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那么凉-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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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无疑问,成都是中国最有味道的城市之一,懒散、颓迷、艳粉、闲情逸致、烟火、市井、风情……它带着许多无法说清的诱惑逼仄于我们眼前。
而宽窄巷子无疑是成都味道最浓的地方。
宽巷子却也不宽,窄巷子却也不窄。巷中多为民国初年的老屋,最早的可追溯至清康熙年间,小巷与附近区域,由四川提督年羹尧按清制于大城西垣内筑城,驻满蒙八旗官兵,名少城。
少字真好。带着年轻与莽撞,少城,曾居住着一群八旗子弟,从此沉溺于修身养性的日子中,古语说“少不入川”,我入了川才知道,这座城市,可以把人待得颓了散了,没有人会嫌舒适过度,没有人会嫌日子过得如诗如画。
留恋在成都的七天,大部分时间泡在宽巷子窄巷子里,眼前的黑墙青瓦浮上了岁月的尘烟,雕梁翘檐、粉红金廊,穿过当年的金戈铁马把褪色后的繁华凋零向我道尽。
宽巷子和窄巷子形似古老成都的脐带,把成都缠绕得分外市井分外风情。
你不认得我,我却记得你。——我与宽窄巷子,即像人生若只如初见,又似故人照月来。
八字影壁、沧桑木雕、瓦片垂雨、红砂马石……构成一幅精湛的泼墨画面在眼前,我看到有一缕叫做“时间”的光芒,正穿越一扇扇历史的窄门,翩然进入这两条小巷子,我一见,便爱上了它,这是最民间的中国——宅中有园,园里有屋,屋里有画,院中有树,树上有天,天上有月,池中有鱼有荷,老树上挂着鸟笼子,里面的鹦鹉似谈恋爱的少女,不停地欢叫着,而我捧了一本《刹那记》,三更有梦书当枕……这是中国式的院落梦想,也是宽窄巷子最真实的风景。
读城记(12)
宽窄巷子让人心动的风景是“闲”。李渔在《闲情偶寄》中写道:“闲,是一种态。”这种元素在这里得到了极致的诠释:十块钱,可以泡一杯老成都的盖碗茶,任你把光阴坐老,不会有人收你茶座费。俭,可以只要一杯茶一碟小吃,十几块钱消耗掉一个下午的光阴;丰,也可以一掷千金,约了三五知己,喝个通宵,五花马千金裘的生活,亦可以在这里得到完美放纵……
只有在成都,市井的格调那样不俗气。尤其在宽窄巷子里,中国文字的美感用得跌宕起伏,看后着实*——我不停地用相机拍着那些改造过的院落,“修旧如旧”在这里得到了最完美的诠释,细节之美铺排得让人处处眼前一亮,风情和格调只增不减。
看看这些名字吧——上席、而已、子非、花间、莲上莲、海棠晓月、养云、宽居、白夜……叫人如何不心仪?我热爱着中国文字的神秘搭配,两三个字,缠绕在一起,异常动人……而宽窄巷子里的茶肆酒吧名字,把中国汉字之美,给足了水气,真是又放肆又含蓄的惊喜。
还喜欢宽巷子、窄巷子的静。
那静,分外的典雅,分外的诗意——带着悦耳悦目的婉转味道,带着可以闻得出的清香。很多院落,推门而入,是那样寂寞的*的静。不喧嚣,不热闹。一个人,一杯茶,看着阳光从天井悠然泄下……藤蔓爬满矮墙,绽放着时光的碧绿,缕缕闲散的光,从窗棂间轻轻地折身进来,小心翼翼地照到翻开的线装书上,生怕惊扰了谁似的……有时也去听一段戏,《思凡》一曲,满耳流金,我疑心是那思凡女子,长袖轻舞,于台上徘徊着婀娜着,思着他,念着他……
更多时候一个人徜徉于两条小巷,走得不急不缓,耳机里有京胡《夜深沉》,看青瓦、雕檐、朱雀门,渐为岁月所斑驳,但这斑驳,却是我所期待的凋落,宽窄巷子是天然的静音器,滤掉了外面世界的嘈杂,只剩这一把瘦瘦的秋风,裹着我,走向繁华过后的清凉。
红袖添香的夜里,是谁与我同唱笙瑟之歌?——古巷风情幽意在,少城清雅佳园多,蜀国一夜听秋雨,哪朝深巷为禅来。我轻吟了这样一首小诗,坐在淡淡泛黄的两棵老银杏树下,仿佛看到自己的老年,也是这样清淡似水了,与自己的爱人,执手相看,微微一笑……
如果此生想去一个有味道的城市,就选择成都吧。
如果去成都,想去一个最有味道的地方,就选择宽巷子、窄巷子吧。
还犹豫什么呢?带上一颗闲散的心,与宽窄巷子一起发发呆吧。卢梭说,筷子直指食物,而我的旅行,直指宽巷子、窄巷子。
兰州:雪落黄河静无声
兰州的“兰”字,非常美。特别是繁体字的兰,好像有香气似的。
我初到兰州城,却被它的破落吓坏了。那是2003年的夏天,我取道兰州,经武威张掖去敦煌,在兰州停留一夜,去中山桥的黄河边吹夜风,对面的白塔山公园在夜色中,极不真实,黄河水汩汩而过,我听到黄河的艄公在唱歌谣——几十几只船上,几十几根竿哎?几十几个那艄公嗬呦来把船来搬?
兰州,有一种旧,来自苏武牧羊般的古意,路边种着左(左宗棠)公柳,寂寂黄沙拂面来,那首诗说,“西出阳关无故人”,兰州的远意,在纸上,在史里,在夜光杯中,在琵琶的倾诉中。
迢迢万里的征程,浩浩金戈铁马,刀光剑影的搏击,琵琶美酒夜光杯。 。。
读城记(13)
关于兰州,总带着悲壮的古意……我每到黄河边,都想掩面落泪,人说不到黄河心不死,我是到了黄河也不死心。
2009年冬天,我再次来到兰州。
机场到兰州市一百多里,在中国几乎是最远的机场,两边是贫瘠的山,山上落满了雪,而兰州,像一个敦厚的中年男人,以如此温暖的怀抱等待着我的重访。
我几乎迫不及待地扑到黄河边。中国的城市,只有兰州和郑州有这种荣幸,黄河穿城而过,我闻得到黄河散发出的那种浓烈的浑厚气息,粗糙,磅礴,宽容,但是温暖。我终于意识到,兰州,在黄河的滋润下,不带有女性的妩媚气质,而是一个彻底的西北男人,那么老实憨厚,一心一意过日子,心里疼女人,就是嘴笨,永远说不出来,集上买了红丝巾给女人,偷偷递给她,怕别人看到笑话……兰州城,散发出的笨拙和质朴之气,让人心动。
不华丽,不风情,不颓迷。脚踏实地地过日子,一是一,二是二,永远是笨笨的傻傻的样子。
他不会吟诗作画,不会花言巧语,不会风花雪月,只懂得疼老人爱孩子,把自己的女人放在心尖尖上。和江南一带的城市比,兰州,实在太诚实,诚实得让人心疼。
街道也土,广场还叫东方红广场,带着西北的傻大和空旷,张掖路十分土气,最繁华的地方叫西关什字,也人头攒动,可是,女人们穿的衣服,过时,土气,明显比南方落后几年。
其实我对这个城市的感情,还是因为一本杂志。
很多人奇怪,一个如此偏远的城市,却出了一本全中国销量第一的杂志——《读者》,2003年,我成为它在全中国百名签约作家之一。从此与它有了不解之缘,我的很多读者,都是从这本《读者》上认识了我,然后说,哦,她是《读者》上常常发表文章的雪小禅。
我从来没有对一个单位的地址如此向往,但对它是一个例外。我对《读者》,怀有刻骨铭心的感情。我把最好的文章全给了它,当然,也通过它得到了太多读者的认可。
2009年的11月21日,我打车来到滨河路520号。
那条道现在叫读者大道。
正好是周六。
没有人上班。
我看到“读者出版集团”几个字,看到门牌上写着滨河路520号。
我和警卫打了招呼来到院里,我看到看门的一条藏獒。看到《读者》大厦奠基时的那块石头——我有些心潮起伏,我认识这里的很多编辑,但是,我愿意安静地来到这里,不打扰谁,也不被谁打扰。
我拍了很多照片,安静地离开。
之后,我来到了黄河边。
在我的长篇小说《秋千架》里,里面有个笨笨的丑丑的女孩子叫喜芽,她暗恋一个高大俊美的男生,她在兰州的黄河边独自跳舞,在雪里,在风里,看雪落黄河静无声。
天有些阴,我仿佛看到喜芽一个人在黄昏的黄河边跳舞,没有人懂得她的暗恋,她不是在爱他,她是在爱着她自己的爱情。这样的暗恋故事,我选择了兰州,选择了黄河边——黄河,以她的宽厚容忍了这样的孤寂和落寞!
整个黄昏,我一个人走在兰州城,沿着黄河风情线走着,风有些冷,这是冬天的黄河,有些小雪花,落在我身上,落在黄河边——冬天的黄河,远远比夏天肃穆而宁静,我喜欢安静的东西,喜欢凛冽而低眉的东西,兰州就是。所以,我终于理解兰州出了这样一本杂志,于时间于空间于兰州的气质来讲,都无比的应该。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读城记(14)
是夜,我游荡在兰州城的大街小巷,感觉它的人间烟火,因为经济不发达,所以,有些像保守闭塞的内陆小城,但我却觉得异常的亲切——这是我喜欢的兰州城,我买了一块烤红薯,就着冷风吃下它,连同兰州城的老实和亲切,一同,吃了下去!
南京:六朝金粉地
南京是一个阴气太重的城市,淫气也重。这样说的时候,我的眼前浮动出苏童的小说《红粉》——落魄的男子,游移在女人之间,粉墙黛瓦下,还唱着《西厢记》,但已经是国破山河在了,游丝细软,都抵不上那旧光阴里的一把青丝,而南京,是氤氲这种气氛最好的城市。
六朝古都,多少红尘旧事,爱了恨了,帝王将相,百姓流年,我想象中的旧南京是一个充满了巫气的城堡。有风花雪月,亦有风起云涌——南京是有一个诡异气息的妖娆男子,也许此时爱你,下一秒,就要杀你。南京又是一个有些忧伤的过气女子,也许是秦淮八艳之一?过了气,人过三十,守着一堆繁华的旧回忆过生活,但究竟是繁华过,所以,脸上挂着艳丽的冷霜,但那艳丽,有过气的痕迹,只能更露出时光的苍茫来。
南京到底是好的,即使阴气。毕飞宇说在南京的城墙下住过,总会感觉与旧时光相撞,那篇文章写得鬼气得很。南京的作家也鬼气得很,除了毕飞宇,还有苏童、格非,个个面目不清,带着很多前尘味道。一点也不天宽地阔,他们在地理上的优越性,远远超过北方作家。
南方,有一种与生俱来的绵密和忧伤,像一朵怒开在雨中的大丽花,有着它的艳丽,亦有着它的叹息——我喜欢那种放纵的忧伤,只在南方有,南京尤甚。
南京带着一副纵欲过度的表情,颓废而无奈。又带着过气明星的架势,紫金山还是紫金山,一眼望去,倒也还虎踞龙盘,但毛泽东到底没有定都南京,有人告诉他,阴气太重,不好。但于风月而言,阴气不是坏事,南京的才子佳人都使命感极强,即使李香君侯方域这样的爱情,也带着历史使命似的,没完没了的香艳之外,总有些荡气回肠的东西在里面,看不清,也摸不透……
他有他固定的潮湿、纷乱、茂密,有他伤感的原则,就像那千古以来的爱情,在南京最绵绵最伤感最荡气回肠。他好像是走开了,可是,我在南京,仍然感觉那些爱情的影子到处游荡,时刻想要借尸还魂。——爱情在起伏的秦淮河里,在那些阡陌的小巷中,一段段,妖一样隐藏着——南京,真的是适合发生一段恋情。我曾经写过一个长篇《烟花乱》,我的男主人公是一个花痴,他爱上一个堕落的女人,这是现代版的凄美故事,在南京城,在法桐遮掩的阴影里,这个故事不流行,但写的时候,把我打动得体无完肤。每个女人都渴望变坏或者堕落,如果允许的话。而南京提供了这样的一张温床,如果再和一个那样花痴一样的男人爱上一场,想想都会心甘。
南京的艳粉之气混合着一种苍绿和颓迷让我叹息——我爱行走在南京的老城,发呆,抽一支烟,迎着风,站着。这个形象特别文艺。其实大多时候我在夫子庙吃盐水鸭,一点也不好吃,我不喜欢。因为过于干,有一点点腥。
美国画家怀斯曾经说:“我时时刻刻都在捕捉任何惊鸿的刹那。”在南京,我常常会有这种感觉。惊鸿是美的。在南京,很多角落都让我*。——在拐角处,榆叶梅开了暗红的花,衬在墙角处,那墙角,黑黑的,灰灰的,呈现出旧光阴来。乌衣巷里,忽然闪现出白衣女子,一头乌发,晕眩得让人眼里一片光芒,南京就有这点好,再旧,也能有让人动容的地方。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读城记(15)
因为恋旧,我便喜欢这样的旧城。行走在南京,行走在法桐树下,有种禅忆前身之感,我是这秦淮边曾经寂寞的女子,等待那远去的男人?还是守在城上看金戈铁马的男子,望眼欲穿自己的故乡?
南京的味道浑厚而苍凉,是秋后的夕阳,一把老灰中透出了惨红,一点一滴,全是不忍看的旧事。一个阴气太重的城市不宜久居,像过分浓度或密度过大的爱情,人生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