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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小时代同人)[小时代BG]无效年华-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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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写的?”朝夕扬了扬手中的信。
“不是,”何杨抿了抿唇,“我的同学让我送的。”
“那么你同学在整你你知道么?”朝夕潇洒地把信展开,面不改色地朗声念道,“亲爱的朝夕:我观察你已经三月有余,今日我终于鼓起勇气来告白……”
何杨的脸一阵青一阵白。
……
何杨脸上的笑容是怀念的,我看得分明,他是在怀念以前的朝夕,怀念他们认识的那一天:“你知道后来我问你‘怎么知道不是我写的’的时候,你给了我怎样的回答么?”
记忆的闸门突然打开,潮水般的记忆涌来,一些不属于我人生的画面和声音闯进我的脑海,于是我呆呆地顺口接上:“我说……”
停顿了一下,我看着他的眼睛忽然微笑起来:“因为我会看面相,从你的面相我可以知道你不是那种喜欢找死的人。”
这些记忆大概是随着何杨的叙说系统植入我脑中的。我可以清清楚楚地看见那时还略显稚嫩的朝夕和何杨二人在窗口对望的情景:一个懒散地靠着窗,眉头上挑,指尖夹着粉红的纸张;一个手垂在身体两侧,嘴唇轻抿,拘谨得像是看见了老师的小学生。
“直到后来我才知道,所有给你送情书的,一般都被你用特别的方法整得很惨。我那时运气真是好,居然没有被你误会……”何杨笑出了声。
我忍住笑,装出一副严肃的样子:“都说了我会看面相!”
——TBC——
作者有话要说:小时代电影里没有崇光不幸福T_T

☆、21

21
系统真是个好东西。随着何杨的叙述,我脑中那些不属于我的记忆渐渐丰满起来。从画面上的灿烂阳光、缠绵阴雨到学校花园里那朵被朝夕凝眸仔细观察的白色花朵,从朝夕轻蔑微笑时嘴角的漩涡到何杨平静得如同一摊死灰的眼眸……色彩、气味甚至二人对话的每一字每一句都清清楚楚印在我的脑中。
我听说,这个世界上没有偶然,只有必然。但我觉得何杨和林朝夕的故事,好似是上帝安排好的一场闹剧——明明是好像两颗在水平面上随意滚动的玻璃珠,沿着相反的轨迹越滚越远。可是吃饱了撑的没事干的上帝轻轻一推,把何杨推向了林朝夕的那个方向。
我和何杨肩并肩走出医院的时候,天空灰蒙蒙的,像是要下雨了。每次这种要下不下的阴天都会让我觉得沉闷无比,可接收了原来林朝夕记忆后的我,此刻看向天空的心情又不一样。那样不均匀的灰色,像是上帝故意打翻了一瓶灰色的颜料,然后又手舞足蹈地用颜料笔肆意涂抹。这样的颜色总会让我觉得奇怪,好像补充后的记忆还是缺了什么东西。
像什么呢?很眼熟的颜色啊……
何杨瞥见微微皱起眉头的我,伸手握住我的手腕,面色如常地开口:“快下雨了,我们打的回去吧。”
我低下头,视线落在他握住了我的手腕的左手,恍惚间记起来他和朝夕在好多年前也是这个样子——朝夕在左,何杨在右——按理来说这样一对男女走在一起应该是牵着手的,但何杨从来都只握住朝夕的手腕。
不是牵手,更不是十指相扣。他们之间,不过是类似于朋友之间的挽手。
我能感觉到的,不是何杨不想牵朝夕的手,不是不想和她十指相扣,而是朝夕在排斥。何杨尊重朝夕,默默地遵守二人不牵手的约定;但同时他也在怕,何杨怕朝夕心里的那个人随时会把朝夕抢走,所以他选择握住朝夕的手腕,不让她有机会去找那个人。
原来,从过去到现在,你一直没有变。那么,变的人是我么?
我顺从地让他把我塞进出租车里,然后一言不发地和他保持那样的手势坐在后座上。我偏着头透过玻璃窗看着灰蒙蒙的天空,心里却是像打翻了五味瓶一般复杂。属于过去那个林朝夕的记忆信息含量太大了,让我有点一下子接受不了。
恍惚间往玻璃窗上一瞥,竟发现倒影中何杨正看着我。
他的眼神里包含了太多难以言喻的情感。有对朝夕的爱,有对二人感情的悲伤,有对他们没有在一起过的遗憾……可是他所有的感情,都是只对林朝夕一人的。而我,不是那个他记忆中的林朝夕。
这么说可能有些矫情,可是我真的觉得我是朝夕的替身。
何杨对我那么好,是因为在他看来,我就是林朝夕,就是他心里的那个人。可事实上我不是。如果这不是一个游戏的话,我就相当于强占了这句躯壳的一个游魂,我不过是披着林朝夕的皮享受林朝夕该有的待遇。这样想想我就觉得我真是一个不要脸的女孩子。
在我自我批评的同时,我内心又非常苦涩:既然何杨待我好是因为过去的朝夕,那么那个叫崇光的混蛋呢……他对我好,也只是因为我占据着林朝夕的身体么?
这样的结论对我来说,会不会太过残忍了一点?如果他们两个知道我不是以前的朝夕,他们又会怎样对我?是继续把我当朝夕看待还是就此陌路?不管是哪一种,对我来说都是伤害。可是我又多想赌一把,我多想相信他们对我好只是因为喜欢我这个人,而不是因为我是有着“过去”标签的那个林朝夕。
我多想不管不顾地冲他们两个大吼大叫,指着他们的鼻子质问他们,但我知道他们一定会当我是个彻头彻尾的疯子。哦,也许不会,因为过去的朝夕是个类似于顾里那样女机器人的人,他们一定会认为朝夕做任何事都是有理由的。
原来在这里最大的疯子是我自己。
原来在进入这个游戏的瞬间,就注定我会因此而疯。
*
默默地把何杨送到他家,我在他家门口看他换好鞋子,磨蹭了一会儿还是决定先让我静一静比较好。正要转身呢,突然间又记起我接下了负责何杨三餐的任务,算算时间也已经可以吃午饭了。
于是我维持着面无表情,问道:“能把笔和纸借给我么?”
何杨不明所以地看了我一眼,转身进屋听话地拿了纸笔递给我。我干脆利落地在纸上写下楼下那家味道还不错的快餐店的送餐电话,复而递给他,习惯性地像个老妈子一样念叨起来:“这是订餐电话,你饿的时候自己打个电话叫外卖好了;虽然你的右手受伤了,但是我相信你家一定有名叫‘调羹’或者‘勺子’的餐具,所以这个就请你自己解决——当然,如果你真的觉得不方便的话,可以给我发短信。记得,不要打电话。”说到一半我忽然想起什么,在那串号码后面又刷刷写下了我的手机号。
在没有获得新技能之前,我是个完全不会做菜的厨艺白痴,所以我和崇光都是打电话叫外卖或者自己去外面找餐馆的,从来不自己动手做。久而久之,我就把我们经常吃的那家快餐店的号码背了下来。
“为什么不能给你打电话?”何杨的脸色看不出什么端倪。
“你不希望在你打电话过来的时候听见的是一个男生的声音吧,”我没好气地回答,“我没有把手机带在身上的习惯,所以一般都不是我接电话。 不过如果是短信的话,他不会去看。”
我没有说出崇光的名字,是我特意回避掉了。在我没有彻底弄清何杨对崇光抱有什么样的态度之前,我还是暂时忽略他吧。
何杨:“你就那么怕他知道我吗?”
握笔的手一顿,我抿了抿唇,抬起头直视他的眼睛:“我林朝夕,怕过什么东西。”
话一出口我才惊觉这不是我说话的风格——准确来说,这是过去的朝夕的说话口吻。难道有了她记忆的我,也会开始被她同化?那么几个月、几年之后,我还会是现在的我吗?
何杨露出熟悉的笑容:“确实,你林朝夕怕过什么东西。”说完,从我手里接过纸笔,站在门口看了我最后一眼,吱呀一声轻轻地把我隔绝在了他的世界之外。
谢谢你,留给我一些缓冲的时间。等我把所有的思绪都理清了,我会重新抬起头,面对你。
我站在门外,这样深深地看着那扇门。
*
真正回到那个属于我的、可以被我称为“家”的时候,崇光身上裹着毯子正窝在沙发上玩游戏,熟悉的咖啡香味让我绷紧的神经放松了许多。游戏里厮杀得正起劲,兴奋的崇光只是匆匆瞥了我一眼,然后随意地问道:“回来啦?买了什么东西?”
心中那块积压着的大石头在听见崇光声音的一瞬间就无影无踪了。
我凝视着崇光的侧脸,没有出声。明明刚刚进门之前我踌躇了很久打算问以前的事,可是现在我才发现,我看见崇光的那一刻我还是没有办法问出口。好了,林朝夕,我劝你还是承认了吧,你拿周崇光那个混蛋永远都没办法。
“没去超市,出了门之后嫌超市太远,去附近逛了一会儿我就回来了。”
闻言,崇光转头看向我,游戏里的他没了控制一瞬间就被其他的怪砍完后轰然倒地。崇光把游戏机往旁边一扔,往旁边挪了挪,然后调整了一下自己的姿势,拍拍他左手边那个空出来的位置,示意我坐过去。
就是他这样一个小小的动作,却让我发了许久的愣。
——你知道为什么我总是走在你的右边么?
——不知道。
当时的朝夕和何杨,有过这样的对话。当何杨鼓起勇气问出这句话的时候,朝夕毫不犹豫地给了这样的回答。可是朝夕那么聪明,怎么可能不知道呢?再笨的人都看得出来她不过假装不知道。
心脏的位置在左边,我总是走在你的右边是因为要把你装进我左边的心脏里啊。
当初何杨一定把这句话反复练习了许多遍。他也一定设想过你的回答。他那么了解你,知道你一定会说“不知道”,然后他就可以顺理成章地把那句话说出来了。可是你真是可恶,你不给他机会。
你明明他接下来要说什么了,可你装作不知道,你说这是个无聊透顶的话题,有这个闲时间讨论这个话题还不如多做几道微积分的数学题目。
林朝夕,别说你真的不知道,你只不过是害怕何杨真的把那层窗户纸捅破之后你没办法面对他。
林朝夕,你真的不喜欢何杨么,哪怕只有一点点?怎么可能呢,你如果不喜欢他,不会和他保持着这样的状态。
林朝夕,你不是没有怕的东西,只是你一直都不肯承认而已。
——你才是这个世界上最大的胆小鬼。
——TBC——
作者有话要说:米娜桑我考完期末考回来了!!!!!

☆、22

22
“在发什么呆呢?”崇光温和的声音把我从回忆里拉了回来。
我回过神。崇光睁着他那双大眼睛看着我,湿漉漉的眼珠仿佛漂亮的水珠,闪烁着令人炫目的光芒。他的喉结露在微凉的空气中,我光看着都觉得冷。更作死的是,他还是穿着我走之前穿的那件衣服。每一次看见崇光,我都觉得他是上帝的宠儿,上帝把所有美好的东西都给了他:外貌、财富、迷人魅力。所以每一次崇光用这样小鹿般无辜的眼神看着我的时候,我都没办法冲他发火。
摇了摇头,我给自己倒了杯咖啡,在他身边坐下沉默着。
我不知道自己用什么表情面对崇光才不会让他看出端倪,也不知道用什么话才能装作轻松无比和他进行平常无比的对话。所以我只好沉默,用沉默挡住崇光所有的不解。
手中咖啡杯里的咖啡升起袅袅的轻雾,诉说着这越来越冷的天气。我就像是个溺水的人一样死死地用手指扣住被子的底部,泛白的手指关节显出我的不安和矛盾,但我又试图让从指尖传来的温度温暖我身体里的每一根血管和每一滴流淌过的血液。
似乎是察觉到了我的异样,崇光伸手揽住我的肩膀,然后熟稔地把手覆在我的手背上,柔软温暖的触感却让我如同触电一般缩回了手。
有了那些记忆的我,开始害怕和崇光接触。不,严格来说那不是我,是那个林朝夕留在我身体里的反应。林朝夕不想和何杨牵手,又害怕崇光这样温柔地对待自己,她真是个极度矛盾的人。正因为如此,我才会觉得其实她心里也是有何杨的,只是天意弄人,林朝夕先喜欢的是崇光。她觉得这样的她既配不上崇光,也配不上何杨……谁说她什么都不怕,明明她怕的东西那么多。
我有点想嘲笑她,可是现在我就是她,她就是我。
其实只是她自己想得太多。爱一个人本身就没什么错,同时爱两个人也没有稀奇的,毕竟这个社会诱惑太多,又有几个人能真正做到“愿得一人心,白首不分离”呢?林朝夕错就错在她觉得同时爱上两个人的她没资格得到任何一个人的爱情。若是这样想能把崇光和何杨都忘记也就算了,偏偏她就是那么死心眼,记着二人不肯忘,又不想和他们破坏现在的关系。
我们来假设一种情况。如果A喜欢B,而B喜欢C,这种时候B会怎样选择呢?
一种人会选择A,因为她们觉得有人疼有人爱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下雨时有人替你撑伞,刮风了有人替你挡风,不舒服了有人伴你左右。你累了,他会把肩膀借给你靠,其实你知道他可能比你还要累;冬天你的手冻得冰凉,他会心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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