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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天才宝宝:总统爹地伤不起-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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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他点点头,转身朝书房走去。

沈千寻看着他的背影失神了片刻,这才轻轻一笑,回到了自己的卧室。

确定了去旅行,第二天他们就开始选地方,最后敲定的是瑞士,因为随意很想滑雪。

季雨霖和叶莹很宝贝这个孙子,自然一致敲定去瑞士滑雪去。

沈千寻东西都已经收拾好了,但是临出发前却接到了一通重要的电话,不得不打消了旅行的念头。

好不容易安抚好随意的怒气,她又向叶莹和季雨霖致歉,说校方组织学员到希腊采风,她也是刚接到通知,无法成行了。

叶莹还好,虽然感到遗憾,但仍是宽慰沈千寻,说下次还有机会,并让沈千寻玩的开心,尽量在圣诞节前夕赶回来。

沈千寻应下了,反观季雨霖脸色就不太好看了,瞪了她一眼,转身上了专机。

沈千寻面带微笑目送飞机起飞,她的脸上忽然划过一抹冰冷的肃杀之气。

没有回总统府,沈千寻转身慢行,风有些大,A国的冬天很冷,她把风衣朝身前拉拢了一些,双手插在口袋里,波浪般的长发在身后肆意飞扬,宛若魔魅。

她走出总统府的时候,就看到一辆军用吉普车停在总统府斜对面二百米左右的地方。

沈千寻疾步走过去,车门在她接近时蓦然拉开,沈千寻上了车,车门骤然合上,引擎发动,快速的在柏油路上疾驰。

驾车的是上官凌,副驾驶座上坐着简钰,司徒玄霜和沈千寻坐在后车座。

简钰递给沈千寻一份文件夹,沈千寻认真的翻看起来,问道:“确定了吗?”

司徒玄霜重重吐出一口气,说道:“多亏随意的指纹辨别系统,这几日又经过我们的高科技追踪,已经完全锁定了科比的下落。”

沈千寻看了一眼纸上标志的科比所处方位,皱眉道:“阿富汗?”

简钰冷哼道:“科比很狡猾,藏身在中东境内,阿富汗有五分之三的交通处于瘫痪阶段,正适合他非法从事海洛因交易。前些时候科比更跟人有了一次小规模的枪战,随意的指纹辨识系统起到了关键作用,要不然我们只怕还想不到那家伙会藏身在阿富汗呢。”科比藏身在乌鲁兹甘省,位于阿富汗中部,兴都库什山脉南部的山谷中,位置隐蔽性极佳。

狡猾的人啊!

沈千寻静静的听着,一边分析作战有力地势,她没有想到临近年关,等待她的却是大开杀戒。

可是这一天她和司徒他们三个已经等得太久太久了……

都说祸害遗千年

前往阿富汗,为了今后不必要的麻烦,他们不能有入境记录。

私人飞机是少不了了,前去求jon帮忙可谓是一波三折,费了很大一番功夫。

Jon瞪着他们四人,怒声道:“你们简直是胡闹,不用求我,我不会同意你们前往阿富汗的。”

沈千寻心神稍定,低低一笑,浅淡说道:“jon,我们用了好几个月的时间才找到科比的下落,他生性狡猾,如果这一次不行动的话,下一次真的不知道要等到何年何月了?”

Jon不悦道:“我不是说过了吗?这件事情国会会解决,不用你们插手。饫”

司徒玄霜性情直爽,忍不住皱眉说道:“解决?部长,你们准备什么时候解决呢?或许我们该问的是,你们打算怎么解决呢?”

“司徒,不许这么跟jon说话。”沈千寻低斥司徒玄霜,司徒委屈的说道:“老大,我早就说过不能来找部长,你偏不听,现在看到了吧?部长压根就不想帮我们。”

沈千寻沉默了一秒,认真的看着jon:“jon,我们真的需要你的帮忙。斑”

Jon皱眉问道:“千寻,你这次前往阿富汗,有事先跟总统先生说过吗?”

“jon,我虽然嫁给了总统先生,但是我的自由,没有人能够随便干涉。”沈千寻的声音轻轻回荡在房间内,让人听不出任何情感。

Jon的眉头皱的更紧了:“你们这次擅自去阿富汗,是违法行动,你们知道吗?”

千寻如今身份特殊,万一出了什么岔子,后果不堪设想。

沈千寻双眸光影离合,一扫之前的温和之气,散发出难言的冷漠和悲痛:“jon,你不曾目睹战友是怎么一个个在你的面前死去。倘若那次不是因为有任务在身,一定要护送夏静言归国,我们四个不是贪生怕死之人,一定会亲手击毙科比才肯罢休。但是当国家和个人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我们唯有站在国家面前,放弃自我。如果说上次是无可奈何,那么这一次就是势在必得了。若不杀科比,我们难以安心,冷月他们五个在黄泉路上也不会安息,纵使是国家难道也能咽下这口气吗?”

Jon心里一紧,脱口道:“千寻,此事如果让总统先生知道了……”

沈千寻打断jon的话:“jon,如果连你都不愿意帮我,我又能找谁去呢?”

Jon静静的看着她,她眼中的期待和紧张是那么的明显,双眸晶亮,就那么静静的回视着他,让他难以拒绝。

Jon重重的叹息一声,摇头苦笑道:“从小到大,你就没有让我省心过。”

“谢谢你,jon。”沈千寻松了一口气,听出jon的话外音,知道他妥协了,不由感激的上前拥抱着他。

简钰三人有眼色的纷纷行了军礼:“谢谢,部长!”

Jon无奈的瞪了几人一眼,拍拍沈千寻的背,对几人说道:“徐森以前一直负责接应你们,这次还是他驾驶飞机送你们前往阿富汗,你们若是击毙科比,立马联系徐森,他会接你们回来。”

沈千寻八人几乎是他辛辛苦苦训练出来的精英人才,越南那场血战,五死四伤,痛心的除了他们四个,他又何尝不悲、不痛、不恨呢?

Jon顿了顿,严肃的看着她们:“我事先声明,如果你们被逮捕,或是被击毙,身份曝光的话,跟我一点关系都没有。”

四人面面相眈。

简钰夸张叫道:“不会吧!部长,你撇的也太清了吧?”

Jon哼了一声,说:“你们决意如此,我既然劝不动,后果我总不至于还帮你们扛吧?”

简钰嘟着嘴,这大概是他身上最可爱的地方了,每次生气或表示不满的时候,通常都会做这种幼稚的表情,让众人都知道他简大少生气了,后果很严重。

沈千寻看着简钰失笑,回头看到jon审视的目光,不由露齿一笑,就听jon说道:“千寻,我不拦你,是知道你的性情。与其看着你铤而走险,还不如帮你一把。但是你如今身份不同,很多时候多想想随意还有总统先生。”

他现在只是想到总统先生如果知道千寻偷偷去阿富汗暗杀科比,他就头皮发怵。

“jon,倘若我真的在阿富汗牺牲的话,请帮我在合适的机会转告总统先生,让他好好照顾随意。”难得的,在这个时候,沈千寻竟然还能跟jon开起玩笑来。

“呸呸,真是不吉利,你这还没有走呢,现在就开始说晦气话了,如果是这样的话,干脆不要去好了。”jon显然是生气了。

Jon担忧她的安危,沈千寻自然知晓,一时间也是内心复杂不已。

司徒玄霜忍不住嘻嘻笑道:“部长,你就放心好了,我们绝对不会让老大出事的。”

Jon被说中心事,有些恼,挥手不耐烦道:“赶紧走吧!别让人看见你们了,免得到时候我因为你们几个被国会弹劾晚节不保。”

几人向jon致敬谢礼,转身离去的时候,jon忽然在他们身后开口说道:“千寻,这次千万不要再断了联系。”越南的悲剧他真的不想再看到了……

沈千寻没有回头,但是带着浅笑洒脱的声音缓缓传进jon的耳中:“你放心,都说祸害遗千年,如果按一千年来算的话,我还有九百七十七年没有过呢!”

Jon听了这番话,嘴角虽然扬起一丝微笑,但是却从唇瓣间蹦出一声沉重担忧的叹息声……

徐森开着AC-180武装运输机搭载沈千寻为首的特种作战部队,在阿富汗乌鲁兹甘省,兴都库什山脉南部的山谷中盘旋,实施了空中降落,沈千寻四人腰挂悬索从半空中缓缓滑下。

待徐森离开,几人为了不引起别人的注意,按照当地习俗,简钰和上官凌头缠布头巾,沈千寻和司徒玄霜则戴面纱和头巾。

科比的位置需要做最后的确认工作,之前只知道他在这一带作案,为了不打草惊蛇,需要进一步追踪。司徒玄霜向来侦查能力超群,事情自然交给她去办。

阿富汗人的主食是大饼的抓饭,大饼是用小麦、大麦、玉米和晒干的桑葚及豌豆磨成面烘烤而成。烤熟的饼香气扑鼻,撕着吃或夹烤羊肉吃都别具风味。抓饭是将油倒入锅内烧热,加胡萝卜丝和葱末煸炒,加水、羊油、盐等烧开后放大米,熟后装盘,拌上柠檬汁、辣椒或其他调料。

等待消息的两天时间内,沈千寻几人吃这种主食都不太适应,其余几人还好,沈千寻是挑剔出名的。

吃饭的时候,需要用左手托盘,右手抓食,沈千寻说手上有细菌,就是不肯用手抓。

气的简钰抓狂:“你大小姐挑食也要分个场合啊!现在有吃的就不错了,你还挑三拣四的,能不能不要再折腾了?”

话虽如此,简钰说完还是出去给她另配了一副刀叉,让她享用。

当科比的位置精确被追踪出来的时候已经是三天以后了。

他们采用的狙击枪分别为AK—47、FNM249PARA。

除了这些还有手雷、闪光弹以及烟雾弹,火箭炮。

是夜,沈千寻等人以电磁压制和夜幕为掩护,成功地摧毁了科比在废弃工厂外的两座预警雷达站,将科比一干恐怖分子的防空网撕开了一道口子,为他们稍后攻击科比目标创造了条件。

简钰处理外面防守,司徒掩护沈千寻和上官凌进入内部狙杀科比。

先用火箭炮直接轰炸工厂正门,随即投入闪光弹,耳边枪声阵阵,沈千寻和上官凌分别以对方为掩护体,和内部逃窜的恐怖分子发生了枪战。

想要找到科比很容易,被六七个人围在中间向外逃窜的不是科比还能是谁?

见到仇人分外眼红,上官凌想起了深陷沼泽隐忍含笑的楚天宴,想起了因为楚天宴之死而厌世自杀的辛迪,一向冷酷无温的双眸似是被烈焰笼罩,让他看不到周围的危险,更看不到沈千寻向他打出的一系列暗语。

他将手中的狙击枪对准科比的脑袋,毫不犹豫的扣动扳机,当他看到科比脑袋中弹,猝死在地的同时,身体忽然被一股大力推到在地,紧接着耳边响起一道刺耳的枪声。

在上官凌击毙科比的同时,他的身后有一位阿富汗装扮的恐怖分子拿着狙击枪对准他,沈千寻把他推到在地的瞬间,开枪将那名恐怖分子一枪击毙。

上官凌震惊之后,恐慌的扶起沈千寻,竟然发现她的腹部一片暗红……

他曾经暗恋过她

沈千寻是个不折不扣的才女。

不到十三岁就从大学毕业,后来在军校主修作战指挥等科目。

她惯常用枪,但是却喜欢用武士刀作为武器。

她很美丽,更重要的是绝顶聪明。

日常生活中的沈千寻率性而为,总是会对陌生人温和含笑,但是通常她笑的时候眼睛是不笑的,冷得宛若是千年的寒冰饫。

但在出任务的时候,沈千寻沉默如石,行事果断,头脑冷静。

特种部队的成员对沈千寻的感情通常都很复杂。恨并爱着。

恨的是,她在执行任务的时候可以说是冷酷无情,六亲不认的。最初军校出来的特种兵有二十几人,他们刚被分在一起,都是年轻人,更何况统领他们作战的不是一个男人,而是一个女人斑。

沈千寻年纪比他们中的任何一个人都要小,很多人是不服她的。但是在磨合作战的期间,每天高难度的训练,他们从未见沈千寻皱过一次眉头。

那时候的沈千寻不过只有十五岁,她低调,她的不拘于小节,让大家忽略了她的身份背景,看到的只是她的努力。

可是这样一个天之骄女也有她情窦初开的一面,她爱上了一个男人:陆氏财团未来的掌权人陆子吟。

特种部队的成员们对这个钢铁一般意志的女孩有了重新的认识:厚脸皮到了极致。

他们没有想过一个少女为了追求一个男人可以做到那个份上,除了训练时间之外,每天都跟在陆子吟的身后,像个哈巴狗一样等着陆子吟偶尔不耐烦的一瞥。

尽管如此,她沈千寻可不管陆大少那一眼代表的含义是什么,她放在心里的是,陆大少终于回头看了她一眼。

一个女人对一个男人能够痴迷到这份田地,着实让他们感到羞耻。

羞耻的是这个女人在部队里耀武扬威的使唤他们,把他们当孙子一样来对待,可是到了外面却在别人面前装孙子,这让他们情何以堪?

十六岁的时候,沈千寻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追到了陆子吟,可就是在这一年,她遇到了人生中的双重磨难。

那是他们第一次出任务,奉命指挥作战的人是沈千寻,而他们将要解救的人质却是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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