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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一地相思两处凉-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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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马格,想起海伦,总是想起《过把瘾就死》中的杜梅,而他不是方言,那样把人的神经都要逼疯的爱啊,怎么可以让马格这样的男人承受? 
只是也有了改变,不再喜欢那么张扬的女人,甚至胸部大的女人,甚至爱笑的女人,有一次过马路,看到一个穿了纯棉布戴着骨头项链的女人,也是细细高高的个子,一下就晕了,那种疼的感觉使马格明白了一件事,他曾经爱过,而爱过的那个人,只能是海伦。 
三年以后,马格结了婚有了孩子,他还是愿意过那种通俗的、快乐的日子,只是不再有海伦的消息,有人说海伦去了南方,那么瘦的一个人,可以养活自己吗? 
偶尔的一天,翻看一本杂志,却看到海伦的名字,写了一段感情故事,开始以为是重名的,后来看到那个故事,马格知道,那只能是海伦写的。海伦写道,年轻的时候,大概总忙着谈恋爱,想生生死死地爱一个人,就爱一个人,以为两个人就会天荒地老,也许是那时只想谈恋爱了,所以反而不知怎么爱了,等到明白爱是怎么回事了,却再也没有人可以爱了。但也明白了一件事,没有两个人的地老天荒,要说地老天荒,只能一个人把这场戏演下去吧。   
很多年了,马格忘记了泪水是什么滋味,几乎是麻木的,甚至于莋爱,一切是例行公事的。上次掉泪是海伦的自杀,看到海伦在雪白的被子里面,人像一棵失了水分的树,于是哭了,没想到,那简单的几句文字,却又让他泪沾襟。也让他知道,是从海伦开始,他明白了恋爱,知道爱是那样的刻骨铭心缠绵悱恻,爱,也是那么寂寞。 
马格多想告诉海伦,爱上了你,我才爱上了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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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节:当爱情遇上爱情(1)   
当爱情遇上爱情 
他忽然问,你的项链,哪里买的?因为上面,刻着两个人的英文名字。而林张扬告诉我,那其中一个人的名字,是他父亲的名字。 
一 
家义走的时候对我说,小烟,等着我,我很快回来。 
我一直不明白他为什么大学毕业非要去当兵,而且是海军,这是他一直以来的梦想,我问为什么。 
我们从八岁在一起,有人打哭我,吴家义就会帮我去打架,十几年过去,还在一起,即使不说爱情,也足够到谈婚论嫁的程度。 
你说,十岁的孩子有爱情吗?有一天他这样问我。 
我笑了,怎么可能?十岁还是个小孩子。 
小烟。他握住我的手,我就是从十岁爱上你,那时我想,等我长大了,我一定要娶这个女孩子。那时你穿一条格子裙子,梳着两条小辫子,耳朵后面有一颗痣,我总想去亲亲那颗痣。 
是从那句话开始,我爱上了吴家义。那时,我们二十岁,然后他轻轻地吻我耳朵后面那颗痣,轻到近于我,但我还是心跳到不能遏制。 
二 
吴家义走后的一年,我在一家广告公司做文案,和我合作的是一个颇有名气的摄影师,反正小报上总有他的绯闻,他拍过一两部电影,不是很红,但提起来人们都有印象,后来转行过来拍广告,许多有名的广告全是他拍出来的。 
都说他脾气不好。因为不仅有才,人也长得帅,出手常常是大手笔,让很多美女追逐。我最烦这种人,宝玉似的,在女人圈里混,脂粉气浓到令人窒息,而且还十分娘娘腔。 
所以,见他的第一面,别的女人十分雀跃地围上去,我仍在电脑上自己画图案,仿佛与我无关。 
然后他转过头来问我的同事,那个小姐是谁?新来的吗?好清高啊,北大毕业的? 
我头也不回,放自己的蜡笔小新看。小新对他爸爸说,我这么小,原谅我吧,如果不,就太欺负人了。我“扑哧”乐出来,这么好玩的小新。 
你乐我吗?他问,然后走过来,听说我的合作人是你,方案怎么样了? 
我怎么会乐你?你有什么好笑?说着,递过我的方案,并不看他,这样的花花公子,做和尚也会叛道离经,一个色和尚而已。我最反感这种男人,没有半点真心,女人于他们都是过客。 
但真是英俊。眉宇间全是风情,怪不得女人喜欢,其实女人与男人一样,都是好色的。 
我叫林张扬。你可以喊我张扬。他居然笑着说,然后伸出手来。 
我并不伸手,只是说,知道了。 
但我并不喊他张扬,还是连名带姓,我喊男人的名字,只喊家义一个不带着他的姓。 
第二天他再来,径直走到我面前说,方案不错,这是我看到的最好的文案。 
我们接的是一单洗发水广告,洗发水广告当然要找长发美女,这是大多洗发水广告的路,然而我想,谁记得住那么多长发美女,不如找一个短发的,然后和一个男生爱了,为了爱的男人,不停地养头发,然后最后头发才长了,如果继续把这个广告拍下去的话,可以在最爱的时候是长发,忽然有一天不爱了,一狠心,当然再是短发。这是我的创意,林张扬说,真好,把头发和爱情结合起来。 
因为我是为了家义才留的长发,他说喜欢长发,我便一直是长发,直到现在,依然是。 
而林张扬说,小烟,你和所有的女孩子不一样。 
我讽刺他,不要拿我和那些欢场上的女子比。 
他笑我,你这孩子太有个性,大概从小父母离异,是吗? 
我低下头,五岁时,父亲和情人跑了,丢下我和妈妈,一直孤独相依。现在被一个陌生男人说中,我无端落下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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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节:当爱情遇上爱情(2)   
他给我纸巾,我拒绝,把眼泪抹得稀里哗啦,彩妆全部玩完,他说,不要再哭,别人会以为咱们俩谈恋爱,然后以为我欺负了你。 
我果然不哭了,他说得对,我怎么能和他搅在一起,上都市版的花边新闻不是我愿意的,因为没有人比家义在我心里更重。 
我给家义写信,告诉他,我身边有个大色狼。 
家义说,那就告诉他,你有一个好猎人保护。 
每次收到那盖着三角的信都要等很多天。吴家义说,在海上漂着的时候,我唯一能做的事就是想你,对着无边无际的大海,想你,想你,想得骨头都疼了。你感觉到了吗? 
我的眼泪就一滴滴落了下来,我对吴家义说,等你回来,我们就结婚。 
三年,不是很长,转眼就过,不是吗? 
况且我并不寂寞,有一个贫嘴的人合作,虽然不常在一起,但是,他总能说出很多出人意料的话来,所以,林张扬给我的印象是花拳绣腿,我怀疑那些作品根本不是他拍出来的,一个花花公子一样的人,怎么会有那么深刻的东西做出来?我不信。 
然而到现场的时候我吃了一惊,找的演员总也表演不出那种意境,他骂了起来,神态一反以往,脸上半点嬉皮笑脸也没有,那种严肃,让人一下以为看到的人不再是林张扬,真让人刮目相看。 
他回头看我一眼,忽然呆住,我不明白他为什么以那样的眼神看我? 
吃中饭的时候他端着盒饭过来,还是盯住我的胸部,我气急了,然后嚷着:你是色狼啊? 
他忽然问,你的项链,哪里买的? 
我这才知,他看的是我戴的项链,而这个项链,是母亲才给我,她说,这是她一直留着的项链,是一个男人给她的,那个男人,是她初恋的人,所以,上面有太多爱情的记忆和味道。 
因为上面,刻着两个人的英文名字。 
而林张扬告诉我,那其中一个人的名字,是他父亲的名字。 
我惊愕地看着他,不信他说的话,因为世界怎么会这么小,而他说,不信,你可以回去问你妈妈,因为父亲两年前就去世了,去世的时候才说起这个秘密,父亲说,如果你看到那个戴着这个项链的女人,那是咱们父子命里的人。 
三 
事情急转直下。林张扬每天来找我,当我打开房门看见他,我总是解释说,不要来找我,那只是上辈子人的事,和我们无关,而且,我的男友还有一年就回来了,你不要再这样。 
而他倚着门说,小烟,这是宿命,我为什么遇到你? 
你是否和所有女人都说过这样的话?爱情不是你的游戏,我没有精力和你玩的。 
我说过的,你和所有女人不一样,她们那么娇艳,却不是我喜欢的,而你是一朵朴素的花,那么自然芬芳,原来,我和父亲会喜欢一种类型的女子,这种女子的杀伤力是致命的。当我看到你穿着旧棉布裙子光着脚披散着头发站在屋里时,我知道,我要的就是你这种女子,可以爱一生,不是爱一时的那种。 
我再度落下泪来。我承认,我被这个家伙打动,但家义的信一封又一封飘到我的手上。他说,当我离岸比较近的时候,我就想,爱情也快到岸了,每到想到你快成为我的小妻子时,心里就快乐得发疯。 
对不起。我对林张扬说,当爱情遇上爱情,我只能选择当逃兵。 
四 
一个人可以爱上两个人吗?我不停地问着自己。 
不能不能。我大声地说着。但是我心里却是在极度地否认着,因为,林张扬和吴家义,仿佛我的左手与右手,我拿出比较,没得比较。 
林张扬开车带我去郊区的一个寺庙,很荒凉也很旧的寺庙,他说,在这里,让我们的心清静一下,然后抽一个签,决定我们的爱情吧。 
我竟然不能拒绝,因为那小小的签仿佛是一个宿命,一个诱惑。 
寺里只有三四个人,那个主持大概有七十岁了,他见到我们的第一句话是,有缘人常常无分啊。 
林张扬紧紧握住我的手,他的手心里,凉汗涔涔。 
当我们从寺里出来的时候天已近黄,就像我和林张扬的爱情,还没有开始就落幕了,因为彼此都知道结局,那个老者说,林张扬,你注定会和最爱的人擦肩而过,因为你从前犯的桃花太多,这是一个孽债。   
我看到林张扬的眼里有泪光闪烁,这是第一次,我看到他眼中的泪光。 
下山的时候林张扬冲着落日喊,小烟,我——爱——你。 
整个山里全是这一句,我,爱,你。 
我——爱——你。像一场断断续续的演出,总也没完没了。 
吴家义回来时我给他整理东西,他的笔记本有好几个,但内容却极简单,上面写着,小烟,我想你。小烟,我爱你。小烟,我要你。 
很多页,很多页,单调到让人发晕,直看到我眼泪模糊,然后他摘下军帽,里面的帽檐上写着一行细细的小字:小烟,真的想死你了。 
当爱情遇上爱情,我有的,只能是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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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节:不再与爱情擦肩而过(1)   
不再与爱情擦肩而过 
我眼角湿湿,又打上了一句话,媚儿,学完了就回来吧,虽然结婚就落了俗套,但俗了就俗了吧。 
我的女友名媚儿,十分动听的名字,人如其名。都以为是她追求我,因为我是她所有男友中最平庸的一个,甚至有些俗气,花一分钱也要跟她计较。 
住在一起时我们就说好AA制,免得以后分了手汤汤水水说不清,反正我是她第n个男友,她的爱情快餐到了我这能完结?我不信。有了媚儿,我再出去好有面子,因为媚儿美貌动人,穿最素的衣服,也盖得住所有女人的娇艳如花。 
总有人问我用了什么计策套住了媚儿。我说她追我了,听得人一脸打死也不信的表情。媚儿总是在旁边笑着说,当然是真的,我爱他能写能算能劳动,像刘巧儿爱上赵柱儿。她还知道《刘巧儿》。 
是在一次时装发布会上认识媚儿的。我去采访,模特们争相在我面前雀跃,大大小小的娱乐版中,我也算名记,此时被一群美女包围,自然是心花怒放。只有媚儿,远远地坐在角落里,仿佛与她无关,我一时动了兴趣,越是被拒绝,越是被诱惑,大概媚儿是深谙此道的。我放弃采访冠军和亚军,来到媚儿面前,她只是十佳之外一名普通模特,却自有一分妖娆的气质,也说不清是哪里好,反正就是看了忘不掉,有点像张曼玉,细细的眼睛,小小的唇,笑起来都是狐狸一样的媚样。 
我问她为什么不热衷于媒体?这可是出名的好机会。她淡淡的,出了名的女人岂不是更苦?就这样也没什么不好,我暗叹她小小年纪悟性这么强,便一下认同了她。 
她先约我喝下午茶,闲闲淡淡地聊,并不说男欢女爱,只说眼下最喜欢的事情,我们竟然都喜欢这种寂静稍显落寞的茶馆,并不喜欢酒吧和蹦迪,这倒有点让我意外。因为她穿得实在前卫,看来表里如一不是很对。 
然后开始了交往。我略谈过两次恋爱,如蜻蜓点水,有感觉的不多,而媚儿早已是恋爱专家,认识她的人告诉我,小心啊,她可已是高手,不要人财两空。 
我岂会那么傻。财我没有,挣了就全花掉,甚至还有贷款,我怕自己的孙子都要还账。她又是自动跟我,我怎会有损失? 
于是两个人各付一半房租,菜每天她买,剩下的杂七杂八东西我去一次采购,日子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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