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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一地相思两处凉-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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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酒吧的时候他回头和那帮西班牙人说,Te amo。那帮人哄地大笑起来,有一个懂中文的人说,你同性恋啊?他喝多了酒,一拳打过去,你胡说什么! 
那人说,你才胡说,你干吗和我们一群男人说我爱你! 
他一下就呆了,脑袋的血全冲到眼里,然后变成眼泪狂流了下来,他大声地问,Te amo真是我爱你? 
是啊,那人说,西班牙人全知道,很多人也知道。 
那再见怎么说? 
西班牙人说了一句什么,那完全是和我爱你不相同的发音。他忽然想起毕业那天倪小麦在火车站送他,一边哭一边追赶着火车,然后喊着那句Te a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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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节:九月的薄荷香(3)   
他一下子颓然地倒在椅子上,面对爱情,他是多傻的一个傻瓜啊,如果是今天,他宁肯被拒绝,也不愿意让岁月慢慢地把思念变成一壶苦酒,慢慢地饮下。 
四 
向学校辞职的时候没有人理解他,他笑着,我要去找一个人,即使找不到,也要去上海。 
那时,他买了很多薄荷糖,只是,那个爱吃薄荷糖的女孩子,她在哪里? 
此时,倪小麦正在北京一家外企做白领,她没有去西班牙,因为没有爱情的西班牙对于她来说没有任何意义,而当初答应那个男人的追求不过是让莫朴树嫉妒而已,既然目的没有达到,那场戏也没有演下去的必要了吧? 
而当初追着火车喊着是想也踏上火车和他一起走,不管什么北京户口,不管他到底爱不爱,但是,还是舍不下自己的自尊,倪小麦想,他要爱早就说了,怕是嫌自己那一口暴牙吧? 
总有老妈让她相亲,今天是这个部长的儿子要升官的,明天是同事的公子要出国的,她都笑着拒绝了,然后说自己的牙不好看,什么时候和巩俐一样治好了牙再说吧。 
果真去治了,几经矫正,果然好看了,她照镜子时想,不知莫朴树看到是不是认不出自己了?大概他也结婚了吧?于是千万百计把电话打到他们小镇去,人家说,一年前他辞职走了,然后扣了电话,从此,半点他的消息不再有。 
倪小麦想,这大概就是缘分吧。 
五 
又是九月,上海的一个同学要出国,打电话给倪小麦让她过去聚聚,她应了,因为想去看看交大的校园,很多年前的九月,她嚼着薄荷糖,然后把一块薄荷糖递给了一个穿着白色衬衣的干净男生,那个男生羞涩的笑好像在眼前一样。 
见到彼此的一刹那他们都呆住了,同学里大部分都结婚了,只有他们还没有结婚,但他们以为彼此也是结了婚的,莫朴树进来时,倪小麦的手上,正抱着一个同学的孩子。 
仿佛过了一个世纪那么长,她抱着孩子走过去,来,叫舅舅。她让孩子叫着,他笑着接过孩子,时光真快,转眼孩子都几岁了,她笑了,他就看到了她的牙。 
怎么?真变成了巩俐?从前那些小暴牙多好看啊,我很怀念它们。 
她说真的吗?早知这样就不做了。孩子哭起来,同学来抱孩子,孩子叫着妈妈。他吃惊地看着她,不是你的? 
她得意地笑着,我没有男友哪来的孩子,你以为都和你一样早婚? 
谁早婚?他狂喜地反驳着,我从来没有恋爱过哪来的早婚? 
到这时候,两个人有点斗智和调情了,以为会哭个稀里哗啦,却只不过平静地拉着手到了阳台。 
莫朴树说,你是个傻姑娘。 
倪小麦说,你是个傻小子。 
你傻,你傻。两个人说着,倪小麦把手伸到莫朴树暖暖的口袋里,却摸到一把薄荷糖。她惊奇地问,怎么,你也爱吃薄荷糖? 
莫朴树说,你从来不知道吧,我从来不吃任何糖,因为我一吃糖就牙疼,但我想有一个女孩子爱吃薄荷糖,早晚有一天我会让她吃到我买给她的薄荷糖,这些糖都是给她的,而且,我要给她吃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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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节:用一辈子去想念你(1)   
用一辈子去想念你 
爱情是,让人想着,然后用一辈子去忘记。 
13岁,初次的喜欢如豆蔻年华的栀子花 
那年,我才上初一,学习差得让父母为难。因为他们全是名牌大学毕业,但他们没想到我如此的弱智。他们说我弱智,而我知道我不是弱智,我听得见花开的声音,知道蝉在外面叫。只是我看不清黑板上的东西,不是视力的问题,是我不想。直到吴飞浦的出现,他像一道阳光照射了我。转瞬间,我的眼睛就被刺伤了,每当看到吴飞浦,我的眼睛总想流泪。  
他来实习,教我们语文,对于一个大学四年级的实习生来说,他显得太年轻了,如邻居家的哥哥。但邻居家的哥哥不知道柳永和关汉卿。我不能描述第一次见到吴飞浦的景象,也很多次模糊了对他的记忆,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从那开始到现在,我对男人再也没有过那种感觉——有一种想飞的快乐。  
在元旦的联欢会上,主持人说,我们的实习生中有一个人会给大家一个惊喜。然后我听到了锣鼓点和丝弦之声,后来我才知道那是京胡拉出的声音,悲悲切切如醉如痴,然后一个身穿粉衣戏衣的人出来,鞋是绣花鞋,两边用丝线,中间红莲花,长长的水袖、云肩,他回过头来唱时我呆住了——对菱花暗地里芳心自转……我再也听不到一句,因为满场全是一个“好”字,那是吴飞浦,我的老师,22岁的吴飞浦在台上风流婉转地唱着程派的青衣,当然,这些都是我后来知道的,我喜欢京剧是刹那间喜欢的,而除了程派青衣,我几乎讨厌一切派别的青衣,包括梅派。  
一瞬间,我被击中,浑身颤抖起来,我几乎不能遏制地想流泪,我发现自己爱上了他。 
那些年,我一直想告诉你:我爱你  
吴飞浦很快就毕业了,他走了,也带走了我的心。我发疯一样地给他写信,什么都写,从错了几道题到作文又被老师展览了。我开始恨自己的年龄,当然,如果可能,我希望我现在是20岁,那么,我就什么都不用等了,但我只有14岁,黄黄的头发黑黑的皮肤。吴飞浦甚至都没有记住我的样子,但他还是给我回了信:小妹妹,谢谢你还记得我,如果毕业后有了新地址我会和你联系。  
但他没有和我联系,15岁和16岁的两年,我失魂落魄,脑子里除了他没有别人。他像一滴水从我的视线里蒸发了,那几十个字是他留给我的唯一的东西,因为他我开始喜欢语文。我多想让吴飞浦看到我写的故事和看到现在的我,因为现在的我,已经头发乌黑亮泽,并且皮肤纤白细腻,所有再次看到我的人都说,女孩子一到16岁就开始脱胎换骨了。  
我脱胎换骨是为了吴飞浦,但吴飞浦在远方,远到我根本感觉不到。这是我的一场暗恋,所以,结局注定只能是一个人。  
谁能预料到再相逢 
高二的时候,我收到了一封来自南京的信。虽然已经隔了很多年,看到信封上的字时我还是跳了起来。我疯跑着,在开满了樱花树的小径上几乎飞了起来。那是吴飞浦给我的信,隔了四年之后,我忽然又收到了他的信,他从北京到了南京,而他居然还记得我。  
来到湖边的时候,我好像要死了。我全身冰凉,手脚哆嗦着,几乎不肯相信这封信是来自吴飞浦的,甚至我不敢打开看,我多想告诉他,等着我啊,我快长大了。  
其实信的内容很普通,但也有一个消息让我觉得自己下了地狱。他说,我结婚了,搬家的时候忽然翻出你写给我的信。他说自己很感动,因为从来没有一个人一天给他写过一封信。小妹妹,你还好吗?大概也很高了吧,也快高考了吧,千万别学中文啊,那是最没用的了,如果时间紧就不用回信了。  
但我还是回了,这一回,就是五年,直到我大学毕业。从联系到吴飞浦以后的五年,我每周会有一封信寄到他的单位,那时他在南京的一个公司里做职员。他从没有说过他的妻子,也没问过我谈了恋爱没有。我们写着信,每周一封,什么都写,从天气说到南京的小吃。我到底学了中文,而且离他很近。我在上海华东师大上学,但是,我却没有去找过他,因为见面以后,我怕自己会死掉。  
我们说的最多的是京剧,那时,我已经是一名最好的程派青衣的票友了,在台上唱《春闺梦》的时候,我感觉自己就是那幽咽婉转的小妇人——去时陌上花似锦,今日楼头柳又青,可怜侬在深闺等,开裳开日就等到如今……我的扮相迷住了很多男人,他们给我写情书约我去看樱花,但我淡淡地用戏文说着——啊,不必了,毕竟男儿多薄。 
更多的时候吴飞浦会在半夜给我打来电话,我跑到水房去,然后在电话里他放着程砚秋的《锁麟囊》和《荒山泪》给我听,充满了鬼魅之情,而有时我们会对唱,他是那《春闺梦》中的王辉,而我是那等待他到肠断的小女人,每当我唱到“终朝如醉还如梦,苦依熏炉坐到明”时我就忍不住想告诉吴飞浦,吴飞浦,从13岁起,你就是我的春闺梦里相思又相思的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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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节:用一辈子去想念你(2)   
从你的眼里,我看到了爱情  
大学毕业后我去了南京,白衣黑发,我看着镜子中那张苍白的脸,然后对自己说,其实,你应该去看一看自己爱了十年的人了。  
我出现在吴飞浦的门口时站了好久好久,这是他偶尔给我的门牌号,他说,小妹妹有空来南京吧我带你吃板鸭,你嫂子做的红枣莲子羹也很好的,当然,我们还要去夜游秦淮河。  
我举起手来,吴飞浦站到门口时我发现他呆了一下,他不可能认出我了。“你找”——我甩了甩我有点长的衬衣袖子,“啊,官人,我回来了。”  
他摸了我的头发,我鼻子一酸,泪差点下来,放下包才发现,这屋里没有女人的气息,我问,“嫂子呢?”  
“去年,我离婚了。”他淡淡地说。  
我一下站了起来,看着这个已经人过而立之年的男人,岁月在他身上是留了痕迹的,他没有了那么光亮的眼神,但是,我一样地迷恋着他,因为他身上有一种颓迷而悲伤的气息。  
我们对坐着,好久,没有人说话,甚至,他忘记了给我倒一杯水,过了好长时间,他来回地摆着手里的一个空杯子,我笑了,然后说,“吴飞浦,我渴了。”  
那是我第一次叫他的名字,在信中,我一直叫他吴老师。  
“哦,”他慌张地站起来,然后几乎是跑着为我去倒水,当他把水交到我手中时我触到了他的手指,一片冰凉。  
还是沉默,只不过更长久,甚至,我都不敢再看吴飞浦一眼,我再抬头来时,他已经在放着《春闺梦》中的伴奏曲子,京胡响起的时候,我的眼泪一下就下来了,我一步步走到他背后,然后从后面抱住了他,久久地久久地,我们就那样呆立着,丝丝缕缕的呼吸传来,有一千年有一万年?我能感觉出他的呼吸,粘的,像鱼一样,我能感觉出他爱我。 
但电话响了。他掏出手机接,我听他说,“我妹妹来了,我要陪她。”  
“是谁?”我问。我明知自己是无聊,这样没有教养的话也问得出来,但我顾不得了,爱情在弦上,不发出去会刺死我自己。  
“一个电台的女主持人,她在追我,邀请我上她节目,她和我一样,也离婚了,有一个小女儿,别人说我们很合适。”  
我没有说话,他过来拉起我的手,“走,我们去吃饭,我答应过带你吃南京的板鸭的,还有,我们去夜游秦淮河。”  
那天晚上他一直拉着我的手,生怕一松开我就跑了,这个我13岁就爱上的男子,他像孩子一样茫然若失,在秦淮河的船上,我们一起唱戏,一段又一段。他唱——“毕竟男儿多薄,误人两字是功名,甜言蜜语真好听,谁知都是那假恩情!”我愣愣地盯着他,然后眼泪哗就下来了,这么多年,我是第一次哭得这么厉害,像雨季里绵长的雨水一样,他过来,然后把手指伸进我的头发,傻丫头,你真的长大了。  
你说,爱情,就是让人一辈子去想念的  
我们各居一室,半夜的时候,我看到月亮升起来,又红又亮,像一滴泪一样,我坐在床上,觉得自己是那条美人鱼,到死王子都没有爱上她。  
因为我听到他正在和那个电台的女主持通电话,他们说得很亲密。  
我光着脚走过去,他的门没有锁,我推开门,看见月光下的吴飞浦,冷静而寂寞,当我把睡衣一点点褪去然后伏在他的身上时,我感觉他的泪水滑过了我冰凉的后背,他为什么哭呢?我试图把自己全部交给他,但一切是徒劳的,他抱起我,为我穿上睡衣,然后把我放到我的卧室里,悄悄地退了出去。我哽咽着,压抑着,然后呆呆地在床上坐了一夜。 
第二天,我告别,南京这个城市,有过我的爱情,但转瞬即逝,他送我上飞机,在候机厅他递给我一杯温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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