犀利王女谋-第7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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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5章 兔肉风波
西瓜破开,看着红艳艳的瓜肉,花夜吞了一把口水,不过他并没有开吃,他还记挂着自个儿的妹妹是绝不会在外面啃西瓜的,又找老汉拿了个碗来,拿小刀将瓜肉剜了一碗,又要了一个勺子,递给吴翩翩之后,这才和丁银一起,一人捧着一瓣西瓜啃心满意足地啃起来。
吴翩翩拿勺子慢悠悠地舀着瓜肉往嘴里送,一面暗暗注意着凉茶摊子另外一头坐着的三个人。
那三人中最显眼的一个,是位年轻公子,一袭最常见的淡青色长袍,头戴丝质的软脚幞,容颜与气质都是上佳,这还是尽量往不显眼的模样里扮了的结果,另外两个虽然长相和气质都不错,但是细看便知是这位公子的随从。
连随从都很明显比一般人优秀的多,这种人就不能仅仅用富贵二字来形容了,而应该是地位尊贵!
而且这三人很明显不是这一片地域的人,目光毒辣的吴翩翩初步判断这三人是来自长安洛阳一带。
她一走近这个凉茶摊子便注意到这三人,两眼扫过后,将这三人的衣着容貌看了个全,便移开了目光,一副正常的女儿家目不斜视的规矩模样,只不过眼角的余光却是留意着这三人的动静,因为那两个随从的武功不弱。
她也知道,那三人一样也在打量自己这一行三人。
实际上,吴翩翩这三人在那三人眼中也一样不平凡,丁银身材高大,宽肩窄腰,肤色如铜,气质彪悍,带着野性。一见便是个游侠儿,还是很不普通的那种;而花夜那厮,虽然带着小胡子。白皙的面皮这段时间也晒黑了不少,但长眉凤眼。俊颜难掩;至于吴翩翩小娘子,荆钗布裙,穿戴很朴素,长相清秀端庄,这一带山清水秀,清秀漂亮的女孩并不少,说不上非常稀奇。
问题是,这兄妹两都不是会亏待自个儿的人。虽然都是布衣,但是,那么细腻凉爽的夏布,并不比丝绸便宜好不好!虽然俩人都背着小药篓,一副药农的模样,有这么富裕而且贪享受的药农么?你/丫一看就知道是来游山玩水体验生活的!
这年头,因着教育垄断和社会资源的垄断,从外貌气质及衣着很容易判断出一个人的社会地位和身份。
那三人打量吴翩翩这一行三人,目光很直率,毫不掩饰。而且还有点想搭话的意思。
实际上,花夜也很想搭话,他虽然眼光没有吴翩翩那么毒辣。但是也看出来这三人身份不一般,但随即他又想起来,自己是来此隐居的,实在不宜像以前在扬州那样活泼,于是便歇了心思,啃完一块瓜之后,又默默地啃第二块,看吴翩翩的一碗瓜肉已经吃完,便关心地问道:“还要不要再加一点?”
吴翩翩摇摇头。将碗放下了,拿帕子按按嘴角。将几乎没有沾到瓜汁的嘴角擦干净。
有这么斯文的女药农么?
有些习惯已经刻进骨子里,不是想改就改得了的。
这功夫。丁银已经啃完三块瓜,摸摸肚皮,心满意足地叹了口气,拿袖子擦擦嘴巴,问向吴翩翩,“小坏蛋,怎么只吃这么一点?”
一言既出,四座皆惊,有这么称呼一个小娘子的么?而且这个小娘子看起来这么斯文?
花夜顿时恼了,“你说什么呢?”
丁银因着连吃了两次亏,丁红袖当初戏称吴翩翩的这个称呼,早已经深入心髓,他本就不拘小节,此时张嘴便喊了出来,被花夜这么一指责,便也觉得自己又把人得罪了一回,离着自己的目标又反道而行了两步,于是乎仰头望天,讪讪一笑。
吴翩翩懒得和他计较,背起小竹篓,招呼了花夜一声,“走吧!”
花夜背起自己那只没装几棵药草的药篓,愤愤然地看了一眼丁银,咕哝了一句:“好的不学!”
话说,丁红袖虽然常常这么叫自己的妹妹,但是她从未在外人面前这么叫过!他的师姐实际上是非常靠谱的人!哪像丁银这么不讲究!
丁银是真心郁闷,为毛自己在这个小坏蛋面前,总是智商降低,屡屡吃瘪?
另一头,那个年轻的公子本已经站起身来,准备找三人中看起来最好说话的花夜搭搭话的,结果被丁银这么一岔,便只能巴巴地看着三人离开!
其中一个侍卫看着自家公子想搭话却没搭上的表情有点讪讪的,便低声劝道:“公子,这些山野粗人,实在不值得在意!”
那公子摇摇头,笑了笑,也举步向古松镇走去。
实际上,过了这个茶摊,离着镇口并不远了。
三人一回到家,吴翩翩便回自家院子歇着去了,花夜和丁银则张罗着洗剖野兔,准备晚上的烧烤大餐。
夕阳西下的时候,花夜便来叫妹妹去吃烤兔肉。
烤得金灿灿的兔肉,上面抹了细盐,又撒了西域的胡椒粉和孜然粉,确实香得诱人,只看一眼,便叫人咽口水。
吴翩翩也毫不矜持地接过花夜递来的一只兔子腿,乐滋滋地吃起来,才咬了两口,就听见花夜叮嘱道:“阿翩,你只能吃这一只兔腿,你嗓子还没好,晚上还要喝药,这种烤肉你不能多吃!”
吴翩翩顿时怒了,“你不能等我吃完了这只腿再说么!”
额……花夜摸了摸下巴,自己这句话确实说早了,确实很打击人家的食欲!
吴翩翩板着脸,几口咬完廋廋小小的一只兔子腿,便转身回了自己院子。
可恶的花夜,扫兴不说,给的还是一根没有几口肉的兔子前腿!若不是看在兔肉确实比较香,有点舍不得扔掉,她都恨不得将那只腿扔到花夜身上去!
石妪见着自家娘子高高兴兴地去,但是不一会儿就怒冲冲地回转,便关心地问道:“娘子怎么了?哪个不长眼的又气着娘子了?”
吴翩翩也不说话,愤愤地歪在在院子里的藤编靠椅上,生着闷气。
难道她要说,自己因为没吃够烤肉,所以生气了么?
石妪知道自己主子的脾气,见她不说,便也不多嘴,知道自己主子这样多半没吃晚饭,便又问道,“娘子晚食想吃点什么?”
吃什么?她现在吃什么都觉得不香!愤愤然答了一句,“什么都不想吃!”
石妪叹一口气,便准备一会儿去那边问问花夜,为何事将她家娘子气成这样,连晚饭都吃不下了!
吴翩翩正兀自生着闷气,却见丁银端着一个大碗过来了,将碗放到旁边的小桌上,对着吴翩翩咧嘴嘻嘻一笑,暗金色的日暮光线下,古铜色脸膛,显得白森森的牙齿极是显眼,就像黑乎乎的铁块上嵌了一块白亮亮的银子一般夺目。
吴翩翩楞了一下,差点点没绷住脸,笑出来。
所幸,一贯面瘫惯了,依旧还是绷住了脸,瞥了一眼那碗汤道:“这是什么?”
“兔子肉片汤啊!你不是不能吃烤肉吗?所以我特地做了汤来给你!”丁银的语气很是诚恳,若是只听声音不看脸,真能感动人。
片得薄薄的肉片,翠绿的葱花,看起来很鲜美可口的样子。
吴翩翩犹疑地看了他一眼,“你做的?”
丁银很有点自豪,“当然咯!我敢保证这个汤你喝了之后,绝对不会再觉得烤肉香!”
吴翩翩轻轻划动着勺子,审视了一会那肉汤,闻着很鲜香,没有土腥味儿,又打量着丁银,眨巴眨巴眼睛,突然展颜一笑:“你当初钻到西域的土匪窝里,不会就是用的厨子的身份吧?”
丁银微微一怔,随即挑眉笑道,“这你都猜到了?真聪明!”
吴翩翩对他的称赞不置可否,神色淡淡地问道:“突然这么好心给我送汤来,是个什么说法?可不要说你是来道歉的!
丁银一拍大腿,“哈,我可不就是来赔礼道歉的!”
吴翩翩哼了一声,表示不信。
丁银笑呵呵道:“我真是诚心诚意地来道歉的!吴家妹子,我是个粗人,一贯与人浑闹惯了,有的罪的地方,你可千万别生气!跟我生气可真是不划算得很!”
见他说得既直率又有诚意,吴翩翩也不矫情,立刻大度地表示接受他的道歉,既往不咎。话说,其实每次都是丁银吃亏,想一想心情还是比较舒畅的。
这时石妪见着自家主子有用餐的意思,立刻端了小碗和勺子来,将大碗中的肉片和汤分到小碗中,递给吴翩翩。然后看见丁银还在一边杵着,便轻轻咳了一声,“丁郎君,您不回去用餐么?”
丁银正要回答“我已经吃饱了”,但是随即想到,人家这是请他离开的意思,请他不要杵在这里,难道要看人家小姑娘用餐么?
丁银哈哈一笑,转身离去。心中乐悠悠:第一步化解矛盾已经成功!
吴翩翩吃着肉片,又喝了一口汤,对石妪道:“妪,你也来尝一尝,看他这汤是怎么做的!”
石妪闻言,又拿了个小碗,舀了些肉片和汤,尝过之后,叹了口气:“似乎做法并不难,可是我却做不出来这么好的味道!这野兔肉本是有土腥味的,可是这肉片一点土腥味都吃不出来,也不知道他怎么弄的!”想了想又道:“要不,我明日去问问丁郎君?”
吴翩翩有点怏怏,“那就算了!”
问这个,不丢人么?
☆、第116章 别样心思
第二天上午,吴翩翩便知道丁银巴巴地给她做兔肉汤来赔礼道歉所为何故了。
这厮又一次用自己的行为将“无事献殷勤”这句话给诠释了个透。
花夜和丁银在早饭过后,吴翩翩正窝在树荫下养神的时候过来了。
花夜:“阿翩,丁大哥的银子用完了,住客栈不方便,你这宅子还有许多空屋,给一间给丁大哥住一段时间可以么?”
真是一个匪夷所思的要求!让一个成年单身男子到一个姑娘家借住?
吴翩翩很是不悦:“你们家难道没有空屋子么?”
花夜摸摸小胡子,有点赧然:“我们家除我之外,都是女人,居家过日子,出出进进,丁大哥觉得挺不方便的!”
“住我这里,你不觉得更不方便么?”吴翩翩差点气乐了!
花夜很是赧然,干笑了两声,“这个啊,你那前院基本不用,也就陈叟和吴小郎两人住,还空着两间厢房呢。而且你进出也都是走后院的门方便,一般都不去前院,两下不相扰,比我家还是要方便一点……”
吴翩翩冷笑一声,又看向在一旁没出声的丁银,大约今天是过来求人的,丁银一改往日的嚣张,搓着手,很有些局促不安。
“缺银子有什么大不了的,你资助他一些不就行了么?至于要借住么?”吴翩翩并不是一个缺心眼、烂好心的小娘子。
没等花夜回答,丁银立刻面红耳赤道:“那怎么行?我自己缺钱,怎么可以要朋友施舍?”
“既然是好朋友,好兄弟,难道不应该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吗?你花他一点银子。有什么关系?”吴翩翩很鄙视这种假骨气,烂理由!
丁银垂着脑袋,弱弱地反驳:“就算是兄弟。也不能随便拿人银子花,那我成什么人了?再说。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有钱,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还!”声音越说越弱,很落魄的模样。
看到丁银这样的顶天立地的热血豪侠,这样在一个小娘子面前失意和为难,看得花夜很心中大为不忍,便忍不住说道:“翩翩,你别这样计较好不好,一文钱难倒英雄汉。谁没有为难的时候呢!”
吴翩翩没理他,依旧问丁银道:“你既然认为不能白花别人的银子,那你住人家的房子,吃人家的饭,难道就不是要花银子的吗?你这不是掩耳盗铃嘛!”
提起这个,丁银倒是理直气壮起来了,立刻答道:“我自然不是白吃白住的,我能干活儿啊!劈柴、挑水、烧火做饭做菜,我样样都能行啊!”
“是啊!”花夜忙帮腔:“翩翩,你别这么小心眼。好不好?就帮丁大哥一个忙吧!”
吴翩翩看了一眼他,又看了一眼垂着头,束手束脚。一副落魄英雄相的丁银,丁银这个人,她之前倒是没注意过,此人在江湖上倒是很有名气,豪爽仗义,武功极高,比如上次深入西域土匪窝,就是为了替一个朋友报仇,救朋友的女儿出火坑。真真是做到了为朋友两肋插刀,而且很有孤胆英雄的风采。很是迷倒了一批江湖少男少女,拥趸者众。
不过。这几次接触,吴翩翩对他印象说不上好,感觉这人很是孟浪无礼,不过看在丁红袖与花夜都与他交好的情况下,应该人品还是可信的。
至于钱,江湖上多的是有一文花两文的汉子,这顿能吃肥鸡,绝不吃小菜,哪管下顿喝西北风呢?还不知道下顿饭的时候,自个儿脑袋是否还在脖子上呢?吃一顿算一顿,及时行乐,死了才不冤。死了钱给别人花,那才叫冤枉!
至于这厮是否有其他目的,吴翩翩倒不惧,能叫他吃两回亏,便能叫他吃第三回、第四回亏!
片刻之间,她脑子里已经转过这许多念头,于是便同意了让丁银住前院,让石妪去给他收拾一间厢房出来。
丁银立刻表示,以后做菜、还有劈柴什么滴的活儿他全包了!
这一点,石妪心中很是欢迎,不过鉴于吴翩翩不置可否的态度,便含蓄起来,沉稳地带着丁银去看他的房间。
屋中本就家具齐全,夏天的住处很好收拾,抱了一床席子和薄被,便大功告成了。石妪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