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皆穿之望断归来路-望断归来路(修改版)-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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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皆穿之望断归来路(完全重写版)作者:丁墨
我忘记了时间与姓名
忘记了曾经与现在
忘记了喜悦与悲伤
也忘记了 我的爱
——
一开始,你会以为是中国版《终结者1》
可是我保证 完全不一样
本文为完全重写版,没看过的朋友欢迎跳入,不会是坑
看过的朋友也欢迎再跳,因为完全重写
内容标签:穿越时空 再世重生 不伦之恋
搜索关键字:主角:楚忘,易少寒 ┃ 配角:易景阳,阿瓦,展斩,白幻姿 ┃ 其它:穿越科幻生化重生不伦
序
我的王,是世界上最伟大最英俊的男人。
他的故事,已经被编为传奇、写入小说,广泛流传。
他是真正的少年英雄,据说二十岁便踏入世界生化研究的最前端领域,更是有了一系列突破人类极限的发明。
他曾经发动过战线广阔的战争,并一度取得优势。却因为一个女人,而放弃了攻占的大半领土,直到现在,他的军队,世界上最强大的军队,都龟缩在这南太平洋孤岛之地。
大家都说,如果不是为了那个女人,王早控制了整个世界。
这些都是卫兵们、侍从们,偷偷告诉我的。事实上,这些事情,在岛上,是禁忌的话题。
因为王,不允许任何人提起她。
我叫平安。平平安安的平安。大家都说这是个好名字。可是大家也都说不清楚,我是从哪里来到岛上的。我起初没有任何亲人和朋友。当我醒来时,就躺在王的床上。从那时起,我才有记忆。
我见过王的次数,屈指可数,那是印象最深的一次。
当我醒来时,第一眼看到的就是他。他双眼赤红,头发凌乱,可是依然不会对他英俊的外表造成任何影响。
他看着我,满含期待。
我清晰的记得,当时我问了一句话,他的双眼就瞬间黯淡下去。
从满含期待变成绝望,我从来不知道人的眼神可以让你感觉,他的心情瞬间从天堂跌到地狱。
我只是问他:“你是谁?”
他便不再看我,让人把我带了下去。此后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没有见到他。
于是王的府邸里,多了一个叫平安的女孩。
可是我似乎又跟其他侍女不同。我不用干活,我的吃穿用度皆比照按照王的标准。大家都叫我小姐。
可是我并不是王的女人。他并没有碰过我。而且这宅子里,一直没有女主人。
我的位置,就好像王的妹妹。大家也都这么以为,因为他从来不进我的房间,也很少见我。
可是这个认知让我不愉快。
虽然只是极少数几次见到他,也无法阻挡我跟这岛上大半女子一样,爱上他。
不止一次,我在深夜里,在被子上,反复描画他的眉目,他的头发,他的鼻梁,他的嘴唇,还有他的身形。
他太完美。我第一眼看到他,就爱上了他。
可是我不知道自己,对他来说,是什么样的存在?如果他只是把我当作普通侍女,那也好,断绝了我的念想;如果他要我当他的床伴,没关系,我心甘情愿。
可是他都没有。他将我不远不近的放置在自己身边,却不看我一眼。
马上就满三年了。
其实他也进过我的房,两次。两年的同一个日子。我不知道这个日子对他来说,意味着什么。
他在夜里,来到我的房间。他似乎喝了酒,疯狂的吻着我。他甚至差点就占有我。
可是他没有。
第一次,我忍不住唤了一句:“王!”他的动作噶然而止。
第二次,我忍不住喊痛,他就似乎马上清醒过来,说:“我该死,我永远不让你痛!”抽身离开!
这两次的相处,我没有跟任何人说起。
因为这是我的小秘密,我的小喜悦,也是我的困惑。
今天,就是第三年的那一天。我想我一定要在今天,得到一个答案。
可是,我等了一个通宵,他都没有来。
看着时钟指向四点,虽然还未天亮,我的心却凉了。
我突然意识到,他不会来了。他永远也不会来了。
因为他已经不想要占有,我这个替身。
我不傻,我知道他那满含期望的眼神、绝望的眼神、怜惜的眼神,都不是为了我——一个陌生女孩。
我穿好衣服,我需要一个答案。我不要再做一个摆设!我平安,不要做一个摆设!
我轻手轻脚走向西侧楼。那是家里的禁地。没有卫兵把守。因为安装了无数监控设施。如果贸然闯入,第二天王就会下令将那人处死。在这样事件发生过两次后,再没人敢去西侧楼一步。
我想这里有答案。因为西侧楼顶楼,常年黑暗,今夜却亮着灯。
我蹑手蹑脚的推开门,在漆黑里,沿着楼梯慢慢爬上去。我的反应能力很好,夜视能力也很强。我学了一点简单防身术,就能徒手打倒几个大汉。
顶楼,最东面的房子里,门半掩着,光线鹅黄。
我成功的伏于门后,却发现门冰得吓人。好在我反应快,没有发出任何声响的与门拉开距离。
我看到了让我朝思暮想的那个人,他靠着一樽水晶棺,坐在地上。他的眼睛,一直专注的注视着水晶棺里那人,以至于没有发现我的到来。
那里面到底是谁?他的身体挡住了那人大半躯体,我只能看到一条宝蓝色长裙和纤细的足部。
那是一个女人。我想,那个一定就是让他放弃大好江山的女人。
他忽然对那具尸体说起话来。
他说:“少寒,我明明已经按照你的愿望,不要权力,也不要土地,你怎么还不回到我身边?”
他的声音很轻,语气却很郑重。我从未见过如此轻声细语的王。
他说:“少寒,我明明守在这孤岛这么多年,不让所有人出岛,你怎么还不回来?”
我很奇怪,难怪那个女人没死?可是她躺在极寒的房间的水晶棺内,怎么还会活着?
他又说:“少寒,我已经让你重生了。按照你说的,我把重生的她,取名叫平安。可是,她什么都不知道。她不是你。她以为她只是平安。少寒,我要怎么办?”
听到他这句话,我如被雷击,一屁股坐在地上。
“什么人!”他一声断喝,快步走到我面前,居高临下的看着软在地上的我。
可是我没管他。
他说什么?我是重生的那个什么“少寒”?什么少寒?我就是我自己,我是平安。
他蹲下来,抓住我的肩膀:“你来做什么?你不知道我的禁令吗?”
“谁是少寒?”我问他。
他的脸色顿时非常难看。
其实我知道的,那个被列为禁忌的名字——易少寒。
“滚!”他说,“再不走我杀了你。”他真的面露杀气。是的,他一直是世界公认的,最冷酷无情的男人。
我转身,向着楼梯方向走了几步。
我猛然发力,转身、踏地,如离弦的箭般从他身边略过,进入那个冰冻的房间。
我估计对了,我的反应能力和敏捷程度,一般人难及,甚至连主人也不行。
我站在那水晶棺前,胸口一阵剧痛传来。我咬着牙,我的血顺着我的手,流到那水晶棺上。紧接着,我的右肩也是剧痛。
“滚出去!”他在我身后咆哮。
我扶着棺,勉强站立。
那人躺在那里,面色平静,仿佛只是睡着了。她的面容如此美丽,皮肤白皙。两道弯眉似乎带着一丝笑意。原来她长得这个样子,我想,她是安然的死去的。
我艰难的转身,却落入一个有力的怀抱。
他抱着我,脸上已满是悔意:“对不起……我……”
“不要紧的,主人……”他刚刚的两枚子弹,让我全身的力气都在流失,他的眼泪掉了下来。我忽然觉得安心,能死在他手上,能让他为我流泪,能让他后悔杀我,我可以安心的死去了。
我不舍的看着他,他可真英俊啊,我真舍不得。
“平安!你不要死!你是我的希望,你不要死!”他抱紧我。
我真希望可以不死,可是他一颗子弹,射中了我的心脏啊!奇怪,我的心脏,并不觉得痛,我却清楚知道,我要死了。
我的双眼逐渐看不清,他的声音,也模糊起来。我的脑海里,另一些东西,一些似乎埋藏已久的东西,却慢慢清晰起来……
“王……”我说,“我好像出现幻觉了……”
他将我搂得更紧。
我真的出现幻觉了。
又或者,那不是幻觉。因为那是一段完整的记忆,电光火石般,在我脑海里清晰掠过。四十多年的时光,一掠而过。
在我临死时分,我陷入了另一个人,光怪陆离的回忆里。
又或者,那个人就是我?
第一章
我已经很久,没有回过北京了。
记忆中,那里阳光充足,却干涸少雨。云层时常厚重而压抑。建筑物大多灰暗、密集、参差。
北京西北,云集了国内最优秀的大学。我在那里,渡过了我残缺的大学时光。虽然明知到死,我都无法拿到大学毕业证。可是每当我想起母校里,一排排银杏树下的金黄斑驳,我还是会心生怀恋。
千万不要误会,我易少寒可不是坏学生,我甚至很少逃课,也从未挂科。
那时候的我才二十来岁。活泼莽撞,青春张扬。顶着名牌大学的光环,品学兼优、家底丰厚。当然,长相也不赖。
我大半生的零落,只是因为敌不过命运。
我的故事里,少不了我的密友——许清莹。她是一个那样美丽、勇敢而心软的女孩。我庆幸,她最终还是拥有正常人的幸福生活,并且在我长达多年的颠沛流离生活中,一直给予我支持。
故事发生的时候,我刚念大三。在我的印象中,大一大二的时光,一眨眼就过去了。旁的女生已沉浸爱河,我俩却依然单身得快乐。
许清莹是压根没遇到让她心动的人,而我虽心动过,那人却潇洒离去。
上课、上自习、做实验……时常也跟许清莹去喝喝咖啡。生活随意而惬意。
我以为自己的一生,就会这样下去。平淡如水、波澜不惊。再有一两年,也许半年时间,何谦阳在我心中残存的那一点点痕迹都会消失掉。我会顺利保送研究生,毕业后留在研究所,拿着微薄薪水,认识个老实忠厚的师兄,然后结婚生子,就这样过一辈子。
直到那一天,我清晰的记得,是2006年8月7日。一群美丽而优秀的陌生人,突兀、霸道的闯入我的生活,我的一生就改变了。
在那之前,我从来不知道自己会是个命运“特殊”的人。
我以为除了自幼被亲生父亲抛弃、高中丧母、大一时被何谦阳甩掉这三件惨事外,我跟普通人并无不同。我甚至一直是个开朗活泼的女孩。
所以那时候,我真的不知道自己一生都会陷入无法解脱的陷阱。
又或者,那个陷阱,其实是我亲手设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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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我和许清莹坐在鹿港小镇里。天空微蓝、薄云似雾。餐厅窗外是炽热而嘈杂的北京夏天,窗内是清凉懒散的饮食男女。
我还记得当时我点了两份香浓醇滑花生冰激淋,在等待冰激淋的时候,我们在聊什么呢?对了,我们在聊我的父亲。他希望我去美国,跟他的家庭一起生活——但是我拒绝了。
虽然我已经不像前几年将他视为仇人,也渐渐懂得感情事情不可勉强,但是妈妈因他的背叛郁郁而终毕竟是事实。况且我也无法与他在美国金发碧眼的妻子和那对可爱的混血儿女朝夕相对。
“得了吧!你一个人在国内多么逍遥快活?我才不信你舍得!”许清莹皱起她那秀气的眉,一脸鄙夷。血缘的牵袢和爱恨,被许清莹大大咧咧的带过。
“嗯……此言深得我心!我就高抬贵手,不去摧残那对混血宝贝了!”
我和清莹时而聊天,时而各自沉思。有人说过,最好的朋友相处时,即使不说一句话,也仿佛经过了一场极其精彩的谈话。此话真的不假。我俩人前一向嘻嘻哈哈,没个正形。两人独处时却经常沉默。这也许是我俩凑到一起的原因——人来疯。
盛夏的阳光穿透树叶和玻璃洒在淡青色木桌上,空调送来的阵阵凉风伴着轻柔的音乐萦绕在身边。一切是如此的美好恬静。
直到送冰激凌的服务员,打破了宁静。
“嗨,美女,这是你们的冰激凌!”一个轻快的声音在我背后响起。许清莹一向迷糊混沌的脸上,难得的露出惊讶与羞涩神色,我好奇的转头看过去。
首先看到是拿着托盘的手。托盘是纯黑的,小麦色的五指紧扣托盘,稳稳的放到了桌上。放下冰激淋后,他负手挺拔站立,朝我们露出微笑。
那一刻我着实被震撼了一下。我们常用“阳光”二字来形容健康俊朗、充满活力的男生。那眼前这个男孩比十个太阳还要耀眼。
不是他修长的身材、不是他漂亮的面颊。让人移不开眼,却又不敢直视的,是他那异常明亮的双眼,如此灵动、如此热情。就是那眼睛,使得他即使静立不动,也像一个发光体突兀的矗立在原本寂静懒散的餐厅中。
“呃……谢谢!”在他的强大光芒下,我有些脸红。偷偷看许清莹一眼,她更不争气,虽然垂着头,可是手里的小勺还在咖啡杯里无意义的搅动——明明咖啡已经喝完了……
道了谢,男孩却没离开,反而向前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