君主,少有能被道德感化的。孔子是最伟大的圣人,可是追随他的不过七十个人,真的能实践其理想的,就他自个儿。鲁哀公,属于国君里的窝囊废,可是身为鲁国的子民,你能不听他的么?你孔子在鲁君面前,不也是低三下四?鲁定公送给你一条鲤鱼,你不是马上兴兴头头地给儿子起名叫孔鲤了么?
凡夫俗子由于没有势,所以需要一些道德行为来赢得别人的好感换取帮助。但君主不同,国家是君主的,就好比君主的车;权势是君主的,就好比君主的马。用权势支配国家,君主可以无往而不利。君主放弃权势讲道德,等于放弃车马去和俗人拼脚力,纯属犯贱。
第二,权力之所以如此有效,在于可以用它对所有人威逼利诱。
既然人只知道趋利避害,那威逼利诱自然就是最好的办法。
明主之所导制其臣者,二柄而已矣。二柄者,刑德也。何谓刑德?曰:杀戮之谓刑,庆赏之谓德。(《二柄》)
韩非把杀戮和奖赏称之为君主的“二柄”。就是说,要抡起权势的刀斧,这是两个抓手。他之所以强调碰到“不畏重诛,不利重赏”的少数人一定要除掉,就是因为有这样的人存在,会使刑、赏二柄失效,对行政安全来说,是增加了不确定性。
儒家不大讲“赏”,因为赏是利诱,他觉得未免显得不够光明磊落。要引导人民做什么,更提倡用爱心感化。当然,仁政也可以看作是一种普遍性的赏,不过对所有百姓一视同仁,类似于吃大锅饭,显然是无法产生激励和竞争机制的。
刑罚的作用,儒家不否认;不过总体来说偏于宽缓。孔子提倡“赦小过”,孟子鼓吹“省刑罚”,荀子算是最重视用刑的。比如会导致人终身残废的肉刑,他就认为很有存在的必要,而且他坚决不信历史上存在过不用刑罚的时代。不过仍然坚持“刑不过罚,赏不逾德”,即量刑要适当。
韩非照例和儒家相反,首先,他强调惩罚当然比爱心管用。
母之爱子也倍父,父令之行于子者十母;吏之于民无爱,令之行于民也万父母。父母积爱而令穷,吏用威严而民听从,严爱之策亦可决矣。(《六反》)
今有不才之子,父母怒之弗为改,乡人谯之弗为动,师长教之弗为变。夫以父母之爱、乡人之行、师长之智,三美加焉,而终不动,其胫毛不改。州部之吏,操官兵,推公法,而求索奸人,然后恐惧,变其节,易其行矣。(《五蠹》)
母爱是父爱的双倍(今天的人未必同意这个判断,但母爱至少比父爱表现得更明显、更直接吧),可是老妈苦口婆心地在那里说:“孩子,你听我的,做完作业再出去玩。”你可以一扭脸:“烦死人了!”老爸一板脸:“小子反了你,写作业去,不然我抽你!”好,乖乖认错。长大一点了,爸爸的话也不听了,但是来一城管:“暂住证给我看一下!”不想被打,你就别跟他横。可见溺爱无孝子,暴政有顺民。
事实是,韩非是把仁义惠爱看作统治者的弱点的。
夫施与贫困者,此世之所谓仁义;哀怜百姓,不忍诛罚者,此世之所谓惠爱也。夫有施与贫困,则无功者得赏;不忍诛罚,则暴乱者不止。(《奸劫弑臣》)
他说,给穷人发福利,这是世俗所谓的仁义,结果是无功者受赏;不对坏人下狠手,这是世俗所谓的惠爱,结果是纵容犯罪。
其次,刑、赏抓手中,也是以刑为主导。
这也是商鞅那里传下来的老观点。赏的成本高,赏得越多,君主能留给自己的越少,而受赏者的胃口也会越来越大,总有赏到君主破产的时候。
刑则只要抡起屠刀就可以了,看起来几乎是零成本的。而臣民对刑越畏惧,对赏的心理预期也就越少——问一个时刻担忧受刑的人:“你幸福吗?”只要他今天没挨打,就可以得到肯定的答复了——所以最终甚至可以达到只刑不赏的境界。
有意思的是,韩非的这个主张是借孔子之口讲的。鲁国失火,眼看火势要蔓延到国都。鲁哀公亲自率众督责救火,但鲁国人民非常不给国家领导人面子,竟然都趁机去追逐野兽,却没人来管火往哪儿烧。于是鲁哀公只得向孔子问计,孔子说:“追到野兽有肉吃啊,又不受惩罚;救火多辛苦啊,又没有奖赏。这便是没人救火的原因。”
哀公叹服高见。孔子又说:“现在情况紧急,来不及行赏,再说救火的人都打赏的话,财政储备也不够,请只用刑罚吧。”
于是孔子下令说:“不救火的,与投降败逃同罪;追野兽的,与擅入禁地同罪。”命令下达后还未传遍,火已经扑灭了。
韩非又特别推崇轻罪重罚。他认为这样第一可以防微杜渐,第二会让人恐惧,彻底不敢犯法,达到以刑去刑的效果。
宣讲这个道理的任务,韩非有时仍会派给孔老师。商代的法律,往路上倒灰就要砍掉手。子贡觉得太重,问这算什么道理。孔子说,这条法律很好啊,往街上倒灰,就会弄脏别人;弄脏别人,就要打架;打架开始是单挑,后来就要发展为家族火并……那时冤冤相报何时了?
一系列推论推完,孔老师再上纲上线地说:不如早点判个重刑。砍手,这是大家非常恐惧的;不乱丢垃圾,这是大家容易做到的。如此,大家都随手做环保,垃圾要分类,岂不是什么事都没有了?
第三,因为权势是如此有效,所以绝不允许任何人分享。
韩非的观点立场和孟子对立得最厉害。孟老师讲民本,韩同学眼里只有君权;孟老师提倡做大丈夫,韩同学则恨不得逼所有人做真小人;孟老师关心爱的力量,鼓吹仁者无敌;韩同学则深信,恐惧才是能驱使人行动的真正动力。
韩非思维套路的对立面则是庄子。至少在谈世俗问题的时候,庄子眼里什么都是相对的,根本无所谓是非;韩非则最喜欢强调矛盾的绝对性:黑就是黑,白就是白,没有灰色地带,没有中间道路可走,社会现象也许很复杂,但只能有一个根本原因。
很自然的,韩非心目中,一切博弈几乎都是零和的,绝不存在双赢的概念。所以韩非只是强调,其他人的权力越多,君主的权势也就会越小;君主要爽,别人也就得接受吃亏的现实。
所以君主的一切作为都是围绕着如何牢牢把势垄断在自己手里展开的。
【段子为证】
大家都知道,韩非贡献过一个有名的成语,叫自相矛盾。韩非讲这个寓言,是用来吐槽尧舜的。
历山一带的农民相互侵占田界,舜到那里种田,一年后,各自的田界都恢复了正常;黄河边的渔夫相互争夺水中高地,舜到那里打渔,一年后,大家都礼让年长的人;东夷的陶工制出的陶器质量粗劣,舜到那里制陶,一年后,大家制出的陶器结实耐用……孔子赞叹说:“种田、打渔和制陶,都不是舜的职责,而舜前去干这些活,是为了纠正败坏的风气。舜确实仁厚啊!竞能亲自吃苦操劳而使民众都听从他。所以说,圣人的道德能感化人啊!”
对此,韩非提出疑问说:“这个时候,尧在哪里?”回答当然是:“尧在做天子。”
韩非说,这就不对了,圣人在位,明察一切,会使天下没有坏风气,哪里还用得着舜用道德去感化他们呢?有这么多麻烦要舜去解决,就证明尧有过失。可见,“贤舜,则去尧之明察;圣尧,则去舜之德化。”两者不可并存,这就和无坚不摧的矛和坚不可摧的盾不可能同时存在,道理是一样的。(《难一》)
对于把尧舜吹得神乎其神的儒生,韩非这一砖拍得确实有力。但只要不把尧舜过分神化,则反驳韩非也很容易:尧确实明察,舜也诚然仁厚;世界是复杂的,单一因素不足以解决全部问题,所以才需要尧舜的优势互补。

儒法不两立
所以,人类固然都是坏蛋,但那些可能会分了国君“势”的坏蛋,是首先要打击、防范的对象。《韩非子》五十五篇,一条贯穿的主线就是分析如何识别和对付这些坏蛋的。韩非对这些人的分类工作做得特别细,有时近于琐碎。方便起见,我们做一下相反的工作,把这些坏蛋归置归置,可以并成两大类。
春秋战国这五百多年间,是中国历史上最大的一个变革期。到韩非的时代,已经是秦统一前夕,到了变革的收官阶段。
君主操控着大批不满现状、渴望成功的士人,结合成了一个新集团,是这场大变革的胜利者。这个新的官僚体制现在已经占据了绝对主导地位,于是面临了蛋糕怎么切的问题。身在体制内而想和君主抢蛋糕的人,构成了第一类坏蛋。
但旧的封建宗法体系虽然明显没落,残余力量也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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