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代3.0刺金时代恢复连载:最小说-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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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找不到落落的时候,我一只手里握着电话的听筒,边听着她家电话的彩铃边审投稿邮箱里的稿件,电话无人接听,于是继续按重播,就这么“死猪不怕开水烫”地打了一个上午的电话,如果还是找不到人,那么就只能下午直接去落落家碰碰运气。如果一连拖稿好几个星期,那么我整个人的所有精力和注意力都会陷入一个牛角尖里,我觉得没有办法可想,像热锅上的蚂蚁,感觉头皮发麻。但是每次,无论是面对小四的询问还者是公司里其他人的关心,我竟然可以做到心平气和并且胜券在握地说“没问题,落落会交稿的”,有时候我会说“没问题,落落今天下班前就可以交稿”“没问题,我可以保证……”我是抱着怎样的心态在面对这样的局面呢?真的是精神不正常了吧。这样的我,开始做上了落落的编辑。
催稿症 3
那段时间,我负责落落的稿子,但是更大一部分工作是审《最小说》的初审。有段时间,我一个人看三个投稿邮箱,认真地选出每一篇过初审的稿件,并且会和每一个过初审的作者沟通审稿意见。如果有的稿子需要修改,就会一一标注出需要修改的部分,解释明白我的修改建议。
我觉得是否能修改好一篇文章,直接证明了一个作者的写作实力。一个优秀的作者,是不应该被一种叙述方式、一种情节设定所限制住的,不是文章被删去了某个段落,或者作某个调整之后,就整个乱了阵脚,失去了方向。修改稿件,是对作者写作实力的一个最直接的考验,如果能很好地修改出让人满意的稿子,这说明这个作者是非常具有潜力的。
我做着初审的重要工作,认识了好些从邮箱里脱颖而出的作者,我对作者们有一种皮肉一般的感情,看到感人的文章时,会毫无顾忌地在电脑前流下泪来,我看到一些人身上确确实实地拥有才华,他们的文笔不亚于成名的作家,甚至比已经出名的作家更加地富有灵气。我希望每次的初审,都可以顺利地过终审,所以每次交给小四初审稿件之后,心情就会变得紧张,在小四开始看初审稿件的时候,就在心里默默地祈祷,作者就像是我的软肋,退掉一篇稿子,都让我觉得难过。
那个时候,我很努力,几乎排除了一切纷纷扰扰,我每天看几百封投稿,下班之后也会因为实际作者交稿情况而留下来看长篇小说,回家的业余时间,也和作者保持着私下里的交流。
逐渐地,无论是《最小说》,还是我,都走过了最初的青涩时期,《最小说》从一开始的试刊,变成了正式刊物,作者也随着杂志的发展而逐渐增多。在《最小说》成刊快三年之际,我的作者已经应付不过来了,公司将一部分作者分给卡卡,以及其他编辑。我的作者从我的手里走了,他们淡出我的掌控范围,由别人向他们约稿,由别人和他们沟通审稿意见,我大度地看着他们离开。有时候,刚刚从投稿邮箱里选出来的作者,如果文笔很好,行文很有功底,那么公司就直接划分给卡卡或者其他编辑带了。血与肉的感觉分离了,他们成为了其他编辑的血肉。
有段时间,我会觉得沮丧,觉得自己一无是处,并不是不理解这样的安排,确实,作者平均地分给编辑负责,会更加周到,也不会忽略到任何一个人,况且,卡卡是我最信赖的文字编辑。只是内心还是会觉得失落,不知道哪一块缺失了,就是感觉心里的某一块,悄无声息地消失了。
一次,阿敏的漫画部约了别人谈合作,地点是外滩附近,约的是晚上7点。在此之前,阿敏叫上我陪他们一起吃饭,吃完饭后,由于我不是漫画部的人,所以就被告知可以先走了。于是我一个人走出饭店大门,晚上的外滩,路上的行人都在兴致勃勃地隔着黄浦江对着东方明珠拍照,我沿着外白渡桥走,原本是打算出门就打车回家的,但是却不想回家了。
我想要一个人走走,身边不断路过一些游客,他们的声音仿佛离我很远。我在思索,如果说吃完饭就可以走了,那么我算一个什么角色呢?
事情的本身是无可厚非的,我甚至可以早点儿回家休息,况且说到底漫画部其实和我没有一点儿关系,可或许是那段时间发生的事情,以及累积的压抑和困惑所致吧,我感觉自己碌碌无为,我可恶的自尊、可恶的不安、可恶的害怕被别人嫌弃的感觉,这个时候都涌上来了。
我翻着手机里的电话号码,眼睛盯着一个又一个名字,在心里反复算计,这样的心情可以和谁说呢?到底可以和谁说,谁可以理解呢?有谁可以让我开门见山地一个电话打过去,没有前因后果地抱怨一通呢?我“轻轻松松”了那么久,现在,谁可以理解我一下呢?
手机号码停在了落落家的电话上,我盯着看了很久,然后按下了通话键。我把手机贴在耳边,认认真真地听着熟悉的彩铃声音响起,眼睛里有一些莫可名状的东西。电话拨通了,落落接起电话,是依然的好无所谓的声音(落落的声音轻柔,有时比较好听),我停顿了一下,不知道如何开口,此时的我,消极、失落、做作得快要哭出来,但是停顿了一下,恢复平常的口吻说:“你的稿子写得怎么样了?”落落说:“嗯,在写呀,挺好的。”我走在外滩边上,低着头紧握着电话说“那你加油写呀”,她说“嗯,好的”。我不知道在朝哪个方向走,只是专注地打着电话,我说:“那就好,时间已经来不及啦,你写快一点儿啊,那其他没什么事……我就挂了啊……”于是电话就挂断了。
之后,我在QQ上和落落说:“其实那天,我心里觉得特别地委屈,是那种突如其来的、不知道哪根神经被突然触及的委屈,我没有谁可以倾诉,只想到你,可是不知道怎么的,电话一拨通,一听到熟悉的彩铃,一听到你接电话的声音,对话就自动变成催稿了,但是当时,说着那些话的时候,我难过得快哭了。”
那天之后,我和落落之间,在私下里也多了一层联系,或许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我觉得和落落之间有了一些默契,她心思细腻,让人觉得在某种程度上还是值得依靠的。在我收到玫瑰花的时候,她会和我说心酸得想哭,可是关她什么事呢?在我和她说一些我与别人交往的事情的时候,说到对方傻乎乎的举止的时候,她也说她感动得想哭,她总是在电脑的那一边,对我说的事情、我的情绪认真地去感受,我说起什么话题,她也会认认真真地和我讨论下去。我们偶尔也约出来单独吃饭,我带她去吃羊脊骨火锅,去吃路边的烤羊肉,还有干锅鱼、烤扇贝和烤生蚝,她告诉我她的初恋以及之后几个短暂的恋爱的故事,给我看手机里的短信,似乎一瞬间,落落变成了特别单纯的人,她虽然拖稿,但是约会从来不迟到,她不像是过去那个让我特别头疼的落落。
或许,就是这样,我和落落是可以成为好朋友的。
岁月荒唐(1)
文/消失宾妮
入夜时这城市忽而起风唤雨,终于散去了盛夏的沉闷暑气。父亲开了窗,借大风肆意吹去家里的迂腐味。长风入夜,我此时才开怀。多数时雨与夜是我的软肋,再加上风,心情会霎时被泡得清亮发软。
我离开故城多年,在北方,难遇一场突如其来的雨。忘了何时开始,总盼望北方干燥苍白的天空能卷来几片雨云,拢身而下,淅沥而忽然地把这座脏脏的城市洗净。可北方的雨真少。即便有,也不似南方的雨云那般任性,说来便来说走便走北方的雨季都是预谋已久的事实,毫无惊喜可言。多数人不喜雨,也便不明白我由衷的盼望。之前我也不懂得我喜欢雨哪一点,但后来我明白了,就像我喜欢的季节并非秋季,而是十五度至二十度之间有风的天气那般,我喜欢的也不是整片湿润无序的世界,而是夜晚、黑暗、空气里弥久不散的水与泥土气味,以及入袖舞动的大风。
它们都很豁达。
不似我的敏感脆弱,它们都带有一种既来之则安之的庞大气息。
我本不该写如此随性的情绪,总让人接不到下句,可雨夜总让我想静下来与自己对谈,就好像雨水便是我另一半灵魂。让我想起了一些零碎的自己。于是信手将手边的抽屉抽开来,想找一点儿什么过去的遗迹,但一切已然空空,唯剩下我少女时代收藏的一只木头盒子。打开来,这盒子里什么都没有,却又什么都有。干花,明信片,纸条,一对银戒,发钗,每一样我都记得出处。最可怕的是有张我自己的老照片,说及可怕,是因我也忘了我曾狠狠用小刀割花了照片上自己的脸。
而照片背面是我稚嫩的字迹和当时稚嫩的语法,“弑吾何所伤”。
一细想,一切回忆便涌了上来。倒没什么羞赧,要为自己的幼稚开脱。反而在那时想起友人对我的一个问句,大意是:“为何你写的东西,总在探讨自我与自由,这好像与你无关吧?”这个问句的格式,倒是总让我想起我许多友人的统一论调,他们多数认为我幸福、无忧、一帆风顺,甚至认为我伤春悲秋自欺欺人。
其实谁也拿不准人生应有的标准答案,恰如我也不能言说那时对自己的厌恨。因为厌恨才销毁自己存在的证据,我也忘了那一次的诱因,但我清晰地记得第一刀划在自己相片脸上的感觉是真的有喜忧参半的释放与摧毁。在某一段时日,我曾经那么想摧毁自己,但摧毁却是为了从根本上摆脱他人所假定的“我”的形象。
这心愿,我还牢牢记得。
也许便是这心愿使我在泥泞里重建自身,学了十年画但弃之,转而写些不入流的心事。第一次买本子写东西不是为了给人看,而是唯恐有一日我会忘了曾发生的事,但我又害怕他们发现我的真心,所以我编成故事,写在一个硬皮本里。为避人耳目,藏在父亲书柜大本大本的书籍之间。也怕终有人误入,于是由本子中后部往前写,留出开篇崭新的页码,让人以为这只是一本空文。
岁月荒唐,荒唐得机缘巧合,它们总在“物极必反”之中来来回回,一会儿是世界之极,一会儿是万物之反。所以我也猜不透这世界,究竟是真的有宿命因由,还是一切皆反的随性无序。所以,对岁月、命运,我也只能笑称“荒唐”。那时我也没想过我会写这么久,更不会知道,这么久,我还在写那时的心愿。然而就在我意识到我的食古不化万年不变时,我又忽然萌生出一个念头我在彻彻底底完完全全地考虑假若再也不写,我的生活会是怎样。而接下来最令我好笑的,是我忽而觉得我能理所应当接应我的“考虑”,因为我知道我会停止写作,并非因为我停止了表达的欲望,而恰恰是因为我发觉,或者,写,不足以令我表达尽我的衷肠。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岁月荒唐(2)
想来友人还问过我为何选择写,毕竟我十年学画。可我告诉她,我学了那么久,直至有一日终于明白画不属于我的表达方式,我运用不了它。我学了十年的临摹描绘,学了十年如何构图定型如何寻找明暗交界线,可叫我抬笔画一张我内心里的世界,那是不能的。但这种不能,又不是对内心一无所知的不能,而是闭眼便能感觉内心那一片姹紫嫣红的绚烂,然而独独不能成画,不能成画。
它无法从我内心的景象变成他人也能明白的共鸣,甚至不能变成我自己能赞同的景致。这便是我的障碍,我学了十年的画,我的无能与我无法诉的衷肠。
而儿时多半赞我画得好的大人们,他们也没有看懂过我的画里究竟有没有我自身,而只是望着我所素描的静物,赞一句“好像,好像”。仿佛像就足够好。可那些灰白色的永远摆在眼前的瓶瓶罐罐、羊头骨和苹果们,究竟能代表多少的自我?我宁愿我学不成那些又直又密布的线条,学不成扫阴影时娴熟的“沙沙沙”之声,学不成万般技巧,而只是做一个哪怕线条崎岖也可以将自己内心的怅然诉之以画的人。
可惜,我不是啊。
许多时候,我也迟疑我在寻找的究竟是什么。所谓自我,只是竭力保持在万物之中与自己的对谈,哪怕别人要误解自身,我也不能。哪怕我自身腐朽,我也要知道这些臭气熏天的烂肉在哪一块。可是,这本身于茫茫人世终究是无意义的吧。你如何,他如何,你知道自己如何,他知道他如何,对于另一者都是轻飘飘的虚无。所以再多数语付心的诉说,也只是另一人始终不能信服的纠葛。
这便是自我的罪、自我的孽,却也终是自我的涅槃。
你既无比相信你之于你自身的重量,却又终究明白你于他人却始终是一羽鸿毛。可是,任何人又始终只能洞察自己,因为你唯一拥有的不灭立场便是你,以自己的眼,在看这人世纷繁的点点滴滴。所以我只能说自身,因为我永不能替他人说话。后来我继而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